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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 攬客中國

2014-09-15  NCW
 
 

 

在歐美“圍追堵截”的背景下,離岸金融中心高調拓展以中國為主的亞洲市場◎ 財新特派香港記者 王端 ? 見習記者 楊剛 文在廣袤的加勒比海上,各種不知名的島嶼星羅棋布,波多黎各以東的一片島嶼更是風光旖旎,以銀白色的沙灘著稱。每天來自世界各地的大批專業人士在此幫助富戶們註冊公司,近年來亞洲面孔更是增多。這裡的“公司”沒有辦公室,只有一個個郵箱地址。這裡就是離岸金融中心——英屬維爾京群島(下稱BVI)。

然而美國政府把這裡列為“避稅天堂”,英國政府也頻頻向其施壓,就連BVI 的總理奧蘭多· 史密斯(Orlando Smith)最近也在香港承認,“在過去一年半中確實遭遇了一些監管暴風雨的阻礙和洗禮。”在多重壓力下,BVI 去年在香港高調設立亞太辦事處,作為拓展以中國市場為主的亞洲市場。

現年70歲的史密斯,9月8日在香港中環廣場簇新的亞太辦事處接受財新記者專訪。

“我明天將會去深圳考察。”打著明黃色領帶、身著黑色西服的史密斯神秘地說道。

他指出,以中國為首的新興市場國家,將是離岸金融中心在達成可持續發展的未來希望所在。盡管面臨監管的挑戰,“我們會像加勒比海島上的棕櫚樹 一般,順應熱帶颶風的方向搖擺、彎曲,但永不會折斷或者連根拔起。直到風暴過去,迎接下一個大晴天。”

“避稅天堂”

去年BVI 在香港開設了亞太辦事處,這是繼倫敦後的第二間海外辦事處。將辦 事處設在中國,意味深遠。當時,BVI 國際金融中心執行董事Elise Donovan 就指稱,BVI 現有活躍註冊公司約50萬家,從新增註冊數據來看,約四成客戶來自亞洲。她認為,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將催生更多BVI 註冊服務的需求。

中國的企業對於BVI 並不陌生: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都註冊于此。而一項包括72家中國上市公司的研究顯示,其中60% 的註冊地都是BVI。

除了BVI, 像開曼群島、百慕大也都專注離岸金融。不少跨國公司或個人公司均到這些地方註冊公司,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在這些地方註冊公司便捷容易。但更重要的是,這些地方被稱為 “避稅天堂”,就是能夠避免繁重的課稅。

BVI 對本地註冊的公司所徵收的稅賦到底有多寬鬆?曾有商業咨詢機構給出了最直觀的比較:把BVI 境內所有與稅務相關的法律集合起來,整個手冊總共只有200多頁。與之相比,美國的聯邦稅法總共加起來達7萬余頁。

而這200多頁的稅法中大部分羅列了可免除的項目:無資本所得稅、無遺產稅、無印花稅、無利潤稅。少有的幾個稅種包括4% 的不動產過戶稅及20% 的進口稅,個人所得稅雖存在,但2005 年開始在當地稅法中被設置為零。

世界各地企業對如此寬鬆的離岸稅率趨之若鶩,而中國企業在BVI 實現避稅常有兩個方式:一是“曲線救國”——利用中國對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在BVI 註冊一個公司之後,再返回中國投資,這樣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內享受中國的優惠稅率,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二是利用在BVI 的殼公司“金蟬脫殼”,大量製造關聯交易,從而將中國境內的企業利潤轉移到殼公司,而在BVI 的殼公司幾乎不用交稅,這樣就間接地逃避了稅負、提高了公司利潤。

除了中國公司,包括寶潔、英特爾等美國大型公司子公司也是這裡的“常客”。通過一系列複雜的財務路徑,這些大型公司可將盈利轉移到子公司中,從而規避高昂的美國公司所得稅。

隱匿資產

然而,BVI 備受國人關注,是因為隨著中國反腐行動的升溫。

之所以個人公司選擇在BVI 註冊,除了上述避稅的原因,亦是因為可以隱藏資產最終擁有人的真正身份,不讓公衆發覺。盡管目前沒有具體統計數據,但外界認為隱匿于這些離岸金融中心的資產是以數萬億美元計。這些離岸金融中心大多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等,都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願意,均可不對外披露。

中國監管方對非法資金的動向也採取了相應動作。2009年底,BVI 與中國政府簽訂了稅收信息交換協議 (TIEAs),意味著在滿足一定條件時,中國政府可以請求BVI 政府提供某些在BVI 註冊的企業或其股東的相關信息。

當被問及BVI 會否配合中國反腐行動時,史密斯向財新記者指出,BVI 可向中方提供所需的中國公民信息;並且不歡迎利用BVI 從事非法活動,而且始終堅持這一立場。史密斯堅信,公司財務透明化是金融行業重要的保證之一,也相信這將成為全球不可避免的趨勢。

這些離岸公司如何控制在海外的資產?研究離岸金融中心和洗錢問題 的蘇格蘭聖安德魯大學國際關係講師 William Vlcek 指出,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將資產的擁有權,直接轉到這些離岸公司的名下。假如為了隱藏資產最終受益人的真正身份,更可以選擇在另一個地方註冊一間新的離岸公司,以信托及基金形式,來“擁有”這間持有資產的離岸公司,透過多個地方的公司註冊,進一步隱藏資產最終擁有人。

William Vlcek 說,這類離岸管理架構一方面透過離岸公司作為屏障,有助于保持資產實質持有人身份的私隱;另一方面也可以讓這些資產受到離岸公司註冊地的法律系統保障。

監管風暴

近年來,來自各國政府的壓力在不斷增大,歐美各種對商業透明度加大的監管,而對各大離岸中心的避稅問題更是採取圍追堵截的態勢。

BVI 至今已經和24個國家或地區簽 署了TIEAs ;此外,其還正與10個國家商討簽署稅收信息交換協議。

不過,William Vlcek 表示,假如兩地有簽署任何司法互助協議、或是稅務信息協議等國際條約,當中有條文可以要求披露該離岸公司的資料及最終擁有人。然而,要執行這些國際法下的條文,一方面必須是由一地政府的相關部門向另一方政府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往來文書耗時甚巨。因此,就這個問題,八國集團、二十國集團及經合組織均希望這些離岸金融中心,在既定的法律框架前提下儘量與其他國家合作。BVI 在香港設立辦公室,應該也會處理及協調與亞太地區相關的監管部門的對口單位。

“一系列世界範圍內的稅法監管措施,稅務信息交換條約以及商業透明度的投資要求讓我們在逆風中艱難前行。”史密斯向財新記者坦言。

他打比方說,在加勒比海,我們常年生活在暴風雨的威脅之下。而作為全球的離岸金融中心,我們也勢必會生活在周期性的金融風暴中。“去年,我們遇到了一波波監管風波:BVI 註冊公司保密商業信息的泄露,全球範圍內對公司稅賦及所有人的透明度要求升級,以及國際瞬息萬變的監管局勢。”今年7月,美國《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 生效, 要求世界各地的金融機構必須向美國政府提交美國客戶的賬戶信息。今後幾年內,包括中國在內的G20國家預計將實施類似FATCA 的國際稅務信息交換系統—《通用報告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在2008年金融海嘯後,美國聯邦與州政府財政吃緊,各級稅捐機關開始加強稅務稽查的力度。同期,又爆發了外國銀行替美國公民隱匿資產事情,美國政府因此重罰了數家金融機構。

在2010年,美國國會在通過《刺激就業法案》時,為彌補法案中稅務優惠措施造成的稅收流失,另于法案中訂立FATCA,以法規形式明文要求達到申報門檻的美國納稅義務人披露海外金融賬戶,希望以此方式嚇阻逃漏稅的行為,以達到增加稅收的目的。

《 南華早報》引述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鮑培德(Karl Egbert)的觀點,FATCA 和《通用報告準則》付諸實施,可能進一步暴露中國資產所在地,預計 中國政府將利用這些信息反腐。

英國首相卡梅倫對離岸金融中心的問題也多次表示關注。他曾指出,英國或會與這些海外屬地簽訂新的稅務協定及經濟合作協議,從而減少漏稅瞞稅。

在世界發達經濟體的監管壓力下,BVI 把目光轉向了中國。史密斯向財新記者說,以中國為首的新興市場國家,將是離岸金融中心可持續發展的希望所在。避稅已不是BVI 未來發展的主題,信托和高淨值財富管理勢必會成為BVI 與中國金融交易和資本流通的增長點。

史密斯此次來中國的第二站設在深圳。今年年初, BVI 與深圳市政府簽訂 備忘錄,將在經濟、旅遊、文化和體育等領域展開合作。不過,接近深圳市政府人士9月10日回應財新記者詢問時指出,目前只是框架性的協議,一切還在推進中。

Abby Collier 和財新記者林金冰對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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