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41230選舉工程 與 選舉改革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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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隨筆141230
選舉工程 與 選舉改革 (下)
朝日執筆:選舉簡介系列(七)選舉系統工程Electoral Engineering與選舉改革
除了上面提到的各種議題外,選舉制度設計往往還會有其他的考慮。例如究竟這個「新(重)生的政體」將來希望出現怎樣的政治生態?是以魅力政客個人為中心,抑或以政黨政治為主運作?這就是總統制和議會制、SMS和PR之間的選擇。若要行政黨政治,究竟是兩黨制還是多黨制?若是「多黨制」,究竟又應該有多少政黨才合適?兩黨?多黨?這些都可以透過選舉制度設計作出相應的調整。
以下幾點是「選舉系統工程」學者的共識:
首先,「選舉」作為一種「政治工具」,本身絕對不是「政治中立」的。 不同的政治參與者,會盤算不同的利益,自然也會傾向支持不同的制度。 即使在限定的制度內,各利益集團也會試圖盡量調整系統中的各項變數parameters,以求將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故此,一個在政治上可行,並為各方都接受的方案,不必然是一個「好方案」(或必然不是一個「好方案」);相反,一個「好方案」卻未必會被各方所接受,甚至在當前的政治現況下根本就行不通。
幾乎所有研究者都同意,「公平」及「具代表性」,通常都不是制度設計者最關註的東西。相反,上面提到的「有效管治」,還有得到各方大佬接受才最重要。*** 拿阿富汗不久前的經驗來說,一眾歐美選舉專家經過一番研究,最後為「後塔利班」的阿富汗政府設計了一個(公認漏洞百出的)「多議席單票制SNTV」制度。 無他,當地派系林立,大佬太多,要取得認可,唯有令各地方派系都相信他們可以繼續保持勢力。
除此以外,還有一些相當現實的考慮。 例如選舉方式是否足夠「簡單」?須知對於這些 “新興民主國家”的國民而言,選舉是新生事物,若制度過度複雜,從公民參與的角度而言,顯然是不利的。錢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有些選舉制度雖然「比較公平」,也更有利於反映選民的「真實意願」(例如「多輪決選制」),但成本卻非常高昂,那些百廢待興的新生國家,顯然負擔不起。 還有一點非常有趣,就是東歐不少國家在變成「一黨專政」之前,其實本身都有「民主傳統」。 現在她們「重新民主」,「淪陷前」一直行之有效的傳統方法,就自然成了最具合法性的選舉辦法了。其他各種考慮基本上都很難起到什麼大作用了。
上面說的基本上是「選舉系統工程」在一些新生民主國家「建國」時的應用。不過,即使是「老牌民主國家」,有時也會因為各種理由需要對其行之已久的選舉辦法進行改革。一般在以下幾種情況之下,會出現要求改革選舉制度的壓力。
第一種情況就是選舉的結果過分「極端」。***
舉例說「過度具代表性」,議會長期大分裂,很難建立有效政府,德國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設計出現在的制度;又或是過度「欠缺代表性」,例如英國的制度,就長期被質疑兩大黨過分「屈機」,以致讓「第三黨」得不到與其支持度相應的代表權。
選舉制度改革的呼聲一直也沒有停過。除此以外,也有一些制度如SNTV,會讓選舉結果過於「個人化」,容易滋生派系和各種「權錢交易」。 這正是日本和臺灣相繼進行選舉改革其中一個相當主要的原因。
另一種常見的情況,則是選舉制度的改革是伴隨著政治,以至整個社會大形勢的改變而來的。***
上面提到東歐變天,其實也可以歸於這一類。 當改朝換代之際,各大勢力在未有任何實際選舉經驗前,都仿如蒙上了「無知的面紗」(至少是「蒙蒙地」),因此都傾向設計一個「相對公平」的安全方案。 政權易手也是一個契機,國民黨在臺灣執政多年,一直堅持SNTV「沒有問題」。要不是2000年失守總統府,讓他們「忽然發現」原來控制行政資源在SNTV制度下「真係好屈機」,國民黨大概也不會同意進行議會選舉改革吧!又
又例如19世紀末,開始出現了「普選」概念,「選舉權」逐漸脫離「財產」、「性別」等限制。當此選舉權大幅擴張之際,一些資產階級保守政黨,自然會擔心若繼續採取「行之以久」的「勝者全拿」方式,選出來的議員都會是那些「14,000元收入以下的人」。因此,就會認同「選舉制度」應該進行改革,以變得更「公平」,更符合「均衡參與」,更能代表各界利益。
不過,推行任何改革必然會有阻力。 除了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外,前此的舊制度應用的時間越長,其「合法性」就會越強,也就越難說服國民接受新的制度—-那怕舊制的問題是多麼明顯,新制的好處是多麼清晰。
英國在2012年(「第三黨」──自由民主黨)經歷千辛萬苦終於啟動了公投,讓人民決定是否放棄「大黨玩曬」的SMS制度。結果英國人民選擇繼續用這個「行之百年」的「簡單」方法。英國人民的「民主素養」按理也不低了,連在這個「老牌民主大國」內,「公平」和「代表性」也要讓路給「習慣」和「簡單」,可以想像其他國家要推行選舉改革,困難會有多大了。
上面提到的是籌劃和推動改革的各種考量,然而,「古語」有雲:「天氣不似預期」,世界畢竟是複雜多變的。當制度在社會上具體執行時,總會出現很多之前難以預測的變數。即使經過幾多苦心的計算,籌謀出一個這樣那樣的選舉制度,最後結果往往也會出人意表。匈牙利的「選舉改革」就是這樣一個非常具戲劇性的經典故事。
故事發生在1989年。話說當年已是冷戰末期,東方陣營沒落之勢漸露端倪。赤熊帝國對屬國羈糜之力日減,本來就在帝國外圍的「匈牙利人民共和國」決定重新返回「民主」的道路。
其時執政的「社會主義工人黨HSWP(共產黨)」在1989年3月宣佈恢復赤化前的「憲政」,重新舉行「民主選舉」。 HSWP自根深蒂固,黨員百萬,又掌握行政優勢;相反對手「異見圓桌會EKA」黨員和資源稀缺,底子薄,即使傾盡全力也難與執政黨抗衡。何況EKA還是多黨聯盟,本來就難以團結一致。 故此,HSWP決定「先下手為強」,在還擁有「絕對優勢」的時候開放選舉,「冇得輸」!
在有關重啟「民主」的選舉制度安排上,HSWP強勢提出兩大要求:1. 實行「強勢總統制」;2. 議會主要由SMS選舉產生。其用心昭然若揭:兩者均是「勝者全拿」,HSWP作為單一絕對大黨,將可繼續掌握大部分權力。(若稍加留意,就會發現幾乎所有「前共產國家」現在實行的民主模式,基本上都具有上述兩點特徵,這當然不是偶然的了!)
HSWP以「大石責死蟹」之勢,開出條件:實行「總統制」,議會則行「一院制」。議會350席採用混合制,其中300席為SMS議席,另外50席為PR議席,採用「PR削減法」(即這50席還有機會「被蠶食」)!顯然是開天殺價,極度兇狠!
至於反對聯盟的EKA,其實也分為三部分。其一是屬於「溫和民主派」(類似香港的「民主黨」/「公民黨」吧!)的「匈牙利民主論壇HDF」,他們的支持度和知名度是各反對黨派中最大的。他們希望議會可以實行「德國模式」—- SMS和PR的比例為一半一半的「混合聯立制MMP」;其次是一些所謂「傳統黨派」,他們歷史悠久,早於匈牙利赤化前已經存在,立場偏向保守。(政治光譜大概相當於「自由黨」和「鄉事派」)他們不少都是從前被打成「地富反壞右」的小地主或小資產階級(及其後裔)。這些「沒落貴族」打著「恢復美好往昔」的旗號,但支持者不多。這些黨派主張實行「完全PR制」;此外還有一路走激進線的SzDSz和FIDESZ(就像「社民連」和「人民力量」),他們固然也有提案,但似乎不太清楚到底主張些什麼。
三路人馬自相撕殺了一輪,終於在7月「協商」出代表EKA「整體意誌」的最後方案:三分之一SMS,三分之二「名單制PR」。正如香港常見的情況一樣,SzDSz和FIDESZ怒斥EKA內其他黨派都是「投降主義」、「出賣民主」,憤而翻枱離場,另起爐竈……
HSWP自恃勢力強大,當然堅持「勝者全拿」原則,又豈會輕易向EKA的「廣泛代表性」方案妥協。豈料就在雙方於談判桌上僵持不下之際,事情發生戲劇性變化。其時有5名HSWP的議員,覺今是而昨非,宣佈退黨,並以辭職明誌。補選在8月份舉行,結果HSWP竟然全軍盡墨,五戰皆北。HSWP的高層不禁倒抽一口涼氣—-原來SMS都「有得輸」!為了安全起見,決定「買個保險」,容許議會中有較多的PR議席。況且,HSWP在全國範圍還是滿有信心的,只要取得總統寶座,還是一樣大權在握。
最後HSWP和EKA在9月達成協議,議會將有386席,其中176席由SMS產生,152席按行政區域以「分區名單PR」產生(即類似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的選舉方式),58席以「全國名單PR」產生。 「零丁」的數字,是討價還價的結果;多層選舉,確保各黨內大佬可以「無限復活」。總統大選定於年底,而議會選舉則定於翌年(1990)4月。
本來一切都按劇本進行,不過正如「嘟姐」所言, 「意外」就是意料之外嘛!之前退出EKA的SzDSz和FIDESZ,竟然想到「釜底抽薪」。他們祭出塵封已久,其實早已沒有法律效力的「老憲法」—- 匈牙利在赤化前的憲法訂明,「匈牙利共和國」是一個「議會制國家」!兩黨藉此製造輿論,並成功收集到足夠公民聯署,啟動「公投程序」,他們要國民在「總統制」和「議會制」中作出抉擇。
兩黨行事迅速,「公投」已安排好在10月舉行。 HSWP措手不及,一時亂了手腳。黨內有兩派意見,一派認為應該全力動員支持者擁護「總統制」,讓對家無話可說,而且還可以為接下來的選舉造勢,收先聲奪人之效;另一派則認為SzDSz和FIDESZ只是跳樑小醜,根本不必與之計較,只要讓HSWP的支持者杯葛,這個「公投」根本不可能超過50%的有效門檻。 HSWP經過多年「一黨獨大」的銷磨,決策混亂,一直到了「公投」迫在眉睫,還是未能作出明確的決定。 結果,這個「公投」就在混亂之間,以50.6%僅過有效門檻,有效票中52%支持得以復行「議會制」!就在1989年10月23日,匈牙利重新將國號定為「匈牙利共和國」!這天正是匈牙利民主運動「十月事件」爆發的33周年!
「強勢總統」的大位,本來已是HSWP的囊中物,也是他們繼續掌權的重要防線,如今竟不明不白的丟失了。唯今之計,只好盡力拼明年的議會大選。畢竟,議會中近半數都是SMS,區域PR也對大黨稍為有利。HSWP作為「絕對大黨」,只要不出意外,還是可以保住政權的。
人算不如天算,就在1989年11月,橫亙在東西柏林之間幾十年的圍牆倒下了!這還不算,最重要的是經過了整整半年,蘇聯也沒有像1956的匈牙利和1968年的捷克一樣,派兵到東德「重整秩序」。新時代已經來臨了!請給我一個繼續投票支持共產主義,支持HSWP的理由好嗎?
1990年4月的選舉結果,與最初各黨派的預想完全是兩碼子的事。由於制度偏向大黨,HDF(民主黨/公民黨)得以憑24%的得票率,取得42%的議席,撿了個大便宜,成為議會最大黨。HSWP為人作嫁,自己卻全線敗北,只能勉強保住不足30%的議席。
在1990年大選後,經過這許多年的發展,到了今天,匈牙利的政治格局已基本穩定下來。以下是幾個較為顯著的特徵:1. 「一人三票」明顯較為複雜,而且選舉層級多;2. 在「反映民意」方面明顯較差,大黨得到太多的「超額代表權」,而小黨則只能「茍且偷生」;3. 政壇呈現出穩定的左右兩大陣營對峙局面,兩大陣營分別以(由HSWP「轉世投胎」的)「匈牙利社會黨MSZP」和(「調整路線」後的)青年民主主義者聯盟FIDESZ(即是上面提過的「人民力量」)為首,在歷年大選中互有勝負,輪流執政。4. 很明顯以上的各點特徵,都並非「建制」之初,各路人馬討價還價之時意想中的結果!
「選舉」,本來就是充滿變數的!已經預知結果的「選舉」,還是「選舉」嗎?
至今介紹過的各種選舉制度簡表
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英文縮寫 |
其他別稱 |
單議席單票制 |
The Single-Member System |
SMS |
單議席複數(多數)制 |
一次複數決 |
Plurality Method |
|
|
兩(多)輪決選 |
Two (Multi-) Round Off |
|
|
比例代表制 |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System |
PR |
|
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 |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 Largest Remainder |
PR – LR |
|
比例代表制-最高均數法 |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 Greatest Average |
PR – GA |
|
混合制 |
Mixed/Hybrid System |
MS |
雙選制 |
混合名額多數制 |
Mixed-Member Majoritarian |
MMM |
並立制 |
混合名額比例制 |
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 |
MMP |
聯立制 |
偏好排序法 |
Preferential Voting System |
PVS |
|
排序複選制 |
Instant-Runoff Voting |
IRV |
單一議席排序法 |
可讓渡單票制 |
Single-Transferable Voting |
STV |
|
不可讓渡單票制 |
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
SNTV |
多議席單票制 |
不可讓渡多票制 |
Multiple Non-Transferable Vote |
MNTV |
多議席多票制/全票制 |
數額Quota概念
名稱 |
黑爾數額 Hare Quota (HQ) |
釋義 |
有效選票總數 ÷ 議席數 |
舉例 |
某選區要選4個議席,總有效票數為100,000票,該區的HQ即為:
100,000 ÷ 4=25,000,或100% ÷ 4 = 25%的選票。 |
|
|
名稱 |
特立數額 Droop Quota (DQ) |
釋義 |
有效選票總數 ÷ (議席數 + 1) +1票 |
舉例 |
某選區要選4個議席,總有效票數為100,000票,該區的DQ就是:
100,00票 ÷ (4 + 1) + 1 = 20,001票,或100% ÷ ( 4 +1 ) + 1票 = 20% + 1票。 |
臺灣「九合一」選舉——國民黨慘敗(一)
井底望天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1090fd0102va2w.html
大家知道以前民進黨的陳水扁做過臺灣市長嗎?其實那次陳水扁並沒有贏,大概拿到44%的選票。但是國民黨拿到的56%選票被兩個人分了——從國民黨里面分出來的新黨的趙少康挑戰國民黨市長黃大洲,結果內鬥讓陳水扁撿了桃子。其實這個都是李登輝的部署(編者註:1994年,升格為“直轄市”後的臺北市長首次進行市民直選。陳水扁由於當時國民黨剛剛分裂,導致 “泛藍聯盟”的選民選票分散,使得陳水扁能夠當選市長)。
後來2000年臺灣大選,李登輝導演的連戰對宋楚瑜的分票,保了阿扁(編者註:由於國民黨分裂,盡管宋楚瑜得票36.8%、連戰得票23.1%,2人合共得票高達59.9%,但陳水扁最終仍以39.3%的得票,僅以2.5個百分點之差領先宋楚瑜,成為新一屆臺灣領導人。)。
2004年大選,還要演刺殺(陳水扁)(編者註:2004年泛藍國、親兩黨終於整合成功,由連戰與宋楚瑜搭檔,全面挑戰陳水扁。但是誰也沒料到,就在投票前夕發生“319槍擊案”,整個大選氣氛驟變,結果投票點算,連宋配竟以千分之二、不到3萬票之差,敗給陳水扁)。
之後的2008年,國民黨沒有分裂,就派了馬英九來選臺北市長,就把陳水扁給選下去了。
那麽這次柯文哲不敢背綠旗出來,而是用白旗(號稱藍綠混)。一方面確實臺北是藍營的票倉,這次一些藍營倒戈,是因為對馬英九不滿,其中一個政策是砍了軍公教的退休福利,一個政策是增加富人的稅收,這些都打擊了藍營的支持者;再加上軍隊練操練死了大兵哥,處理得很差;然後食安風波,頂新魏家的官商勾結,太陽花學運的青年人的怨氣,這些都是馬英九執政能力問題,拖累了整個國民黨的選舉。當然連勝文本身沒啥政績,官二代富二代,不食人間煙火,這些都是大忌了。
那麽臺中市長胡誌強已經任期太長了,大家開玩笑說,你不如改名,搞臺灣胡誌強市,對應越南的胡誌明市,呵呵。
這次臺中選上來的林佳龍(民進黨),是當年野百合學運的學生領袖。但是要知道臺中和臺北的基本盤還是藍營多,所以他們的地方性政策,肯定最多是淺綠,甚至會是白色的。
臺灣「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本次勝選之後(二)
井底望天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1090fd0102vabw.html
那麽2年後的2016年臺灣總統大選,現在就說暴力小英必勝,未免有些過早。要知道玩得好的民主選舉政治,新選出來的官員蜜月期長不了。你之前做反對黨搞得人家一事無成,盡喪失民心。那麽人家對手選舉失敗成為反對黨後,一樣可以如法炮制,然後讓你歇菜。
大家回去讀《花開花落》里面的臺灣論述,那個時候中央對臺的看法和我基本一致,就是馬英九執行的是沒有李登輝的李登輝路線,隱性臺獨而已。
當時的判斷,就是馬英九只是會帶來和平8年,之後就要中國自己的軍力來保證和平了。所以不少解放軍的高端武器,都是按照2016-2017年作為成軍目標的。
目前看來,綠黨的兩大基地(高雄和臺南)的頭頭,陳菊和賴清德,都去大陸訪問過幾次了,對大陸的底線有比較清楚的認識。
而且大家別忘了,民主這種模式,最大的優點是啥事都幹不了,內耗最有效率。要靠民主體制來決定是不是要臺獨這種大事,就呵呵了。所以之後兩岸關系基本不會有太大的發展,臺灣經濟進一步下滑。
國民黨關系的大富商們,會用中韓自貿為借口,趁機壓工資、裁員,讓民進黨市長們經濟數據難看。大家繼續看戲吧。
綠黨不擅長抓經濟,街頭運動黨、律師黨,呵呵。這次選舉富商已經發力了啊,郭臺銘就站臺很勤快,估計他的臺中投資會停掉了。
因為感恩節,白宮尚未正式表態,但是前官員出來喊話,要求民進黨公開承諾兩岸關系共識,並認為美國政府會在2016年選舉前直接對臺灣民眾喊話;另外就是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命新黨出身的做第一副市長。
臺灣「九合一」選舉——專心研究過毛澤東的柯文哲(三)
井底望天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1090fd0102vae4.html
記得說柯去過大陸18次,專心研究過毛澤東。柯文哲這次的選戰指導方針是“兩個務必”,就是毛澤東的名言。
柯文哲在一封寫給競選幹部的內部信件中勸誡所屬:
“如果把我們現在的狀況拿來跟1949年3月初的中共相比,我們有什麽成就可以拿來自誇呢?請問我們有沒有‘三大戰役’的勝利呢?在中共取得‘三大戰役’的空前勝利時,毛澤東都還要用‘兩個務必’來提醒。大家不能得意忘形,請問各位,我們有什麽條件樂觀嗎?”;“我們的對手不是連勝文一個人,而是大連艦隊,甚至是國民黨的黨政軍幹部組成的軍團”;“ 在勝負沒有揭曉前,我們內部沒有根據的自我感覺良好無異是自殺。”
柯去年8月到大陸專門去西柏坡。
“回去要讀‘兩個務必’喔!”柯文哲競選總部的行政群總幹事、35歲的周德望,對兩位準備搭電梯下樓的年輕同仁笑著叮嚀。
周德望說的,正是毛澤東在1949年3月在勝利可期之際,於西柏坡舉行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向全黨幹部提出的“兩個務必”要求—“務必使同誌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誌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
在他為競選所出的書里,有張他在廣州黃花崗72烈士墓前的照片。柯文哲寫道,“我去過黃花崗,這也是影響我一生最重要的一件事。當我走下臺階,撫摸著每塊磚石,心里想著一個問題。一百年前的那個晚上,中國最頂尖的知識份子用什麽心態出發的。幾百個人拿著短槍進攻十幾萬人的兩廣督署,不可能會成功的。人因有夢想而偉大!”
周德望告訴財新記者,去年8月,柯文哲造訪西柏坡時,還摒去同行者,個人在西柏坡紀念館的陳列前看了好久。而他在臺大醫院地下四層的辦公室墻上,還貼著一幅描繪延安景象的板畫。他還曾對臺灣媒體說,他自己這間在醫院太平間旁的辦公室,“就像延安的窯洞一樣。當年共產黨窩在窯洞,最後出擊打敗國民黨。我也要從這里出發,打敗國民黨。”
不論如何,人家下了功夫研究的。
其實奧巴馬團隊也有幾個是崇毛的。
選前便傳議長買票風聲 馬政府未嚴防? 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 才能擋黑金
2014-01-05 T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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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傳出一票五千萬元賄選,民進黨也要求黨籍議員投票時亮票,引發爭議,如何解決這些亂象才能弊絕風清,值得深究。 撰文‧何欣潔、郭淑媛 十二月二十五日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部分縣市傳出賄選疑雲,要求罷免「有錢就賣身」的「豬仔議員」呼聲四起;而民進黨要求黨籍議員投票時「亮票」,也引發爭議。 早在九合一選舉結果出爐後,於十二月初出刊的《今周刊》九三七期即預測,各縣市兩黨議員席次多未過半又不相上下,議長選舉競爭激烈,賄選機率大幅提高,馬政府應強力預防。如今不幸言中,其中以台南市綠營居多數卻翻盤、新北市則有立委林淑芬具名指控「不要低估一票五千萬賄選的影響力」最受矚目。 法務部、最高檢察署未能預先蒐證、預防,僅在事發後偵辦,不免讓外界質疑是否縱放賄選。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回應,法務部與高檢署確有聽到賄選風聲,各地檢署在選前便已加強蒐證,一切以檢方偵辦進度為主。 亮票爭議 近年多判無罪不過,對於民進黨要求黨籍議員亮票,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最高檢察署以亮票違反《地方制度法》正副議長「以無記名投票互選」之規定,也觸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祕密文書罪,在選前就宣布將介入偵辦。 但對亮票行為,過去法院判決有罪、無罪皆有,近年以無罪判決居多,高雄高等法院即曾在二○一○年判決認定議長、副議長選舉屬於政黨責任政治範疇,不受《選舉罷免法》規範,亮票是放棄無記名投票對自由意志的保障,宣判無罪。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近日將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以統一法律見解。 縣市議會生態反映地方派系與黑金政治的複雜關係,為根絕多年來縣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歪風及亮票爭議,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以及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相繼提議修改《地方制度法》,讓正副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方式,票票向選民負責。這項提議也獲法學教授、知名律師陳長文呼應。 陳長文投書媒體指出,對於表決採記名(美國國會)、無記名(英、法、日、澳國會)只是制度選擇,各有利弊,須考量國情、落實配套。地方議長選舉何不改採「記名投票」落實責任政治?把黑金、黨意都攤在民意陽光下接受檢驗,由政黨承擔提名議長人選、提升代議品質的責任;若黨意與民意相違,也當接受檢驗。 基於責任政治與民主憲政原則,正副議長選舉應正本清源採記名投票,馬政府與國民黨也應拋除黨派之見積極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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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2 T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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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字轉播到圖文、語音轉播,隨著網路建設的發達,如今迎來網路直播時代,從三一八學運到阿基師記者會,你一定要認識的台灣第一個串流影音直播平台─LIVEhouse.in。 撰文‧何佩珊 記得太陽花學運時,有人只用平板電腦就能全程直播立法院內畫面嗎?台北市長柯文哲的選前嘉年華也吸引逾八千人同時在線觀看,就連阿基師緋聞記者會都有網路直播。一股直播浪潮,正席捲全球。 二○一四年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就是亞馬遜以二九一億元新台幣購併成立僅三年的遊戲直播平台twitch;還有在美股上市的中國直播平台YY,股價也從一二年初掛牌的十.五美元狂飆,如今已逾六十美元。 回到台灣,有一個主打即時互動的串流影音網站也正醞釀爆發力,並已在三一八學運、九合一大選等重大事件扮演關鍵要角,它是台灣第一個網路直播平台—LIVEhouse.in。 推出僅一年,LIVEhouse.in每周固定開播頻道數已超過六百個,單月不重複用戶數更逾百萬人,平台背後的最大推手是他—愛卡拉執行長程世嘉。 頂著Google光環 轉身投入串流影音平台 台灣網路圈的人對這個名字不會太陌生,因為早在三年前,程世嘉頂著台灣Google第三號員工的光環,離開Google,轉投新創公司愛卡拉。由於愛卡拉背後股東大有來頭,如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等,又招攬到程世嘉加入,自然受到高度關注。 這三年來,程世嘉大刀闊斧改革愛卡拉,讓會員數從二十多萬人增加至七十萬人。但他不以此為滿,「我對愛卡拉的想像很美好,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有東方特色的網路服務,但我在過程中發現更廣闊的市場。」一三年五月,程世嘉對內部發了一封訊息,他寫道,「即時互動看起來是下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只是看到未來商機的他,還不曉得路該怎麼走,滿腔熱血就已被業界前輩們澆了一大盆冷水。 那時他最常被質疑的一句話就是:「在台灣要做影音,你知道要燒多少錢嗎?」就連程世嘉的好友、台灣首位進入奇點大學的葛如鈞也坦言,市場上競爭者太多,最初他也不看好這個轉型。 外面的人不看好,裡面的人也有意見。「為什麼一個可以賺錢的好東西放在那邊不繼續發展,卻要去做新東西?」當時,愛卡拉的員工不過四十人,因不認同轉型策略而離開的員工,至少就有六位,同事相繼離去,嚴重衝擊內部士氣。 「就好像站在懸崖邊緣,山崩的恐懼感整個湧來,我的心一直在動搖。」程世嘉坦言,但他唯一能做的除了溝通,就是用最快時間證明自己是對的。 然而直播服務在中、美市場早就大為盛行,對台灣卻還相當陌生。所以,LIVEhouse.in剛推出時,好長一段時間都「悶悶的」。直到三一八學運,才為台灣的直播市場開啟了一扇門。 三一八學運時期,學生守在立法院內,外人不得其門而入、又想了解裡頭的狀況,於是,公民團體就用LIVEhouse.in平台直接做起現場轉播。 「那時大家看到了,原來直播這麼簡單。」LIVEhouse.in產品設計總監鄭鎧尹說,公民團體的應用,加上電視報導加持,成了LIVEhouse.in最好的免費宣傳。也是從這刻起,程世嘉堅定信心,「光是社會運動就吸引了這麼大流量,更別說直播服務能擴展到其他領域。」 台版饑餓遊戲 玩出兩周破百萬人次流量 學運過後,就連政府也主動上門合作,在一四年七月與LIVEhouse.in共同舉辦經貿國是會議網路直播。鄭鎧尹認為,「從零到一很難,但從一到二就會比較容易。」因此他們陸續端出更多不同類型的直播「示範」,像是邀請獨立樂團在LIVEhouse.in開節目、舉辦開發者社群聚會直播;還有結合群眾募資,以十四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方式,直播五位正妹生活的「台版饑餓遊戲」,短短兩周瀏覽量就達一六三萬次。 甚至是存在微妙競合關係的傳統電視台,也成為他們的直播夥伴。「媒體廣告已經漸漸轉移到網路上,我們必須盡快布局。」中天電視新媒體事業處社群中心姚南宏說,他們先是與LIVEhouse.in合作九合一選舉報導,後來連熱門節目《爸爸去哪兒》都放上平台。 從一四年年初至十一月為止,LIVEhouse.in的流量成長高達二十三倍之多,網站排名更從七千多名一路拉升到三百多名。「成長曲線一直線往上,我們都有點嚇到,沒想到市場需求起來得這麼快。」程世嘉說。 雖然LIVEhouse.in的獲利模式還在摸索階段,但因流量成長顯著,已經吸引創投關注,還有國內外合作邀約也紛至沓來。其中,心元資本已率先在十二月宣布以一千萬元投資LIVEhouse.in。 「人拉人」吸收用戶 獲天使資金千萬元挹注 心元資本創辦人鄭博仁同時也是香港上市公司、知名直播平台天鴿的投資者,他認為不同於目前市場上的直播服務多是遊戲、表演等「娛樂驅動」,LIVEhouse.in則是開發出社群講座、電商服務等另一塊多元直播市場。也因為看到LIVEhouse.in已經可以在不花費行銷預算下產生「人拉人」的吸收用戶能力,他決定注資千萬元,加速LIVEhouse.in成長。 走過員工的不認同,如今LIVEhouse.in初冒枝枒,程世嘉逐漸摸索出屬於LIVEhouse.in的獨特定位,他說:「我們要把台灣好的內容帶到全世界!」這將是他們最好的機會。 LIVEhouse.in 上線時間:2014年 執行長:程世嘉(圖) 主要業務:網路直播平台服務 員工數:36人 LIVEhouse.in單月流量破百萬—美中台三大直播平台比一比成立 特色 月活躍用戶數YY(歡聚時代) 2005年╱中國 表演、遊戲市場逾9000萬人twitch 2011年╱美國 主攻遊戲族群 5500萬人LIVEhouse.in 2014年╱台灣台灣第一個,也是最大的直播平台,內容橫跨音樂、教育、群眾募資等 逾百萬人 整理:何佩珊 |
極左翼大勝希臘選舉 歐洲眾生相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3564

在極左翼Syriza選舉大勝之後,歐洲各方紛紛表達各自觀點。德國的主流觀點非常明確——希臘必須堅持結構性改革以讓其經濟走上正軌。而希臘各方則表示,讓緊縮政策見鬼去吧!
德國央行:別做虛假的承諾
德國央行行長魏德曼對德國國家電視臺ARD說:“我希望新希臘政府不要做出這個國家負擔不起虛假的承諾。”他表示,希臘仍然依賴於三駕馬車的援助計劃。而只有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援助計劃才能繼續。他說,對希臘債務的減免只會提供一個短暫的喘息。最重要是結構性改革。
Syriza:三駕馬車的經濟項目“已死”
針對Syriza在大選中獲得的勝利,Syriza經濟和金融發言人Giannis Milios表示,這是希臘人民的勝利,是歐洲的歷史性時刻。他表示,希臘總理薩馬拉斯與歐盟集團達成的經濟項目“已死”。
德國AFD呼籲希臘退歐
德國反歐元黨派Alternative für Deutschland 領導人Bernd Lucke呼籲希臘退出歐元區。他表示,希臘退出歐元區是唯一終結經濟痛苦和大規模失業的辦法。他補充說,Syriza不想退出歐元區,但它想減計債務。這兩件事不可能同時發生。
薩馬拉斯承認失敗:我們避免了最壞的可能
希臘總理薩馬拉斯承認在選舉中落敗。他表示,我們已經避免了最壞的可能。我將這個國家交給新政府,這個國家是歐盟的一部分,我希望新政府會尊重希臘此前達成的協議。
Tsipras: 三駕馬車已成歷史
Syriza領導人Alexis Tsipras向公眾承諾,緊縮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他的政府將和歐洲的夥伴們進行合作。
“我們不會實施不現實、不可能完成的財政預算。我們將會很現實的進行財政預計和實施,災難並不迫在眉睫。”
Le Pen Senior: Syriza的勝利是對歐盟的否認
法國極右翼黨Front National Party領導人Jean-Marie Le Pen表示,Syriza的勝利是對歐盟的否認。Syriza的勝利是一場針對歐盟的政治戰爭。
Podemos: Syriza勝利帶來“新時代”
西班牙左翼反緊縮黨Podemos party對Syriza勝利所帶來的“新時代”表示歡迎,並表示西班牙也將緊隨其後,進入新時代。Podemos領導人Íñigo Errejón表示,不公平、無效率的緊縮政策被人民打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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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選舉勞民傷財 合併又得等四個月才交接 總統、立委併選 須解「看守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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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立委是否合併選舉,近來成為政壇焦點。合併選舉讓舊總統的「看守期」過長,分開選舉卻又有勞民傷財的缺點。兩者如何權衡,須盡速考慮修憲或立法予以解決。 撰文‧何欣潔 二○一六年總統、立委是否合併選舉?中選會剛開始在網站上徵求各界意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已表態反對,認為合併選舉「將讓現任總統與剛選上的總統,有四個多月的重複期,是全世界罕見。」此言一出,立即遭民進黨炮轟。因為一二年台灣已實施過合併選舉,將總統與立委在同一天投票舉行,如今國民黨又反對,難免予人「因人設事」質疑。 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即力推將中央與地方選舉整合,每兩年各舉行一次,總統馬英九執政後落實這項政策,一二年舉行總統、立委合併選舉,一四年舉行九合一地方選舉。 在一二年之前的總統、立委選舉都是分開投票,立委一月選,新任總統則在三月選出、五月就職。缺點是,短短兩個月之內舉辦兩次大型選舉,除勞民傷財,更讓社會處於騷動不安、甚至撕裂對立的氣氛中。 避免每四年就要吵一次 合併選舉的優點是節省社會資源、縮短選舉紛擾期;缺點是總統在一月選出,但五二○才就職,「看守期」長達四個月,原本新國會產生應進行內閣改組,但在新總統已選出情況下,「看守政府」恐難改組,或定奪國防、兩岸等重大決策。 一二年總統選舉由於是馬英九連任,沒有看守期問題,如今馬總統任期將屆,下屆總統勢必換人,「看守期過長」問題又成討論焦點。只是,同樣是國民黨執政,一二年贊成合併選舉,現在又反對,研究憲政運作的前立委林濁水即批評,總統、立委是否合併選舉,已成選舉利益算計的工具。 從避免國家內耗的角度出發,合併選舉有其必要性。但為避免每四年就吵一次,台灣有必要由制度面徹底解決。 由於《憲法》六十八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新科立委須在二月就職,最遲須在一月舉行投票;而綜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大法官解釋第二十一號規定,現任總統至五月二十日任期屆滿,新總統才能上任。兩項選舉日期,被《憲法》卡得動彈不得。 從制度長治久安看,最好的作法即修憲讓總統改在三月就職,可從二○二○年總統選舉開始實施;但不願具名的政治學者認為,目前修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合併選舉與否,恐怕只能權衡選擇,無法兼顧。」在修憲緩不濟急情況下,過去朝野立委曾提出不同版本的《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除將交接事項法制化,並規定選出新總統後,卸任總統不得任命、調動公務員,新增的重大政策預算也要凍結。將總統「看守期」問題以法制化解決,可能是在修憲工程啟動前,最實際的解決方案。 省成本、安民心 修法讓合併選舉發揮優點 合併選舉 分開選舉 優 點 節省社會資源,減少社會對立 縮短總統看守期,避免國家空轉缺 點 1月選出新總統,5月20日才能就職,看守期長達4個月 2個月內舉辦2次大型選舉,耗費人力、物力,造成社會浮動不安 |
SENSE隨筆150212選舉財務2之1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5/02/12/sense%e9%9a%a8%e7%ad%86150212%e9%81%b8%e8%88%89%e8%b2%a1%e5%8b%992%e4%b9%8b1/
SENSE隨筆150212
選舉財務2之1
朝日執筆:選舉簡介系列(十)選舉財務Electoral Finance
上回講了「選戰」的模式和各種常見策略,還介紹了「民調」的「用法」。本篇則會討論另一個與選舉關係極大的課題──「錢」!「錢」實在是太重要了,而且,還越來越重要。搞政治要花錢,而搞政治中最花錢的,就是各級選舉的種種「競選活動」了。
下面的論述以「選舉財務」為主,但也無可避免會擴及「政治財務」。須知從政的最終目的無非就是取得最高政權,而在「民主政體」中,唯一合法的方法就是透過「選舉」,因此任何候選人或政黨都必然會盡可能將所有資源傾註在「選舉」之中,以打贏這場「決定性會戰」。說得直白一點,從政就是為了「贏出選舉」,因此,一切的政治開支,廣義而言都是某種「選舉開支」!
事實上,有關「選舉財務」,甚至是「政治財務」的討論和研究,過去二三十年,無論在學界和政界都越見熱烈了。究其原因,大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說起,而這都與「時代的改變」有關。
首先,當然是當今之世「錢」的力量越來越大。現代的財閥和跨國財團,無論在「絕對量」和「相對量」而言,顯然都比人類史上任何一個時期擁有更多的錢,而且,也比以往更捨得花錢「買政策」。從「民主」的理念出發,若選舉的勝負完全取決於金錢的的多寡,這顯然不是一個好的狀態。否則,大家拿銀行存摺出來秀一下分勝負就好了,何必搞一大堆工夫呢?這與香港的「一男子想法」是剛好相反的,我們的「主流意見」認為,「民主普選」會讓收入$14,000以下的人「佔盡便宜」,所以要以「均衡參與」的方式,加大「(有)錢(人)」在政治代表中的「權重」。不過,歐美「主流」的想法(至少是公開的說法),都是討論如何避免金錢對「民主選舉」,乃至整個政治體系,造成「過分的影響」。
所謂金錢對政治造成的影響,也分為「枱面」和「枱底」兩方面。因此,對「選舉財務」的規管,一方面固然是為了防止個別政黨和候選人,因為得到巨大資本的支持,而在選舉中獲得「不合理的優勢」,並令某些利益集團在「民主政治」中有過大的影響力。另一方面,也要盡量避免權錢交易的「黑金政治」,損害政治生態的健康發展。
第二個令「選舉財務」獲得重視的原因,就是傳統政團運作模式的衰微。自從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歐洲進入「民主時代」開始,就出現了一批以參與政治為職業的「專業政治人」,他們未必直接參與競逐或擔任政府公職,但卻是各種政黨和政團組織和運作的核心。
在近代歐州的政治傳統中,大多數現存的政黨,或者說是「有效政黨」(即有機會當選公職,而不是湊合鬧著玩的),通常都是所謂的「群眾性政黨」。也就是說,這些政黨有相當的群眾基礎,他們的黨員人數甚至不是以「多少個人」為單位,而是以人口的「多少個%」計算的。舉例說英國工黨的黨員人數就佔全國人口約3%,折合約二百萬。「黨費」向來是「群眾性政黨」(特別是左派政黨)收入的一個主要來源,二百萬黨員每人每年交一百鎊「黨費」也就是二億鎊。對一個全國性政黨也許不算很多,但也總算是「一筆錢」吧,對維持政黨的運作和發展非常重要。
除此以外,歐美等老牌民主國家的國民,還有相當穩定的「政治捐獻」傳統。也就是說,他們都明白到「搞政治」的其實都不是義工,也不應該是義工,他們是專業人員。運作政黨,籌劃競選等都需要有相當資金的支持。因此,支持一個政黨或政治人物,除了在選舉時把票投給他外,還會對他們作出常規性(也許是每年一千幾百塊)或特別性(例如大選的籌款)捐款。「政治捐獻」往往是部分歐美家庭「經常性支出」的一部分,這也是各政黨相當重要的收入來源。
然而時移世易,這種行之已久的「古典模式」已逐漸褪色。正如之前的篇章內多次提到,傳統政黨的影響力大不如前,黨員的「量」和「質」都有所降低,人數減少之餘,忠誠度也漸見下降。退黨的、拖欠黨費的黨員越來越多,即使是仍然留在黨中的,捐款數量也逐漸下降。故此,歐洲各國不少「百年老牌政黨」,都或多或少地面臨經費萎縮的問題。若大家仍相信,「政黨政治」是當前「民主制度」中較有效的運作模式,則必須要為各式政黨提供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面對「傳統」收入減少的現實,政黨難免要接受「大型金主」的資助,但又應如何避免金錢對政治產生「過大的影響」呢?若對財團捐款設立限制,又是否應向政黨提供其他獲取收入的途徑呢?這都是近二十年來討論不斷的課題。
另一個令「財務」課題受到關註的原因,則是所謂的「第三波民主化」。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地球上忽然湧現一批「新生民主國家」。這些國家不像西歐老牌民主國家一樣擁有深厚的「政黨傳統」,其國內政黨多是「威權時代」的「反對團體」轉型而來,規模有限,黨員人數也不會很多。*** 加上這些國家的經濟環境普遍不如西歐充裕,而「政黨」對這些國家的國民而言又是新生事物,一般而言,要依靠「黨費」和「公眾捐款」來獲得足夠資金顯然並不可能。也就是說,她們還沒有享受過「西歐行家」的「黃金時代」,由誕生的一刻就已經面臨著困境。因此,自然也需要思考「選舉財務」的問題。
當然對「選舉財務」以至「政治財務」的種種規定,幾乎從近代民主政體誕生之初己經存在,但上述的各種原因,卻令這個課題在近幾十年來得到更大的關註。需要就此訂立規則監管,這點殆無疑問。問題是,這些法規應該針對什麼對象呢?
最直接想到的規管對象,當然是各政黨和候選人,基本上就是從收入和支出兩方面加以控制。除了在競選期間的收支有所規限外,大部分國家對經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廣義上還包括非直接經由選舉產生的官員,例如總統委任的內閣成員),也有特別的限制。例如當選乃至卸任後若幹時間不得收受捐款或餽贈,在私人企業任職也有限制。這是為了防止「延後利益」。也有些國家的規管會落到公司或機構層面,規定政黨及候選人不能收受「公司」或「公共機構」的捐款。部分國家的相關規定更為嚴密,甚至會落到一般的個人層面。個人層面的規限包括某些身分的人,例如公職人員,不能捐款予任何政黨或候選人。又或者限制個人捐款的上限。這些限制的目的都是為了減低個別人或機構的力量,對選舉產生「過大的影響」。
綜觀全球,針對「選舉財務」的規管方式,其實不外下面三大類。 第一類是對收受捐款和支出作出限制;第二類是基本上不作出限制,但要求所有財務狀況透明公開;第三類則是由國家對各政黨或候選人提供資助。
在上述三類中,第一類和第二類從規管哲學上是互相排斥的;至於第三類,邏輯上可與第一類或第二類並存,即是國家既提供資助,也容許政黨「有限制/無限制」地收取捐款,不過現實中一般與第一類並存較為常見。說實話,若果可以無限制地收受捐款,也沒有多少政黨會稀罕那一丁點兒的「國家資助」吧!這三種方法各有優劣。從正面角度來看,都符合了某些「公平」的價值,但反過來說,卻又都有可議之處。以下會對這三種方式作一個比較詳細的論述。
對政黨或候選人收受捐款或支出設定限制,從「保障公平」的原則出發,往往被認為是「釜底抽薪」的好辦法。這有點像賽馬的「讓磅」或圍棋的「讓子」。因為沒有人會懷疑「錢的力量」,故此直接對政黨或候選人的選舉收支作出限制,是最大程度地保證了各候選者之間的「財力差距」不會過度懸殊,以致掩蓋了其他「更重要的品質差別」!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這一種「收支規管」的方式,並非世界主流。*** 全球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民主政體使用這種方式,主要集中在西歐的「老牌民主國家」;另外亞洲部分新興的民主國家,也使用這個方式。至於在美洲和非洲,則較為少見。個別國家即使設限,規限也不多,而且亦不甚嚴格。
對這種「規管收支」方式最主要的質疑,是這種限制其實有違反「言論自由」之嫌。這是「自由」和「平等」之爭!以「美國價值」為首的「自由派」,對重重限制選舉收支的做法不以為然。中文說的「言論自由」,其實說不上是對「Freedom of Speech」一個很好的翻譯,較好的翻譯可能應是「表達自由」。因為「Speech」並不限於口頭的「言論」,同樣也包括以「行為」等方式來表達意見。為什麼用口大聲喊「請投乜水一票」就可以,但用捐款來表達我對「乜水」競選某職位的支持卻要受到限制呢?在沒有直接對任何人構成傷害或損失的情況下,憑什麼要對我的「Freedom of Speech」作出限制呢?不過歐陸的政治理念一般較重「平等」,往往寧願犧牲「部分的自由」,也要盡量令整體達至更大的平等。這種對選舉的「收支規管」,正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然而,這個以「公平」為目的的限制,往往卻被認為是對某一方較為有利的設定。一般都相信,這類型的「收支規管」模式,尤其是「限制支出不得超出某一數額」的規定,是對競逐連任的一方較為有利的。從邏輯上而言,競選規則限制越多,就對競逐連任的一方越有利。因為執政黨手握行政優勢,它的候選人大部分都是現任官員,知名度高,也有「政績」可賣,在議會制國家還能控制大選時機,可謂盡得「天時地利人和」。在野的挑戰者若想在短短的「競選期間」大幅拉近與在任者知名度的差距,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使用「資本密集」的宣傳攻勢不失為一個可行之法,然而若對競選支出設定上限,等如間接禁止落後者用「銀彈攻勢」放手一搏的機會。情況就像賽車規定不準「開TURBO」,表面上所有參賽車都要遵守,非常「公平」,事實上明顯就是「屈」落後者「機」!這未免也有點說不過去。不過,歐陸政治界的「理性主義」則認為,容許無限量金錢的投入,只會造成「惡性軍備競賽」。可以預期,資本會「均勻流入」各政黨,故各政黨的相對政治力量,並不會有太大的改變。然而,將金錢的魔爪引入政治卻是一條不歸路,政黨從此將再不能擺脫「金錢的羈絆」,選舉也會(像大西洋彼岸一般)出現「惡質文化」!
SENSE隨筆150220選舉財務2之2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5/02/20/sense%e9%9a%a8%e7%ad%86150220%e9%81%b8%e8%88%89%e8%b2%a1%e5%8b%992%e4%b9%8b2/
SENSE隨筆150220
選舉財務2之2
朝日執筆:選舉簡介系列(十)選舉財務Electoral Finance
除了限制「選舉支出」外,另一個方向就是限制政黨或候選人收取「政治捐款」。 具體做法可從「收」和「捐」兩方面著手。 一般採用「收支規管」模式的國家,都會立例設定政黨或候選人在一定時間內,可以接受捐款總數的上限。 至於「捐」的一方面,則通常是限制某一個人或團體向任何一個政黨或候選人的捐款上限。 除此以外,往往也會規定政黨或候選人不能接受哪些人或機構的捐款。通常「禁收名單」會包括「公共機構」(例如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商業機構,還有來自外國的捐款!此外,也不能收受「匿名」捐款──這是當然的!否則上面的一切限制豈不都形同虛設了嗎?
在限制「收入」和「支出」總量以外,很多實行「收支規管」模式的國家還有另一招──限制支出的用途。在「競選活動」中,最有效地將金錢化為「知名度」,以至「支持度」的方法就是「賣廣告」。 因此,最常見的規管方式就是限制「廣告形式」,例如不準在電視上賣任何「政治廣告」。 這一招倒算在控制「金錢的力量」以外,還最大限度地控制「金錢產生影響的能力」!
第二類主要「選舉財務」的規管模式就是「透明原則」。這種方式受到美國及(深受美國影響的)拉丁美洲國家廣泛採用,是非常典型「美式自由」理念的體現。*** 而在非洲諸國中也是主流。這是因為非洲這些新興的「民主國家」,大多沒有遵守「公共規則」的傳統,而執法機構亦缺乏監察各種「收支規管」落實的能力。既然無法執行限制,倒不如讓各候選人「自由收錢」,期望他們「不介意」公開其選舉期間的「基本賬目」。 故其選取「透明原則」(其實是捨棄「收支規管」)出於「在地」因素,而與認同美式理念關係不大。
對美國政治和法律哲學原則有所涉獵的各位,相信都會知道美國對「自由」所賦予的「無上價值」。在美國的「建國神話」中,「美國」就是一群「熱愛自由」的人,為逃避暴政飄泊重洋到海外建立新天新地,當暴政的魔爪再次迫近時,這些「自由人」選擇了「勇武抗爭」,最後以鮮血換來萬世子孫的「自由」!因此,就有了被稱為「權利法案」的第一至第十條《憲法修正案》的出現。其中又以「第一修正案」的引用頻率最高,最為「霸氣」。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I,以確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申訴的權利。」
其實美國對「捐款」也「曾經」有過若幹限制。美國的「選舉財務」規則,是禁止以企業或團體的名義向候選人或政黨,作出政治捐款,只有「自然人」才可以作出政治捐款。然而,2010年聯邦最高法院在一宗判決中,指出公民自由組合,成立支持個別政黨或候選人的會社,應受「第一修正案」保護。根據這個判決,雖然各企業及團體不可以直接捐款,但卻可以透過成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s」,「無限量地」為個別候選人「造勢」、賣廣告、街頭宣傳、電話拉票……因此,對企業和團體的捐款限制顯然是形同虛設。
至於個人捐款方面,「選舉財務法」也規定,一個「自然人」在兩年內,捐款予任何候選人、政黨、政治團體的總額,不得超過123,000美元。這是為了避免個別富豪對選舉有「過大的影響力」!當然,有錢人還怕找不到一批「人頭」嗎?不過這也算是加重了他們的「捐款成本」吧!
只是,就在今年(2014)4月2日,聯邦最高法院再度「發功」,以5比4的票數,判決個人捐款上限的規定「違憲無效」。*** 以首席大法官John Glover Roberts, Jr為首的保守派法官認為,Freedom of Speech中「Speech」並不限於「言論」,也包括其他各種形式的表達。 政治捐款無疑也是「Freedom of Speech」的一種表達形式,所以理應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既然不可能為「言論自由」設定「只能說多少話」的限制,「政治捐款」也不應設定上限。 故此,自1974開始實施的相關法例,違反了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因而遭到廢止。
「美式監管」的核心教條是「監管就是披露!」你賣的是垃圾不要緊,只要你告訴賣家就行,若賣家明知你的貨物有多垃圾也肯買,這就是你情我願,各安天命了。 這套理念也同樣可以應用在「選舉財務」的規管。 其基本邏輯是,誠哥、四叔要捐錢給你不要緊,你即管收下,但一定要公開。選民若果明知你是誠哥、四叔的「代言人」,也肯投票給你,那就是你的本事了。 一切都在陽光之下進行,只要所有資訊都透明公開,如何選擇就是選民的自由意誌了。 「民主選舉」本來不就是「理性的選民」在「全面的資訊」下作出「自由的選擇」嗎?
不過,即使規定「只要公開,就可任捐」,也並不代表就能解決「黑錢」的問題。 「黑暗中的金錢往來」總是存在的,這些錢將會在選民的視線以外,對選舉和政治作出重大的影響。事實上,「黑錢」還是以「人頭」、「政黨收入」、「社團支持」等方式,在公眾的視線之外送到「該到的地方」。
撇除這些「邪惡的勾當」不論,即使大家都「乖乖地」公開所有的收支,「無限量」金錢的投入本身就會對「選舉」造成無可挽回的巨大影響。 在「軍備競賽」之下,選舉開支無止境地上升,政客對「金主」的依賴越來越大。 選舉最後只會變成不同資本家傀儡的對決,即使所有的「錢流」都透明公開,選民也只能在「全面資訊」下,於四叔和誠哥的「代言人」之間進行選擇。 這正是西歐民主國家一直擔心會出現的「惡質選舉文化」。
另外,從保障「公民權利」出發,這套「透明原則」同樣有可議之處。「秘密不記名投票」是「民主選舉」中一項非常重要的規定,其用意就是為了保障選民可以隨心所欲地用選票表達自己真實的意願,而不必擔心各種威迫利誘。 捐款與投票同樣是一種「支持」的方式,「透明原則」自然要求所有捐款必需實名公開,但這樣無疑是一種「阻嚇」,令捐款者多了一重顧慮。 捐款人並不一定希望自己的上司、老闆、父母……知道自己的政治取態──這顯然應該屬於「私隱」的一部分。
在一些剛實行「民主政制」不久的「前威權國家」,情況更加明顯。這些國家的國民普遍都有一種「小心翼翼」的傳統,總是擔心被執政者「秋後算賬」,特別抗拒公開自己的政治取向。因此,實行「透明原則」對他們造成極大的威懾,令他們不敢捐款支持在野的「反對黨」。因為這形同「公開反對政府」,對這些習於乖乖做「順民」的「公民」帶來非常大的心理壓力。
另外,既然要實行「透明原則」,那麼各政黨的賬目,以至黨員名單也必然需要公開。否則,像香港的區議會選舉,選民在投票後才發現,某候選人「原來」竟是屬於某政黨,那「透明公開」又從何說起呢? 不過,不少國家的法律以至憲法,其實都賦予公民有「秘密結社」的自由。 除了社團負責人必須「露面」外,其他成員都應該享有「身分保密」的權利,因為只有「保密」,才能保障「自由」!政黨當然也是一個「公民自由結合」的團體,其成員(即黨員)理應享有同等的權利。要求政黨公開黨員的「名冊」,顯然有「侵犯人權」之嫌。
除了上述兩種主要的規管模式外,還有另一種也相當常見的方法,就是「用錢掟佢」!嚴格而言,這也許不算一種「規管」方式,而是一種引誘政黨及候選人自願受到規管的手段。因此,「政府津貼」模式與上述兩種方式並存也非罕見。 即候選人或政黨在接受「政府津貼」後,還可以在受限制的情況下,接受公眾捐款;又或者收了政府錢以後,還可以「無限量」但「透明」地繼續收受捐款。
「政府津貼」模式廣泛實行於東歐、非洲等「新興民主國家」。這些國家的「私領域」一般比較弱,公眾捐款能力有限,也普遍缺乏政治捐款的傳統,若單靠「民間力量」,實在難以發展出穩健成熟的政黨,這對建立可持續的「政黨政治」顯然是一大障礙。 「政府津貼」拉近了各政黨的「起跑線」,製造了較公平的「政治競爭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金權」對「選舉」,乃至政治運作的影響。
一般而言,「國家津貼」有以下幾種主要的形式:第一種是直接將等量款項撥予各「註冊政黨」,以資助政黨的各種日常活動開支,這種方式在不少國家都有應用,在「新興民主國家」更為普遍,不過在非洲國家則較少。 這種資助的款項一般不會太多,但對很多缺乏籌款能力的「新政黨」,已是「荒漠甘泉」。
第二種是對「競選活動」的資助。香港的選舉自2002年開始也有這種形式的資助。以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為例,任何候選人無論當選與否,只要得票率超過5%,就可以獲得政府每票11元的資助,上限為競選總開支的一半。 這種按得票津貼的方式,在全球範圍相當常見,以保證具民意支持的「草根政客」也有參選的機會。
第三種同樣常見的資助方式,就是直接對議員提供津貼。香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月薪只有9萬多元,年薪也不過是百多萬,但辦事處營運、酬酢和交通等津貼,加起來一年卻接近三百萬。有些除了對個別議員提供津貼外,還向在國會中佔一定比例議席的「有效政黨」提供津貼,例如臺灣會資助「有效政黨」成立「黨團」的部分開支。
除此以外,還有一些間接的資助方式,例如免費為各候選人在電視或電臺提供廣播時段,香港電臺的選舉競選節目,其實也有類似的功能。 另外,香港政府還會為各候選人免費將一份「競選傳單」郵遞至相關選區的每一名選民。 按照「優惠級郵件」每份郵費$1.57計算,新界西有過百萬登記選民,則政府其實每名候選人已經津貼了超過$1,570,000郵費了。
從某個角度來看,「國家資助」拉近「草根候選人」和「富貴候選人」的起跑線,對小型政黨也相對有利。對減低金錢對選舉造成「過分的影響」,似乎也確有相當的效果。然而,正如其他的規管方式一般,「國家資助」並不能夠防止私下的政治獻金和各種的選舉舞弊。除此以外,「國家資助」雖然減低了政黨對「黨費」的依賴,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來,這其實是讓一些本來已失去「足夠群眾支持」的政黨繼續茍延殘喘,這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況且,「國家資助」幾乎必然導致各政黨的「黨中央」權力上升,由此也會造成各政黨的架構越見「官僚」,失去活力。
不過,這種方式最具爭議之處,還是關於「公民權利」的部分。大多數國家實行的資助方式都是以「政黨」為主要單位的。也就是說,要獲得資助,所有政治團體必須登記為「合法政黨」。成為政黨後,黨員名單和財政等都必須上報以至公開。上面已經提過,這是對「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權利某種形式和程度的侵犯。
香港現時沒有「政黨法」,所有所謂的「政黨」其實都只是以「公司」或「社團」方式註冊成立。一直以來,政府對訂立相關法規表現得愛理不理,但近來卻對訂立「政黨法」相當熱衷,以「資助」利誘各政黨將「領導層」、「黨員」及「資金來源」等各種資訊「透明公開」。在這政制改革釀成一番「亂局」的當而,出現這般的態度轉變,實在令人生出諸多遐想……
在接下來的篇章,朝日將會發揮(假)歷史學本色,與各位介紹一下香港選舉發展的歷史。其中當然少不了極具香港特色的「選舉制度」──「功能組別」,以及這種世所罕見的「奇妙制度」,對香港的政治生態究竟造成了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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