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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世民:假如我係財爺

1 : GS(14)@2012-06-05 22:34:56

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fin/20120605/97737
噚日,財爺話樓市唔健康,冇理由只升不跌。我雖然唔反對佢講嘅嘢,不過,冇乜人會理佢。畢竟,要明白風險嘅人,唔需要提醒;覺得永遠都有得炒嘅人,點都唔會醒。假如我係財爺,為咗香港,應該講出事實最驚人嘅一面:
「今日,我以欣喜嘅心情向大家宣佈,政府打壓樓價嘅措施,已經喺二手市場有初步成效。過去周末,主要屋苑錄得零成交,反映炒家明白特區政府對打壓炒樓,絕不手軟。
不過,仍然有個別發展商,積極開盤。日後如果樓價升,政府唔排除會以競爭法,向發展商追究助長炒風嘅責任。此外,政府亦要提醒大發展商,日後如果樓價跌,小業主輸錢,將會引起嘅政治同法律問題。
住屋乃基本人權,令到冇人有意欲炒樓,將會係未來特區政府嘅施政綱領。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樓市發展,有需要時主動推出更嚴厲手段,務求令樓價回復到合理水平。
我所講嘅合理水平,就係唔再有人覺得炒樓有獲利機會,炒家完全離場。我已經委託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研究超特別印花稅嘅可行性:初步構思係,兩年內有交易過之任何住宅物業,印花稅稅率為交易利潤之100%。」我擔保,如上述內容「出街」之後,一定全場靜晒。

利世民
2 : passport(1491)@2012-06-06 02:47:17

德國係咪好似都係咁??
3 : GS(14)@2012-06-06 21:59:37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434-6605.shtml
 具體如下:
  首先,在土地稅上,政府對於自用式房屋購買者和其他土地買賣經營者進行嚴格區分,不同對待。土地稅,實際上是政府向德國境內的地產(包括土地、地面建築物)徵稅,稅金的多少則按照登記的地產狀態和價值確定。其徵稅基礎為每年初按照稅收評估法(根據成交土地的價格得出同類土地的納稅價值)所確定的課稅標準價值,一年一繳。根據聯邦統一的稅率,建築用土地的稅率為3.5‰,獨戶住宅土地稅率分兩類,價值在75000馬克以內的稅率為2.6‰,75000馬克以上的稅率為3.5‰,雙戶住宅稅率為3.1‰。為了鼓勵購買住宅自住,政府對居民自用的第一套住宅不徵地面建築物部分稅收。也就是購置住宅的普通居民,每年只需繳納房基地部分(該房基地價值單獨評估,並在房產證書中備註)的土地稅。
  其次,政府對地產買賣獲利者徵收高額的土地購買稅和資本利得稅。土地購買稅亦可稱土地交易稅,凡國內登記過的土地被出售就要按規定繳納土地購買稅,此處徵稅基礎同樣指土地和地面建築物兩者的價值總和,稅率為3.5%。對於買賣獲利部分,政府還將對出售房徵收資本利得稅,十年內出售即參照公司稅標準徵收資本收益的25%。土地購買稅和資本利得稅的適用範圍還包括買賣房地產公司的股票。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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