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貴金屬、原油、郵幣卡、微盤,到“原始股”、“優先股”,再到私募債,地方交易所風險事件一波接著一波。進入2017年以來,監管層密集召開高級別會議,部署對非法交易場所的檢查和監管。
證券和期貨交易更是具有特殊的金融屬性和風險屬性,直接關系到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而且,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基礎層,俗稱“四板”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風險更加不容忽視。特別是在互聯網金融助推之下,交易所風險防控亟待提升。
1月11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李克強總理再次重申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要求,並從經營範圍、運營主體、投資者適當性以及監管權屬方面劃出“紅線”。
重申38號文
2011年,《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發布,根據“38號文”安排,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正式成立。
自發布以來38號文發布以來,聯席會議已召開三次。1月9日召開的第三次聯席會議上,監管層部署開展一次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回頭看”活動,計劃用時半年。
值得一提的是,聯席會議特別關註到部分股權交易場所違規上線私募債產生兌付風險的問題。
與此同時,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重申38號文要求,並對區域性股權交易所定位和監管權屬做出明確。
一是要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在規範中發展,發揮其主要服務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積極作用。但是對目前跨區域經營的,要求抓緊調整規範。二是規定各省(區、市)和計劃單列市區域性股權市場由1家機構負責運營。對同區域多家運營機構的,要求積極穩妥整合。
三是重申要實行合格投資者制度。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交易的,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機構、合夥企業以及具備較強風險承受能力和一定規模金融資產的自然人等。
四是明確監管權屬。其中,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按規定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實施監管,並承擔風險處置責任。而證監會則負責對發行證券的範圍、交易方式、持有人數量等制定規則,並對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
作為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證監會先後出臺多個文件,規範區域股權市場。2012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後,證監會發布《關於規範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試行)》,對中介機構參與地方股權市場做出規範。
更系統的規範文件是在2015年。在《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17號)和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做出部署之後,證監會發布《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基本定位、功能作用、監管體制、監管底線、市場規則和支持措施等作出了規定。
當時證監會提出,按照負面清單的思路進行管理,並計劃推出專門服務於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小微證券公司試點,引導依法設立的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
《辦法》自2015年6月開始征求意見,10月份證監會表示“擬報國務院批準後發布”,但是之後遲遲沒有出臺。
防風險、降杠桿
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全國已設立40家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掛牌企業1.35萬家,展示企業5.4萬家,累計為企業實現各類融資規模達到6450億元。
過去兩年新三板市場發展迅速,這讓市場各方對“四板”市場也充滿想象。上海、前海、天津、齊魯等多個股權交易中心都從交易制度、企業結構等方面嘗試創新。
期待已久的“政策紅利”並沒有出臺,迎來的反而是更加嚴厲的監管措施。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結構中,區域股權市場被定位為“私募股權市場”,監管層對其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能力寄予厚望。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也提到,要以有力的協同監管“逐步降低企業杠桿率”。
同樣強調的是風險防控。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反複強調“防控金融風險”,而包括股權交易所在內的地方市場卻風險不斷。各地交易所良莠不齊,問題繁多。
有券商場外市場部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四板”市場在股權質押、私募債業務當中都存在不合規,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嚴格,甚至有中介機構撮合交易,最基本的掛牌業務也不夠規範。
“近期‘四板’市場以及其他交易所,風險問題有所擡頭。這也是國務院為何重申38號文的要求。”原太平洋證券副總裁、企巢新三板學院院長程曉明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核心問題是缺少流動性,交易不足,無法解決資本市場的定價問題,很難發揮股權融資的功能,一直以來發展都比較困難。
但是私募債等所謂創新措施,並不屬於地方股權交易市場的核心職能。他認為,股權融資可以實現投融資雙方的風險共擔,但是債權融資不能。因此股權融資能夠支持創新、支持小微,債權融資不能。所以,要真正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還是要發展股權融資。
這是霧霾籠罩的北京東三環地區的樓群(1月3日攝)。(新華社記者 李欣/圖)
兩份網傳的通知讓不少公眾以為霾被“被消失”了。
2017年1月17日晚,來自國家氣象中心業務科技處和某省氣象局科技與預報處的兩份通知均提到“氣象局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
2010年6月,《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行業標準開始執行,在2013年1月的長時間全國大範圍汙染期間,1月28日中央氣象臺第一次專門針對霾發布了預警。此後,市民也可以在天氣預報和手機短信通知中看到不同等級的霾預警。
多位國家氣象局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了這個網傳消息,但氣象系統內部的霾預報預警業務還在調整,沒有對外正式發布結果。中央氣象臺網站的“環境氣象”一欄還有“霾預報”這項,但點進去顯示為亂碼。
霾並沒“被消失”
霾並非如公眾的理解“被消失了”。
氣象節目主持人宋英傑也轉發了網傳的通知。他回複南方周末記者說:“我估計這是暫時的,以後霧和霾應該還會正常地進行預報和預警。對於霾的預報和預警,應該只會更重視、更關註。”
暫停霾預報的只是部分地區。1月18日,一位標簽為“氣象預報員”的知乎網友說自己並未接到通知,並貼出一個截屏:“中國氣象局僅通知了部分省份……未通知的省份繼續開展”。上海市氣象局的消息也稱,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只針對北方九省市,上海暫不涉及。
氣象和環保兩個部門都有霾、空氣重汙染的預警,在多個地區,預警由氣象環保兩家會商後再發布。在氣象局暫停霾預報的地區,環保部門還將繼續發布空氣質量預報,公眾也依然可以從手機軟件上查看身邊的實時空氣質量。
19日,據新華社報道,環保部和中國氣象局兩個單位正在研究信息聯合會商和發布的相關事宜。同時,兩個單位回應稱:每次重汙染天氣過程發生前,環保、氣象部門發布的信息,由於評價指標體系、分級標準和發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異,導致信息有時不一致,給公眾認知和地方政府應對工作帶來困擾。
如在北京的秋冬季節,市民常會收到“市氣象臺”發布的“霾預警”或“市空氣重汙染應急指揮部”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
不只是發布單位不同,劃分等級也不一樣,空氣重汙染預警有藍黃橙紅四級,霾預警只有黃橙紅三級。但在大多數市民感知中,二者似乎一樣,都是“霧霾汙染預警”。所以當兩種預警出現差異,比如一紅一橙的時候,市民就懵了。
暫停霾預警是部門之間的一次統籌協調。以後如何發布霾預警,氣象部門也正和環保部門商議細則。
氣象局和霾的這一輪關註讓人聯想起2016年底的新聞,當時北京市擬將霾寫入《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霾是否為氣象災害也引起了很大爭議。
“霾列入氣象災害的不只是北京,中國氣象局2005年‘天氣預報等級用語業務規定’中即有所表述,廣東省等地早就列入了。”暨南大學教授吳兌說。在2017年的跨年霾中,1月3日11時,山西省氣象局就啟動了重大氣象災害(霾)Ⅲ級應急響應。
“爭議的根源在於不能用‘霾’指代空氣汙染,更不能用‘霧霾’指代空氣汙染。”吳兌強調。吳兌自1980年代開始相關研究,是《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這部與霾預報最相關的氣象行業標準的第一完成人。
霧≠霾≠霧霾
PM2.5、霾、空氣汙染、能見度差,這幾個概念在很多公眾心中是一回事:霧霾。
吳兌認為,要減少爭議,首先需要重新理清這些概念。
霧是由水滴和冰晶的消光造成的能見度降低現象,這些水滴是平均尺寸在6-10微米左右的大粒子甚至巨粒子,人眼都可以觀察到。鄉村和濕地容易形成霧,但在城市里,霧很難形成的。一年可能不到1次。即使在濕度如此大的廣州,霧也很少見。
霾是次微米粒子消光導致的低能見度現象。在2010年《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標準之前,對於霾的觀測偏描述性,而標準將霾的定義定量化,明確了能見度、顆粒物濃度、消光和濕度等指標。
霧和霾都會造成能見度降低,但濕度,顆粒物大小和消光原理都不一樣。形成霾的顆粒物就小得多,大都是小於1微米的“次微米”,或可稱為PM1,大部分是汙染物,也包含在PM2.5範圍內。
吳兌強調,霧霾同時出現幾率很低。霧和霾不能劃等號,更不能合並為“霧霾”,從而“集美好與猙獰於一體”,這是“新時代的指鹿為馬”,毀掉了霧原有的仙氣和禪意。
國家氣象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在氣象系統內部,霧和霾是要嚴格分開的。比如2016年1月7日中央氣象臺的媒體通氣會上,專家介紹“霧-霾天氣”的ppt中,就有一個小橫杠。
以前的霾是自然現象,後來主要是人為汙染造成,為了區別二者,吳兌曾一度建議將受到人類活動影響的霾叫做“灰霾”,從英文gray haze翻譯而來。
而對於“霧霾”,他認為在行政、法律中均無此說法,英文中也沒有對應的翻譯。英文中的專業術語smog來源於smoke和fog,翻譯成“煙霧”,比如倫敦煙霧、洛杉磯煙霧事件。
對此,國家城市環境汙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也建議,應進一步區分塵霾和灰霾。
2011年秋,PM2.5進入公眾視野時,媒體用詞還是以“灰霾”為主,之後“霧霾”頻繁出現。在中國知網搜索發現,標題含有“霧霾”的報道和論文已有8072篇,遠大於“灰霾”的1086篇。
霾≠PM2.5≠空氣汙染
霧和霾都是氣象術語,空氣汙染則是環保術語。環保部門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以及公眾手機軟件上的數據,都是基於AQI(空氣質量指數),參評的汙染物包括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數據來自於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1436個監測位點。
可見,霾和空氣汙染指數AQI都有PM2.5這個指標,但二者並不能劃等號。
吳兌和多位環保部門人士都提醒南方周末記者,霾關註的是低能見度而空氣汙染指數AQI關註的是人體健康。
霾中的有害物質主要是超細顆粒物PM1,但在空氣汙染指數AQI中,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PM2.5、PM10等共6種汙染物,其中二氧化硫與臭氧分別是倫敦煙霧事件和洛杉磯光化學煙霧的罪魁禍首。
將霾等同於空氣汙染就會忽視藍天下的汙染,在全國大部分地區PM2.5濃度下降時,臭氧濃度卻在上升。
這是霧霾籠罩的北京東三環地區的樓群(1月3日攝)。(新華社記者 李欣/圖)
兩份網傳的通知讓不少公眾以為霾被“被消失”了。
2017年1月17日晚,來自國家氣象中心業務科技處和某省氣象局科技與預報處的兩份通知均提到“氣象局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
2010年6月,《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行業標準開始執行,在2013年1月的長時間全國大範圍汙染期間,1月28日中央氣象臺第一次專門針對霾發布了預警。此後,市民也可以在天氣預報和手機短信通知中看到不同等級的霾預警。
多位國家氣象局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了這個網傳消息,但氣象系統內部的霾預報預警業務還在調整,沒有對外正式發布結果。中央氣象臺網站的“環境氣象”一欄還有“霾預報”這項,但點進去顯示為亂碼。
霾並沒“被消失”
霾並非如公眾的理解“被消失了”。
氣象節目主持人宋英傑也轉發了網傳的通知。他回複南方周末記者說:“我估計這是暫時的,以後霧和霾應該還會正常地進行預報和預警。對於霾的預報和預警,應該只會更重視、更關註。”
暫停霾預報的只是部分地區。1月18日,一位標簽為“氣象預報員”的知乎網友說自己並未接到通知,並貼出一個截屏:“中國氣象局僅通知了部分省份……未通知的省份繼續開展”。上海市氣象局的消息也稱,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只針對北方九省市,上海暫不涉及。
氣象和環保兩個部門都有霾、空氣重汙染的預警,在多個地區,預警由氣象環保兩家會商後再發布。在氣象局暫停霾預報的地區,環保部門還將繼續發布空氣質量預報,公眾也依然可以從手機軟件上查看身邊的實時空氣質量。
19日,據新華社報道,環保部和中國氣象局兩個單位正在研究信息聯合會商和發布的相關事宜。同時,兩個單位回應稱:每次重汙染天氣過程發生前,環保、氣象部門發布的信息,由於評價指標體系、分級標準和發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異,導致信息有時不一致,給公眾認知和地方政府應對工作帶來困擾。
如在北京的秋冬季節,市民常會收到“市氣象臺”發布的“霾預警”或“市空氣重汙染應急指揮部”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
不只是發布單位不同,劃分等級也不一樣,空氣重汙染預警有藍黃橙紅四級,霾預警只有黃橙紅三級。但在大多數市民感知中,二者似乎一樣,都是“霧霾汙染預警”。所以當兩種預警出現差異,比如一紅一橙的時候,市民就懵了。
暫停霾預警是部門之間的一次統籌協調。以後如何發布霾預警,氣象部門也正和環保部門商議細則。
氣象局和霾的這一輪關註讓人聯想起2016年底的新聞,當時北京市擬將霾寫入《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霾是否為氣象災害也引起了很大爭議。
“霾列入氣象災害的不只是北京,中國氣象局2005年‘天氣預報等級用語業務規定’中即有所表述,廣東省等地早就列入了。”暨南大學教授吳兌說。在2017年的跨年霾中,1月3日11時,山西省氣象局就啟動了重大氣象災害(霾)Ⅲ級應急響應。
“爭議的根源在於不能用‘霾’指代空氣汙染,更不能用‘霧霾’指代空氣汙染。”吳兌強調。吳兌自1980年代開始相關研究,是《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這部與霾預報最相關的氣象行業標準的第一完成人。
霧≠霾≠霧霾
PM2.5、霾、空氣汙染、能見度差,這幾個概念在很多公眾心中是一回事:霧霾。
吳兌認為,要減少爭議,首先需要重新理清這些概念。
霧是由水滴和冰晶的消光造成的能見度降低現象,這些水滴是平均尺寸在6-10微米左右的大粒子甚至巨粒子,人眼都可以觀察到。鄉村和濕地容易形成霧,但在城市里,霧很難形成的。一年可能不到1次。即使在濕度如此大的廣州,霧也很少見。
霾是次微米粒子消光導致的低能見度現象。在2010年《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標準之前,對於霾的觀測偏描述性,而標準將霾的定義定量化,明確了能見度、顆粒物濃度、消光和濕度等指標。
霧和霾都會造成能見度降低,但濕度,顆粒物大小和消光原理都不一樣。形成霾的顆粒物就小得多,大都是小於1微米的“次微米”,或可稱為PM1,大部分是汙染物,也包含在PM2.5範圍內。
吳兌強調,霧霾同時出現幾率很低。霧和霾不能劃等號,更不能合並為“霧霾”,從而“集美好與猙獰於一體”,這是“新時代的指鹿為馬”,毀掉了霧原有的仙氣和禪意。
國家氣象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在氣象系統內部,霧和霾是要嚴格分開的。比如2016年1月7日中央氣象臺的媒體通氣會上,專家介紹“霧-霾天氣”的ppt中,就有一個小橫杠。
以前的霾是自然現象,後來主要是人為汙染造成,為了區別二者,吳兌曾一度建議將受到人類活動影響的霾叫做“灰霾”,從英文gray haze翻譯而來。
而對於“霧霾”,他認為在行政、法律中均無此說法,英文中也沒有對應的翻譯。英文中的專業術語smog來源於smoke和fog,翻譯成“煙霧”,比如倫敦煙霧、洛杉磯煙霧事件。
對此,國家城市環境汙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也建議,應進一步區分塵霾和灰霾。
2011年秋,PM2.5進入公眾視野時,媒體用詞還是以“灰霾”為主,之後“霧霾”頻繁出現。在中國知網搜索發現,標題含有“霧霾”的報道和論文已有8072篇,遠大於“灰霾”的1086篇。
霾≠PM2.5≠空氣汙染
霧和霾都是氣象術語,空氣汙染則是環保術語。環保部門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以及公眾手機軟件上的數據,都是基於AQI(空氣質量指數),參評的汙染物包括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數據來自於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1436個監測位點。
可見,霾和空氣汙染指數AQI都有PM2.5這個指標,但二者並不能劃等號。
吳兌和多位環保部門人士都提醒南方周末記者,霾關註的是低能見度而空氣汙染指數AQI關註的是人體健康。
霾中的有害物質主要是超細顆粒物PM1,但在空氣汙染指數AQI中,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PM2.5、PM10等共6種汙染物,其中二氧化硫與臭氧分別是倫敦煙霧事件和洛杉磯光化學煙霧的罪魁禍首。
將霾等同於空氣汙染就會忽視藍天下的汙染,在全國大部分地區PM2.5濃度下降時,臭氧濃度卻在上升。
4月7日晚間,華夏幸福發布股價異動核查結果,公司重申“白洋澱科技城”和“雄縣產業新城”項目尚處於規劃定位階段。同時,公司尚未接到相關政府就委托開發協議後續變動的通知。另外,截至目前,公司在白洋澱科技城委托區域和雄縣委托區域尚未取得住宅建設用地,尚未進行任何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
華夏幸福公告稱,針對有媒體刊登題為《華夏幸福已在雄安新區簽約近 500 平 方公里合作項目》、《華夏幸福:白洋澱及雄縣產業新城協議已失效》等報道,核實澄清了如下事實:
(1)公司“白洋澱科技城”和“雄縣產業新城”項目尚處於規劃定位階段。
(2)公司尚未接到相關政府就相關委托合作開發協議後續合作變動的通知, 但相關合作協議的實施可能存在政策變動以及合同履行期限較長所帶來的重大 不確定性風險。
(3)截至目前,公司在白洋澱科技城委托區域和雄縣委托區域尚未取得住 宅建設用地,尚未進行任何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
(4)相關協議的履行對公司 2017 年度的財務報表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除上述公告澄清的相關媒體報道外,公司未發現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媒體報道或市場傳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9月21日,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在新聞發布會上對“出租車改革一年多效果如何?共享電動自行車增多、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如何治理?”等熱點問題話題進行回應:出租汽車改革一年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打車難”問題;重申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呼籲多方共治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總結推廣好經驗。
出租車改革一年多一定程度緩解打車難問題
據悉,交通運輸部委托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文件發布一年來的政策落地實施情況進行了第三方評估。
吳春耕今日表示,評估認為,國家層面兩個文件發布以來,一些城市在規範巡遊車經營權管理、理順利益分配機制、優化運價調整機制及提升服務質量等方面開始了積極有效的改革和探索。同時,各地積極創新管理服務方式,網約車管理開始步入良性發展軌道,行業發展前景得到市場認可。
評估還認為,政策實施取得預期效果,總體進展順利。國家相關部門大力推動,絕大部分城市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在保持行業基本穩定的情況下,逐步規範了網約車的發展,促進並開始探索了巡遊車的改革,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打車難”和群眾出行問題。
但評估同時也指出,雖然國家層面兩個文件出臺有一年時間,但從地方細化政策出臺和落地實施的情況看,大部分地方政策剛發布不到半年,有些地方政策還在征求意見或制定過程中;已經發布了政策的城市,改革措施正在推進過程中,有的尚處於政策過渡期,改革成效尚未全面顯現。
評估工作組基於現狀建議,包括推動地方落實改革政策、加快推動巡遊車轉型升級、盡快全面實現網約車依法依規管理、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金融風險和市場壟斷行為監管、建立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構建公平競爭政策環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
安全隱患多 重申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交通運輸部等10部委8月1日聯合印發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吳春耕今日表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主要有幾個方面考慮:一是,市場上投放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普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要求;
二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加上電動自行車自重大、速度快,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
三是,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存取點充電、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影響電池安全,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
四是,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如車輛保養維護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極易出現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五是,電池汙染問題嚴重,主要使用鉛酸蓄電池等,大量廢舊電池被隨意拆解,嚴重影響環境等。
交通運輸部將繼續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指導各地落實好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各地審慎對待,從嚴掌握。對於已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建議深入研究論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規加強管理,防範各類問題和隱患。
再談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治理 好經驗將總結推廣
因為亂停亂放和投放數量等問題,近期已有多個城市暫停投放共享單車,對於中新網記者“交通部後續是否會制定統一的行業電子圍欄技術標準、運維標準等?”問題。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回應稱,交通部關註到確實有一些城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暫停投放共享單車。這既體現“鼓勵”,又體現“規範”,其目的是為了確保“有序”,確保“安全”。
《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單車的管理主體,應要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建立相對科學合理的投放機制,適應城市發展需要,滿足老百姓(49.490, -0.94, -1.86%)出行需求。
對於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吳春耕表示,交通運輸部多次呼籲要要堅持多方共治原則,發揮好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的合力。目前,一些城市在積極探索電子圍欄等管理,取得了一些經驗,交通運輸部在密切關註、跟蹤,對好的經驗將適時進行總結推廣。
每經記者 王星平 每經編輯 魏文藝
2月1日晚,在發布2018財年三季度業績的同時,阿里巴巴與螞蟻金服聯合宣布,阿里巴巴將通過一家中國子公司入股並獲得螞蟻金服33%的股權。
一時間,坊間傳言已久有關螞蟻金服未來的上市預期再度被推至新的高點。盡管阿里巴巴首席財務官武衛在2月1日晚間的分析師電話會議中重申,“螞蟻金服還沒有討論上市的計劃”。
某金融研究院分析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螞蟻這個時候變更股權架構,很大可能就是為了上市之前的一個利益安排的重新還原。同時,持有股權是更好的制度安排,股權紐帶的穩定性更強,所以在一般情況下,股東肯定是希望通過股權進行公司投資。
螞蟻金服起步於支付寶,於2014年10月正式成立。2015年7月,螞蟻金服完成A輪融資,引入了全國社保基金等8家戰投;2016年4月,螞蟻金服完成B輪45億美元融資,整體估值躍升至600億美元。現時螞蟻金服主要經營支付寶、中小企業金融和財富管理業務。
螞蟻金服最近數季財報表現也漸為成熟,僅2017財年就以版稅和技術費的名義向阿里巴巴支付了20.86億元,較此前一年增長了85.9%。阿里巴巴集團執行副董事長蔡崇信在2月1日晚間答分析師時直言:“螞蟻金服是一個盈利能力很強的公司,他們在目前已有的三大主營業務:支付、信托產品和財富管理均盈利 。”
而針對此次入股螞蟻金服,蔡崇信2月1日晚間也第一時間對外回應稱,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實現阿里巴巴集團在眾多方面的戰略目標。據蔡崇信稱,螞蟻金服目前是中國最大的移動支付公司。在阿里目前推行的新零售模式中,實現與實體商家進行合作的最關鍵要素之一就是移動支付平臺。在這種模式下,用戶可以在實體店用手機進行支付,因此雙方在這方面會有很多合作。
阿里巴巴集團CEO張勇同時表示,由於螞蟻目前積極的用戶拓張戰略,阿里巴巴也同時獲得了大量新用戶。通過移動支付平臺,阿里和螞蟻金服一同致力於將“用戶”轉化為“消費者”。
此外,蔡崇信還表示,入股後雙方利益更為一致,可在新零售的手機支付環節加強合作,也能吸引和保留更多支付寶錢包用戶,為國際擴展和阿里股東參與金融業務帶來額外機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事實上,這一入股計劃早在阿里IPO時便已埋下伏筆。2014年8月,阿里招股書中公開披露了這一潛在的交易安排。根據當時的協議,螞蟻金服每年需向阿里巴巴支付知識產權及技術服務費,金額相當於螞蟻金服稅前利潤的37.5%;同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阿里巴巴有權入股並持有螞蟻金服33%的股權,並將相應的知識產權轉讓給螞蟻金服,上述分潤(即分享利益)安排同步終止。
但為何要歷經近4年時間,上述協議才得以落地兌現?上述分析人士表示,這與目前監管層對市場準入標準放寬有關系。“近幾年中國金融業全面開放的趨勢進一步強化,為促成這一交易落地提供了環境。”該分析人士說。
至於未來是否會增加占股比例,武衛表示:“因為33%的股權投資計劃是2014年就協議規定了的,根據這個協議,33%基本上是我們能獲得的(最大)占股比例。”
對於未來可能的上市時間表,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集團主席馬雲近期出席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時曾表態,今(2018)年不會考慮螞蟻金服在港上市。馬雲去年11月時也指出,未來1年半螞蟻金服都沒有上市打算。
盡管阿里巴巴與螞蟻金服官方都未對外界的上市猜測予以肯定,但一位螞蟻金服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盡管還沒具體時間表,但還是可預期的。
“阿里巴巴入股後,螞蟻金服的股權結構更明確了,不確定性也會相對減小。”業內人士同時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認為。按照協議,阿里入股並獲得螞蟻金服33%股權後,螞蟻金服將終止現有對阿里的分潤安排。業內人士表示,上市對利潤有一定要求,停止利潤分成,賬面也會比較好看。
至於未來究竟可能去哪里上市,今年年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與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進行了對話,林鄭月娥希望阿里巴巴能回到香港上市,而馬雲則表示公司一定會認真考慮香港這個市場,而且希望繼續參與香港金融市場打造。
“就看內地政策了,要是內地一事一議,對螞蟻金服作為特例,那螞蟻肯定還是希望能在內地上市。但如果沒有一事一議,目前內地是不允許互金機構上市的,那肯定去港股或者美股上市最為方便和可期。”上述分析人士說。
在日前召開的證監會系統2018年工作會議上,證監會提出,要以服務國家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導向,吸收國際資本市場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與方法,改革發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上述分析人士認為這透露出重大信號:目前政策放開是趨勢,加上此前也有互聯網企業私有化回歸A股的案例,未來越來越多在境外上市的科技巨頭回歸A股也不是沒有可能,未來肯定會出現越來越多科技新型企業在內地上市。
近日,針對近期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出現過熱苗頭,投機炒作有所擡頭等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通知,重申堅持房地產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並對進一步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加快制定實施住房發展規劃。各城市要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明確住房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合理確定住房和用地供應規模、結構、時序。一線、二線城市要在年底前編制完成2018年至2022年住房發展規劃,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實施。
二是抓緊調整住房和用地供應結構。各地要有針對性地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給,切實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例,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防止地價推漲房價;提高住房用地比例,熱點城市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建議按不低於25%安排,大幅增加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在新增住房用地供應中的比例達到50%以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6個城市要探索推動供地主體多元化,6月底前提出並上報具體實施方案。
三是切實加強資金管控。各地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規模管理,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強化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嚴格管控消費貸款、經營貸款等資金挪用於購房加杠桿行為。嚴格落實企業購地只能用自有資金的規定,加強住房用地購地資金來源審查,嚴控購地加杠桿行為。
四是大力整頓規範市場秩序。要嚴肅查處捂盤惜售、炒買炒賣、規避調控政策、制造市場恐慌等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持續保持高壓嚴查態勢,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向社會公布,形成震懾。
五是加強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各地要全面落實住房銷售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定期發布權威信息;加強政策解讀和市場信息公開,及時澄清誤讀,正面引導輿論;嚴厲打擊利用自媒體公眾號等網絡媒體炒作渲染房地產、散布虛假信息等行為。
六是進一步落實地方調控主體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加快建立房地產市場評價和監測預警體系,細化評價單元,完善對地方房地產調控工作的評價考核機制,具體落實地方政府穩房價、控租金的主體責任,同時嚴格督查,對工作不力、市場波動大、未能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堅決問責。
通知強調,各地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調控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認真落實穩房價、控租金,降杠桿、防風險,調結構、穩預期的目標任務,支持剛性居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樓提及
小弟還不明白如何在系統找通告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page=3&tid=7985
在 rf 內找到的是 update 的是 LTN20120213003_C
http://www.zkiz.com/news.php?id=10640
則找到最新的一張是 LTN20120213348_C.pdf
意思是在 rf 內不能找到 news 內的資料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