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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5億信托“爆雷” 銀信通道業務誰兜底?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29189.html

古冶5億信托“爆雷” 銀信通道業務誰兜底?

第一財經日報 張菲菲 2015-06-08 06:00:00

距離“古冶集團鑄造產業鏈信托貸款集合資金信托”(下稱“古冶產業鏈信托”)1號、2號項目到期,已經過去3個多月了,143名投資者仍然沒有收到本息。

距離“古冶集團鑄造產業鏈信托貸款集合資金信托”(下稱“古冶產業鏈信托”)1號、2號項目到期,已經過去3個多月了,143名投資者仍然沒有收到本息。

事實上,自2014年8月古冶集團出現資金周轉困難開始,針對該信托項目5億元的資金兌付問題,受托人中信信托與代銷機構工商銀行之間的拉鋸戰就已經開始,雙方就重組方案至今難以達成一致。

通道業務:項目是誰的?

中信信托公開信息披露顯示,“古冶產業鏈信托”募集資金5億元,向山西古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古冶集團”)發放貸款,信托計劃期限為2+1年,其中,1號信托收益權信托本金2.3億元,到期日為2015年3月8日,2號信托收益權信托本金2.7億元,到期日為2015年3月31日。

受宏觀經濟持續下行、行業景氣度低迷等因素影響,鐵精粉、鐵礦石等產品價格下跌,古冶集團出現資金周轉困難,自2014年8月開始,古冶集團未能依照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截至1號信托受益權到期日2015年3月8日,古冶集團應償未付1號信托受益權貸款本金2.162億元,應付未付1號信托受益權貸款利息約2933.6萬元。2015年3月20日,1號信托受益權剩余貸款本息的最後還款觀察期已屆滿,古冶集團仍未歸還1號信托受益權剩余貸款本息。

2015年3月23日,中信信托發布第四次臨時信息披露,宣布古冶1號信托期限延長至信托財產處置變現為止;3月31日,中信信托發布第五次臨時信息披露,宣布古冶2號提前於2015年3月26日到期,信托期限延長至信托財產處置變現為止。

中信信托人士介紹,工行山西分行為其戰略級客戶古冶集團專門籌劃、設計整體融資戰略和具體方案,作為整體融資方案的組成部分,工行將古冶集團推薦給中信信托,邀請中信信托專門定制信托計劃向古冶集團發放貸款。由山西工行私人銀行部和工行總行個人金融部分兩期向其行內143名投資者進行全額定向發售。

一位山西投資者稱:“當時我們是在工行營業部辦理購買信托,工行將資金劃入中信信托。”據其介紹,該產品投資門檻300萬元起,是山西省工行私人銀行營業部通過各地支行網點找到高凈值投資者,進行推薦和銷售,稱與中信信托合作的項目。

不過,工行相關人士則聲明稱,工行山西分行根據與中信信托的協議,成為資金代收付銀行。

根據中信信托提供的數據,工行山西分行及工行山西交城支行共收取代理收付費、其他代理費、保管費、監管費等四項費用加權平均約3.5%/年,信托3年間,應收取費用合計約為5102萬元;受托人中信信托收取信托手續費率為1.9%/年,合計應收取2793萬元。

重組方案:難達一致

為了化解兌付危機,據中信信托方面透露,自2014年2月起,中信信托先後向工行提交了6套重組方案,方案圍繞由中信信托出資購買該計劃的信托受益權、工行出資向古冶集團下屬公司發放貸款歸還信托計劃展開,經過幾次的方案否決,工行授信金額從2.35億元降至2億元,再降至1.5億元,工行仍未對重組方案達成一致。2015年5月12日中信信托最新提出雙方按照50%對50%比例、共同出資收購投資人信托受益權,以緩釋信托計劃流動性風險,但重組方案未獲工行回應。

對此,工行方面認為,在古冶1號、2號信托計劃中,中信信托是受托人,投資者是委托人,雙方簽訂信托資金合同構成相關法律關系,中信信托作為受托人基於專業、審慎、盡責的原則自主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並按照合同的約定分配信托財產收益。工行山西分行為該信托計劃的資金代收付銀行,只負責信托資金歸集和支付,不承擔本息償還、擔保和糾紛處理的責任。

一位律所金融業務總監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從法理上,這是由銀行主導的通道類信托業務,銀行與投資者本質上是委托和代理關系,即使項目資金出現問題,銀行也在合同上沒有法律責任,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從情理上,銀行出於聲譽和客戶關系維護等角度考慮,一般不會首先打破剛性兌付。

編輯:一財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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