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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業的模式銷售 天知 - 價值投資者


http://hk.myblog.yahoo.com/tin-knows/article?mid=380


做零售的不外乎三種方式,分別是(1) 自有品牌﹑(2) 品牌代理 (3) 批發經銷。



 

 

自 有品牌

品 牌代理

批 發經銷


擁有品牌?





管理模式

因品牌是自己擁有,有絕對的管控 權。由採購到生產到銷售都一手包辦,可以自由調整產品成本結構和售價。

與自有品牌差不多,除了沒有品牌 的擁有權。

只作經銷,以批發價購入,零售價 賣出,賺取中間差價,不用負責生產和作品牌維護。

毛利

毛 利率最高。


毛利率低於自有品牌,卻高於批發 經銷。成為代理要付與品牌擁有者專利權費。

毛 利率最低。


優點

擁有品牌,有自主控制權。品牌是 無形資產,能有效提升有形資產回報率。

無需投資去建立品牌,卻可以分享 因品牌效應而提升的回報。

無需投資任何投資,只需專注如何 銷售。

缺點

單靠自己的力量,會發展得比較 慢,而且比較難進軍其他不熟悉的市場。品牌的建立與維護可能需要極大經費。

可能只被品牌擁有者當踏腳石,因 而不敢過份投資於該品牌,未敢全力發展。

完全依賴該品牌的成功程度,沒有 自主權。

並不是每樣物品都可以用上述3種模式銷售的,要看看產品的特性,好像賣藥的不會自行開一間專門店專門賣自己的藥,多以 經銷手法銷售,因此造就了國藥(1099.HK)的出現。又像一些生活用品,大都靠超級市場或便利店經銷,不會自行設店擺賣。幸好市場上 已將那種運作模式最恰當告訴了大家,多看看年報便知。

以下是一些例子︰

歐舒丹(973.HK)是以自有品牌模式運作,毛利 達80%,奧思(1161.HK)是以品牌代理模式運作,毛利亦有75%,至於莎莎(178.HK),以批發經銷模式運作,毛利只有43%

又如寶勝(3813.HK) ,由Converse的中國區獨家品牌代理變成獨家經銷商,毛利肯定會下跌,但因它始終是獨家,毛利始終會比一般經銷商好。

Polo Ralph Lauren與迪生創建(113.HK)也是品牌代理協議,09年尾合約屆滿後已不被續約。

還有一種是合營公司,如之前思捷(330.HK)和華潤創業(291.HK)的思捷中國便是如此,運作模式比較接近品牌代理。

總括而言,我們不能以直接比較以不同模式運作的企業,而它們的估值也 應不同。想想,如果3間差不多的公司分別用3種模式運作,估值相同,你會如何選擇。

個人認為,品牌代理在三種模式裡最吃虧,每次作投資時都“綁手綁 腳”,進退兩難,特別是在接近合約到期時更加難決擇,因此對於奧思發展自有品牌我是贊成的,這才是長遠之計。

綜合以上,我們可見品牌代理是一種較不穩定的合作模式,忽然想到,汽 車業的合作模式又可維持多久?

 
後記︰
此篇乃受之前一篇《
奧思集團(1161.HK)的措詞不當

blog友們的留言啟發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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