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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記老闆借「貨」還魂

2011-8-25  NM




上週五,標榜價格「天下無敵」的 小型超市裕記突然由臨時清盤人接管,統計共欠下逾一百個債權人合共一億五千萬元。過去一年,老闆余木城夫婦一直對還債採取拖字訣,懇求供應商繼續供貨。但 另一邊廂,本刊發現裕記老闆娘韓麗芳任董事的一間公司,原來於兩個月前靜悄悄開了間如裕記翻版的小型超市「盛裕」,內裡貨品更標明出自裕記。對此,一眾債 權人都感到既氣憤,又無奈。

翻版裕記位於上水新功街二十號,名字叫「盛裕」,開了兩個多月。本刊翻查「盛裕」的商業登記,其註冊法團名稱為中勝發展有限公司,而公司唯一的董事,正是 韓麗芳。「盛裕」店內無論乾、濕貨,都有八成為裕記包裝的貨品,紙皮箱、購物籃都寫上裕記,而牆上的「裕記價格、天下無敵」招紙,更肯定是裕記手筆。店內 收銀女職員亦直言:「我原本在上水裕記做的,老闆娘叫我哋成批員工過嚟幫手,朝早都喺裕記貨車落貨俾我哋。」本週一,記者再到中勝發展所報的辦公室地址, 即元朗媽橫路六十九號地下查看,更發現韓麗芳踪影!這裡一樣有間開了兩個多月的士多「豫豐號」。店內有一男一女,正在傾談有關裕記委任臨時清盤人事宜,該 名女子一直戴上口罩,貌似裕記老闆娘韓麗芳,記者上前大叫余太,她瞪大雙眼說:「我唔係余太,余太喺樓上,喺屯門裕記呀!」隨即拿起手袋快閃,沿途快步 走,直至登上一輛七人車離去。其後,記者返回「豫豐號」店內查詢,內裡一名男職員不耐煩說:「佢係余太,咁又點?呢度唔係佢開,佢係我個客得唔得?」

日還一千拖得就拖

本刊向葉謝鄧律師行的伍家賢律師查詢,他表示:「如果盛裕的資產來源不涉及犯罪行為,而股東和公司均新成立,擁有獨立法人地位,就不會違法。」一眾債權人 對這種合法但不合情理的做法,大感氣憤又無奈。自本刊去年十二月率先報導裕記欠債,至近日裕記主動向法庭申請貝德富理成為臨時清盤人,其間裕記曾多番掙 扎。多個供應商均表示,在今年一月中,曾接獲韓麗芳的致歉信,內容指她自己在去年十二月,已撇開老公余木城,接管公司所有業務,並承諾會盡快還清所有貸 款。與供應商會面時她又拿出公司自置物業表,實牙實齒對眾多供應商說:「裕記有好多自置物業,我哋一定有錢還,俾啲時間我啦,唔好入稟清我盤呀。」當時裕 記開出還款條件,為總欠款額為一百萬元或以上的,每日還款一千元,而一百萬元以下,每日還款五百元,眾多供應商均揼心口埋怨自己「衰心軟」,如向裕記供應 雲耳、黑木耳的華昌行老闆許天啟:「我係第一個告佢o架,之後佢夥計嚟搵我傾話會還錢,我就無告清盤,只從民事訟訴。點知裕記所有支票都彈票。現在我有執 達令在身都無用,預咗得個桔。」翻查資料,不計租金,裕記欠下生果、海味、包裝涼茶、膠袋等貨款共六千五百萬元,當中連蛋及廁紙供應商都欠幾十至幾百萬。 傷得最慘是生果供應商天成欄,因此要結業。身在內地的老闆娘王太表示:「裕記欠我哋七百萬,佢唔找數俾我,我都要找數俾人,我哋捱唔住要結業啦!」

擴張炒股致「死」

這一年間裕記賣出了十二個自置鋪位,套現一億三千多萬元。臨時清盤人接手後,大部分裕記仍然營業,每間門市還多了一個保安駐守。上週六,記者根據裕記網站 內的門市地址,走訪裕記位於上水、粉嶺、元朗及朗屏共五間分店,當中位於上水馬會道及元朗安寧路的分店已經結業。而仍營業的裕記,店內有客人緊張地問收銀 員:「係咪執呀?做到幾時呀?會唔會大特價呀?」裕記店員則從容表示:「清盤啫,邊個話執?未收到通知話唔做喎。(有無糧出?)無糧出我就唔返啦!」當記 者問到老闆去向,店員即時嚴肅地收起笑容,表示不欲多說。裕記於九○年創立,近十年間由二十二間分店急速擴展至九十多間,最終惹禍。曾是初期股東,於○六 年已退股的余木城哥哥余木泉,本週一與部分來自內地的債權人開會,正商討裕記的去向。有傳余木城衰「大使」及投資失利,余木泉最初三緘其口,其後又隱晦透 露:「太子黨吖嘛,財務嘢囉!好似鴻興印刷咁呀!」鴻興印刷的太子爺任澤明,就是於○八年炒燶金融衍生工具「Accumulator」,公司差點拱手讓 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67

青心直說:金融毒品借屍還魂記 胡孟青

1 : GS(14)@2011-10-31 21:34:5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26&art_id=1574097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422

真是無人記得英發國際呢件野是借屍還魂?

1 : GS(14)@2012-03-05 22:53:0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05009_C.pdf
1. 20合1
2. 7送5紅股
3. 每手改2萬股
4. 王顯碩認購4.5億股,每股10仙
5. 1供8,王顯碩包銷2.3億股,金利豐包銷餘下的
有關認購方之資料認購方為由王先生全資擁有之投資控股公司,其日常業務並不涉及包銷。認購方之唯一董事為王先生。有關王先生之背景及經驗,請參閱本公佈上文「董事會及經擴大集團於紙品業務之經驗」一節。認購方及王先生確認,認購事項相關資金及公開發售項下之包銷責任並非源自(i)賣方及╱ 或其最終實益擁有人;(ii)Sweet Wishful及╱ 或其最終實益擁有人;(iii) 本公司關連人士(王先生及彼之聯繫人士除外);及(iv) 上述(i) 至(iii) 項各自之聯繫人士。

6. 最重要都是買入的呢件資產,就是新高準,作價1.1億,3,500萬現金,2,000萬以10仙發行2億股股票,剩下5,500萬,則是擔保盈利1,600萬按比例支付,但賠償最多都是呢5,500萬

7. 另外買埋生財資產,作價1,380萬
2 : GS(14)@2012-03-05 22:54:40

又選擇性不用更低PE的1127...

訂約方: (1) 賣方: S k y Wi l l P r i n t i n g & P a c k a g i n g (BVI )Limited,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由陳福解先生、高懷光先生及馮銘先生分別擁有30%、30%及40%權益。賣方主要從事投資控股。賣方之所有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商人。於本公佈日期,賣方或其任何最終實益擁有人概無於任何股份中擁有權益。

資料印證工作函件已提交予執行人員,並已於通函內披露。按照二零一二年保證金額計算,代價相當於市盈率約6.875 倍,介乎主要業務為提供紙製產品生產及市場銷售之聯交所上市公司之市盈率範圍。於香港從事與目標集團類似業務之可資比較上市公司(市值少於1,000,000,000港元)有錦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94)、合豐集團控股有限
公司(股份代號:2320)、森信紙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31)及星光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03),該等公司於買賣協議日期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之市盈率介乎約5.91倍至約13.07倍,平均市盈率約為9.72倍。
3 : GS(14)@2012-03-05 23:22:33

做過905同8100
http://webb-site.com/dbpub/positions.asp?p=22001&hide=N

譚民勇先生
譚民勇先生,四十九歲,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加入目標集團,負責目標集團之會計職能。譚民勇先生為國際會計師公會會員,在會計、稅務及中國業務方面積逾20 年經驗。在加入目標集團前,譚民勇先生曾於一間國際會計師行工作,其後在香港或馬來西亞上市之多間公司出任中國辦事處代表、財務總監、副總經理及執行董事。

誠如上文所述,預期董事會及管理層有足夠知識及經驗於收購事項完成後管理紙品業務。
4 : GS(14)@2012-03-05 23:23:09

擬委任非執行董事—黃鴻基先生
黃鴻基先生,五十八歲,擬於收購事項完成後出任非執行董事。黃鴻基先生在印刷行業積逾40 年經驗。彼負責整體管理及營運,參與企業策略發展,並與客戶以及現有及過往聘用之供應商協商。
5 : GS(14)@2012-03-05 23:24:27

擬委任執行董事 — 吳先生
吳先生,六十一歲,擬於收購事項完成後出任執行董事。吳先生將負責目標集團整體管理及製訂企業政策及策略,並與中國各地方政府及機關協商。吳先生於一九六零年代在印刷行業開展事業,在印刷營運及印刷機器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吳先生現時分別為新高準集團及目標集團內若干公司(即目標公司、天安及新高準柯式)之董事,亦為新高準商標最終實益擁有人之一。吳先生目前於目標集團並無任何股權,於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證券,亦不會於復牌後於本公司證券中擁有任何權益。除新高準商標外,吳先生並無於任何從事紙品業務之公司中擁有任何實益權益。

「吳先生」指吳文燦先生,目標公司董事之一
6 : GS(14)@2012-03-05 23:32:14

「新高準商標」指新高準商標包裝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由吳先生及李女士擁有實益權益
「新高準柯式」指新高準柯式印刷(深圳)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之外商獨資企業
「新高準紙製品」指新高準紙製品(深圳)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之外商獨資企業,於重組完成前為天安之全資附屬
公司
「新高準(天安)」指新高準(天安)印刷包裝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為天安之全資附屬公司
「新高準集團」指新高準集團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新高準集團為新高準柯式之賣方及資產收購項下之賣方

呢埋呢D無可能唔記得個名是不是?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71004247_C.pdf
訂約方
賣方: 本公司
買方: Datasino Group Limited,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由
Yin Yinglan女士(「Yin女士」)單獨實益擁有作投資用途。

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
(i) 買方及Yin女士均為獨立第三方;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70919500_C.pdf
根本唔想人知道賣了這業務


(ii) 買方及Yin女士與本集團或其關連人士並無任何關係(訂立出售協
議所產生之合約關係除外);
(iii) 買方及Yin女士與Fortune Gold Developments Limited(Automatic
Result(本公司現時之單一最大股東)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成
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前,本公司之前控股股東)及其實益擁有者
吳文燦先生概無關係;及
(iv) 本公司從未與買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即Yin女士)有任何買賣
(除現時因根據出售協議擬進行之交易而產生之買賣),而根據
上市規則第14.22條須予彙集計算。
....

出售代價
出售代價為36,000,000港元,其中:
(i) 出售代價歸入銷售貸款之部分等於銷售貸款之面值(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約為26,500,000港元);及
(ii) 出售代價餘款(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為9,500,000港元)歸入銷售股份。
出售代價已全數由買方以現金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i) 按金3,000,000港元已於簽定出售協議後五個營業日內由買方向本公司支
付;及
(ii) 出售代價餘款33,000,000港元於出售事項完成時由買方向本公司支付。
如出售協議終止(非因買方過失),按金3,000,000港元得由本公司於終止日期後
七個營業日內不計利息退還買方。

對番D年報,真是賣了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70727015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81014316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90730194_C.pdf
7 : GS(14)@2012-03-05 23:33:2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05011_C.pdf
神奇的盈利能力
8 : GS(14)@2012-03-06 00:55:35

http://www.sfc.hk/sfcprd/eng/pr/ ... =AHH635&applNo=0002
負責人員名字
CHEUNG Woon Yiu 張煥瑤 (AEG220)
LAI Ka Chu 黎家柱 (ADF450)
LEUNG Chai On, Michael 梁濟安 (AEE545)
LI Shui Yan 李瑞恩 (ADA073)
SIU Wing Hay 蕭永禧 (AEK600)

代表名字
GU Weiyan 顧煒燕 (ART992)
LAW Chuk Nga 羅竹雅 (ATB631)
TANG Hiu Nam 鄧曉嵐 (AXZ816)
9 : GS(14)@2012-03-06 22:36:5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20&art_id=16129203
【本報訊】停牌近三年半的英發國際( 439)公佈復牌方案,擬股本重組,並進行供股及配售股份,集資 9090萬元。當中預留 5500萬元用作清償承兌票據,餘額用作未來潛在投資或一般營運資金。據此原屬聯康生物( 690)前身的印刷商新高準控股的業務,經多年後終再借殼英發重新上市。

下次問我啦
10 : GS(14)@2012-03-06 22:38:28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50902026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50922082_C.pdf

有D人真是幾熟的

於本公佈日期, 本公司有兩名執行董事吳文燦先生及李美麗女士; 一名非執行董事唐慶枝先生; 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文光先生、梁兆祥先生及林
建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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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壓力下撤銷《內部安全法》恐借屍還魂

1 : GS(14)@2015-04-09 00:51:41

大馬國會昨日通過的《2015防範恐怖主義法》叫反對派那麼憂慮,是因為擔心當局藉着這條新法例,讓另一條於2012年在民眾壓力下撤銷的《內部安全法》得以「借屍還魂」。


■警方2009年亦向反《內部安全法》示威者發射催淚彈。美聯社

「大馬人權一大倒退」

人權監察亞洲副總監羅伯遜(Phil Robertson)昨日發聲明,指「通過新法是大馬人權一大倒退,令人質疑政府對尊重基本權利的承諾」,又指大馬「恢復未經審訊就可無限期拘留疑犯的做法,令人極度憂慮政府會重施故技,經常以無限期拘留威嚇反對聲音,將他們滅聲」。《內部安全法》在1960年訂立,容許當局在沒有審訊下拘留個別人士,大馬政府本來只用它來對付共產黨員,但自共產黨遭解散後,這法例往往成了政府打壓反對派政治人物的「尚方寶劍」,內政部長有絕對權力認定誰威脅「國家安全」,毋須解釋。馬來西亞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指,全國有逾一萬人因為這惡法「被剝奪自由、身心受虐」。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在2009年4月以改革者姿態上台後,承諾改革《內部安全法》,惟民眾不只要求改革《內部安全法》,而是要求撤銷,同年8月有2萬人上街和平示威,卻遭保安部隊鎮壓。直至2012年,納吉才在民眾強烈要求政治改革下屈服,撤銷惡法。路透社/《蘋果》資料室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408/1910437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9366

三星Note 7 「借屍還魂」七五折重售

1 : GS(14)@2017-07-05 03:49:32

Note Fan Edition



南韓三星旗艦手機Galaxy Note7去年在全球發生多宗電池爆炸起火、終致全球回收兼全面停產事件,三星大虧損之餘形象亦重創。事隔大半年,Note7「借屍還魂」,本周五會以限量版Galaxy Note FE(Fan Edition)身份重出江湖。三星昨天宣佈,限量推出「Galaxy Note FE」40萬部,定價699,000韓圜(約4,800港元),大概是入門版Note7(850美元,約為6,630港元)的七五折。這40萬部手機只在南韓出售,至於會否在其他市場推出,稍後才決定。



■Galaxy Note7投胎轉世成為Note Fan Edition尋求擁躉支持。

換部件配新電池製成

三星的聲明指出:「推出Galaxy Note FE,有一層重要意義:這是個減少浪費資源的環保計劃。」事關Note FE是用已拆封的Note7換置未用過的部件、並搭配新電池而成。三星去年全球回收400多萬部Note7後,如何處理大量廢機惹關注。


據報Note FE所用電池,容量為3200mAh,略小於Note7。之前有獨立機構調查指,Note7因內部空間小令電池易過熱。三星強調Note FE通過各種檢查,「絕對安全」。除了換過電池,Note FE軟件也升級,跟三星最新旗艦S8採用相同UX介面,並具備人工智能(AI)助手Bixby和S Pen觸控筆,並有防水防震、語言繙譯、虹膜識別身份認證功能等等。5.7吋屏幕的Note FE有瑪瑙黑、珊瑚藍、鉑金、鈦銀4色。
Note7是三星史上巨大污點。去年8月面世備受好評,被視為蘋果iPhone7勁敵,定價之高是三星歷代手機當中數一數二。豈料推出不久就在全球發生多宗過熱、爆炸事件,即使是更新電池後,過熱事故仍然頻傳,三星終於要全球回收Note7,並在10月宣佈停產。


三星首季業績仍報捷

只有短短兩個月壽命的Note7,據報令三星預期要虧損數以10億美元計。不過,多得半導體和顯示等業務有強勁增長,三星今年首季業績仍報捷,純利7.68萬億韓圜(約523億港元),是三年最高。雖然Note7事件令三星成為全球笑柄,聲譽受重創,但南韓人對三星不離不棄,據昨天公佈的南韓品牌信譽調查顯示,三星 Galaxy連續第七年獲選為最具價值品牌。法新社/美聯社/韓聯網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703/2007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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