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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核算三步變兩步 究竟是個啥改革?

1月9日國家統計局對外公布了GDP發布制度改革的方案,總體方向是精簡,具體舉措是將GDP核算由三步變兩步。這項改革如何理解,第一財經為您一一道來。

按照2003年國家統計局制定的《關於我國GDP核算和數據發布制度的改革》,中國的GDP核算和發布原來采用三步制,這三步是初步核算、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

之所以采用三步法,是因為作為國家大數,GDP牽涉的統計數據太多,而原來數據靠地方層層直報的數據收集方式又受到資料到達時間的影響,因此匯總到統計部門的GDP計算資料是一個逐漸增加的過程。本著真實可靠的原則,統計部門會根據資料情況分步計算並修訂GDP數據,最終為公眾拿出一個準確的結果。

按照2003年以來的安排,初步核算數在當年12個月進度統計資料的基礎上計算,一般在次年1月20日左右發布,也就是公眾在年度國民經濟數據發布會上獲得的數據。初步核實數在統計年報資料的基礎上計算,於次年9月在《中國統計年鑒》上發布。最終核實數在統計年報、部門會計、財政決算資料的基礎上計算,於隔年5月和9月在《中國統計摘要》、《中國統計年鑒》及其他出版物上發布。

從這些年統計部門發布的數據來看,相對於初步核算數,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數會對其做一定程度的修訂。比如,2010年的GDP增速的初步核算數為10.3%,但統計部門當時梳理新統計資料發現第三產業和第二產業的數據有所增加,因此在第二年9月將2010年的GDP初步核實數修正為10.4%。

隨著時代進步、技術提升,當前GDP核算已經從原來的地方層層直報變為一套表聯網直報,改革後的服務業統計制度和完善了的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制度也比以往能更快更準地獲取資料,因此原來三步走的核算發布方式也有了改革的基礎。

國家統計局9日解釋,從實際工作看,初步核實數與初步核算數差距不大,並且在開展經濟普查或者核算方法發生重大變化的年份,通常不對GDP進行初步核實,而是直接進行最終核實,因此,使得初步核實這一修訂步驟的實際意義減小。此外,因初步核實與最終核實時間間隔較短,GDP數據多次修訂給使用者帶來不便。

因此,在1月9日的這份文件中,國家統計局取消年度GDP初步核實,將原來的三個步驟調整為初步核算和最終核實兩個步驟。

按照國家統計局9日發布的新規,初步核算數於次年1月20日左右在年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以及國家統計數據庫中發布;最終核實數於隔年1月份以國家統計局公告形式發布。

季度GDP核算的簡化步驟同年度GDP核算一樣,也簡化為季度GDP初步核算和季度GDP最終核實兩個步驟。季度GDP初步核算數於季後15日左右在季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和國家統計數據庫中發布;最終核實數於隔年1月份在國家統計數據庫中發布。

按照現在公布的日程,2017年1月20日,國家統計局將舉行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在這一天,2016年GDP的初步核算數就將正式同公眾“見面”。

據新出爐的“第一財經首席經濟學家調研”結果,被調研的經濟學家們對2016年度GDP的預測十分一致,21位經濟學家均認為2016年整體經濟走勢平穩,年度GDP將與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速保持一致,為6.7%。經濟學家預測的準確性如何,咱們就等1月20日來檢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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