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0-14/100314041_all.html
如果現在放鬆貨幣政策來緩解投機者流動性緊張的壓力,將會對經濟造成巨大傷害。如果把宏觀政策重點從價格穩定上移開,必將鑄成大錯
當前,很多民營企業,尤其是溫州民營企業的破產,主要是由於借貸資金投機情況的惡化。將這種現象定性為貨幣緊縮擠壓中小企業是完全錯誤的。正常企業不會僅僅因為借不到錢而破產。只有燒錢的投機行為才需要不斷借錢求存。
如果現在放鬆貨幣政策來緩解投機者流動性緊張的壓力,將會對經濟造成巨大傷害。實際上,2008年至2010年間的過度貨幣擴張,通過成本膨 脹,以及由資產通脹造成的獎勵性投機擠壓了真正的企業。另一波貨幣擴張將會再次放大投機在中國經濟中的比重。最後的崩盤將會更加慘烈。
在很多二三線城市,高利率借貸已經發展成為龐氏騙局或金融傳銷。金融傳銷的破壞性遠遠超過普通傳銷,如果不能及時抑制,明將帶來廣泛的社會不穩定。
中國正面臨勞動力和能源短缺。要獲得另一輪高增長,中國必須實現經濟再平衡,從勞動力和資源密集型行業向高附加值產業轉型。
刺激措施不可重複
地下借貸在中國興旺已久,原因在於中國國有金融體系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地下融資是出口導向型經濟繁榮的主要推動力。長三角和珠三角的中小企業從其融資能力上獲益良多。
非正式渠道融資是全世界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正規金融機構缺乏能夠有效服務中小企業的成本結構。因此,政府不應該因為非正式融資渠道的弊端而取締之。
然而,過去五年,中國地下融資已經從實體經濟活動轉向了房地產和金融投機。由於大規模金融擴張,投機利潤很高,同時實體企業由於全球需求疲軟和成本上漲的壓力受到很大抑制。
應當批評地下融資本身創造了泡沫嗎?事實並非如此。沒有金融機構可以對抗宏觀環境。即使是管理最好的銀行也很難在寬鬆不變的貨幣環境中生存下來。沒有金融機構可以對抗宏觀環境。2008年金融危機以及當前的歐元債務危機就證明了這一點。
在中國的貨幣擴張發展成為房地產泡沫的過程中,銀行發揮了主導作用,地下借貸則起到了支持作用,常常為獲得銀行借貸資格所需要的虛假股權融資。
地下融資市場的借貸利率從20%到100%不等。幾乎所有實體經濟企業的利潤都難以負擔如此高的利率。其借款人只能希望通過資產升值來償還貸款。
比如,在貨幣緊縮限制了銀行借貸的情況下,土地所有者就轉向高息貸款來保有土地持有量。例如,2008年很多房地產開發商把緊縮看成是暫時的, 因此把高息貸款看成是捱過短期緊縮的橋樑貸款。緊縮很快結束後,一如他們所願,土地價格大幅上升,遠遠高於他們所要支付的利息。
銀行借貸限制和地下融資市場高利率所反映的流動性問題,是由於需求過高,而不是供應過低造成的。當前的貨幣增長在正常情況下是足夠的。過高的需求主要來自房地產行業。根據去年的價格,真正開發中的房地產價值超過了GDP50%。
走出當前流動性問題的途徑是房地產業要緊縮。價格下降之後,房地產市場的流動性需求就會減少。相當一部分開發商的破產是必要的。若非如此,緊縮政策就會無效,經濟就會像往常一樣依靠泡沫獲得增長。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改變了中國政府的思維,從打擊通脹轉向了支持發展。這一決定似乎並不明智。中國的勞動力短缺在當時已經非常明顯了。經濟 刺激大大加劇了通脹問題,同時,由於實體經濟機會短缺,貨幣增長基本上都已經進入房市。當時不明智的經濟政策造成了現在的很多困難。
期望政府現在能夠放鬆政策,刺激經濟增長,是極不明智的。另一輪像2008年那樣的刺激措施將會在中國引發超級通脹和超級投機。後果將不僅僅是另外一場泡沫,而是可能會導致全面的政治變革。很難想像中央政府會如此鋌而走險。
高息借貸的繁榮始於房地產市場,近來已經發展成為一場「龐氏騙局」。由於實際利率過低,股票和房地產市場受到抑制,並且實體經濟活動利潤率也很 低,儲戶們便會輕信像高息借貸這樣的機會。他們擔心銀行存款按實值計算會貶值。同時,20%至100%的利率會帶來迅速致富的希望。許多人寧願相信其可持 續性,夢想幾年之內即可致富。
「龐氏騙局」就是一場再分配遊戲。不幸的是,最後拿著袋子的人常常是最脆弱、最容易受騙的人群。這是傳銷首次在中國成為金融問題,中央政府現在就應當調動安全機構處理此事,控制風險,以免釀成災難。
通脹仍是主要挑戰
在正常情況下,中國當前的貨幣增長水平可謂綽綽有餘。今年8月,廣義貨幣(M2)同比增長了13.5%,遠低於前幾年20%的水平,但是仍然遠遠高於中國的潛在增長率。中國儲蓄總資產是2011年GDP的2.3倍。因此,高於經濟潛在增長率的貨幣增長將變成通脹。
另外,目前的M2增長率可能低估了真實的貨幣增長幅度。商業銀行積極從事表外活動,以應對更嚴格的貸款限制;信託業蓬勃發展;地下高息借貸市場方興未艾。這些都並未完全體現在貨幣統計數據中。如果把這些都考慮進來,我懷疑廣義貨幣增長率將達到16%。
通脹仍是中國面臨的主要挑戰。過去十年間,貨幣供應大幅增長,正在造成通脹的後果。現在的貨幣增長尚未低到可以消除通脹的水平。中國仍然沒能真正控制住通脹問題。
結構性調整讓中國經濟更容易發生通脹。持續30年的獨生子女政策減少了現在的勞動力供應。中國體力勞動力供應完全沒有增長。除非能夠大幅降低增長率,勞動力短缺只會更加嚴重,從而推高通脹。
能源短缺是推動通脹的另一個因素。包括超過政府批准份額之外的生產在內,2011年煤炭消耗總計約為40億噸。建立在如此高消耗基礎上的兩位數 增長是不可持續的。運輸系統也將運力不足。同時,各個產地的生產水平可能都已經達到頂峰。中國增長模式是高能源密集型。如果煤炭消耗增長率仍然在如此高的 基礎上保持兩位數增長,能源價格將會持續通脹。
儘管月度通脹數據可能會有波動,有時甚至會出現冷卻跡象,但基本力量依然是推動通脹的。如果把宏觀政策重點從價格穩定上移開,必將鑄成大錯。
放緩沒有不利影響
跟十年前不同,現在的經濟放緩不會帶來什麼不利影響。體力勞動短缺仍在加劇。放緩不會造成就業問題。將要破產的中小企業可能會讓員工下崗。但是,受到影響的工人可以很快在別處找到工作。
每年大約有600萬高校畢業生面臨就業問題。至少在剛入職階段,大學畢業生和非大學畢業生工資幾乎沒有差距。大量的大學畢業生找不到滿意的白領工作,只能在家待業。考慮到他們父母為大學教育所支付的費用,情況難以令人接受。這是一項社會不穩定因素。
然而,在當前模式下,建築業和製造業是推動增長的力量,它們需要的是藍領工人。大學畢業生就業不足的解決之道在於增長模式向高附加值業務轉型。
中國下一輪增長必須降低勞動力和能源密集程度,否則通脹將會破壞任何推動增長的努力。中國必須推進經濟改革,更多發揮市場和民營行業的力量。如果仍然由國有企業主導,勢將造成大項目主導型增長,這很容易造成通脹。
中國經濟再平衡的起點應該是限制政府收入。2011年財政收入和國有企業利潤佔GDP的30%。考慮到國有企業的資本支出遠高於其利潤,地方政府也在增加純借款來加大支出,可以得出結論,政府和國家花掉了經濟一半的錢。
中國民營企業和家庭部門在過去十年被邊緣化了。消費只佔GDP的一小部分,因為家庭部門沒有能夠支撐高消費的現金流。除非政府能夠從經濟中少拿錢,把更多的錢留給家庭,大項目建設就會繼續主導經濟。
同時,當前的經濟結構把盈利機會大都留給了國有企業。留給民營企業的都是低利潤行業,比如輕型製造業和零售業。只有房地產業能夠通過地價高漲帶來較好的回報。這就是大量民營企業轉向房地產發展的原因。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裂,民營部門會更加壓縮。
中國經濟再平衡應當始於並且止於限制國有部門的規模。舍此之外的其他舉措,都只是在轉移注意力。要限制政府規模,首先需要減稅。比如,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應當從45%降至25%,增值稅稅率應當從17%降低到12%。
通過再平衡,中國經濟將會轉向高附加值的增長。只有到那時,中國的高增長率才不會引發通脹。
作者為玫瑰石顧問公司董事,經濟學家
放鬆貨幣無助於解決債務問題
陳同輝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9日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間隙表示,證券期貨業牌照放鬆、放開、放活是發展趨勢,但是並不會一步到位。
證監會近日表示可能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這一消息引起了週一券商股集體大跌,而銀行股全體大漲。
國務院此前公佈的新「國九條」中明確提出,提高證券期貨服務業競爭力,放寬業務准入,實施公開透明、進退有序的證券期貨業務牌照管理制度,研究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條件的其他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期貨業務牌照。
對於監管部門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的問題,3月6日,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予以回應稱,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落實新「國九條」的有關要求,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研究證券期貨業務牌照管理制度,以及商業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期貨業務牌照有關制度和配套安排,相關研究工作正在進行中,並需履行必要程序,有關政策的公佈實施尚無明確時間表。
「監管層的表態很明確,銀行獲得券商牌照只是時間問題。」《北京商報》援引一位私募基金經理評論道。
事實上銀行們已經在為券商業務積極做準備。昨日,據彭博報導,興業銀行併購華福證券的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此外報導交通銀行有意受讓蘇格蘭皇家銀行擬出售的華英證券33%的股權。
昨日下午開盤後,持續下跌一個半月的銀行股集體暴漲。截至收盤,銀行板塊上漲6.87%,居A股行業之首。其中,寧波銀行、南京銀行漲停,北京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盤中一度衝擊漲停。而招商證券、東北證券等個股最大跌幅均超過7%,而東興證券盤中最大跌幅更是超過了9%。最終收盤時券商板塊領跌兩市,下跌2.43%。
平安證券銀行組分析師們認為,伴隨著利率市場化進入最後階段,資本項目逐步放開,金融自由化推進加快,中國的金融混業應是水到渠成。
不過商業銀行控股券商,與我國現行的《商業銀行法》相違背,在這一想法變成現實之前,需要國家特批或修改《商業銀行法》。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商業銀行法》修訂工作確已啟動,銀監會2014年進行了相關調研工作,並向部分銀行下發了徵求修改建議的函。但關於具體修訂內容,尚未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