剛剛上市只有三天的Fraser Holdings Limited(8366),除了上市首日比其配售價$0.20高出逾16倍之外,上市第二及第三天分別錄得約50%及70%的跌幅,其迅速走樣的程度,可與這種新炒法的始祖立基工程控股(8369)相比擬。
基於市場上出現了這種異常波動的炒法,而且大多均來自以全配售形式上市的創業板股票,因此市場上有不少財演、評論員,甚至監管機構,都聲稱要收緊創業板的上市要求,以杜絕這種炒風,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對於這些政策措施是否有效遏止炒風,以及減少啤殼上市的活動,筆者在昨天於另一媒體已經提及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看,在此止住。反而,筆者今篇文章則想探討一下,到底聯交所應否提高創業板上市的標準。
創業板早於1999年推出,由於當時市場出現了一股科網熱,所以董建華便參照美國納斯達克(NASDAQ)而推出創業板,主力讓一些擁有高增長潛力但又未符合主板上市要求的公司在創業板上市集資,這無疑為那些企業家打開了另一條方便融資的大門。礙於創業板公司的特性,一般而言,投資創業板股票的風險,則比主板股票更大更高,這可說是人所共知的事實。
如今不少市場人士聲稱要提高上市門檻,這個做法實在有其矛盾之處。推出創業板的原意,就是作為轉主板的踏腳石,協助孕育初創企業壯大業務的地方。一旦提高上市門檻,必定增加初創企業上市的難度,無疑扼殺了它們的融資渠道。而更加諷刺的是,當門檻提高後,便會拉近了主板與創業板之間的差距。如果公司本來已經符合主板上市要求的話,自然無需於創業板上市了,正正是與主板上市要求仍有落差的公司,才需要創業板。因此收緊《上市規則》能否減少股價大幅波動的成效實屬未知之數,但幾可肯定已經扼殺了一些真正經營業務的公司的生存空間。
另外,若上市規則得以收緊,則會增加了成功上市的難度,亦即減少了殼股的供應,反而令創業板殼價更急速上升,這絕對提供了一個更大的啤殼誘因。到頭來,解決得了股價大幅波動的問題,卻解決不到啤殼成風的現象,落得有點進退失據的兩難局面。因此,收緊上市規則並不能處理癥結所在,反倒有可能迎來更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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