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外匯局再次通報外匯違法違規案件,外匯管理沒有法外之地

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通報了2018年以來外匯違法違規專項檢查的處罰結果。27個通報典型案例中,涉及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企業轉口貿易等重點主體。值得註意的是,這是外匯局第一次通報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外匯違法違規行為,其中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龍頭企業也在其中。

“檢查中我們發現,有些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行為已經和非法交易混在一起,特別是個別第三方支付機構成為非法轉移資金的通道甚至淪為詐騙幫兇,這種情況是外匯局要嚴厲打擊的對象。”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該負責人稱,近年來外匯局加大對外匯違法違規專項檢查的力度,對於涉及國際收支的各種業態,包括第三方支付等新金融,一旦存在異常操作,都可以通過線上監測及時鎖定。

外匯局下一步將繼續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嚴厲打擊地下錢莊、非法外匯交易平臺等違法違規活動,保持健康良性的外匯市場秩序,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加大查處力度,線上監測全覆蓋

自2016年以來,外匯局定期對外披露外匯違法違規專項檢查的結果,對一些重點的、典型的案例公示,警示市場,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今年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工作部署,外匯局進一步加大了檢查和查處力度。在此次通報的案例中,還包括了商業銀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內保外貸、貿易融資以及個人外匯業務等案例,被通報的金融機構不乏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等國有大行,也有民生銀行、華夏銀行等股份制銀行,北京銀行、天津銀行、徽商銀行等城商行以及中外合資銀行等,均處以了高額的罰款。

比如,此次被處罰金額最高的一個案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民生銀行廈門分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未按規定對債務人主體資格、貸款資金用途、預計還款資金來源、擔保履約可能性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該行被處以罰沒款2240萬元人民幣,暫停對公售匯業務三個月。

此外,企業和個人的非法外匯交易行為也在外匯局的查處範圍之內。主要包括了一些貿易公司的逃匯、虛假貿易融資、擅自改變資本金結匯用途,以及個人非法買賣外匯等案件。

近年來,在金融對外開放的大方向下,跨境貨物、服務貿易資金跨境支付便利化不斷提高,然而有不法分子以貿易為幌子,繞開規則,進行非法跨境資金轉移、套匯套利(套取境內外利差匯差)、騙稅騙匯等活動。

虛假貿易嚴重幹擾外匯市場秩序,還往往伴隨著地下錢莊的存在,帶來諸多危害,甚至威脅國家金融穩定安全。因此,在推動貿易便利化的同時,監管機構對虛假貿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絕不手軟。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款3.45億元人民幣,同比分別增長19.7%和59.5%。其中,分別查處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各455件、340件和559件。2017年全年查處外匯違規案件3160件,罰沒款7.6億元人民幣,同比分別增長58%和76%。

2017年,外匯局開展打擊“逃騙匯、非法套匯”專項行動,對307家銀行機構、407家企業和194名個人進行了現場檢查,查處逃匯、騙匯、非法套匯以及銀行未盡真實性審核職責等外匯違法違規案件211起,處罰沒款1.9億元人民幣。

記者了解到,目前,外匯局采用線上監測和線下實地調查相配合的方式,查處外匯收支的違法違規行為。即便是第三方支付這類較為新興的金融科技業態,也已經完全納入至其線上監測系統中,一旦發現數據異常就會引起外匯局的註意。

外匯局表示,下一階段將繼續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推動金融市場開放,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保持外匯行政執法跨周期的穩定性、連續性和一致性,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嚴厲打擊地下錢莊、非法外匯交易平臺等違法違規活動,保持健康良性的外匯市場秩序,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部分第三方支付缺乏真實性審核意識

值得註意的是,這是外匯局第一次通報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外匯違法違規行為,其中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龍頭企業也在其中。

前述外匯局有關負責人稱,2017年至今,外匯局組織了幾輪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檢查,在檢查中發現一些機構存在不規範的操作,集中體現在對貿易真實性審核以及客戶資質的審核方面。

根據外匯局通報,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超出核準範圍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且國際收支申報錯誤。上述行為違反《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第六條、《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第七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處以罰款60萬元人民幣,屬於頂格處罰。

另外一家第三方支付巨頭財付通也在處罰行列,外匯局稱,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備案程序為非居民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且未按規定報送異常風險報告等資料。上述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處以罰款60萬元人民幣,也屬於頂格處罰。

此外,被通報的還有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逃匯案,被處以罰款1530.8萬元人民幣。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逃匯案,被處以罰款107.45萬元人民幣。上海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違反外匯管理規定案,被處以罰款62.5萬元人民幣。

2013年開始外匯局批準第三方支付機構做跨境業務試點,當時是為了支持支付行業的多渠道發展,也是給小額交易提供便利渠道,主要是針對等值五萬美元以下的小額交易電子商務需要。自試點工作啟動以來,共有30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獲得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許可,業務服務領域主要涉及貨物貿易、留學教育、航空機票、酒店住宿、旅遊服務等方面。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國內非銀行支付機構跨境互聯網支付交易筆數為12.56億筆,金額為3189.46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14.7%和70.97%,其中個人客戶辦理業務規模略高於單位客戶。

“盡管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跨境業務的時間只有五年,但是從業務本質上講,收付業務屬於金融業務,要遵守金融業務規律和要求,履行展業原則和‘三反’要求,確保收付業務真實、合規;並且從業務水平上來講,支付機構絕對有能力來對客戶資質以及展業的真實性作出審核,關鍵看意識。很多支付機構是出於對業務快速擴張的沖動,就故意放寬了前述要求。”前述外匯局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林潔琛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6602

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據國務院調查組消息,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已基本查清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的事實。

記者在現場看到,該企業的相關文件已被查封;調查組詢問相關人員的書證34份,取證材料1138頁,利用查獲的計算機還原了實際生產記錄和偽造的生產記錄。公安機關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丟棄並意圖損毀的60塊電腦硬盤。

按照有關規定,疫苗生產應當按批準的工藝流程在一個連續的生產過程內進行。但該企業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產成功率,違反批準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兌進行產品分裝,對原液勾兌後進行二次濃縮和純化處理,個別批次產品使用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原液生產成品制劑,虛假標註制劑產品生產日期,生產結束後的小鼠攻毒試驗改為在原液生產階段進行。

為掩蓋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有系統地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開具填寫虛假日期的小鼠購買發票,以應付監管部門檢查。

據介紹,7月6日至8日,藥品監管部門對長春長生公司進行飛行檢查時,發現企業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隨即責令企業停產。此後,長春長生公司為掩蓋事實,對內部監控錄像儲存卡、部分計算機硬盤進行了更換、處理,銷毀相關證據。7月15日,國家藥監局檢查組再次進駐長春長生公司進行調查。

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已對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開展立案偵查。截至25日,公安機關依法對長春長生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6名涉嫌犯罪人員刑事拘留,凍結涉案的企業賬戶、個人賬戶。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行中。

另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良反應監測數據,近幾年註射狂犬病疫苗不良反應未見異常。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狂犬病疫苗接種後不良反應發生率為萬分之0.2,未見嚴重不良反應。2017年我國狂犬病發病人數為516人,近幾年呈逐年下降趨勢。

責編:羅懿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6625

白雲山:“王老吉”商標案件一審判決 加多寶賠償14.4億元

7月27日,白雲山公告稱,控股股東廣藥集團於近日收到廣東高院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14.4億元;案件受理費由原告和被告各負擔一半。

白雲山表示,本次判決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不會產生影響。

責編:顧蓓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6638

證監會對4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將保持對內幕交易行為監管高壓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曹世斌內幕交易“國際醫學”案作出行政處罰,責令曹世斌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約2.3萬元,並處以10萬元罰款;依法對黃炳文泄露內幕信息及鐘瓊內幕交易“東風股份”案、張磊內幕交易“東風股份”案等兩起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對黃炳文處以60萬元罰款,責令鐘瓊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其違法所得約78.6萬元,並處以約78.6萬元罰款,沒收張磊違法所得約35.6萬元,並處以約35.6萬元罰款。福建證監局依法對黃浩雲內幕交易“貴人鳥”案作出行政處罰,對黃浩雲處以1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詳見證監會及相關證監局網站)

上述內幕交易案件均發生在上市公司資產重組、並購領域。其中,曹世斌為王府井股份投資發展部部長,參與了王府井股份擬向國際醫學收購其所持開元商業100%股權事項所涉及的資料收集、門店考察、框架協議修改等全過程,知悉相關內幕信息並在敏感期內交易“國際醫學”;黃炳文為外籍人士,與其子黃某佳與黃某鵬為上市公司東風股份的實際控制人,鐘瓊為黃炳文朋友,張磊與黃某鵬系多年好友,鐘瓊從黃炳文處獲悉東風股份擬收購EPRINT集團部分股權並向“雲印刷”轉型的內幕信息後交易“東風股份”,張磊在上述內幕信息公開前與黃某鵬頻繁聯絡並買賣“東風股份”,交易異常;黃浩雲參與了貴人鳥和威康健身的部分談判過程,知悉貴人鳥擬收購威康健身100%股權交易的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多次買入“貴人鳥”並於內幕信息公告後全部賣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的行為。

近年來,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領域一直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帶,上市公司內部人及其利益相關方利用信息優勢進行內幕交易,其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損害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嚴厲打擊。上述案件中,曹世斌內幕交易所涉重大資產重組最後以失敗告終,黃浩雲內幕交易行為最終以虧損收場,但均不影響當事人依法受到嚴懲。另外,黃炳文作為外籍人士參與境內資本市場,實施違法行為亦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隨著外國投資者參與A股交易範圍的進一步開放,可以預見將有越來越多的外籍人士參與境內資本市場投資,我會在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的同時,在監管執法工作中也必一視同仁,發現違法行為即嚴格依照我國法律實施行政處罰。我會將持續保持對內幕交易行為的監管高壓,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執法警示處於信息優勢的上市公司“內部人”與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律己慎行,通過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為提高資本市場法治化水平提供堅強保障。

責編:顧蓓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6641

樂視網:被起訴類案件合計涉案金額人民幣6.75億

8月7日晚間,樂視網發布公告稱,經統計,公司作為原告涉及的訴訟、仲裁合計涉案金額人民幣 2.42億元(含原告訴求賠償金額、違約金、律師費等其他費用);公司被起訴類案件合計涉案金額人民幣6.75億元。

此前,樂視網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18年上半年預計虧損11.05億元至11.10億元,將導致公司至2018年6月30日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

樂視網表示,目前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正在竭力解決公司目前的經營困難,但由於關聯方債務導致公司資金問題尚無法得到解決,公司經營未能得到全面好轉,下半年存在持續虧損的可能性。根據2018年最新修訂的創業板上市規則,若創業板公司出現“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深交所可以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樂視網今日收報2.17元,跌1.36%,總市值86.57億元。

責編:張瑜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046

茅臺集團: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

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3日宣布,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

茅臺集團表示,“‘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已歷時十多年。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我們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公司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2010年,茅臺集團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第8377491號“國酒茅臺”商標。2016年,商標局的不予註冊決定送達到茅臺集團。2017年1月,茅臺集團向商評委提出複審申請,希望這一商標可以獲得註冊。2018年5月,商評委作出複審決定,決定不予核準註冊。

而在2010年,茅臺集團提出“國酒茅臺”的商標申請時,就有包括律師事務所、酒類經銷商、國內著名白酒企業等31方提出了異議。

責編:李燕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232

外匯管理局通報21起外匯違規典型案件 一共罰款5000多萬

國家外匯管理局16日向社會通報21起外匯違規典型案件,這些案件合計罰款金額超過5000萬元。

近年來,我國外匯監管部門加強開放經濟條件下的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的管理框架。其中,在微觀監管領域,外匯局依法依規維護外匯市場秩序,強調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對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維護健康良性市場秩序。

此次通報的21起案件中,涉案主體包括銀行、實體企業、個人,涉及違規辦理轉口貿易、違規辦理內保外貸、私自買賣外匯、逃匯等行為。

其中,8起涉及銀行的案件中,有的是銀行未按規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憑企業虛假提單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務;有的是銀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未按規定對相關事項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還有1起案件是銀行違規為個人分拆辦理售付匯業務。

在涉及個人外匯違規的案件中,有違規個人為了向境外轉移資產,或是通過地下錢莊換匯並轉移財產,或是利用他人年度購匯額度購匯,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境外賬戶等。

責編:李燕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379

政治局常委會聽取關於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匯報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8月16日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匯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會議指出,這起問題疫苗案件發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查清事實真相,嚴肅問責,依法從嚴處理,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全力保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務院多次召開會議研究,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目前已基本查清案件情況和有關部門及幹部履行職責情況。

會議強調,疫苗關系人民群眾健康,關系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安全。這起問題疫苗案件是一起疫苗生產者逐利枉法、違反國家藥品標準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編造虛假生產檢驗記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失職失察、個別工作人員瀆職的嚴重違規違法生產疫苗的重大案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既暴露出監管不到位等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重典治亂,去屙除弊,加快完善疫苗藥品監管長效機制,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底線,堅決維護最廣大人民身體健康。

會議強調,要完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則,明晰和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生產過程現場檢查,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義務,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落實產品風險報告制度。對風險高、專業性強的疫苗藥品,要明確監管事權,在地方屬地管理的基礎上,要派出機構進行檢查。要加強監管隊伍能力建設,盡快建立健全疫苗藥品的職業化、專業化檢查隊伍。要提高違法成本,對那些利欲熏心、無視規則的不法企業,對那些敢於挑戰道德和良知底線的人,要嚴厲打擊,從嚴重判,決不姑息。對涉及疫苗藥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人員,要依法嚴厲處罰,實行巨額處罰、終身禁業。要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激勵擔當作為,切實履行職責,對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藥品安全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深刻汲取教訓,落實監管責任,堅持疫苗質量安全底線。要健全問題疫苗處置後續工作機制,做好疫苗續種補種工作,穩妥有序開展賠償工作,完善疫苗管理長效機制。

會議同意,對金育輝(吉林省副省長,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予以免職,對李晉修(吉林省政協副主席,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副省長)責令辭職,要求劉長龍(長春市市長,2016年9月任長春市代市長,2016年10月至今任長春市市長)、畢井泉(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2015年2月-2018年3月任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引咎辭職,要求姜治瑩(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2012年3月-2016年5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市長)、焦紅(國家藥監局局長)作出深刻檢查;對35名非中管幹部進行問責;決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吳湞(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原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分管藥化註冊管理、藥化監管和審核檢驗等工作)進行立案審查調查。會議責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國家藥監局向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責編:張瑜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382

一波波案件壓來,但WTO大法官真的要不夠用了

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拉美籍大法官拉米雷斯-赫爾南德斯在任期結束時臨別寄語恐一語成讖:WTO真的面臨“窒息而死”的風險。

第一財經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在8月27日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例會上,美國再次明確表態,不會批準一位上訴機構大法官的連任申請,這意味著WTO爭端解決機制中的中樞——上訴機構將從今年10月起,面臨著僅剩下3名大法官和堆積如山的上訴案件的窘境。

WTO具有三大功能,即談判功能、政策審議和爭端解決機制。目前談判功能實際上停滯;政策審議就是撰寫報告,仍在運行,而目前WTO體系中最具有實質意義的就是爭端解決機制。

一位日內瓦官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美國在此次會議上發表了一篇長篇聲明,指出目前WTO爭端解決機制出現的嚴重系統性問題。

第一財經記者拿到了這份長達22頁的聲明,在其中美國以大量舉例形式指出了對WTO爭端解決機制下上訴機構的四項核心不滿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為美方認為上訴機構中的法官們在解釋WTO法律的過程中越界,審查有關成員國內法含義,此舉濫用了WTO法中並未賦予它們的權力。

面對美國想要讓WTO癱瘓的這一做法,歐盟決定出手幹涉。歐盟即將在下月提出WTO改革建議,並認為這一改革建議會充當“試金石”的角色:如美國真的是希望改革WTO,而不是希望拖垮WTO,就會對此建議有積極回應。

美對WTO上訴機構過於積極長期不滿

這是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駐WTO團隊首次在爭端解決機制例會上,以長篇幅敘述其對WTO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其上訴機構的不滿之情,且每段論點皆配有大量案例實證。

WTO上訴機構常設七位法官,韓國籍法官金鉉宗、歐洲籍法官範登博斯(Van den Bossche)以及拉米雷斯-赫爾南德斯的任期均在2017年結束,且後兩人均為第二任期,無法連任。

目前由於美方在程序方面的阻撓,上訴機構一直無法開啟法官“納新”工作,這導致上訴機構正式法官僅剩四人,即便如此,這四人其中的一位大法官斯旺森(Shree Baboo Chekitan Servansing)的任期即將在今年9月30日結束,若無法連任,WTO將面臨中樞機構——上訴機構瀕臨癱瘓的局面。而截至8月,美國已經連續11月阻撓WTO啟動新法官任命的甄選程序。

在此次的長篇論述中,美方指出四項不滿理由。最為關鍵的,美方認為上訴機構法官“逾越”權力,將WTO法律闡釋得超出了條約所預見的範圍。

實際上,這也是美方對上訴機構長期不滿的原因,即認為上訴機構在司法上的表現太過積極,且曾通過多個部門進行投訴,認為上訴機構並未對上訴案件中提到的問題發表意見,並且在沒有聽取成員意見的情況下就設置法規,在貿易救濟調查方面沒有給予WTO成員足夠的尊重。

而在此前USTR代表萊特希澤主持編寫的一份有關美國《2018年度貿易政策》的報告中,則直接用“激進主義分子”來形容上訴機構的法官們。

這份報告指出,WTO並不是美方此前預期中的那樣,成為各成員方制定新的和更好規則談判場合,實際上,有時WTO被爭端解決機制所控制,在那里激進分子一樣的“法官們”設法將他們自己的政策建議強加給會員國。

一位日內瓦貿易官員指出,在會議上美國表示,2015年以來,美方一直在對上訴機構無視WTO成員共同商定的規則的情況表示擔憂,且對上訴機構向成員們增添從未同意過的附加義務表示憂慮。

同時,該機構還發布有利於不公平貿易行為且違背公眾利益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行為裁決,發布不必需的咨詢意見並不斷無視90天裁決的期限規定。

為此,美方認定上訴機構的侵權行為破壞了制度,損害了WTO所有成員的利益。這位日內瓦貿易官員指出,為此美方在會議上表示,美國決定不支持斯旺森連任,並表示這不是對任何個人的拒絕,而是在基於對制度濫用的長期關切之下做出的決定。

只剩下3個大法官該怎麽“辦案”

第一財經記者從前述日內瓦貿易官員方面獲悉,此次墨西哥再次代表67個WTO成員要求“盡快開啟WTO上訴機構成員甄選程序”,以填補目前三位大法官空缺,並要求在30天內提交候選人名單,在60天內啟動甄選委員會推薦過程。

不僅不支持斯旺森的連任,美國在此次會議上還繼續否決了開啟其他新法官甄選程序的建議,並指出在美方提出的系統性問題解決以前,都不會同意開啟上述甄選程序。

這樣的前景令人擔憂:上訴機構中3名法官是該機構在理論上能夠得以運行的最低標準,按照規定,上訴機構處理每個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而實際上由於貿易案件所發生的區域同法官來自的國家之間存在敏感度,因此在實際案件中存在著需要回避的情況,目前除斯旺森之外,剩下的三名上訴機構法官分別來自美國、中國和印度。

與此同時,一方面WTO中樞即將面臨運轉不靈的局面,一方面一波波案件又向WTO壓來,在WTO爭端解決機制已然僅剩下4個大法官的情況下,僅在7月16日,因歐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等國對美鋼鋁關稅實施關稅報複,美國就一口氣告了五個WTO成員。

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截至8月份,今年WTO已經收到了30個磋商申請,而根據WTO給出的數據,2017年WTO共受理了17起案件,2016年為16起,2015年和2014年分別為13起和14起,即2018年截至8月WTO收到的案件數量已經是以往爭端的近兩倍或兩倍多。

對此,歐盟及其成員國感到無法再坐視不管。歐盟官員表示,將在下月正式提出改革方案,而美方是否認真對待該改革建議,將表明美方是否真心希望改革WTO,還是另有所圖。

“肯定是要揭穿(美國的)虛張聲勢,”歐洲議會貿易委員會主席朗格(Bernd Lange)對此表示,“9月歐盟將正式向WTO提出建議,啟動 (改革)進程,並檢驗誰真正願意進行改革工作。那些經常發表批評意見的人也要對改革做出承諾:這說的就是美國。”

此前,在7月25日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訪美後,美歐在共同聲明中表示,雙方建立高級別工作組,討論WTO改革問題。

而在會談中,歐盟拿出了三項建議,即改革WTO爭端解決機制、更新WTO規則以面對21世紀的挑戰以及改善組織的日常工作(在談判中推動開放的諸邊主義談判方式)。

(實習記者林然對本文亦有貢獻)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email protected]

責編:黃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838

案件: 「房屋」定義

1 : GS(14)@2011-04-21 17:07:26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421/News/ea_eac1.htm
【明報專訊】九龍城南角道5棟5層高唐樓,被發展商打算改建為樓高26層的商住大廈,卻被地政總署指違反官契條文內「不能在該地段內豎立多於一間房屋(house)」的要求,要發展商改地契並補地價,雙方因此鬧上法庭,就房屋二字的意思爭拗。法官最後指26層高建築物為多層高大廈,遠超當初「房屋」之意,判發展商敗訴。
2 : phemey(3929)@2011-04-23 11:27:32

By seeking lease modification with the payment of premium, such restriction can be waived.
3 : GS(14)@2011-04-23 11:49:33

2樓提及
By seeking lease modification with the payment of premium, such restriction can be waived.


但是改又需要時間...
4 : 龍生(798)@2011-04-24 00:29:58

咁都得?
咁仲有人會補地價既...佢都儍儍地...
5 : superkkw(6672)@2011-04-24 02:31:35

*不能在該地段內豎立多於一間房屋*

個官比佢起先奇怪
反而有趣的是....既然地契咁寫,點解會有5層高唐樓出現呢?
6 : 亞力士(1473)@2011-04-25 22:14:21

我奇怪係 點解發展商會認為過到骨 唔通公司律師九吹?
7 : GS(14)@2011-04-26 21:00:15

可能律師有疏忽,又可以屈下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04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