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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ight behind bars for Chiang - without pearls

1 : GS(14)@2011-06-11 14:57:42

http://www.thestandard.com.hk/news_detail.asp?art_id=111869&con_type=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736

金沙中國(1928)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免職

1 : GS(14)@2010-07-24 15:04:5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00723226_C.pdf

公司並無解釋他為何被解僱,又或者他可能對董事局有不滿。

The company fails to state why he was fired, or whether he has any disagreement with the board.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142

科浪國際(2336) 其控股股東

1 : GS(14)@2010-11-12 21:00:47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73720&currpage=T

The CFI prohibits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from voting against the proposed capital injection into a subsidiary. The liquidator alleges serious breaches of fiduciary duty by the former Chairman, including cooking and losing the books (para 15).

高院原訟法庭禁止大股東在注資附屬計劃中投票。清盤人聲稱原主席的違反受託責任,包括提供錯誤財務資訊及遺失財務資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529

香港經紀之午休(Hong Kong's broker siesta)

1 : GS(14)@2010-09-18 11:02:36

http://webb-site.com/articles/tradinghours.asp
2 : GS(14)@2010-09-18 11:02:45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10/100917news_c.htm

香港交易所徵詢市場人士對建議更改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交易時間的意見
3 : teawater(1794)@2010-09-20 23:37:19

反對!民以食為先
因為李小二渣旗,所以香港要做呀二?
何解大陸不跟香港?哈!
4 : GS(14)@2010-10-27 23:15:3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596483
延長交易時間無助交投
64%經紀反對縮短午休
2010年10月27日

【本報訊】港交所( 388)就延長交易時間諮詢至本周五,正當市場以為本地證券經紀已經與港交所有初步共識,除了提早開市,亦會把午飯休市時間縮至 1.5個小時,但主要代表本地小型證券經紀行從業員的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的調查卻顯示,會員普遍反對港交所延長交易時間,受訪者當中有 64%反對縮短午休時間。記者:周燕芬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上月與 7個券商組織開會討論延長交易時間,會上只有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反對加時,理由是加時不一定可以增加交投量,基層員工的工作壓力卻一定會增加。其他券商組織基本上支持把午休時間縮至 1.5個小時。
其他券商組織撐減午飯時間

證券商協會主席蔡思聰雖然身為老闆,但都認同從業員需要有生活質素,延長交易時間未必可以增加交投,但為了配合國策,需要一人讓一步。據了解,李小加提出,希望香港先把午休時間改為 12點至 1點半或 1點, A股以後可以押後午飯時間,令兩地交易時間更接近。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現有 2500名會員, 70%以上來自 C組的本地小型證券行。總會會長王國安指,該會 9月份進行問卷調查,收回 778份,結果顯示 77%反對港交所修改交易時間, 62%反對提早開市, 64%希望維持現時 2小時的午膳時間, 73%反對推遲收市時間, 87%認為延長交易時間對他們在股票市場業務沒有幫助, 79%認為延長交易時間不會增加客人的投資意欲, 77%指延長時間會影響其生活。
總會副會長孔慶暉稱,中午收市後及開市前,他們仍要為客戶覆盤和取消落盤等工作,現時真正的午膳時間不足 2小時;而且他們的工作不容有失,精神壓力大,需要有足夠時間休息。
王國安指出,若香港要跟 A股接軌,則要跟足時間,實情是不同時間都有不同消息發生,他們的會員亦難以增聘人手,因「經紀自己啲客唔會畀其他人做」。
業界倡減交易費用吸客

該會認為,若港交所一定要延長交易時間,提早開市時間不超過 30分鐘,中午休市時間最少有 1小時 30分鐘,延遲收市時間不超過 30分鐘。王國安又建議,減低港交所及政府的交易徵費和釐印費,提供合適的產品,更能吸引投資者。而且背靠中國,香港市場「唔憂你哋唔嚟投資」!
5 : 鱷不群(1248)@2010-10-27 23:35:28

反對午休,應該加開晚市smiley
6 : GS(14)@2010-10-29 00:06:48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01028/News/ec_ecd1.htm
Webb網站調查 過半贊成撤午飯休市
  2010年10月28日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建議延長證券交易時間的諮詢明天結束,但獨立評論員David Webb先行為諮詢展開民意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八成回應者支持延長交易時間,更有五成多回應者表示,贊成撤銷午飯休市時間。

Webb早前在其網站舉行公開投票,結果收到592個回應,當中52%回應者支持撤銷午飯休市,而在44%贊同保留午休時段的回應者,過半數認為1個小時午飯時間已足夠。同時,有近八成回應者,支持提早在9時30分或更早時間開市,也有超過七成回應者,認為收市時間應推遲在4時30分之後。Webb表示,會將有關統計結果提交港交所。

由於港交所在推出諮詢文件前,已先行游說本港6大華資經紀組織,並因應他們的要求,加入1.5小時的午休時間選擇,故一般相信,諮詢不會遇到太大阻力。港交所原來只想建議午飯休市1小時,但因業界反對,遂加入1.5小時午休選擇,如無意外,1.5小時午休獲接納的機會較大,亦即本港的證券交易時間,將由4小時延長至5小時,料最快明年首季可推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786

中裕燃氣(8070)執董「被帶走...」

1 : GS(14)@2011-02-26 18:47:2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101228014_C.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158

阿里巴巴(1688)與2,326大盜

1 : GS(14)@2011-02-26 18:23:03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222070_C.pdf
我們經常覺得奇怪為何他們選這個名稱。
We've always wondered why they chose that name.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147

證監會申請對科浪國際(2336)控股前高層人員發出取消資格令

1 : GS(14)@2011-01-22 17:44:51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Servlet?docno=11PR6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向涉嫌行為失當的科浪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科浪)前主席兼執行董事王樹永(男)及科浪前財務總監李澤滔(男)作出取消資格令,以撤銷他們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註1及2)。

證監會指王及李:
[ul][li]未能以應有的技能、謹慎勤勉的態度及勝任能力管理科浪,並不符合他人對具備相同知識及經驗,並承擔科浪董事職務及職能的人士的合理期望;及[/li][/ul][ul][li]未有確保科浪遵從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規則》的信息披露要求。[/li][/ul]
證監會指王及李的違規行為主要涉及2008年10月及11月多宗與科浪財務狀況有關的重要事件,證監會認為科浪理應向公司成員、廣大投資者及聯交所披露這些重要事件。

該等事件包括:
[ul][li]多家銀行曾屢次要求科浪及其附屬公司償還貸款,並警告會向有關公司展開法律程序追討欠款;[/li][/ul][ul][li]一家供應商指科浪未能償還拖欠的貿易債項,並提出將科浪清盤的呈請;[/li][/ul][ul][li]客戶因科浪的產品出現問題而拒絕清付購貨款項,導致科浪嚴重周轉不靈;[/li][/ul][ul][li]科浪內地廠房員工罷工,因此糾正產品技術缺陷的運作陷於停頓;及[/li][/ul][ul][li]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協助重組債務。[/li][/ul]
高等法院今天首次聆訊證監會的申請。證監會網站(www.sfc.hk)載有上述重要事件的撮要及證監會所提出的指控。






備註:

1.  科浪於2003年3月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主要從事半導體、汽車追蹤及監察系統的終端設備及配件、工業無線通訊模組及裝置的銷售業務,其股份自2008年12月2日起暫停買賣。

2.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庭認為某公司的事務曾以涉及對該公司或其成員作出虧空、欺詐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而某人須為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則法庭可命令取消該人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在不超過15年的期間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679

投資基金負責人郭秀萍發出未經認可推廣材料及沒有披露權益被定罪

1 : GS(14)@2011-01-08 15:25:58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Servlet?docno=11PR2


投資基金負責人發出未經認可推廣材料及沒有披露權益被定罪郭秀萍(女)為推廣集體投資計劃而發出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的文件,以及沒有及時披露所持有的上市證券權益,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有關罪名成立。

郭向胡雅文署任主任裁判官(Ms Amanda Jane Woodcock)承認分發有關一項集體投資計劃的未經認可推廣文件的兩項控罪,以及另外兩項沒有按規定披露持股量的控罪。裁判官判處郭罰款合共12,000元,並命令她繳付證監會的調查費80,000元。

案情指郭在2007年10月13及20日舉行連串公開簡報會,以推廣一項名為Reliance China Hong Kong Opportunity Fund(該基金)的集體投資計劃。郭使用未經證監會認可的Powerpoint投影片進行簡報,最後共有120名投資者認購該基金。

該基金由郭控制,因此郭被視為擁有該基金的投資的權益,包括香港上市公司百營環球資源控股有限公司6,000萬股股份的間接權益,但郭沒有在三個營業日內作出披露。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456

中亞能源(850)換核數師告吹-

1 : GS(14)@2010-06-27 13:41:3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00622105_C.pdf

開一個新的特別股東大會需要另外3星期的知會,看來它們不能在7月31日前取得已審核的業績,如果是這樣的話,它們的股份交易會暫停,直至能公佈已審核業績為止。

It will take at least another 3 weeks' notice to convene a new EGM. It seems unlikely that they can get their results audited and announced by 31-Jul. If they fail to do so, then the stock would normally be suspended until the results are published.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9913

新鴻基前客戶主任操縱市場被判社會服務令

1 : GS(14)@2010-06-17 22:53:13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64'

新鴻基前客戶主任操縱市場被判社會服務令

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前客戶主任吳國良(男)早前被裁定一項操縱市場罪名成立,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院同時命令吳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繳付調查費69,268元。

吳在2010年5月27日經審訊後被定罪,還押看守至今天候判。

案情指,吳收到一名客戶的指示,要求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彩虹集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彩虹集團)的收市價,設定在一個較高水平。吳同意執行上述指示,並於2008年4月3日交易時段最後三分鐘內發出15個彩虹集團股份的買盤,當中若干買盤屬單一手買盤。各買盤的價格均較當時的市價為高,得以確保彩虹集團股份的收市價最後上升10%(註1)。

證監會亦指控吳的這名客戶在上述及其他交易中操縱市場及作出欺詐。 該客戶在有關傳票發出後已離港,法庭已向該客戶發出逮捕手令(註2)。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59


新鴻基前客戶主任被裁定操縱市場罪名成立

東區裁判法院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作出調查後,今天裁定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前客戶主任吳國良(男)一項操縱市場罪名成立(註 1)。

吳須還押監房看管至2010年6月9日候判。

證監會指,吳於2008年4月3日收到一名客戶的指示,要求將彩虹集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彩虹集團)的收市價設定在一個較高水平。彩虹集團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吳同意執行上述指示,並於交易時段的最後三分鐘內發出15個買盤,當中六個買盤所涉股數不多,均為單一手買盤。各買盤的價格均較當時的市價為高,得以確保彩虹集團的收市價最後上升10%。證監會指上述行為使吳的客戶得益。

證監會亦指控吳的客戶在上述及其他交易中操縱市場及作出欺詐。在有關傳票發出後,吳的客戶已離港,法庭已向其發出逮捕手令(註2)。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經紀絕不應執行任何操縱市場的指示。在本案中,該名客戶所作出的指示明顯是違法的,有關經紀當時應拒絕執行,不予理會。本案說明,若經紀協助客戶操縱市場,可被判監禁。"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14



法院就一宗操縱市場及欺詐個案發出逮捕手令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經調查後,對三名人士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控以五項操縱市場及兩項欺詐罪名。

證監會指三人在2008年4月1日至4月3日期間,操控彩虹集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彩虹集團)股份的價格。彩虹集團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證監會並指其中一名被告亦詐騙兩隻未經認可的投資基金,曾沽出彩虹集團的股份,即本案中涉嫌被操縱的股份,以及沽出另一上市公司中國航空技術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而證監會指該被告有關欺詐活動便是引致其沽出股份的行動。該被告今早未有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並可能已離開香港。

東區裁判法院錢禮署任主任裁判官應證監會的申請,向該被告發出逮捕手令。另外兩名被告否認控罪。

證監會在有關逮捕手令仍然有效期間,不會公布該三名被告的姓名,亦不會就這宗個案作進一步評論。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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