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簽名擁護中港不可分離 違者須負刑責 政府突推參選確認書封殺港獨
1 :
GS(14)@2016-07-15 05:06:31【立會選戰】【本報訊】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明天開始,主張自決及港獨的新興政團派員殺入戰團,特區政府突於今屆要求參選人額外簽署「確認書」,表明擁護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等3條《基本法》條文,否則或提名無效,被指限制支持港獨或自決人士參選。本民前及香港民族黨等斥當局打壓;泛民亦炮轟當局政治審查,傾向不簽署。記者:呂浩然港府昨傍晚發稿公佈確認書安排,指現時參選人在提名表格中會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而新加的「確認書」特別列明參選人須擁護3條《基本法》條文,包括第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條,內容分別為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直轄於中央政府,及《基本法》若有任何修改,均不得與中央政府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梁家傑:屬政治審查
當局解釋,由於鼓吹及推動港獨違反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內容,為免選民產生混亂,故要求參選人簽確認書,「以協助選舉主任處理參選人的提名」。確認書列明簽署人一旦作虛假陳述均屬犯罪,但未說明罰則。根據法例,如候選人在選舉中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並在3年內失去參選區議會、5年內失去參選立法會的資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於一場合否認新做法是政治審查,堅稱意在令參選人更明白法律要求、法律責任及需承擔的法律後果,選民亦可清楚參選人的政綱理念等。
泛民炮轟當局違公平參選原則,資深大律師、公民黨梁家傑指新確認書猶如陷阱,因參選人簽署後作出違反確認書內容的行為,或成當局日後用作檢控的白紙黑字證明,指當局圖藉確認書限制言論自由,針對某類政治主張人士作政治審查,又指現行參選表格已包括擁護《基本法》,指「確認書」無法理基礎,「就算參選人唔簽,馮驊(選管會主席)都冇任何法理基礎去剝奪呢個人嘅參選權利」。本身為律師的民主黨何俊仁亦指參選表格已要求參選人擁護整個《基本法》,「唔應該就咁抽幾條叫你再確認」。該黨會就僭建選舉要求約見選管會;主席劉慧卿明言該黨不會簽署新確認書。多個主張港獨及自決的本土政黨斥港府打壓。本民前梁天琦斥當局旨在令主張港獨人士妥協、屈服;指本民前正徵詢法律意見,若可以不簽就不簽,他強調即使進入議會亦不會改變其主張港獨立場。香港民族黨認為當局要求港獨人士簽確認書是自欺欺人,強調即使民族黨參選人簽署確認書,亦將繼續推動、宣揚港獨理念。青政梁頌恆質疑《基本法》應從整體上理解,不能單標出個別條文。青政正徵詢法律意見,現傾向不簽,若不簽而無法參選,會在簽署後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5/19696037
梁愛詩譚惠珠撐「確認書」:違誓犯法
1 :
GS(14)@2016-07-17 15:33:33■譚惠珠。資料圖片
【本報訊】特區政府突然在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開始前兩天,宣佈參選人須額外簽署「確認書」,特別訂明擁護3條《基本法》條文,包括認同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被指限制主張港獨或自決的本土派參選。特首梁振英昨未有直接回應主張港獨者是否不能參選,只稱2047年後香港仍是國家的一部份;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堅稱簽確認書只是執行法律步驟,非政治審查。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及委員譚惠珠昨日先後開腔,同稱有關安排沒有違反《基本法》,因為議員當選誓詞亦要擁護及效忠《基本法》,卻同時警告當選人若果違反誓言,要負刑責。梁愛詩昨日表示,不認為簽署確認書的要求超越或牴觸《基本法》,但是表明若果不遵守誓言是刑事罪;譚惠珠則強調港獨不符合《基本法》,故此主張及推動港獨的候選人若宣誓之後破壞誓言,或受立法會條例39條的法律制裁。
田北俊指多餘
泛民參選人原則上拒簽確認書。人民力量陳偉業、陳志全及社民連梁國雄昨稱諮詢大律師意見後,指確認書有兩大問題,包括並非選舉提名表格一部份,法律效力成疑;而確認書要求候選人簽署確認的部份,只是《基本法》當中部份條文,質疑道:「選管會係咪表示其他《基本法》嘅條文可以唔遵守?係可以違反?選管會係咪鼓勵候選人違反《基本法》其他條文?」其中梁國雄批評政府現時是制訂「基本法中的基本法」,猶如「除褲屙屁」,即反映《基本法》某些條文不重要,做法完全不合憲。他認為政府在選舉前兩日才公佈有關做法,做法非常粗暴,「將香港憲法當做垃圾」。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昨形容確認書「多餘」,指《基本法》已寫明要擁護一國兩制,而港獨不符《基本法》,他指候選人若只提及「本土」、「優先」等字眼沒問題,但若要提及「港獨」,則建議先徵詢法律意見及考慮相關後果。■記者許偉賢、林俊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6/19697424
泛民本民前拒簽封殺港獨確認書 引述選舉主任:唔簽未必不能參選
1 :
GS(14)@2016-07-17 15:53:56■獲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抬轎出選新東的林卓廷,批評確認書限制表達政治主張的權利。何家達攝
【立會選戰】【本報訊】為期兩周的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昨開始,首天接獲33份參選表格,當中以只得五個議席的超級區議會界別最熱鬧,民主派及建制派共七張參選名單,而主流泛民政黨及本土民主前線參選人昨一致拒絕簽署「僭建」要求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並引述選舉主任指,不簽署也不一定不符合參選要求。記者:林俊謙 呂浩然
昨日半天辦公時間內,當局共接獲14張地方直選參選名單及19名功能組別參選表格。地方直選方面,六席的港島區有五張名單率先報名,包括民主黨許智峰、新民黨葉劉淑儀、工聯會郭偉強、民建聯張國鈞及熱血公民鄭錦滿。議席多達九席的新界東及新界西則分別只有四張及兩張參選名單。當局突然在今次選舉提名期前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中香港屬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等針對港獨問題的條文,被質疑「僭建」參選要求。選管會主席馮驊昨於提名期首日,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解釋選舉廣告定義及票站調查等問題,卻對惹爭議的確認書隻字不提。
■梁天琦形容確認書是「衰仔紙」,拒絕簽署。
■經民聯梁美芬報名期間即場簽確認書。
梁天琦形容為衰仔紙
主流泛民政黨及主張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參選人昨全數拒簽確認書。於新東報名參選的本民前梁天琦形容確認書為「衰仔紙」,拒簽是要「睇吓佢(政府)點對付我」,批評當局政治審查,「去到選舉論壇,佢(政府)隨時可以用呢一樣嘢(確認書)嚟取消我嘅參選資格,又或者選舉期間告我虛假陳述。」他承認若因無簽確認書而被取消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的成功機會亦不大,因現時參選人亦要聲明擁護《基本法》,確認書不過將個別條文抽出並重複簽署。同樣於新東參選、獲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抬轎的民主黨林卓廷批評確認書「畫蛇添足」,指香港是法治社會,當局不能施加額外限制影響參選人表達政治主張的權利。林與在港島參選同樣拒簽確認書的黨友許智峰均指,當場選舉主任沒有明確回覆不簽署有何後果,只希望他們提名期完結前補回;林卓廷則引述選舉主任指,若不簽署也不一定不可能參選。報稱獨立再戰新東的方國珊亦拒簽,認為確認書沒有法律理據。循超區出征的公民黨陳琬琛、街工梁耀忠及民協何啟明,同樣沒有簽署確認書。身在北京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則形容此為「政治性要求」,認為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是符合《基本法》及國家憲法。昨報名循九龍西出選的經民聯梁美芬,則特別在報名前安排即場簽署確認書環節,指擁護《基本法》等如擁護法治,參選人如拒絕簽署「係違反咗選舉指引同要求」。葉劉淑儀則指政府有責任解釋不簽署確認書有何後果。選舉事務處發言人回覆指,若參選人沒有簽署確認書,選舉主任會視乎每個個案,諮詢法律意見,有需要時要求參選人提供額外資料;若參選人未能提交,選舉主任會按需要諮詢法律意見,據相關法例及資料就該提名是否有效作決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7/19698491
西環集中營:確認書曲線幫港獨
1 :
GS(14)@2016-08-04 02:40:09特區政府以支持港獨為名,拒絕確認本民前梁天琦等多名立法會參選人,有法律界中人對季陶說,其實選舉主任考慮是否拒絕確認、以致最後作決定的理據,與是否簽確認書並無直接關係,政府搞出這份確認書,反而為港獨及已入閘參選的本土派宣傳造勢,難免令他懷疑,政府內是否有人想曲線幫港獨、本土派。
梁天琦曝光大增
該法律界人士稱,根據政府在上月19日發出新聞稿,引用《立法會條例》第42A條和《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16條,由選舉主任按法例決定提名是否有效,而選舉主任做決定時,會考慮所有相關資料,而確認書以此作法理依據。但事實上選舉主任拒絕確認參選人資格方式,均以參選人在社交網及公開發表言論為根據、再電郵要求參選人解釋,而選舉主任均以拒絕確認參選人在報名表中,有關擁護《基本法》聲明有效來取消參選資格,換句話說,簽或不簽確認書根本與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沒有直接關係,該法律界人士質疑,究竟政府當日無中生有地「炮製」確認書,引來社會爭議不斷,究竟目的何在?他直言若只為封殺港獨人士參選,以現時政府處理手法來看,沒有確認書其實也做到,但今次確認書風波,卻令梁天琦曝光大增、本土港獨陣營有更多傳媒報道,變相為本民前、青政助選,「客觀事實係,成件事幫助本土、港獨多過打佢哋,本民前、青政聯盟隨時因為咁選多幾個入立法會」,他笑言若以結果推測動機,「我真係好懷疑,搞呢單嘢嘅人,根本係港獨、本土無間道,曲線幫佢哋拉票同宣傳」。季陶周一、三、五刊出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03/19720860
湯文亮﹕是確認書抑或「確認輸」
1 :
GS(14)@2016-08-09 07:15:56【明報專訊】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政府為應對帶有港獨思想的人申請,於是要所有申請人簽署確認書,我認為那些帶有港獨思想的人簽的不是確認書,而是「確認輸」,是他們在政治立場認輸,為了一個區區立法會議員職位就認輸,我認為相當不值,但結果是有些帶有港獨思想的人被拒絕,亦有些成功被接納,被拒絕的人質疑政府,點解簽了確認書都唔接受他們的申請,政府沒有回應,那些被接納的人代政府回應,他們繼續參加那些港獨集會,並且說即使簽了確認書,他們仍然是港獨分子。
候選人續參加集會 政府反鬆一口氣
現在,大家就毋須指摘選舉主任賣弄權力,而事實上選舉主任就好似一個海關關員,有權唔准他認為唔妥當的人入境,好彩那些被接納的人繼續參加港獨集會,反而令政府可以鬆一口氣。
事實上,簽了確認書就已經「確認輸」,如果日後反口唔認輸,就會累了其他人,就好似書局老闆在內地賣禁書而被拘禁,可能他表現良好,騙得過那些拘禁他的人,簽了一份悔過書,確認自己從事非法行為,回港之後大肆宣傳,不但不肯回內地,而且表明他不是真心簽那些悔過書。
他本人就風光,經常上報紙頭版,但就害了其他人,在他表明不肯回內地之後,那些本來可以與他一樣被拘禁,簽了悔過書之後就可以離開的人,現在已經判刑。那些人千祈唔好怪中央政府,如果不是那名書店店長回港之後大言不慚,又唔認悔過書,就唔會出現這個局面,那名書店店長何不反思,如果李波先生與他一樣,回港之後公開否定那些悔過書,他一定唔可以返香港,現在他害了不少人要在內地坐監,包括他的女朋友,這種背信棄義的人,還可以被捧成為英雄,這是我不理解,或者,這就是香港。
■湯文亮樓市講座 截止報名最後三日
樓巿反彈,是「迴光返照」?還是重拾升浪?去年提出「細價樓爆煲論」而之後細價樓果然急跌的紀惠集團行政總裁湯文亮與《明報》投資及地產版主編陸振球,趁書展同時推出新書《被偷走了的光輝歲月》(圖)和《真‧樓神秘笈》,將合作在8月13日(周六)舉行樓巿講座和新書發布會,會為大家分析樓巿最新形勢和部署策略,不容錯過。
(報名及詳情請登入:
https://goo.gl/x8jeL3)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982&issue=20160809
選特首須簽確認書
1 :
GS(14)@2016-10-21 05:08:20【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昨發表明年特首選舉活動指引,提出效法立法會選舉,為確保所有參選人簽署提名表格內聲明時清楚明白《基本法》內容及作出聲明的法例要求和責任,將擬備一份確認書供選舉主任使用,確保提名程序能依法完成,或為限制參選人發表港獨、自治、自決等敏感言論。民主派批評確認書並不是法律要求,政府做法只是畫蛇添足。新一屆特首選舉將於明年3月26日舉行,選管會昨發表活動指引,並無公佈候選人提名期,但提及候選人須填妥及簽署兩項聲明,包括表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披露是否擁有外國居留權。選管會發言人稱,更新指引時已充份考慮在公眾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促請有意參選人士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涂謹申:非法律要求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批評,今次做法與上次立會選舉時要候選人簽確認書一樣,完全是畫蛇添足,他參選立會時沒簽署確認書,最終仍可以參選並成功當選議員,證明簽署確認書並不是法律要求。根據法例,候選人若故意在提名表格申報虛假資料,最高可判罰款及監禁兩年;作出虛假陳述或罔顧實情作出不正確陳述,或在文件遺漏任何要項同樣犯法,可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半年,一經定罪將喪失參選資格。■記者林俊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21/19807710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