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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一下,老百姓也比較能夠接受” 釋放特赦犯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1688

2015年9月8日,河南首批特赦犯之一、曾獲全國戰鬥英雄稱號的範垂禮出獄。 (網絡圖片/圖)

首批獲釋的特赦犯,有的參加過抗戰,獲得過“全國戰鬥英雄”。他們原本可能服刑至近百歲,有人一個多月前剛被重新收監。

罪犯服刑監獄所在地的中級法院作出裁定後,方能執行特赦。中央強調,“不能錯放一人,也不能漏赦一人”。

2012年,有國內電影公司籌劃一部叫《特赦》的電影,講述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期間,唐山監獄幸存下來的200多名在押犯組成一支特殊的救援隊伍,奮不顧身救援,之後全部歸隊,最終他們得到了國家的特赦。

這部號稱“中國版《肖申克的救贖》”的電影,從三年前開始籌拍至今,再沒有後續音訊。而其中的特赦結局完全屬於虛構——中國的上一次國家特赦,是在1975年。

40年後,85歲的範垂禮等到了這一天。2015年9月8日上午,範垂禮等三人作為河南首批被特赦罪犯走出監獄。在兩次減刑後,範垂禮本來可能還要在牢里待到2028年,那時他98歲。公開信息顯示,這天獲釋的還有山東和廣東各一人。

“罪犯中的名人”

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特赦決定,當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特赦令。十天後,首批特赦犯出獄,動作可謂神速。

河南省監獄管理局的一名官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第一批被釋放的範垂禮等人的情況比較特殊,特赦令公布前,監獄就已摸底排查過,因此能夠快速進行。“像範垂禮本來就是新聞人物,可以說是罪犯中的名人,情況也比較容易摸清楚。”

資料顯示,範垂禮1930年出生於遼寧海城,在1948年2月6日解放遼陽戰役中,當時作為排長的他第一個爬上了遼陽城墻。1950年9月,他出席全國戰鬥英雄代表會議。

不過,這位戰鬥英雄此後卻多次因違法犯罪被勞教或判刑。2006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範垂禮無期徒刑。

判決書顯示,2003年6月至11月期間,範垂禮與北京某大學退休教授孫某某等人一起,采用偽造公文、證件、假冒軍人身份、編造中央軍委特批名額、承諾將高考落榜學生送到軍隊院校學習、將來轉為部隊正式幹部的手段,騙取140余名學生家長1900余萬元。

因為患有高血壓和心臟病,範垂禮缺席了庭審。法官到醫院的病房里向其宣讀了判決書。此後,範垂禮被送到河南省第二監獄服刑。

目前河南的幾個監獄中都有一定比例的老病殘罪犯,“按照監獄的管理規定,我們一般是把這些罪犯設置專門的監區來管理。特赦令中涉及的老年罪犯,也大多分布在老病殘監區內。”上述官員說。

河南省其余兩名獲釋特赦犯中,85歲的龐聚奎或許經歷了最悲喜交加的一個月。他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兩次減刑,並曾獲得四年暫予監外執行。不過,2015年8月28日,他又被重新收監。龐聚奎也是目前公開信息中,第一個參加過抗日戰爭的特赦犯。

“依法治國更高層次的表達”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陰建峰對一件事感到意外:幾個月前,司法部主動要走了他們2009年提交過的一份報告。他認為,這是司法部在對特赦進行摸底調查。

2009年全國“兩會”前夕,高銘暄、趙秉誌和陰建峰三位刑法教授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等提交報告,呼籲在國慶60周年對部分罪犯實行特赦。

這也是近幾年重啟特赦呼聲最高的一次,法學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等群體紛紛加入。

也有不少人反對。時任吉林省高院院長張文顯認為,在當時的背景下,提大赦不合時宜,“我們社會處於一個轉型期,在犯罪人數蠻大的情況下,我們要實行大赦,會給社會犯罪分子一個錯誤的信號,我認為這不利於整治社會治安”。

相關部門未給書面回複,陰建峰說,有內部人告訴他們,“時機還不成熟”。

陰建峰認為,當時沒有實行特赦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方面,社會的認識還不夠,“特赦作為一種刑罰消滅制度是對刑罰權的放棄,從樸素的法治角度來說,這是對罪犯的寬容”;另一方面,當時輿論對是否赦免貪官的爭議也很激烈,擔心給人一種“特權”的印象,也會讓人懷疑當政者的執政能力。

自1949年以來,中國一共實施了七次特赦,最後一次是在197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釋放全部在押的戰爭罪犯,這次特赦是沒有任何前提條件的一次赦免。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劉仁文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從1999年國慶50周年開始,2008北京奧運、國慶60周年、刑法2011年大修等節點,他都提出了特赦建議。

塵封40年的特赦制度,終於因為抗戰勝利70周年的契機,再次被激活。

符合特赦條件的罪犯有四類: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的罪犯;新中國成立後參加過對外作戰的罪犯(幾種嚴重犯罪的除外);年滿七十五周歲、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和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罪犯。

這與前七次特赦以戰爭犯為主(第一次有部分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有著明顯不同。劉仁文認為,和前七次政治性、政策性比較強的特赦相比,這次特赦,“是依法治國的更高層次的一種表達”。

北京大學刑法學教授儲槐植認為,實行特赦是一件比較喜慶的事情。隨著這些年的發展,中國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了,特別是反腐敗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之前從來沒有這麽深入的,“慶祝一下,老百姓也比較能夠接受”。

陰建峰說,這次特赦,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深入人心有關。2005年中央提出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10年來得到了普及和廣泛的認識。這一次特赦中的第三類和第四類特赦對象都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具體體現。

“不錯放一人,也不漏赦一人”

參加本次特赦問題研究的儲槐植估計,這次特赦人數估計會有幾千人,“各省會分批次公布具體被特赦服刑人員名單”。

有過戰爭經歷的往往都上了年紀,因此,四類特赦對象將主要是老年人罪犯和未成年人罪犯。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今年5月,司法部就開始摸底排查,以確定赦免範圍和數量。有些監獄在特赦令公布之前,就已經開始估算可能被赦免的罪犯人數。

東北某監獄獄警徐星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老病殘罪犯已經成為監獄的負擔,如果被特赦後回歸社會,也需要社區或者家庭更多的關心和照顧。“他們有的是患有嚴重疾病的,有的是年紀大了生活不能自理。”他所在的監獄年齡最大的罪犯已經84歲了。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偉新透露,此次特赦中,未成年人罪犯占比較大。廣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一位主任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特赦令發布之前,他們已經根據特赦草案的內容在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犯進行初步估算。

據悉,為貫徹實施此次特赦,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門商討並制定了特赦實施辦法。

陰建峰認為,法院之前在做減刑假釋工作時,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比如什麽樣屬於嚴重殘疾、什麽樣屬於生活不能自理,法院應該已經有了一套標準”。

目前已釋放的罪犯,由三部門負責執行特赦:首先,監獄對符合條件的罪犯進行摸底,並將材料上報給監獄管理部門審定;監獄管理部門再將特赦建議書提交給監獄所在地的中級法院,法院對材料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後作出裁定;檢察機關會安排專人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

在法院宣讀完裁定後,被特赦罪犯即可出獄。由於第一批特赦的罪犯都是老年人,監獄管理部門還會提前通知家屬前來接應。

從程序上看,特赦參照的是減刑假釋制度。河南省高院一名法官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特赦的)標準應該會比減刑假釋更為嚴格”。

中央政法委要求,各地有關部門準確把握特赦總體考慮和適用條件,堅持嚴格範圍、審慎穩妥、依法進行,“切實做到不能錯放一人,也不能漏赦一人”,要嚴格依法按程序辦理特赦、決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以權謀私、權錢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法院系統的電視會議上要求,“所有特赦裁判文書都要公開發布,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對服刑較為集中的特赦罪犯要采取集中宣告送達的方式,擴大特赦裁定的影響”。

9月9日,南方周末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到範垂禮、龐聚奎、王文甲等三人的特赦裁定書。

(南方周末記者任重遠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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