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7日上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鹹寧市對劉漢、劉維等上訴案依法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法院複核。 (新華社記者 謝環馳/圖)
新華網消息,2015年2月9日,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的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被告人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被告人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直接實施故意殺人犯罪,唐先兵還實施故意傷害犯罪。
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極大,犯罪性質極其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均應依法懲處並數罪並罰。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依法核準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死刑。
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在劉漢行刑前一天,經有關方面批準,2月8日下午,《楚天都市報》記者在鹹寧市看守所與劉漢進行了長達3小時40分鐘的談話。
從販運木材的小商人,到期貨市場的精明炒家,到聲名顯赫的億萬富豪,年近五旬之時,劉漢從人生的頂端跌入法網。
回顧命運起伏,劉漢總結說:“我這輩子就是想得到的太多,換句話說就是野心太大!”“我犯了很多錯,我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危害性,對企業對社會,我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我有罪!”
談話中,劉漢更願意回憶親人們的點點滴滴:早年擺小攤、含辛茹苦撫養兒女的母親;懂事、聽話的兒女們……
“如果重頭來過,你會選擇怎樣的生活?”對這樣的問題,劉漢似乎經過了深思:“只要能跟親人們生活在一起,能時時照顧他們,哪怕擺個小攤子,做點小生意,我也願意。”談話中,劉漢對企業家們、昔日生意夥伴們多次表達同樣的忠告:“一定要善待親人和朋友,要遵紀守法。”
“希望我的案子,能讓世人警醒!”這是劉漢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10小時後,劉漢伏法。
案情回顧
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夥同他人以合法成立的四川漢龍集團等公司、企業為依托,組織、領導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人數眾多,結構穩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劉漢、劉維系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唐先兵等9人系骨幹分子,被告人張東華、田先偉等21人系一般成員。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其非法權威,維護其非法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窩藏等數十起犯罪活動以及隨意毆打他人、聚眾賭博、串通拍賣等11起違法行為,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等極其嚴重的危害後果。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及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市、綿陽市、什邡市等地形成重大影響,並對廣漢市的賭博遊戲機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上述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2014年2月20日,鹹寧市人民檢察院對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提起公訴。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於同年2月21日立案受理。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同年5月23日公開開庭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名被告人判處死刑。宣判後,劉漢、劉維等被告人提起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同年8月7日公開開庭宣判,維持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名被告人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依法核準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