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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優雅地讓企業客戶迷上你?
來源: http://www.iheima.com/space/2016/0202/154154.shtml
導讀 : 打動企業客戶還需要 “攻心”,即加深客戶對於產品的印象,讓他在同類產品比較時更加傾向於自己。

臨近年關,各家公司都在抓緊最後的時間沖刺銷量,特別是對To B的公司來說,春節前的時間尤為關鍵,怎樣才能打動企業客戶呢?我來聊幾點想法。
2C和2B是不一樣的
我經常和負責銷售的小夥伴說,作為銷售人員,想要把軟件賣給企業客戶你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他們和C端消費者是不一樣的,他們不僅對產品的需求不同,對產品的接受方式也有不同。
舉個例子,同樣是賣杯子,消費者想知道它賣多少錢,容量有多大,外形好不好看,有沒有什麽特殊功效等;而對於企業客戶來說,他更關心的是杯子的存貨有多少,價格有沒有競爭力,賬期是多久以及多少天能發貨、物流過程中損耗多少等信息。
不同的需求使得消費者和企業用戶接受產品信息的方式也有不同。消費者購買多憑借直觀感受,一個好的宣傳頁面配上足夠沖擊力的廣告文案往往就能打動他們;而企業用戶更喜歡“眼見為實”,想要打動他們往往需要帶他們到產品的研發(制作)中心,讓他們能夠通過實地考察了解產品,提升對產品的了解程度。
打動企業客戶還需要 “攻心”,即加深客戶對於產品的印象,讓他在同類產品比較時更加傾向於自己。
1、了解現狀並具象化客戶需求
當一個企業客戶詢問產品情況時,銷售人員首先要做的就是對客戶的模糊需求進行具象化處理。特別是在軟件開發業尤為突出,客戶作為軟件的使用者往往對於產品本身並不了解,對於自己的需求也並不清楚。
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客戶,一個企業客戶來電咨詢,第一句話就是“我要做一個京東那樣的電商平臺,你們可以麽?”這是典型的需求不清。意識到了這一點,逐步將其需求進行了具象化處理:有沒有貨源?有沒有門店?要不要自建倉儲、物流?主要經營區域是哪里?
通過溝通,這是一家擁有貨源、有倉儲中心和近百個門店的傳統商貿公司,他們想成為當地的B2C電商平臺,痛點是沒有電商和物流體系。了解清楚客戶的痛點,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這個企業最終成了千米網的重點客戶。
2、將產品與需求分級配對
顧名思義,即把用戶需求與產品進行分級配對。我將用戶需求分為三個級別:可實現需求、可擴展需求及無理需求。
可實現需求指的是產品與之完全匹配,可以直接滿足客戶需求;可擴展需求是產品能力與客戶需求尚有一定差距或是自己無法獨立實現的,需要通過進一步開發或者聯合其他公司才能實現的;無理需求是客戶的一些異想天開的需求,完全無法實現。
可實現需求和無理需求,處理手段比較簡單,關鍵在於可擴展級需求的處理,它需要銷售人員通過引導的方式讓客戶變更需求或接受企業提供的解決方案。
有一個做服裝零售的客戶希望我們能夠為他提供一套商城建站系統。客戶希望系統可以添加虛擬試衣功能,由於開發成本過高,我們本身又沒有這樣的案例,於是我們的銷售人員將這個需求劃入可擴展需求中。我們告訴客戶可以幫助他尋找這樣的軟件開發公司進行合作,並提供數據接口,聯合兩套系統共同完成客戶個性化需求,最終,我們拿下了這個企業客戶。
除了通過用具象化需求並與產品分級配對的方式來提升客戶對產品好感之外,讓客戶牢牢記住你的產品也很重要。
人的記憶分為工作記憶、短期記憶和長期記憶,前二者只能保持幾秒到幾小時,而長期記憶則可以保持幾天乃至更久的時間。人的記憶有兩個特點,越簡單的事情越容易記住、越形象的事物印象越深。
對於銷售人員來說,要做的就是將產品存在於客戶的長期記憶之中,從而讓客戶在比較時優先選擇自家的產品,這里我提出兩個方法,分別是強調重點優勢和場景化關聯。
3、只說一個能讓人記住的優勢
很多銷售都有“求全”的情結,他們會將產品所有的優點一股腦的全部告訴客戶,希望通過這種大網撈魚的方式最大程度獲得客戶的認可,但這是錯的。
試想一下,如果你需要一款批發訂貨軟件,一個企業的銷售人員告訴你他們的產品支持掃碼下單,看圖下單,購物車下單等多種訂貨方式,同時還可以統計采購數據、產品展示等數十種功能,而另一家企業的銷售人員則只告訴你他們的產品支持京東商品一鍵導入,你能記住哪一個?
很多時候,盲目的堆砌優點反而會讓客戶無所適從,客戶無法知道你產品真正的優點,甚至於會產生“你說的這麽好,可你的產品未必好”的錯覺。反之,如果銷售人員將自家產品的眾多優點進行梳理,歸納出一條最為有利的核心優點告訴客戶,效果反而不錯。
4、場景化關聯,讓產品在客戶心中紮根
另一個強化客戶對產品記憶的方法就是場景化。人是一種聯想能力非常豐富的生物,人可以通過視覺、味覺、嗅覺等直觀感受以及心理活動將幾個互不相幹的事物聯想到一起。
電影《盜夢空間》中就有這樣的例子。一群盜夢者侵入別人的夢中,植入一條關鍵性觀念,在受眾醒過來之後就會不自覺的按照被植入的觀念執行。場景化關聯起到的作用其實是類似的,如果一個銷售人員可以將產品與客戶使用的場景進行關聯,讓客戶在腦海中模擬出他的工作環境,並在其中植入一些產品的關鍵優勢,那麽就可以很好的讓客戶記住你的產品,從而成為產品的忠實用戶。
假設你是智能收銀機的銷售人員,你的客戶是一個連鎖茶飲的企業主,當你需要向他推薦產品時可以模擬他每天的日常經營活動。你可以引導客戶去複述他的工作場景,越詳細越好,讓客戶回到他的工作環境中去。
作為一個連鎖茶飲,最大的痛點是門店需要占用大量現金用於找零,且銷售狀況難以及時上報給總部。客戶在回憶工作場景時你可以告訴他,你們的智能收銀機支持微信和支付寶付款,購買茶飲的顧客可以直接掃碼付款,免去找零的過程,大大提升效率的同時還可以及時將銷售情況上傳,便於總部的分析和新產品的研發。這樣的引導方式可以讓客戶牢牢記住你的智能收銀機,在於其他品牌智能收銀機比較時他會更加傾向於他腦海中記憶最深刻的,從而提升你的產品銷售概率。
版權聲明:
本文作者石正川,文中所述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i黑馬立場。
如何優雅地抄(xue)襲(xi)其它產品而不會被人罵? | 黑馬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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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優雅地抄(xue)襲(xi)其它產品而不會被人罵? | 黑馬薦文
三節課
推薦人:常皓靖
推薦星級:★★★★
閱讀時長:4分鐘
推薦理由:很多產品人都有這樣的疑惑:做產品很難,有時為了快速驗證市場就抄一個,但事後又被人舉報抄襲。那麽,抄襲和模仿的邊界在哪里?這篇文章是三節課(ID:sanjieke)創始人Luke所寫,他的回答或許會給你一些啟發。
中國的互聯網從來不缺乏因為抄襲而引發的爭論,甚至打嘴仗。
大公司喜歡抄襲。2010年以前,騰訊被大家稱為“山寨騰訊”。大家被逼急了,就開始罵起來了。

好在騰訊2010年開始實行開放政策,做了開放平臺,價值訴求轉向“做一家受人尊重的互聯網公司”,並開始用投資替代山寨,逐步贏得了今天的尊重。
小公司抄襲外國公司,在中國有個美麗說法:“我們是中國的Pinterest”,“我們是中國的Facebook”,“我們是中國的Lynda”,“我們是中國的Craigslist”……以前我以為他們只是對外國的先驅表示尊重,後來發現他們說的每一個字都是真的!的確是一模一樣,只不過是漢化版本,比如人人網(校內網)。
今天,有一個三節課的同學問我:
Luke,你說做產品挺苦逼的,完全創造很難,有時候為了快速驗證市場,我們就直接照抄一個,又怕被人罵抄襲。
到底什麽是抄襲,什麽是學習和模仿呢?
其實,我們三節課有一個說法:做產品難免會抄襲,但抄好了就叫優雅的學習,沒抄好就是狗日的抄襲。
今天,我就來回答一下三節課這位同學的提問。
(PS:如果大家能提出性感的問題,我也會寫盡可能性感的答案哈。)
一、抄襲和模仿的邊界在哪?
雖然我沒讀過太多產品的書,但我寫過一本產品的書(《產品的視角:從熱鬧到門道》)啊。
我在書中提到,產品設計有四個層次:商業模式、業務邏輯、信息架構和交互體驗。具體如下圖所示:


對於抄襲和模仿,我有以下幾個看法:
1. 商業模式不存在抄襲的問題
如果你再喊“誰誰誰抄襲了我的商業模式”,估計大家很難有什麽反應。就算真有這樣的官司,打也打不明白。
商業模式基本的定義是:發現需求,組織生產,並滿足需求的一整套模式和能力。
百度和360打了好幾年,互相都說彼此抄襲了自己的商業模式,最後有啥結論呢?百度和360打的火熱,谷歌都笑死過去了。
你說做個門戶賣廣告是雅虎的商業模式,如果新浪這麽做,就是抄襲?好像也不能這麽說吧?
需求就在那里,準你發現,就準我發現,誰先發現不重要。組織生產和滿足需求,你可以做,我也可以做,拼的是效率和能力。商業模式雷同,其實是商業競爭的本質。
格力做空調,海爾也做空調,拼的就是誰在這個商業模式里能更完美地滿足用戶需求!美團做外賣,百度也做外賣,看誰的外賣用戶更喜歡就好!
2. 業務邏輯也不存在抄襲的問題
業務邏輯,基本上可以認為是對商業模式的業務拆解和抽象表達。
比如京東商城的商業模式是通過組織商品和商家在線銷售,實現用戶足不出戶買到一切生活用品。那麽它的業務邏輯就得包括:商家加盟退出、商品上架下架、用戶購買、庫存管理、物流管理、售後管理、服務支持系統等等。這就是業務邏輯。
業務邏輯應該是商業模式的邏輯化拆解,只要大家智商都在120以上,基本的拆解應該都大同小異。
像神奇電商那樣的業務邏輯雖然是獨創,但能不能運作起來就是個問號了。抱歉,我不該不嚴肅的。
3. 信息架構和陳列是抄襲的模糊地帶
我當年做互聯網產品的時候,對幾個網站一直不理解:
趕集和58為啥長的那麽一致?
智聯和51job是一個產品經理做的麽?
搜房網和焦點地產連標題長度設置的都一樣?!
百合網不看logo還以為是世紀佳緣呢!
2010年前後,中國垂直領域的網站長相都很雷同,甚至連流程和橋接頁面都一樣。2010年後,移動互聯網開始,App長相一樣的就不計其數了。
外賣的:


(左圖為美團外賣,右圖為百度外賣)
資訊的:


(左圖為今日頭條,右圖為網易)
你說這是抄襲還是模仿?我說抄襲也對,模仿也對。目前來看,這種官司沒有人能仲裁。
從我的理解來看,信息的架構一共有三種方式:列表和矩陣、搜索、訂閱和反向推送。在這三種方式里尋求不同的玩法是大家的追求,有意無意地搞出了一樣的信息陳列結構,其實也沒必要較真,因為有可能最優的陳列方式客觀上就那樣!
比如PC時代的眼動儀實驗結果:人的眼睛會用類似F字母的方式查看屏幕上的內容,所以網站陳列就應該是F模型陳列。

(上圖為京東,下圖為蘇寧易購)
再說一遍,信息架構和陳列往往是抄襲和模仿的模糊地帶。
你說我用了九宮格,別人也用九宮格就是抄襲?!你說我頂部用了通欄,下面用了左右格局配13號微軟雅黑,別人這麽用就是抄襲?!
其實,信息陳列也就那麽幾種,京東的F型信息陳列模式作為電商的標配早就被大家共用了,你能說都是抄襲京東?大家都是學的外國那一套!
4. 交互和視覺體驗的抄襲是赤裸裸的抄襲
交互和視覺的抄襲是最赤裸裸的抄襲,也是互聯網產品圈最令人不齒的抄襲。因為那是抄襲個性創造力的東西,是偷竊!

上面這四張圖是美利金融一套愚人節的活動圖片(圖片來源知乎)。下面這張就是赤裸裸的抄襲了,而且是大廠的作品。

只是換了個logo!如此赤露露的抄襲,不是技術性問題,絕對是偷竊問題了。
再看一個小米抄襲蘋果的案例:


還有這個:

顯然,小米在創意上抄襲了蘋果,雖然蘋果沒有追責,用戶也睜一眼閉一眼,但抄襲就是抄襲。
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小米抄襲蘋果大家好像不那麽care,但小米又一次使用了一個獨立設計師的設計圖沒有聲明,反而引起了業界的討論和批判。

(就是這張數據圖創意)
為什麽小米抄襲蘋果大家不罵,小米抄襲草根設計師會被批判呢?後面我們再來回答這個問題。
總體而言,商業模式和業務邏輯的雷同一般是模仿或者學習,不太會被認為抄襲。而交互和視覺體驗的抄襲肯定會被界定為抄襲。
之所以商業模式和業務邏輯不太在乎是否抄襲,一個原因是商業模式比較簡單,業務邏輯也基本就那麽幾個,人類幾千年來也就發現了面向用戶收費、面向客戶收費和交易傭金三種大的商業模式,你想獨辟蹊徑都不可能。
而交互體驗的雷同是最被詬病的低級抄襲,一方面原因是視覺設計是創意,抄襲創意是最無恥的行為。另一方面,在互聯網里面,交互和視覺都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與有軟件著作權的作品雷同,很容易被定義為抄襲。
二、如何認定抄襲與否呢?
1、專利和著作權是最好的證據
大廠都累積了很多發明專利、設計專利和軟件著作權,這些是最好的證據。但專利審核流程長,周期長,申請一個專利下來太慢了。在阿里,申請下一個專利會獎勵幾萬元,在百度也有幾千元的獎金,大廠希望激勵員工更多地儲存專利。
2、產品發布的先後順序
產品發布的順序其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發布時間,而是進入公眾視野的時間。我們常常看到某款產品上架時間很久,但不是很有名氣,而抄襲者很快火起來之後,用戶也就先入為主了。互聯網產品的發布不像科學實驗那樣,第一個發布到公共期刊的人就是第一個發現者,互聯網第一發布時間是不穩定的。
3、吵架,誰嗓門大可能誰就占便宜
在很多時候,大家都有自己的理由或者借口。這時候就開始看誰PR能力強,誰嗓門大了。嗓門大,會講故事的人通常會占據上風,至於事情的真相其實不重要。
三、有沒有“抄襲”很成功的產品?
曾經,我聽有一個牛人說過一句話,雖然牛人的名字已經忘了,但這句話很好:抄襲最牛逼的產品,並且加以改造一直是中國優秀創業者的法則,一直以來都是。
微信應該是“抄襲”最成功的產品了。微信抄襲誰?kik!這是張小龍不否認的,曾經在飯否日誌里張小龍也提到了其他模仿kik的中國產品做的很爛。言外之意,微信的模仿更好。事實上,微信模仿kik,但做的比kik更符合中國人習慣,加入了qq的遺產。kik只要一次登錄,永遠在線;kik是通訊錄軟件用來替代短信;kik是默認語音通話模式的……
微信還模仿借鑒了Facebook的Public page,做了自己的公共號。這也是一項成功的“抄襲”。其實FB上有個人主頁和公共主頁,形式很相近,但功能不一致。微信的公共號就是借鑒了FB的公共主頁,提出了公共號這一產品,這一模仿簡直是神來之筆!
微信還模仿了FB的Timeline,加入了朋友圈這一模塊。其實,微信就是中國的FB。
FB=Timeline+Message/Whatsapp
微信=IM+朋友圈
微信是真實一款充滿了騰訊基因(即時通訊基因+山寨基因)的產品,但又是模仿的最好的產品!
透露一個小消息,其實三節課也在模仿一款外國的產品,你們能猜到麽?估計很難猜到,因為我們的模仿真是不錯,以至於一點都不像。
四、還有兩個小問題
Q1:為什麽向下抄襲很讓人難受,而向上不那麽被人詬病呢?
還是那句話,大公司特別是行業領先的公司就應該有被人抄襲的優越感,而不是從比你小的公司那偷竊。如果這樣,你第一名的合法性就會被質疑:你是偷來的第一名?這是騰訊2010年之前的合法性問題,雖然體量很大,市值越來越高,但行業認可很低。
Q2:為什麽國外很少抄襲但國內很多呢?
事實上,從肉眼觀察來看,國外產品間信息陳列和交互視覺的抄襲是很少見,不僅如此,對商業模式和業務邏輯雷同的也很少。Uber出來後,中國出了幾百個打車軟件,而美國一直就是只有Uber和Lyft。Groupon出來後,中國出來千團大戰,美國就沒那麽多,連Yelp都沒怎麽做團購。
應該說,美國人做事追求成功的段位比我們國內要高一些:要結果,也要過程,要成功,也要有受人尊重的創造價值的故事。畢竟,大家都不是吃不上飯了。在中國,大家更看結果,不看過程。成王敗寇,以結果論英雄的意識太強了。所以,互相抄襲,成功後PR是中國大部分創業產品的路。QQ(原名OICQ)不就是抄襲了ICQ麽?
為什麽抄襲一直打嘴仗,沒實際變化呢?因為行業節奏太快,真實訴訟太慢吧?與其訴訟,還不如打嘴仗。
......(此處省略33333字Luke老師的碎碎念)
[本文來源於公眾號三節課(ID:sanjieke),文中所述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i黑馬立場。推薦關註i黑馬訂閱號(ID:iheima)。題圖來自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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