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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二供一-聯康生物科技(690)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309/LTN20090309586_C.pdf


繼高寶供股後,公司6供1,每股1毛錢,再1送2紅股,即2供1,每股3仙3,由大股東全面包銷。


連削股本都唔做,真是太急。


另外看來對高寶信心低一點。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6448

金迪之迷-高寶綠色(274)、聯康生物科技(690)、綠色能源科技(979)、大凌國際(211)


昨天,我看到了一位讀者可以讓筆者以匿名發出這篇文章。


他對我前幾天的引錄出的韓風先生的文章有感而發,現把他引錄的文章節錄,加上其他關於這幾家公司的文章引之如下:


關於本博客及湯財文庫的新聞如下:


壹仔講背後玩家:


http://realblog.zkiz.com/viewpage.php?tid=998


輪胎造油:


http://realblog.zkiz.com/viewpage.php?tid=1183





看了這篇文章,雖然不知道指那間公司,心血來朝,看一看金迪生物科技。



....



最 新出事的兩家公司,分別是環保科技(即金迪生物科技)及生化科技公司,其中一家因主席借貸過度-將其持有的56%公司股份全部抵押貸款,使公司陷於危險邊緣,更奇怪者是其後 該公司又於去年發債1.5億美金,條件是該公司主席須控有公司至少一半股份!之後的故事是主席未能及時還款,跟住會發生咩事-當然係借款者將抵押品-即係 啲股票擲出街啦。至於另一間公司出的問題,則是資金流失,詳情如何改日再談,但中國公司在外聲譽則肯定受到影響。所謂「人無信不立」,處事營商,信譽實在 比黃金更重要。...


『金迪生物科技前主席去職事 因一篇報道重新浮出台面

● 苗丰恬

龍籌企業金迪生物科技(Bio-Treat)

前主席榮克敏聲稱有人偽造其辭職信、被公司董事會免去主席職位一事,表面上似已塵埃落定,近期因一篇報道而重新浮出台面,更牽涉到一名中國公安高層。

最新一期《亞洲周刊》報道,中國前公安部部長助理、
經濟犯罪局局長鄭少東與金迪生物科技的現任總裁陳剛、其姻親梁惠以及一個詐騙集團合作,侵吞榮克敏的資產,導致后者在金迪生物科技所持有的上億元股票被侵吞、上海公司賬號被查封。

榮克敏在2006年11月向廣東東莞公安局經偵隊報案,
卻因鄭少東的從中作梗而不受理睬、案件石沉大海。不過,這項內幕隨着鄭少東最近在中國公安清理門戶過程中被“雙規”、而被揭發。 

針對該報道所指,金迪生物科技在接受本報詢問時,做出以下答復。

金迪生物科技表示

公司與指責已無關聯

金迪生物科技發言人表示,
公司在前年已針對榮克敏的指責展開調查,并通知新加坡交易所調查的結果。另外,新加坡高等法庭也在同年的10月3日,駁回榮克敏較早于1月9日提出的上訴。

發言人說:“這些因素很明顯地指出,
本公司與榮先生所提出的指責已經沒有關聯。”

金迪生物科技發言人說,公司在司法程序進程中,
曾經几次嘗試聯絡榮克敏但不果。它表示會繼續嘗試,以便與榮克敏解決任何雙方還未了結的事件。金迪生物科技相信,隨着事情的告一段落,將能使它專注在核心業務上、為股東增加價值。

至于報道對股價可能產生的影響,金迪生物科技表示,
身為一家負責任的企業,將繼續遵守為股東增加長遠價值的承諾,而中國政府近期刺激內需,也為公司提供了施展所長的機會。

榮克敏在2006年公開聲稱,
有人偽造他的簽名向公司遞交辭職信,使他在毫不知情下被迫卸任。

他在同年10月的股東大會上要求董事會提供資料,
向他解釋公司較早時宣布他賣掉5000萬股股票、把脫售所得的部分金額付給公司主要員工作獎勵的交易。

針對榮克敏提出的不滿,金迪生物科技設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也在股東大會上解釋,由于榮克敏自從2005年11月以來便沒有出席董事會議,因此董事會決定委任新人選來取代他。

隨后,榮克敏向該公司展開法律行動,要求賠償約4億元的損失,
但至今未獲成功。

我國高等法院在前年1月9日決議,
指榮克敏不應在本地對公司展開法律行動,因為這么做是不恰當的。榮克敏與妻子提出上訴,但又于3月24日由于起訴與陳詞不完全符合而遭駁回。榮克敏又再次提出上訴,在今年2月被我國的上訴法院駁回。

去年7月,上海法院判決,
要榮克敏將他在金迪生物科技上海子公司的所有職務、蓋章以及文件全部交還給公司,因為他已不再是公司合法代表。

新交所對該報道不予置評。
本報也通過榮克敏的律師嘗試聯絡他本人,但在截稿前未獲回應。』

榮克敏當日在新加坡提出起訴,其中一位被告是979主席葉偉樑,
葉偉樑曾任大凌和274的非執董。不知甚麼原故,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葉先生由274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調任為非執行董事。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41004/LTN20041004098_C.pdf

5月3日《亞洲周刊》報道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Channel=ae&Path=355608991/17ae1a.cfm

『公安清理門戶孟建柱為港商雪冤 .紀碩鳴

......

表面上,鄭少東要為企業經營護航,暗中,
鄭少東卻是聯同不法分子強佔企業資產的黑手,甚至不惜動用警力要置受害者死地。他不僅成為黑勢力的保護傘,更是直接的打手。金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港人榮克敏任主席,總部設在東莞市常平鎮土塘工業區(注:即高寶綠色科技城),該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在新加坡上市,榮克敏是第一大股東。不幸的是,他結識了一伙由美國潛逃回港的詐騙團伙。零六年,榮克敏發現其簽名遭人冒充,屬下的創思生物技術工程(東莞)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被變更了,有人更蓄意偽造文件涉嫌侵吞財產,而這些行為都在廣東的東莞實施。他報案但沒有人理睬,只能自己遠到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司法鑑定中心作出司法鑑定,認定簽名屬偽造,不合法變更法人。

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榮克敏向東莞公安局經偵隊報案,
提供了書面資料,也有兩位公安作了筆錄,但時至今日,尚未收到東莞公安局的任何答覆。該案涉及金額巨大,並涉及上市公司,在廣東報案後卻石沉大海。

去年,這伙人更變本加厲,在東莞宣布以「寶盛」公司名義「買下」
榮克敏十多億價值的新加坡股票,既沒有合同,也沒有交易,更沒有任何政府部門的批准。而「寶盛」公司法人代表竟是一個叫汝鳳、什麼都不知的農村青年。

港商資產被侵吞

零四年,
港商榮克敏從自己的香港公司轉入一千萬美金到他的上海公司,該款事後又原款由原銀行退回,與東莞無任何關係,東莞法院卻受理以欠款起訴榮克敏,還到上海查封帳號,扣起數千萬款項。榮克敏提出管轄異議,東莞法官卻至今迴避不答,直到鄭少東出事被雙規後,東莞法院才暫緩審理該案,但至今還查封了榮克敏上海公司的帳號。其實,東莞法院越界辦案,背後就是因為有鄭少東一伙撐腰。去年,榮克敏通過渠道向廣東省公安廳作出投訴,但由於鄭少東等一伙人的阻撓,結果不了了之。

榮克敏主要從事污水處理等環保項目,零一年曾獲「
上海市高新技術認定證書」;零四年獲「國際環保傑出貢獻獎」,此外還多次被國家政協等部門評為「全球傑出華人五百強」、「全國誠信人物一百強」等。要侵吞榮克敏資產並置他於死地的是他上市公司聘用的總經理陳剛,背後的主謀是陳的姻親梁惠民。

梁惠民是廣東恩平聖堂鎮人。據香港媒體報道,
名片的頭銜雖只是香港上市公司高寶綠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集團資政,梁卻是該公司的實際話事人。他的名片上更醒目的註上:「廣東公安廳維護社會治安基金會副會長」、「廣東警察學會理事」、「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名譽教授」等頭銜。梁惠民向人表示,他先後捐給治安基金會三千萬,還稱「枱底下捐的遠不止此數」。

梁惠民在廣東神通廣大,接觸和周旋的都是廣東的廳局長,
不僅和鄭少東有私交,和陳紹基也是哥們。梁惠民別名梁晶、梁鏡、梁境、梁明鏡、梁錦華、楊國偉等。他身攜馬來西亞、孟加拉國假護照,持有梁惠民和楊國偉兩個中國居民身份證;還有兩個回鄉證。一九九八年,美國證監部門起訴梁明鏡(梁惠民),指他和兄弟兩人竊取了一百五十萬股票,以他人戶口買賣等。當局令他們交出三千三百四十萬美元的利益,並罰款十萬美元。

梁惠民有勾結了十多年的鄭少東等人支持,一心要置榮克敏於死地,
然後吃掉其全部資產。零八年七月,眼看在東莞久攻不下,沒法讓榮克敏就範,鄭少東向上海公安經偵總隊開出「協查」通知書。知情人士透露,僅這一紙「協查」,鄭就收了數千萬。據悉,鄭以此類「協查」要求地方抓人,涉及數額巨大的「項目」,一次收款就要上億。

去年十月份,喜愛網球的鄭少東又親赴上海,觀看大師杯網球賽,
還召集了鄰近省市的公安經偵領導開了一小時的會,實際是進一步布置對港商榮克敏的迫害。梁惠民、陳剛等人同時飛抵上海為鄭買單。

此前,鄭少東還從公安部抽調人員派出督察小組到上海督辦。據悉,
督察組谷姓處長也因違紀被雙規。去年十一月,上海公安局分管經偵的副局長朱影批示,對榮克敏實施限制出境。事後,鄭給上海有關人員發獎金,朱影成為鄭的上海手足,也在鄭落馬後被調查。而梁惠民在事發後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亞洲週刊依梁的名片電話找他,電話那頭稱找梁惠民要打另一個電話,電話接通後,接線小姐又將電話轉到內線,但內線一位女士聽說找梁,一再說﹕「你打錯了!」接著掛斷。而梁東莞公司的電話也已是空號。

.......

人民公安,本應是人民的保護者,
如今某些掌握實權者卻墮落為貪腐的權貴,成為迫害百姓的黑勢力。隨著鄭少東、相懷珠被調查,港商榮克敏、徐敏芬、徐東方等人受迫害的真相也漸漸水落石出。其實,遭鄭少東、相懷珠、陳紹基等人以權謀私迫害的受害者何止幾個,他們都希望隨著鄭少東、相懷珠等人案件的揭露,等待中央有關部門為民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東莞市寶盛環保投資有限公司」
的名字曾經出現在真優美的招股書(p.127, 128),招股書英文版本顯示這公司與收購金迪生物科技的公司名字相同,寶盛在2008年11月14日公佈不再是金迪的股東,暫時仍未發現新股東的任何資料。有一個網站,紀錄了一間東莞市寶盛環保投資有限公司的資料,資料寫著法人代表是何汝風(風和鳳的簡體字極為接近,是兩個人還是出現錯字?), 通信地址是東莞市常平鎮振興購物廣場步行街A18-A19號,黃頁竟然顯示這地址有間曼詩貝丹化粧品有限公司,真優美旗下的品牌名稱正是曼詩貝丹。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1203/LTN20071203403_C.pdf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高寶化妝品(中國)與獨立第三方東莞市寶盛環保投資有限公司(「東莞寶盛」)訂立協議,內容有關東莞寶盛每月就高寶化妝品(中國)排放的污水及廢氣及產生的噪音向高寶化妝品(中國)提供環境測試、維護環保系統及有關環保政策的顧問服務。該協議的固定期限為兩年。

倘協議一方違反協議任何條款,協議另一方有權於期限屆滿前終止協議。根據該協議的條款,東莞寶盛須每月向高寶化妝品(中國)就其提供的服務提交報告。

高寶化妝品(中國)須向東莞寶盛按月支付服務費人民幣20,000元,並須承擔環保系統的保養費用。東莞寶盛曾參與部分大型環保項目,包括廢水排放處理、油脂處理、火車衛生間改造及中國鐵道部下屬企業鐵路排污處理、中國東莞常平鎮一個14,000噸排污處理項目及中國東莞麻涌鎮一個20,000噸排污處理項目。東莞寶盛未曾發現本集團違反任何環境保護措施或本集團所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存在任何不足。本公司將於日後就任何已查明環保措施不合規或不足作出本公司認為適當的補救。由於本公司最近方委聘東莞寶盛,故於營業記錄期間並無支付東莞寶盛任何款項。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1203/LTN20071203402.pdf

On 10 September 2007, an agreement was entered into between Global Cosmetics (China) and 東莞市寶盛環保投資有限公司(Dongguan Bao She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vestment Limited*)
(“Dongguan Bao Sheng”), which is an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in relation to the provision by Dongguan
Bao Sheng to Global Cosmetics (China) of a monthly environmental testing on the sewage, air and noisedischarged by Global Cosmetics (China), mainten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ystem and consultancy service on environmental policy. The agreement was entered into for a fixed term of two years.

Either partyshall have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e agreement before its expiry if there is any breach of any term of the agreement by the other party. Pursuant to the terms of the agreement, Dongguan Bao Sheng shall providemonthly report to Global Cosmetics (China) on its service provided.

Global Cosmetics (China) shall paya monthly service fee of RMB20,000 to Dongguan Bao Sheng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maintenancecost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ystem. Dongguan Bao Sheng has been involved in some large-scaleenvironment protection projects, including the waste disposal treatment, grease treatment, modification oftoilets on trains and train sewage treatment for the corporations under the Ministry of Railways of the PRC,a 14,000 tonne-sewage treatment projects in Chang Ping Town, Dongguan, PRC and a 20,000tonne-sewage treatment projects in Ma Yong Town, Dongguan, PRC. Dongguan Bao Sheng has not identified any non-compliance or weaknesses o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adopted by ourGroup. To the extent we consider appropriate, we will remedy any detected non-compliance or weaknesses o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adopted by us in the future. As Dongguan Bao Sheng wasrecently engaged by us, no amount was paid to Dongguan Bao Sheng during the Track Record Period.

減持紀錄:

http://biotreat.listedcompany.com/news.html/id/117659


http://eticket.gzrail.com.cn/oldcorpfile/09HZ.htm
HZ00680 那一行

http://www.dg114city.com/SearchByClass.asp?CC=030603&CN=%BB%AF%D7%B1%C6%B7%A1%A2%BB%A4%B7%F4%C6%B7曼诗贝丹化妆品有限公司
地址:常平镇振兴购物广场步行街A18-A1.


电话:839025714

2007和08年初的舊聞
http://mail.dmg.com.sg/dmgnew/dmgrshnew.nsf/d0a27a8e37b843124825716600274c67/b4e8821a752f4936482573d10003a84d/$FILE/ATTGG16A/DMG_Daily_20080115.pdf
http://mail.dmg.com.sg/dmgnew/dmgrshnew.nsf/5e91aa4d8b4ba4ef4825716600274c64/694c1d78c090b4834825737e00082eb5/$FILE/ATTRQWWD/DMG_Daily_20071024.pdf

"Bio-Treat makes headway in fight with ex-chairman

BIO-TREAT Technology is making progress in its courtroom battle with ex-chairman Wing Hak Man. The wastewater treatment firm said yesterday that it has begun legal proceedings against Mr Wing and ex-financial controller Zhao Min in Shanghai for their refusal to hand over company seals and documents. It has also successfully applied for a halt in legal proceedings in Singapore for alleged fraud filed by Mr Wing. In its update on the legal proceedings involving Mr Wing and the company, Bio-Treat said its subsidiary in China, Jinai Bio- Technology Engineering (Shanghai) Co, started legal proceedings against Mr Wing on Jan 4 as he 'continued to refuse to hand over his responsibilities, including certain seals and documents' even after his appointment with Bio-Treat was terminated.

Upon Mr Wing's termination as chairman, Bio-Treat's CEO and executive director Dennis Chan replaced him as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Bio-Treat's subsidiaries in China. Meanwhile, Mr Wing's lawsuit in Singapore against Bio-Treat, Mr Chan, former independent director Jerry Yip and current independent director Kwok Chi-Shing has been halted. Mr Wing has sued for a potential loss of some $400 million, as well as interest, costs and damages to be assessed, on the allegation that the defendants conspired to defraud him of his 30 per cent stake in the company - which he estimates to have a market value of $400 million - through a complex series of actions.

Among his claims, Mr Wing alleged that he was tricked by Mr Yip into signing documents later used to set up the Wing Family Trust that was used to fraudulently transfer Mr Wing's shares and that his signature was forged on several notices which effected the transfer of his shares to some of the nominee companies in the trust structure.

This complex trust structure enabled the defendants to manage all of his shares without his knowledge or consent, Mr Wing had claimed. The suit also alleges that Bio-Treat lodged false and misleading announcements with the Singapore Exchange - which gave the impression that Mr Wing knowingly divested his stake in the company - and that his signature was forged to effect his resignation last October. In response, Bio-Treat appointed Allen & Gledhill
to represent the company in this matter in October. It subsequently applied to the High Court here on Dec 7 for an order that the proceedings be halted 'on the basis that it was not appropriate for the plaintiffs to have commenced the proceedings against the company in Singapore'.

Though Bio-Treat is listed in Singapore, its operations are mostly in China and none of the defendants or plaintiffs (Mr Wing and his wife Yiu Ching) in this lawsuit are Singaporeans. The High Court ruled in favour of Bio-Treat's application on Jan 9 and ordered Mr Wing to pay for the application. He has filed an appeal against this decision, which will be heard in two weeks' time."

主角榮克敏雖然擁有港人身份,但身份神秘,

資料顯示曾任職國家外經貿部,也曾在解放軍工作。

案中有三個被告,我很奇怪被告中沒有來自神秘買家。Dennis Chan即是陳剛,港人,聲稱在1987年中文大學畢業,
那個年代能考上大學可真厲害,現在是Bio-treat的CEO,亞洲周刊指他是梁明鏡的姻親。Jerry Yip即葉偉樑,綠色能源科技(979)主席,曾在大凌、274、Bio-treat擔任獨立非執董,但在274時曾改為非執董;巧合地979、274、690的核數師都是浩勤會計師事務所;榮克敏對他的指控最為嚴重;Bio-treat罷免榮克敏的其中一個理由是無法聯絡他,但榮克敏聲稱在16/1/2007他在上海辦公室見過葉偉樑等人。Kwok Chi-Shing估計就是獨立非執董8112郭志成,不知榮克敏當日想控告他的原因,也從未發現任何資料顯示他或8112與979、274、690有密切關係。

Jerry Yip:
http://www.webb-site.com/dbpub/positions.asp?p=8681&s=app&hide=Y

Kwok Chi-shing:
http://www.webb-site.com/dbpub/positions.asp?p=32238&hide=

新加坡法院以案件在大陸發生,所有相關人士也非新加坡人,
不受理案件。香港一直想吸引外國公司都香港上市,但如果有類似情況,監管機構可以點做?


原來蔣老爺岳華本來是姓梁的,原名梁樂華,
而且與梁生兄弟也應該有一面之緣。
http://multiculturalcanada.ca/cdm_item/ctimes/128320/100/20

以下就是該位讀者的評述。

昨天,公司公佈一項收購,而該項收購剛剛在一小時前出爐,是收購真優美的分銷商,明天或後天有機再續。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521/LTN20090521274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522/LTN20090522460_C.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118

關於聯康(690)的知識產權


稍後把之併入此文


Webb說:
Actually, the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pproves and registers drugs but does not grant patents. For patents, you go to the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確實,他們是有生產批文,如下圖:





亦有知識產權,但請留言發名設計人有一位叫劉勁瑋,他應該是高寶綠色科技(274)的前主席。





另外他亦授予知識產權予前述收購的東莞太力,但地址就應該要留意,是在東莞高寶綠色科技城。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5945

起底“房詐”:老人690萬的房子被一千元賣掉 還背上百萬債務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6328

一位老人陷入“房詐騙局”後,家里的東西都被強制清出來。

近日,多名老人向南都記者反映,他們在這兩年遭遇了以理財為名的“房詐”騙局。

據悉,多名社會人員向有房產的老人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產品,建議老人將房子抵押後向貸款公司借款理財,並在老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委托書”,隨後多方配合,私自將老人名下的房產以低價賣掉獲利,甚至有價值690萬元的房產以1000元的價格賣掉,導致房產一夜之間悄悄被網簽。

對此,南都記者進行了調查。

以理財高收益引誘老人簽合同

居住在北京海澱區的吳女士,與父母住在知春里的一套三居室。

2016年10月31日,母親出去遛彎,將手機留在家里,她無意中看到母親手機里有這樣一條短信:“張姐,趕緊把房子的委托書給撤了,這樣他們就沒法賣你的房子了!”

看到這條短信,吳女士有點懵,她不知道母親到底簽訂了什麽“委托書”,趕緊讓母親回家。

起初母親還不想說,後來才透露,約在2014年12月,吳女士的母親經朋友介紹認識男子廣某,他表示現在有一種新型的“以房養老”理財模式,具體做法是將名下房子抵押出去借款,然後用借到的錢再投入理財項目,月回報率可達10%,3個月後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贖回房產證。這一切,只需要簽訂幾份簡單的協議就可以了。

吳女士的母親一聽如此高的回報率很心動,而且房子可以繼續住,只是將房產證作抵押借錢給他,就能享受10%的利息回報,何樂不為?

在廣某的反複勸說下,吳女士的母親同意進行“投資”,隨後廣某向其推薦了另一名“委托代理人”邵某,稱其有深厚的“關系”,能找到抵押貸款,只需要將手續交給這名代理人,等著收利息就行。而邵某也表示已找到同意借款的人,可以提供抵押貸款給她。

接著,代理人邵某與吳女士的母親一起到了北京某公證處,拿出厚厚的一疊文書,前後幾分鐘,就在所有文書上簽了名。簽訂過程中,邵某以“快要下班”為名,不讓老人看文書內容,並表示文書都是統一格式,已經審核過,只需要簽字和按手印就行。

就這樣,所有文書都簽了吳女士母親的名字,而公證人員也沒有跟老人解釋簽的是什麽文件,就將房子抵押出去,借到了200萬元。

然而,這200萬只在吳女士父親的賬戶上停留了不到半小時,吳女士的母親就在邵某的“指導”下,當場以借款的名義,將這200萬元中的191.2萬轉給了廣某,其余的取出現金8.8萬元——8萬元據稱是手續費,8000元是給工作人員的“活動費”。

直到所有文書合同都簽訂後,吳女士的母親仍然不清楚簽訂的具體內容,更不知道房屋的處置權已委托給廣某。

通過簽署協議成為房產“代理人”

合同簽訂以後,吳女士母親真的從廣某那里收取到了每月2萬元的利息,而這些錢都打到了吳女士父親的賬上。

“我們家條件不是很好,我哥沒有工作,家里最值錢的就是這套房,可能老人覺得這樣能給家里增加額外的收入,還有出於自尊心,就一直沒跟我們講這事,兒女都不知道。”吳女士對南都記者說。

每月2萬元的收益看似豐厚,房子也一直住著,相安無事。這讓吳女士的母親頗為滿意,以為找到了一條“生財之道”。

然而,這種“好事”持續了不到兩年。

2016年10月31日,吳女士無意中發現母親手機中的那條短信:“張姐,趕緊把房子的委托書給撤了,這樣他們就沒法賣你的房子了!”這是另一位也將房子抵押出去進行“理財”的老人發來的,她的房子已在房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掉了。

吳女士“極為震驚”,當時就要求母親把簽訂的文書及合同拿出來看,結果母親表示都被借款人嶽某拿走了,具體內容也不知道。

此後,吳女士與母親到房管局查詢獲悉,名下的房產已以1000元的總價被賣給了另一位不認識的人。而按照市場價,位於海澱區知春里的這套房子,市場價當時超過690萬元。

借款協議。

南都記者拿到了簽訂的《借款協議》,上面寫著:“乙方(吳女士母親)因資金周轉,按國家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借款利息,還款的擔保條件為‘房產擔保’,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應在叁天內一次性償還上述款項,如果乙方到期不能夠償還,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采取雙方約定的方式解決問題並處理擔保財產。”

而《還款協議書》約定,位於海澱區知春里的這套房,作為“擔保財產”,如果未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償付借款,借款方有權依據法定程序實現上述擔保。

委托書

此外,雙方還簽有一份《委托書》,上面寫明了房產地址,並註明“現我們夫婦年事已高,故委托崔某為我們夫婦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們夫婦辦理房產有關事宜”,包括“辦理上述房產的抵押登記事宜,領取抵押登記後的房屋所有權證以及他項權利證,簽署與抵押登記事宜有關的各類合同、協議、契約及法律文件;代為辦理上述房產有償轉讓事宜,確定房屋購買人、確定房屋轉讓價格、辦理網上簽約手續、簽署房屋有償轉讓合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進行物業交接、領取售房款、代理接受詢問並簽署相關文件。”

690萬元的房子以1000元悄悄被賣

用房產做抵押後,吳女士的母親在上述《委托書》上簽了字,這相當於把房子的所有處置權都交給了中間人。隨後,中間人與廣某私下溝通,在吳女士的母親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16年10月將這套價值690萬元的房子以1000元的價格賣掉。

等吳女士帶著母親去房管局查詢時,網簽已經辦完,就差過戶這一道程序,而吳女士家唯一的收獲就是1000元。

“當時我徹底懵了,很多人都還在問我是單價還是總價,我說是總價,說出來都沒人信。現在我母親根本不相信房子已經不是我們家的了,但房子的確已經被網簽,難以想象。她70多歲的人了,說要出去掙錢還錢。”吳女士對南都記者說。

目前,吳女士的母親仍然在家里住著,但因為房子已完成網簽,而且借款是以“國家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借款利息”,每個月光利息就4萬元,家里沒錢還款,房子隨時面臨著被過戶的境地。

南都記者聯系上了負責吳女士母親這宗借款行為的中介邵某,邵某表示,他只是中介,每年接很多類似的單子。

他否認與廣某有利益關系,表示只是認識。

“賣房子的事我根本不知道,誰賣的房子讓他找誰去,別的我根本不知道。他們都在公證處簽字了,他們能不知道麽?”邵某說。

而負責公證此事的公證員馮某對南都記者說,“我根本不認識廣某,我們也根本不知道‘以房養老’理財的事。”

至於公證的事情,馮某稱,“老人不可能不知道。”

超過30戶家庭陷入此類騙局

吳女士母親的遭遇並非個案。

1990年代搬來北京居住的陳女士今年60多歲,她名下有一套兩居室,位於豐臺區東大街,其通過朋友認識了廣某,也被推薦加入“以房養老”理財。

“這個人看起來很老實,經常跟我們老人聊天說話,我兒女不在身邊,就輕信了廣某,然後他就跟我說現在流行‘以房養老’,把房子作抵押,貸款拿到現金再做投資,每個月會有穩定收益,還不影響居住。”陳女士對南都記者說。

隨後,陳女士也和廣某到了公證處,與借款人簽訂了類似協議,主要內容就是同意以房產作為抵押,借款130萬元加入“店網”理財產品,收益可達到10%。

“簽訂合同時去了公證處,剛到的時候並沒有和公證員見面,而是中間人與公證員私下交談了一會兒,後來才把我叫進去,說我們這是‘綠色通道’,速度很快。廣某說公證處馬上下班了,只要簽個字就可以了,不斷催我簽字,還說公證處肯定會保護老年人利益,加上我眼睛也不太好,結果厚厚一疊文書不到5分鐘就簽完了。”

簽完合同後,陳女士的房子處置權就這樣被廣某和中間人“全權代理”了,然後,他們也把陳女士的房子賣掉了。

2016年12月,陳女士和老伴兒住了十多年的房子,忽然被換了鎖,東西也被清出來了,一問才知道房子已經被悄悄賣掉,而且買方他們根本沒見過。無奈之下,他倆只能搬到房山區一座偏僻的出租屋里。因為氣憤,陳女士還犯過一次腦梗,冬天屋里也沒有暖氣。

多位有類似遭遇的老人向南都記者表示,廣某向老人推銷的“以房養老”理財項目曾以多個面目出現,有時是“店網”項目,一種電商連鎖的經營模式,可以獲得高額回報,有時又是境外賭場項目,最大的特點就是“高收益”,甚至是“義烏小商品超市”等。

但這些全是子虛烏有,目的就是將老人的房子抵押出來,拿到處置權。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公益律師武婕表示,目前北京地區因廣某案立案的受害者超過30戶,年齡在65到80多歲之間,每戶的平均財產損失超過200萬,總價值超過6000萬元。

2017年2月27日,因涉嫌詐騙,廣某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逮捕。不過,已經賣掉的房子因為存在具有法律意義的買賣合同,很難要回來了。

利用老人法律意識缺失獲取房產處置權

憑借幾份簽了字的文件,就能在房主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子賣掉,聽起來有點“天方夜譚”,但房子的確就這麽失去了。

“按照法律規定,經過公證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中《借款合同》和《委托書》最為關鍵,相當於又借了款,又把房屋處置權交了出去,房子是可以被賣掉的。”武婕說。

武婕說,但是《借款合同》和《委托書》實質上沒有關系,這兩者是分別獨立存在的法律關系,借款合同只是表明老人向債權人借了款,《委托書》則是另一種委托關系。有了這份《委托書》,不管老人在不在場以及是否同意,受托人都可以把房子賣掉。

一位曾長期跟進此類案件的律師向南都記者透露,很多老人家里最值錢的資產就是一套房,如果子女不在身邊或者關系不好,別有用心的人就會看準需求,刻意取得老人的信任。

事實上,上文中提到的廣某給老人的印象很不錯,有禮貌,經常做公益,還常年給一個殘疾老人提供生活費。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透露,廣某經常在賭博網站上賭錢,被捕時名下的存款不到一萬元,而他在賭博帳號上最多時一天能輸掉300多萬。

公證環節被刻意“引導”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多位老人在被“奪走”房產處置權的過程中,幾乎都在公證環節被有意隱瞞,不讓老人看合同內容。

《公證法》中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老人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覺得公證處能有什麽問題?這些人就利用了老人的這種信任,沒仔細看合同內容,把房子委托給了一位非親非故的陌生人,導致失去房產。”武婕分析道。

南都記者了解到,這類針對老年人房產的騙局,早在2009年就時有發生,“套路”意味明顯:通過“高收益”理財項目吸引老人關註,沒錢就抵押房產借錢,利用簽訂《借款合同》的時機,誘導老人簽訂《委托書》,然後再伺機將房子賣掉獲益。

“公證環節應該是在老人完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但這類案子里,老人雖然在委托書上簽了字,但他們真的完全明白這些文書背後的意義了麽?他們如果真正知道簽字的後果,他們還會放心地簽下自己的名字麽?”一位法律人士質問。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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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試比拼】$1,688 vs $690鮑魚糭 海味店主:切開鮑魚呃唔到人

1 : GS(14)@2017-05-27 08:55:26

Jentzon得知鮑魚糭的價錢後非常驚訝。



上年我們找了三位飲食界名人,分別是名廚周中、蛇王芬主理人吳翠寶及第一代食評家及酒評家黃雅歷,盲試全城最貴鮑魚糭,可惜全部都挑戰失敗。有見今年全城最貴依然是「香宮」出品$1,688的鮑魚金腿糭,我們就找來「富臨飯店阿一鮑魚」出品的$690鮑魚裹蒸糉,再請海味老字號「永泰行」助理總經理陶贊新(Jentzon)來盲試,看看他能否分辨出哪隻較貴。Jentzon的海味知識非常豐厚,在尚未知道自己要盲試比拼甚麼類型的海味糭時,就已經非常自信地對記者說,可能第一回合他就已經能夠分辨出來。他能否挑戰成功?立刻去片。



26頭吉品乾鮑魚金腿糭,$1,688/A。

阿一鮑魚裹蒸糉兩隻禮盒裝,$1,380/B。

A.香宮(尖沙嘴麼地道64號九龍香格里拉大酒店地庫1層)
B.富臨飯店阿一鮑魚(銅鑼灣告士打道256-258號信和廣場1樓)記者:黃子卓 攝影:張志孟、劉永發2017果籽繼續認真知味。識買惜用。行以求知。好事多為。重修舊好。緊貼果籽報道,即like:http://fb.me/AS.Apple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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