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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頌苑小業主追房委會七千萬雞蛋碎高牆

2014-08-14  NM
 
 

 

糾纏六年的天水圍天頌苑管理費爭議,上週三房委會放棄上訴後終於畫上句號,令選擇在土地審裁處自行申辯的小業主莫炎熙,有望為屋苑六千住戶討回七千萬元管理費。高官的欺壓、街坊的嘲諷、家人的冷漠,年近六旬的莫炎熙如今身心俱疲,他卻「感激」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一番凌辱小市民的說話,令他下定決心與房委會對簿公堂,成就了「雞蛋粉碎高牆」的奇蹟。他呼籲其他受到強權壓迫的小業主,不要甘心繼續做「俯首白羊」,而是「決不退讓」。

單挑房委會、拗贏資深大狀莫樹聯,莫炎熙以房委會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大廈公契條款,要求房委會支付交樓前的支出,以及負責未售出物業的管理開支,得到土地審裁處法官裁定勝訴。房委會須繳付的具體金額,有待本月二十八日再開庭釐清。

靠法理戰勝大律師

沒有代表律師、選擇自行出庭的莫炎熙形容,今次是法理的勝利:「如果你話要用我嚟同莫樹聯相比,根本係踩低咗佢。我完全唔係佢嘅層次。佢哋輸,係輸喺法理上面,唔係輸喺我手上,亦唔係輸喺莫樹聯嘅才智上。」有朋友讚他打敗莫樹聯「好叻」,他並不認同。今年三月「兩莫」交鋒,「開庭前,莫樹聯一入嚟,佢就打開文件,之後望一望我就話:『莫生,我又係姓莫。』跟住佢伸手同我握手,我覺得佢好有風度。」三小時的訴訟過程裡,其中半小時是大律師盤問小業主,「好奇怪,當時唔識驚,我真真正正喺法庭面對佢,我就已經驚無可驚,但我覺得佢俾唔到壓力我,可能因為佢問啲好皮毛嘅問題。」對於土審落敗後房委會立即認輸,放棄上訴,莫炎熙批評對方根本心存僥倖,因為房屋署有大量律師,沒可能不知道法理不在己方。「房委會貪婪,其實發現短樁(樓)可以分契,法官都講佢哋有足夠時間分契,但佢哋無做,因為分契佢要孭起曬(空置單位管理費),可能涉及數以億元計,佢哋想天頌苑居民同一般市民一樣怕事,明明蝕底咗唔敢出聲,無膽量挑戰政府。」不過,房委會今次估計錯誤了。

拒接受五百萬賠償

這一個小業主自辯打贏官司的奇蹟,要由○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說起。當日天頌苑業委會向房委會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負擔屋苑空置單位的管理費。翌年房委會向各業主發放文件,說明業委會將開會決定是否接受房委會五百萬元賠償協議,這份文件促使莫炎熙加入追討行列。「房委會附帶一大堆我認為係無恥嘅條款,我哋收取佢嗰五百幾萬元之後,要答應放棄所有追討有關管理費事宜,包括唔可以追討房委會所有承建商、承建商僱員、管理公司,所有問題都免責。如果兩幢短樁樓出現問題,我哋都無得追。」原本沉默的小業主莫炎熙即時組織居民反對,數月後業主大會推翻了賠償協議。不過,莫炎熙和當時業委會其餘成員,只有短暫的合作關係,主因是雙方對接納房委會的賠償條件存在分歧,部分業主傾向接受房委會其後加碼的千多萬元補償。兩派人馬各自為戰,莫炎熙甚至一度被房屋署質疑其代表性。至一○年中業委會和房屋署召開調解會議,莫炎熙代表業委會提出理據,當時一名高官不吭一聲,便推開椅子離開會場,他形容這是欺凌行為。「你身為一個高官,帶領一班人同我哋談判,係咪應該聽對方講嘢,係咪唔應該我一開始講就離場,直至我講完嘢先返來!」經記者再三追問,他才道出對方是房屋署助理署長梁世智。

房署欲反告小業主

除了擺官威,房委會原來更曾準備反告小業主,本刊取得一份房委會機密文件,發現早於一○年十月十五日資助房屋小組一次會議,房屋署臨場建議房委會控告天頌苑業委會成員,藉此恫嚇小業主放棄興訟。然而,多名小組委員提出反對,本身是地產發展商高層的委員更直指此舉「以大欺小」,最終小組拒絕採納方案。調解失敗,加上曾蔭權政府考慮無限期停售天頌苑貨尾單位,令追討工作陷於膠著狀態,但身兼房委會主席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前年八月三十日宣佈推售天頌苑貨尾的一番話,卻令莫炎熙立定心腸跟房委會對簿公堂。「張炳良話房委會已經同業委會傾完,無乜可以再傾,只有循法律途徑解決。佢講到自己好無辜、好有法理,但實際佢咁講法,令我哋小業主變咗刁民,佢根本係凌辱我!」

土審處入稟門檻低

由於追討期間,莫炎熙經常跟房委會書信往來,對方拋出很多法例條文,解釋不用繳交管理費的理據,例如屋苑「完工紙」未出就毋須繳交,迫使他不斷研究大廈公契及建築物條例引證反擊。「久而久之,我咪對啲條文熟悉。」他漸漸對打官司產生信心,去年初終於決定申請法律援助入稟高院。然而,由於莫炎熙只代表屋苑六千零八十分之一業權,法援署拒絕其申請,大大打擊小業主的鬥志,「當時業委會都貼出通告,宣佈放棄追討。」但他不甘心就此放棄,去年中偶然從互聯網搜尋關於管理費的官司,發現一宗官司在土地審裁處審結,港鐵轄下東涌海堤灣畔兩名小業主促大業主補交管理費,「呢宗官司啟發我,原來唔一定上高等法院,可以經過門檻較低嘅土審處解決。」不用聘請大狀,只須數百元手續費用,終令追討工作出現另一線曙光。

熟讀土審三十案例

由於律師費用高昂,他決定親自上陣。不過,若打輸官司,莫炎熙個人須背上龐大的訟費,故此他熟讀土審處案例,誓言戰勝房委會。「我睇曬土審廿幾三十個關於管理費的案例,連續兩晚無瞓過,我怕輸咗要俾對方嘅訴訟費,淨係對方大狀都可能要過百萬,我賣樓都唔掂。」雖然單拖上庭,但幾名義務律師均有向他提供法律意見,「之前管理公司聘請律師提供意見,加上工聯會、新民黨都有義務律師幫手,自己亦有一個律師行的『師爺』朋友教路,所以我作出一啲決定前,都會問佢哋睇法,如果三個有兩個贊同,我就會付諸實行。」今天的莫炎熙是打贏官司的屋苑英雄,過去卻曾備受千夫所指。「屋苑有好多唔同聲音,有啲支持我,但更多係冷嘲熱諷,話我傻仔,『邊度告得入?』有啲反對派更話我搞『彎』談判,話我追唔到,連房署原本俾嗰千幾萬都無埋。」他更承認,妻子及子女都不支持他的追討行動,「佢哋話追得雞碎咁多,呢幾年搞咁多嘢都係倒貼。」

壓力大食十三種藥

入稟土審處後,莫炎熙的心理壓力不斷增加,每晚睡覺都會扎醒幾次。本來體重逾一百八十磅的他,五年內驟減二十多磅,身體負荷不了,現時每日須服食十三種包括心臟、糖尿及降血壓藥,打官司期間更曾入急症室求醫。「有一次去完土審離開,由樓梯落樓時,覺得心口好似被石頭壓住,感到翳悶,搭車返屋企後覺得暈眩、少許休克。當時太太攙扶我落樓,再搭的士去博愛醫院急症室,嗰次要留醫三日。」賠上健康、犧牲和家人的相處時間,但莫炎熙不言後悔,更叮囑小業主勿輕言放棄。「如果任由高官、政府部門、大財團,因為我哋害怕、嫌麻煩而輕易放過佢哋,佢哋會不斷去蠶食我哋嘅血汗錢。」他發現不少屋苑均發生跟天頌苑相似的問題,但沒有小業主站出來,亦沒有人支持,令很多大財團、政府部門得以剝削基層市民。「我覺得最重要係相信自己、相信法律。」成功追討七千萬管理費,只是小業主贏得的一場小戰役,天頌苑短樁樓的責任問題,才是小業主跟房委會的最大戰爭。莫炎熙表示,希望可以交棒由年輕一代跟進,因恐怕自己熬不下去,「要睇我自己健康,能夠捱得到當然我會繼續,但如果瞓喺張床,起身都起唔到,小便都唔得,點去自辯?」

高院民事案半數人自辯

近年不論高等法院、區域法院無律師代表的民事訴訟人均持續增加,根據司法機構過去非正式統計,單是高院審理的民事個案,大約一半訴訟人選擇無律師代表。法律界估計,這些人因律師費高昂、申請不到法援及不信任律師,因而選擇自辯。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每一位訴訟人都有申辯的權利,自辯是他們的選擇,「但同時可能會被控方、對方盤問,不是講自己一套便成。」他稱,不論什麼國籍、操何國方言,甚至是否患有精神病,都享有自辯的權利,「基本上各級法院都會容許,不會剝奪有關權利。我過去也見過蒙古、孟加拉及非洲個別冷門國家(訴訟人),法院都安排適當的翻譯。」政府○三年底成立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為已經或準備在高院或區院進行民事訴訟、但無代表律師者提供支援,惟只限於法律程序事宜,中心職員不可向當事人提供任何法律意見,也不會評論案件。(中心電話:2825 9586、網址:http://rcul.judiciary.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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