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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谷歌開發兒童版搜索引擎 抓住熊孩子就是抓住未來?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207/148214.html

i黑馬註:對於谷歌這樣一家以創新為驅動力的世界巨頭,開發低領版的舉措讓大部分人摸不著頭腦。但對於美國有所了解的人就會知道,所有打算要把兒童作為客戶的公司將會面臨繁瑣複雜的法律風險,那谷歌為什麽要為熊孩子冒這個風險呢。

\來源:黑問專欄
作者:師天浩


12月4日消息,據《今日美國》(USA Today)報道,谷歌公司打算推出旗下最受歡迎的幾款產品的兒童版本。《今日美國》引用谷歌公司工程部副總裁Pavni Diwanji的話說,谷歌此舉是“為了使兒童享受到既有趣又安全的谷歌產品”


谷歌不僅僅要開發低領版的谷歌搜索引擎,甚至包括YouTube視頻和Chrome瀏覽器服務都將開發出只針對12歲及以下的兒童使用的版本。對於這樣一家以創新為驅動力的世界巨頭,開發低領版的舉措讓大部分人摸不著頭腦。但對於美國有所了解的人就會知道,所有打算要把兒童作為客戶的公司將會面臨繁瑣複雜的法律風險,那谷歌為什麽要為熊孩子冒這個風險呢。

習慣了大數據、互聯網思維、顛覆性創新的中國科技圈,對於大洋彼岸谷歌開發兒童版的產品時,大都無動於衷,那麽谷歌開發兒童版的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麽目的?難道真像Pavni Diwanji只是為了讓兒童享受有趣又安全的產品嗎?

在美國開發兒童版搜索引擎到底有多難?

其實,想要開發兒童版在美國並不容易,在過去的15年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已經接連處罰了20多家公司,就是因為這些公司未經父母同意挖掘兒童信息。最近的例子,9 月份,點評網站 Yelp 就被罰了 45 萬美金,因為它並未加上年齡限制。

舉到以上的例子,大家對此認知的概念還是並不完全。在美國開發兒童版產品面臨諸多限制,這種限制在電影都不分級的中國是難以理解的。《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的要點是:要求那些面向12歲以下兒童、或向兒童收集信息的網站和在線服務者,向父母發出有關信息收集的通知,並在向兒童收集個人信息之前得到父母的同意;要求網站保證父母有可能修改和更正這些信息。除了保護兒童隱私外,該法還保證兒童在言論、信息搜索和發表的權利不受到負面影響。

首先收集個人信息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要保護兒童隱私,還要保證兒童在言論和信息搜索和發表權利不受到負面影響。這對於那些想在美國開發兒童版互聯網產品的任何一家公司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這對於不善於輿論管控的谷歌恐怕是個巨大難題。如今,雖然谷歌公司已經很明確的說自己將要為12歲以下的兒童開發專門版,但就上線日期還未有明確的回複。可見,即使是全球互聯網巨頭,在開發兒童專版產品方面,也並不那麽輕而易舉。

一意孤行的背後是理想驅動還是被迫就範?

月初,谷歌工程副總裁Pavni Diwanji在正式公開谷歌開發兒童版產品戰略時,說谷歌此舉是“為了使兒童享受到既有趣又安全的谷歌產品”。如此義正言辭的言論,正能量滿滿。那麽谷歌真的僅僅是為了讓兒童享受有趣又安全的產品,就投入巨資去開發一款難以把握尺寸,又面臨著各種法律刁難的產品嗎。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如果說,開發讓兒童專用版是為兒童考慮,沒錯。但背後更多的還是無奈,今年三月,繼蘋果後谷歌也遭遇了一起集體訴訟,原因就是Google Play應用內購買政策未區分大人和兒童,導致很多兒童過失購買,一些用戶甚至為此損失了幾百美元,最終結果是谷歌以1900萬美元的賠償才算平息此事。

為此,Google Play 在其最新的4.6.16版本中調整了應用內購買邏輯,為用戶提供了一個額外選項,使其能夠選擇究竟是“每 30 分鐘重置一次密碼請求”還是“每次通過 Google Play 購買都請求密碼”,而舊版本卻是無法選擇的。貼心的是,這個選項隱藏得足夠深,保重兒童無法發現從而關掉此項。而蘋果公司也因為類似的遭遇專門在過自己的應用商店里上線兒童專區,和采取收緊應用內購買的方式規避風險。

以上蘋果和谷歌的案例不用多說,對於已經無法避開的法律上的天然屏障,與其躲躲閃閃,不如逆流而上。一組數據顯示,現在 Google 每秒處理 4 萬條搜索,約合每年處理 1.2 萬億條。在這些用戶中,有不少是未成年的孩子。有了被集體訴訟的經歷,面對可能出現的火藥桶,倒不如快些開發兒童專版主動規避風險。

兒童版戰略背後是座金礦,抓住熊孩子就抓住了未來

中國有句老話“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其實仔細看看老美的兒童網絡隱私保護法很有道理,一個人5-11歲正好是自我人格的養成期,這個階段的孩子,因為獨立思考能力缺乏,如果看到太多不和諧的東西,很容易養成扭曲的人格。另外這個年紀的孩子,對事物判斷的能力很差,所以很容易發生比如過失購買,隱私泄露的事情。

但反之,正因為如此,如果能夠利用得當,做出一款兒童專用版的產品,品牌忠誠度從娃娃抓起,當你的產品服務像水像電一樣陪伴一個人從童年成長,那麽未來豈不是牢牢抓在手里。這比相對華而不實的大數據、互聯網思維來的效果更直接,當谷歌兒童版得到普及,巨頭的地位就更無法撼動了。

如今在國內,因為兒童保護意識的薄弱,國內互聯網巨頭未遇到谷歌一樣來自法律上的刁難,但保護兒童隱私在道德層面上卻占據的天然的優勢。如果說,騰訊是最無法顛覆的巨頭,假如給一個陌陌、遇見、米聊等產品五年的時間,讓它們獨享不到12歲熊孩子們,從兒童培養興趣,恐怕顛覆QQ、微信就不再是神話。

任何一項商業行為,都不可能是單一原因促成的,谷歌開發低領版的谷歌搜索引擎,和推出低領版的YouTube視頻和Chrome瀏覽器服務,規避現行法律風險,獲得道德層面支持和戰略布局三者思考皆有之。那麽問題來了?中國公司什麽時候開始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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