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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528傑弗遜與開國英賢(二) 漢密爾頓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5/28/%E8%AA%AA%E5%8F%B2130528%E5%82%91%E5%BC%97%E9%81%9C%E8%88%87%E9%96%8B%E5%9C%8B%E8%8B%B1%E8%B3%A2%E4%BA%8C-%E6%BC%A2%E5%AF%86%E7%88%BE%E9%A0%93/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二)

允文允武的 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

 

從傑弗遜留下的書信、文章來看,他一生中只服膺兩個人。 一個是「富蘭克林」博士,另一個「華盛頓將軍」。 二人一文一武,套用某電影的說法,一個是「裏子」,一個是「表子」;一個隱藏深邃的睿智,一個展現無限的魅力。 在二人之中,傑弗遜似乎選擇了「博士」作為他的楷模。

在「開國英賢」之中,沒有躍馬沙場經驗的為數極少。 傑弗遜是個全面的天才,若要挑出「弱項」,大概就是他在整場獨立戰爭中並無赫赫戰功。無獨有偶,富蘭克林也沒有帶過兵。

若果說傑弗遜是富蘭克林的學生,那麼 漢密爾頓 大概就是華盛頓的「義子」了。 漢密爾頓可說是傑弗遜一生的宿敵,他們每一方面的政治見解,似乎都是如此的南轅北轍:

a漢密爾頓主張建立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強調聯邦應高於各州,他成立了「聯邦黨」; 傑弗遜主張政府的權力要盡可能地限制至最小,並認為「聯邦」不能淩駕於州,他成立了「民主共和黨」。

b漢密爾頓重視工業的發展,希望把新生的美國建成一個先進的工商業大國,這種主張代表了北方工業州的利益;傑弗遜則是「重農主義者」,希望在新大陸遼闊的大地上,建立自給自足的農業國家,他的觀點得到南方農業州的支持。

c漢密爾頓認為應該建立「國家銀行」,讓政府管理財政和金融秩序;傑弗遜則認同自由市場經濟,反對國家以重關稅或補貼干預經濟,對發行「國債」亦有所保留。

d漢密爾頓是保守主義者,外交上是親英派;傑弗遜是古典自由主義者,外交上是親法派。

e漢密爾頓認為《憲法》應「寬鬆」解釋,《憲法》的「含糊」之處產生的「剩餘權力」,應歸於中央政府;傑弗遜認為《憲法》應按字面作「最狹窄」的理解,政府只能行使《憲法》明文賦予的權力。*** 為了體現作為主權者的人民的意志,傑弗遜甚至主張《憲法》作為政府與人民訂立的「契約」,應該「經常地」修改……

他們二人思想的差異,正正反映出新生美國內部兩種對立的意識形態。****

(編按: 好史識.)

 

 

1776年傑佛遜擔任維吉尼亞州代表議會Virginia House of Delegates議員。他於三年間起草了126條法案,廢除了長子繼承權、保障宗教自由、並建立了現代化的司法體系。1779至1781年間他擔任維吉尼亞州州長。在議員及州長的任期內,他還大力推動母校 “威廉與瑪麗學院”的學術改革,唯他對改革的成效並不滿意。戰爭期間,維州兩度為英軍所蹂躪,其中一次更幾乎俘虜了傑弗遜。民眾對傑弗遜主導的州政府無力抵禦外侮大為不滿,怨氣一度沸騰,直到1781華盛頓與法國盟軍將英軍與黑森傭兵合圍於維州的約克鎮Yorktown,獲得決定性勝利,民情始行平復。

也許由於不擅軍事,自1776起草了《獨立宣言》後,一直到1783獨立戰爭竟功為止,傑弗遜的光芒似乎暗淡了不少。 然而這「八年抗戰」,對於後來被稱為美國 “金融之父”的漢密爾頓來說,卻是嶄露頭角的舞台。

既然題目是《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在講傑弗遜的故事之餘,似乎也該先介紹一下漢密爾頓。他與傑弗遜「宿命之相遇」以前,究竟做過些什麼?

 

 

漢密爾頓出生於英屬西印度群島,是一個沒落貴族的私生子,十歲時,其父拋妻棄子,兩年後,漢媽媽亦因病去世。 痛失雙親的漢密爾頓在一家小店當會計學徒。工餘閱讀英語、拉丁語和希臘語書籍,對經濟和商業知識尤其有興趣。這時一件小事改變了漢密爾頓的一生。

一場特大的颶風吹襲群島,漢密爾頓將一篇有關風災的報道文章投稿到《皇家丹麥美國公報》,大獲好評。一些親友認為不應就此埋沒了他的天份,決定合資讓他去接受良好的教育。 漢密爾頓刻苦向學,加上天資聰穎,幾經周折,終於成功考入紐約(當時已是北美第一大城市)的英皇學院Kings College(即今天的哥倫比亞大學)。在學期間,他以基層人民的利益立論,發表了不少政論時評,名噪一時。

 

1774漢密爾頓作了一次公開反抗英國暴虐統治的講演。 1774到1775年間,他寫了三本「愛國主義」小冊子,抨擊英國對大陸的無理盤剝,支持大陸議會對英國採取強硬態度。 他更參加了校內的「民兵團」,與志同道合的同學們一起操練,準備隨時報效「國家」。

1776獨立戰爭爆發了, 年僅弱冠的漢密爾頓毅然投筆從戎。1776年8月,他參加了長島戰役,10月又參加了白平原戰役,掩護民兵的撤退。在軍旅之中,他遇上了亦師亦父的華盛頓。

1777華盛頓擢升漢密爾頓為陸軍中校,並任命他為自己的侍從副官,得以進入大陸軍參謀部。這是漢密爾頓一生的轉捩點。參謀部菁英雲集,漢密爾頓在這裏有機結識到各州各地的紳商名流。1780他迎娶了紐約最顯赫的望族舒勒將軍的千金伊莉莎白小姐,得以躋身上流社會。

在四年的副官生涯中,漢密爾頓曾不止一次向華盛頓請求自領一軍,唯華盛頓用心良苦,始終不允,堅持讓他留在自己身邊,以便耳提面命,言傳身教。1781年4月,他再次向華盛頓要求兵權遭拒,負氣離開參謀部。同年7月,華盛頓見時機成熟,終於同意讓他自領一營步兵。10月在與英軍的終極決戰「約克鎮會戰」中,漢密爾頓如猛虎出柙,身先士卒,領兵攻陷了一個英軍要塞,終於獨當一面地獲得戰功。

與軍功相比,更重要的似乎是,允文允武的漢密爾頓在其戎馬生涯中,時刻不忘思索「國家」的未來。在難苦軍旅生涯以至戰後的協調重建過程中,漢密爾頓深深感受到邦聯政府軟弱無力的窘境。他認定「新生的國家」要富強,諸州必須建立一個堅固的同盟和一個強而有力的「大政府」。這就是漢密爾頓的「聯邦主義」。

 

1783在美國使團富蘭克林、傑伊John Jay和阿當斯John Adams的努力下,英國終於簽署了《巴黎和約》,承認美國獨立。戰爭正式結束,當此偃武修文之時,傑弗遜又重新登上歷史舞台了。1783至1784年,傑弗遜擔任國會議員。他提出了一條法案,國會根據他的提案,採納了貨幣的十進位制。如此,稍具諷刺意味地讓本來並不主張「中央財政權」的傑弗遜,意外得到了「美元之父」的名銜。

美國得以在獨立戰爭中獲勝,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法國的支持。獨立後,法國當然也是美國最大的盟友。1784傑弗遜被派出使這個最重要的盟國,次年眾望所歸地接替富蘭克林成為美國駐法大使。一直到1789法國大革命前後,他才得以返國。傑弗遜駐法五年,雖然為新生美國爭取到不少國家的承認,在外交上貢獻良多,但卻讓他再一次消失在美國大陸的歷史舞台之上,更重要的是,他錯過了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費城制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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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隨筆130528壅塞學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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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壅塞學?

「壅塞學」是一門跨領域的學問,兼顧工學及理學,企圖了解 人、車、螞蟻、網路、細胞及貨幣 路路暢通或堵塞阻滯的道理。***

主導研究的學者是日本東京大學 西城活裕教授,他是太空工程博士,主力研究非線性動力學及壅塞學。

 

物理學的 “相變” 及 “亞穩態”

將一樽水放進冰櫃,溫度在零度以下一段時間,這樽水就會結冰,相信這個現象不用解釋。

但是有時候溫度即使在零度以下,為什麼水仍不結冰呢?  原因是那樽水很清純,而且樽的表面很光滑,沒有機會讓水去凝結成小結晶,沒有 “種子” 讓整樽水結冰。 那足夠冰凍而沒有結冰的水,科學家們稱之為 “過冷水” 。這種水處於十分不穩定的狀態,只要有少少結晶出現,例如有少許雜質加入,整樽水極短時間內就會結成冰。

物理學中, “水” 變 “冰” 的過程叫 “相變”,*** 水由 “液態相” 變成 “固態相”。***  另外,那個不穩定的 “過冷水” 狀態則叫 “亞穩態”。***

 

壅塞學的 “相變” 及 “亞穩態”

“相變”及 “亞穩態” 的概念不局限於物理學,亦可以應用到「壅塞學」中去。

道路堵塞問題,工程師也嘗試用這些概念去理解。

 

要堵塞,先決條件就是要有足夠多的車。 但何謂多車呢? 這跟司機的技術、心理狀況、車的類型及路面情況有關。 每條路都會有不一樣的車流量,也有不一樣的塞車法。*** 道路塞車沒有像水結冰那樣clear cut。

堵塞發生,就是道路由 “暢通相” 變成 “堵塞相”。***

這簡單道理相信很容易明白,問題是當中有沒有 “亞穩態”呢? 亦即是有很多車通過,而又沒有堵塞的情況呢?

答案是有的。

 

西城教授就曾經做了一個實驗,試圖找出道路堵塞之前,有沒有 “亞穩態”存在。

實驗方法是在一條圓形的行車道上,預先安排了一定數量的車,平均地分佈在整條行車道上,之後同時開車。

在低速的情況下,車輛當然可以保持暢通行駛。 理論上如果每一架車都以相同的步調增加速度,速度可以達到非常之高的水準而道路仍然可以保持暢通。***

但實際上,在不斷加速下,司機們對維持 “同步高速行駛” 會感到相當困難。 因為高速對人構成心理壓力,維持一段短時間不會有問題,但長時間就不容易了。

 

在這特別設計的圓形行車道上,車輛以同步高速行駛,就像 “過冷水”一般非常不穩定。 萬一有什麼意外,如其中某位司機掛住睇女仔之類,只要一輛車慢下來,其他車就會受影響,這就會進入 “ 堵塞相”了!

而進入了“堵塞相”之後,要全體司機們自行協調以恢復之前的平均高速,機會就很渺茫了!**** 那從外面看來,道路塞車就好像進入了穩定狀態一樣。

以上壅塞學的智識,概念上跟物理學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可算物理學在壅塞學中具有深度的演繹!

 

真的可解決道路堵塞問題嗎?

雖然離解決問題還有很遠的路,但假如這個 “定性的基礎理論” 是成立的,工程師及科學家就可以著手建立方程式及電腦模型,以 “定量的分析方法” 去加深理解整個問題,從而找出解決道路堵塞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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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306B達爾文密碼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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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306B達爾文密碼

Der Darwin-Code (2010)

Thomas Junker

 

這是一本「演化人類學」普及書,書種較為罕見。

“演化人類學”顧名思義, 即是以“演化論”解釋“人類學現象”。

(甲)框架

1這學門的哲學前設,認為人類行為受到三個層面重疊的因素群***所制約:

A生物驅力因素,由基因DNA設定和傳遞;*** 如繁殖、覓食、避險和攻擊。

B生態環境因素,由自然或上帝所設定;如水源和食物資源。和

C社會文化因素,由族群設定,習俗傳承。如生產分工、家庭制度和戰爭習俗。

這三塊面一層疊著一層,生物性因素居底,文化因素在上。

 

Th. 可這三種因素卻對個體施加不一致的要求。****

舉例:性驅力鼓動濫交,宗教要求貞潔,信徒……只好學懂彈性處理。

想個人以區區“血肉之身”,苟延性命於 “大自然”(包含H7N9)與 “全球化社會”(時而體現為金融風暴) 之亂世,當然瞻前失後,非常困窘。

究其因由,DNA受“天擇之刀”雕刻,改動極其緩慢,萬年有如一瞬; 然而社會文化卻可以急劇變化,百年間面目全非。 以頑固守舊的基因,面臨愈變愈急的社會,無從適應,自不待言。***

 

(乙)演化之路

2人類在演化道路上面行走,也曾經歷幾許波折與危機。

其中有四波變化最為巨大,影響最為深遠:

A.  距今6至7百萬年前,地殼變動,東非森林大幅萎縮,成為乾草原。 猿類頓失依憑,生計艱難,部分弱勢社群被逐出森林,顛沛流離於乾草原之上。

牠們發展出直立行走的適應方式,倖存下來,演化成古人猿。

B.  2百萬年前出現真正的人類「直立人Homo Erectus」。 他們初出非洲,踏遍天下。

直立人身體骨骼已經重新裝組,能夠直身站立,持久奔跑。 更重要的是腦容量大幅增加,*** 名副其實是個“聰明人”。

C.  20萬年前「智人Homo Sapiens」起於草莽,10萬年前再出非洲,取代直立人而有天下。 現代人便是智人種。

相比直立人,智人腦容量沒有增加,體魄沒有強化。他的利害之處是“社會性”,**** 有文化內涵,懂藝術創作,征服天下靠的是分工合作。

D.  1萬年前“仙女木冰期”結束,生態大變,人類被迫放棄實踐了二百萬年的“採摘–狩獵”生活方式,展開“農業–畜牧”革命。*****

定居農牧之後人口急劇增加,聚落擴張而成酋邦國家,最後出現城市和軍團。是為「文明」。***

這四波轉折,一浪比一浪澎湃,一步比一步敏捷。最近2百餘年 “工業革命” 作為第四波的子浪興起,人類透過操作機器群獲得控制環境的巨大能力。*** 這能力以前只在上帝手上,對於如何運用,人類缺乏經驗。

 

(丙) 體質失調的演化論解釋

3大自然譜寫萬物的“基因圖”。 在那漫長二百萬年間,“適者生存”,不適者死,人類的基因和身體徵狀飽受“天擇之刀”無情地修訂。**** 何者謂之“合適”?由那時期的生存環境來界定。

「本性」可以定義為基因設定的具適應性的行為模式。***** 可基因適應的卻是採獵的“黃金歲月”。

人類一進入農牧年代,立時便「適應困難」!

最明顯的是營養不良,*** 這點很違反直覺,卻是不爭的事實。 由墓葬得知,人類體型縮小,病變大增。農牧提供大量碳水化合物,養活大額人口,但是聚居地卻沒法提供足夠的其他營養素,如對人體極其重要的蛋白質和維生素,體縮病增反映兩者之短缺。

 

問題再變為:DNA和人體何以不重新適應農牧革命之後的生活環境?

答案有二:首先,相對200萬而言“ 1萬年不太久”,天擇之刀未夠時間工作。

更重要的是,人類社會保護網堅韌有彈力,遮蔽了弱勢個體,*** 免於成為刀下之鬼。“不適者亦生存”,這才是體質不再“進化”的主因。

人體頑固地奉行“保守主義”,但生活方式卻背離採獵愈來愈遠,於是長期失調,從未回復到“黃金歲月”的健康水平。

 

4進入工業革命,生活變化更為劇烈,情況更為糟糕!

針對“糖”的處理,DNA制式的要害有二:A嗜甜;B胰島素抗阻。

機制A糖為熱能之來源,活動所必需(尤其腦部活動耗能甚多)。嗜甜意在盡最可能貯藏燃料,*** 以備中期取用。

B胰島素抗阻機制保持血液中“血糖偏高”,以濟短期應急所需。***

採獵環境的“匱乏和危險”使兩者具有高度“適應性”,因而深深刻劃在基因圖譜上面。

另一方面,現代環境已變得非常“富裕和安全”,反而使人類完全無法適應!**** 機制A導致身體肥胖,B導致“糖尿病”大盛。

現代食品工業提供超額糖份(蔗糖和白麵粉);“速食文化”則由「大美國」向全球幅射。生產商利用基因的強勁驅動力和人性的薄弱意志力,銷售高糖食物和飲食文化以圖利。他們大為成功,代價是人們身體吃苦。

 

(丙)藝術與宗教的演化價值

5  Th.以色列演化生物學家 扎哈維Zahavi 提出「不利條件原理」*****,用來解釋「性選擇」演化中,不利存活的 “誇耀性徵狀” 為何形成。

千古一例:雄孔雀華麗修長的尾羽有礙存活,卻能增加繁殖機會。

它傳遞的訊息只有一條:資源?“我浪費得起”!

Th人類高度社會化之後,「不利條件原理」的運作溢出原初“性與繁殖”的範圍,擴展到其他追求合作機會的場合。*****

舉例1: 中世紀歐洲行封建主義,世家大族喜歡舉辦盛宴。 除了遠近薄有名聲的人都一概請來,或者許其不請自來之外,女主人要準備吃不光的食物,將廚餘分給家僕和領地內的窮人。

舉例2:漢唐遊俠,歐陸騎士,現代賽車手、狙擊手….. 以身犯險,膽氣過人,其行逕對常人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這樣子玩命還沒死掉,他們是不是十足利害?

為何如此做作? 皆因 “封建主義”和“江湖主義” 傳統上帶有軍事性格,其核心制度是「人身依附」。*****  “領導人” 仗義輕財,視死如歸,意在誇耀風格和實力,吸引合作者和依附者。

從延伸的“演化論”角度來看,這種 “鋪張浪費”和“英雄氣慨” 雖然有損財富與健康,對人身直接構成不利,但在 “文化選擇” 的壓力下,卻大有可能獲得社會性的支持,因而是一種適應性行為。***

 

6對社會性動物來說,為了應付不同群體(無論是相同物種或不同物種)之間的生存競爭,群體內部緊密合作是成敗存亡的關鍵要素。**** 軍隊球隊如此,蟻群國家如此,它們必須強調「團隊精神」。

問題變為怎樣才能培養「群體精神」?

自古以來,國家社會不斷透過意識形態作業,灌輸價值觀念,*** 如 “忠君愛國” 、 “克己復禮”….. 以教育成員緊密合作。其中有兩種主流手段,表面看不清與此有關,那便是藝術和宗教了。

從人類學的角度考察,藝術和宗教兩者都具有高度的社會性質,*** 兩者都溝通和粘合人群,使群體瀰漫著共同文化氛圍和歸屬感。

統治者充份意識到這點,所以有 “政教合一” “國教會” “先王以神道設教”…將宗教收編為統治的工具。*** 宗教家也充份意識到這點,所以自古以來廟宇、儀式、服飾均極盡奢華之能事,有時甚至達到 “不恤民命” 的地步(如金字塔),將藝術收編為宣教的工具。*** 藝術家不知有否充份意識到這點,所以… 經常淪為統治和宗教的附庸。***

 

7「藝術」具有以下四種特質:

a美感的表達形式;合乎潛意識對環境安全、性與生殖力…的嚮往。

b非實用性功能;奢華無聊,暗示富饒、閒暇…

c象徵主義文化意涵;感性與生活目標…

和d幻想元素。超凡脫俗,驚世絕倫。

凡此種種,皆非直接的、個人的現世利益,但對整個社群而言,卻能提供潛意識的溝通渠道和語言,**** 所謂「潛移默化」,日子有功,養成 “共同體” 的感覺。

舉例: “國旗國歌” 是藝術涉足世俗領域的露骨典範; 殿堂尖碑,雕像地標…… 皆是顯例。還有 “國樂” “國畫” “國術”……藝術何以有國界?反証 “想象中的共同體” 是何等的有力。

這裡要注意的是,藝術家當初為何從事創作是無關宏旨的,演化只按績效結果挑選適者,而毫不理會其出發動機。***

 

8宗教的聚合力度又遠高於藝術!

人生短促而苦難,對永生與天國的承諾,在 “精神和心理層面” 上可以作出補償和平衡。 菁英階層利用普羅階層的心理訴求施行統治,從而達到經濟上盤剝的目的。***

 

演化生物學家 道金斯Dawkins提出 “寄生蟲理論” 解釋宗教現象的演化價值。****

寄生蟲潛身宿主體內,操作宿主的身體機能,使其出現某些性狀,稱為寄生蟲的 “DNA延展表現型” 。***

舉例:a蝸牛感染寄生蟲觸角漲大,顏色艷麗,遠處看來像條小蟲。

b潛居河底的蝦子感染寄生蟲會狂性大發,躍身河面弄潮逐浪。

艷麗的蝸牛和發狂的蝦子於是成為鳥類的口食,寄生蟲得以進入下一輪宿主(ie鳥類)的體內。

宿主的這些性狀(註:行為模式也是一種廣義的 “性狀”。)對自身有百害而無一利,其適應性不在宿主而在寄生蟲!**** 天擇挑選的是寄生蟲而非宿主的DNA。只要兩者的利益達到某個平衡點,例如蝸牛和蝦子不要數量减滅至不利寄生蟲存續的地步,系統便可以長期維持下去。

道金斯認為宿主和寄生蟲的這種共生關係,正如 社會與宗教界 和信徒的關係一般無二。 “信教現象” 不需要對信徒有切身利益,只要對社會和宗教界有利,增強其內部凝聚力,便具有了適應性。***

 

9至於藝術和宗教何者是更為合適的手段以達致整合社會的效用,則要視乎社群的規模大小而定。***

Junker認為採獵社群人口太少,至多不過數十人,根本供養不起菁英和祭司階層, “兼職的” 巫師運用洞穴壁畫藝術手段,足可達成政治上的目的。

進入定居農牧,社群人口暴增,此法不再生效,取而代之的是 “狹義的”宗教。祭司階層出現,成為最早的統治菁英和經濟上的 “寄生者” ,向普羅階層提供 “心靈服務” ,“憐眾生之疾苦” “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洞穴壁畫煙消雲散,逝去隨風,其理在此。 藝術成為宗教的婢僕,如是者,數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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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札記130530法律帝國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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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者如山色沮喪   天地為之久低昂 (杜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

讀書札記130530

法律帝國 Law’s Empire (1986)

德沃金 Ronald  Dworkin

掌門執筆

 

法律哲學,B+

 

〈掌門之言〉

話說「法律實証主義」大宗師Hart退休之時,其牛津乜乜講座教授的金交椅沒有落在大弟子手中,而竟為生平論敵所高踞,這對他著實打擊不輕。

Hart宗師為了重振本門聲威,乃效禪師所為,閉關數載,重寫其傳世作「法律的概念」。

他特意在新版書末加進一章,專門回應論敵對其實証派學理的諸般質難。***

既為一代宗匠,自有過人心胸,就如Rawls之於Sandel一樣,他坦然承認對手的攻擊確實利害,並且修訂自己的理論以圖抗辯。

但最為有趣的一點,他竟然模擬出對手將會針對新理論再提出怎樣的質難,並預先佈置好應對的陣式!  這情況就像古龍小說中,劍聖 破了 燕十三 “奪命十三劍” 之後, 料到對手終會想出 “第十四劍”, 於是預先傳下破解的劍招!

 

新版「法律的概念」未及面世,宗師溘然長逝,師母命弟子整理遺稿付梓。

最終章的 “虛空過招” 看得我一頭霧水…..

Hart心目中那位燕十三,他的名字叫Ronald  Dworkin!

「法律帝國」這本書對我來說太深太深,未看到第四五劍便….. 說說古龍算了。

 

諸位請欣賞頭兩劍:

〈法律概念觀〉

Dworkin認為法律的本旨在於 許可與証立 國家對個人與團體的強制。***

法律思想深邃之處可歸結為三種概念觀:

(甲)「慣例主義」:法律是社會過往政治決定的積澱,人民從法律中獲得保護,知所進止,可以計劃生活,是為「被保護之預期」。*****

斷難決疑,法律之小用;知所遵循,方為大用。 故此法律的最主要精神便是遵從常規,不輕更易。

 

此說符合常識,蔚為主流,然其難處有二:

A何者方為慣例? 在普通法國家,成文法與判決先例均為慣例。

問題出在慣例的外延extension。 慣例的無爭議部分稱為 “明示explicit外延”;反之,詮釋引申出來的部分稱為 “默示implicit外延”。

默示外延常出爭議。***

舉例:「兩造必須有平等機會陳述案情」為明示外延; 「兩造應獲相等用時」或「情況複雜一方可獲較多用時」均為(相矛盾的)默示外延。

 

對外延的不同看法使得慣例主義分裂為 “剛性strict”與 “柔性sof”t两派。

「剛性慣例主義」主張法律應侷限於其明示外延。***

如此,法律是有漏洞的。案前無法律,召喚法官行使司法裁量權,制訂新法。

「柔性慣例主義」主張法律及於默示外延。***

如此,法律是無漏洞的。容或有所爭議,司法裁量終究遵從法律原則,因而不是任意妄為的。

 

對裁判實踐的不同看法又使得慣例主義分裂為 “單面”與 “雙面”两派。

「單面慣例主義」主張,如果法律的明示外延中,原告(而非被告)擁有己確立的勝訴權利,他必須被判勝訴;除此以外,被告應被判勝訴。*****

換句話說,壓縮了原告的勝訴範圍,疑點歸於被告。

此說強調維持現狀,保護被告,乃是「被保護之預期」的強版本,並非無稽。

在刑事訴訟中,英美的實踐相當接近單面主義。*** (註:加強舉証責任至於「全無合理的懷疑」的地步,使公訴人處於極度不利之境況。) 在美國,此項原則甚至具有憲法位階。

「雙面慣例主義」則主張,在法律的默示外延中,兩造均有勝訴的機會。

 

B慣例沈默之時,如何作主?

一言以蔽之,慣例窮盡之時,正是法官 飛/鑊 之日。

對於法律的歷時性變化,慣例主義顯得軟弱無力,常為實用主義所侵襲。

註:據Dworkin所言,實証主義入於慣例主義類別。

 

(乙) 「實用主義」:法律不外是社會追求普遍利益的諸多策略之一端,理應與時勢相推移,此種變遷從來內在於司法過程之中,而非來自系統之外。 正確規則是對 “未來最佳的任何規則”。*****

名案 “蘇利文案”:聯邦最高法院對憲法第一修訂案有關言論自由部分重劃界綫,傳媒在公職人員的誹謗控訴案中無需負上舉証責任。 此案一鎚定音,使得後來的 “美萊村屠殺事件”和 “水門事件”得以在傳媒曝光,社會獲益信是良多。

 

實用主義的優點落在慣例主義的弱點之上,它是實用性的,也是前瞻性的。***它使法律保持流動,適應社會狀況,與時俱進。

然而它的弱點正好也落在對方的優點之上,實用主義隱晦地取消了人民的權利,使他們喪失「被保護之預期」。 由於大局為重的性格,它敏於捕捉時代正義,但流於欠缺公平。

註:麥太案McLoughlin case (1973英國) 上議院少數判決意見認為,無論社會成本有多沈重,法院務須伸張正義,而「公平對待」方為大義。 此乃「作為公平之正義justice as fairness」。

然而公平與正義恆相衝突,法律人何所適從?

請參閱《法律130122法律的矛盾與興味》。

 

 

(丙) 「整全主義」:法律為一融貫coherent的正義體系,不容許存有矛盾及發生 “內在妥協internal compromise”。

如果人民對正義產生意見分歧而必須有所妥協,那麽妥協必須是 “外在的”external,而不是 “內在的”。它必須是關於採用那一個正義體系的妥協,而不是一個妥協了的正義體系。*****

例子:a假設人民分別信仰两種一神教,規定單月信此而雙月信彼為內在妥協。

b假設人民分裂為禁止及容許墮胎两陣營,立法禁止單月出生婦女而容許雙月出生者墮胎為內在妥協。(以抽籤方式批准亦然。) 此例值得深思,由於個別陣營考量到拯救一半 胎兒/婦女 比全然不救為正義,此種妥協實際上較易發生。***

c實際邪惡例子:美國首部憲法規定各州點算人口決定國會議席時,一名奴隸折算為 3/5 名公民。

d實際善良例子:美國憲法 “第14修訂案”(平等保護法案)規定,各州可自由決定應否給予州民憲法指定以外的諸般權利,惟一經給出,必須及於全民。***

 

整全主義將 “形式平等formal equality”奉為至尊,希冀「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Dworkin認為整全主義是無敵的,優於前兩者。

 

(丁)Dworkin 〈法律詮釋論〉

詮釋interpretation意指對 作者意圖 的解讀。

舉例:對話詮釋。日常對話中一般只要求清楚明白發言人的目的。

“建構性詮釋” 為對作者意圖作深一層的揣摸梳理,以求得其背後的整體想法。

舉例:藝術鑑賞。

建構性詮釋本質上為詮釋者以自身的觀點識見加於作品之上,不保証與原作者意向相符。***

在習俗(如禮儀規則)實踐中,參與者實際上先作出建構性詮釋,然後決定舉止。同世代不同的參與者可能作出稍微不同的詮釋,因而與他人的舉止不盡相同。 個別世代的參與者群由於生活基調略有差異,其詮釋及舉止又與上世代有差異。如此代代相承,傳統得以在延續中緩慢變遷。然而百代之後,面目已非!

根據維根斯坦學說,就像一根繩子由許多股纖維所構成一樣,從未有一股纖維貫穿了整根繩子。*** 精妙!

 

Dworkin認為法律活動本質上類似禮儀活動。

詮釋說:法律存在於詮釋活動之中。*****

法官的責任在於最佳地詮釋法律,然後適用到當前的案件之上。

理論爭執証明法官間不存在集體共識,各自以本身道德觀念和對背境根據的理解進行裁決,每一種意見本身即是法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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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4傑弗遜與開國英賢(四) 雙龍會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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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4

傑弗遜與開國英賢(四) 雙龍會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三)—– 兩雄的宿命相遇

書接上回。

上回講到《憲法》草案,在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的努力下,終於在「南維珍,北紐約」兩大重要州份得以通過,《憲法》「正式」生效了。

正當「制憲會議」在費城進行得如火如荼,漢密爾頓在獨立廳內大談他的「聯邦主義」之際,傑弗遜卻正在大西洋彼岸的巴黎,為剛剛誕生的美國爭取國際的認同。 與此同時,另一個開國元勳 阿當斯John Adams,當時也正擔任駐英大使,同樣無法參與「制憲」。 傑阿二人雖然政見不同,但亦樂見「制憲」成事,故不約而同在大洋彼岸致函到會場,為與會者打氣。 阿當斯後來成了傑弗遜另一重要對手,另一方面卻也讓同是聯邦黨的漢密爾頓吃盡苦頭。

 

1789年2月,按照剛生效的《合眾國憲法》,己經「歸園田居」的華盛頓眾望所歸,獲得全數69張的選舉人票,當選美國總統,(他是美國史上唯一的「全票總統」!)阿當斯得34票,當選副總統。4月30日,華盛頓正式宣誓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第一任總統。

華盛頓上任後,第一要務就是組織一個得力的內閣。 這個美國史上的第一屆內閣,除副總統外,只有四名閣員。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即政府的「首席律師」,是唯一不叫做Secretary的閣員)是曾在「制憲會議」中提出「大州方案」的蘭道夫Edmund.J.Randolph;戰爭部長Secretary of War是諾克斯將軍Henry Knox。

財政部長Secretary of Treasury一職可能是當時「最重要」的職位。 因為獨立戰爭之後,國庫空空如也,戰爭更導致債台高築,對外對內信用瀕臨崩潰。 加上建國伊始,無論一切的軟硬件建設均需要「錢」。 華盛頓當然知道漢密爾頓在財政面的才幹,也知道他「報國」的熱忱。 不過,漢密爾頓實在太年青了,華盛頓怕他手段會過度激進,故屬意一個較老練的理財高手。 他心目中的首選,是在1781至1784年擔任聯邦財政總監的Superintendent of Finance的 莫里斯Robert Morris。可惜,莫里斯希望專注州務(他在1789至1795擔任賓夕凡尼亞州長),拒絕了華盛頓的邀請,反而推薦了理念與自己相近的漢密爾頓。 既然老成持重的莫里斯也「走馬薦漢密」,華盛頓於是下定決心,讓活力充沛的漢密爾頓擔當「計相」,放手一搏。

早於獨立戰爭之前,華盛頓與傑弗遜一起在維珍尼亞議會供職之時,已對傑弗遜過人識見和華美文采印象深刻。 加上傑弗遜富於外交經驗,這個掌管國璽和一切對外事務的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一職,傑弗遜實在是不二之選。 傑弗遜奉召從法國回來。1789年9月,闊別家鄉五年的傑弗遜,甫踏上北美的土地,即接獲國務卿的任命狀,唯傑弗遜以「另有要務」為由,結果到1790年2月才正式上任。

 

這一項在傑弗遜眼中,比「國務卿」的工作還要重要的「要務」,就是「權利法案」。***

早於1787年「制憲會議」期間,傑弗遜在致「制憲會議」的「打氣信」中,雖稱讚「制憲」乃「差奪造化之功」Demi-gods的盛事,唯對《憲法》中沒有訂立任何保障人權的條款,表示遺憾和質疑。 《憲法》草案送呈各州議會表決之時,這種質疑的聲音同樣不絕於耳。 支持《憲法》草案的聯邦主義者,為令草案得以通過,遂向美國人民保證,將會在第一屆國會會期時,以修正案形式在《憲法》中加入「權利法案」。 傑弗遜回國後,立即與同志們奔走呼籲,要求在《憲法》中增加包括信仰自由、出版自由、陪審制度等人權條款,以保證《獨立宣言》中強調每個人都生而擁有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之權」。

在這段期間,曾與漢密爾頓並肩作戰的麥迪遜,因理念分歧而與漢密爾頓漸行漸遠,卻與傑弗遜越走越近。 於是,與傑弗遜同樣出身於維珍尼亞的他,就成了傑弗遜最可靠和得力的伙伴。

「維珍雙雄」的努力獲得了回報。 第一屆國會召開之時,大多數議員認同應在《憲法》中加入保障人權的「權利法案」。 「權利法案」由麥迪遜負責起草,他以當年傑弗遜操刀的《維珍尼亞權利法案》為基礎,草擬了《憲法》的第一批修正案。

共有10條修正案獲得國會的認可,發送至各州進行表決通過。 這第一至第十條修正案,後世統稱為《權利法案》。*****

其中第一條尤為重要:

「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 以確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申訴的權利。」

這一條「憲法第一修正案」後來經過聯邦法院眾多判例的補充、完善和引申,成了保障一切言論的「護身符」,任何涉及言論、新聞、出版等訴訟,必然會祭出此一法寶,讓美國的媒體得以「惡」冠全世界的同業。 它甚至被認為是「美式自由」的最高象徵。***

 

「第十修正案」也非常重要,它表明《權利法案》中列出的,僅僅是人民所擁有,最值得珍視,最重要的權利,而絕非人民所享有的全部權利。 此之所謂「剩餘權力」原則***:

「憲法並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由各州或人民保留。」

 

在「維珍雙傑」傑弗遜與麥迪遜為《權利法案》費心奔走努力之時,1789年9月參議院通過了漢密爾頓財政部長的任命。年僅34歲的漢密爾頓,正式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第一任財政部長。

在這裏也許可以先岔開一筆,說一下政制史。

在我們較為熟知的中國歷史傳統中,早於元前三至二世紀的秦漢時期,就開始了中央集權政體,並建立了極為有效的管理及賦稅徵收管道。 故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財政」問題並非中央政府的首務。 在古代中國,「宰相」的職責原則上就是什麼也要管,同時又什麼也不用管。而負責財政相關工作的「治粟內史」或「少府」,只是九卿之一。

不過,在西歐的封建主義體制中,由於中央政府對各地諸侯的羈糜相當薄弱,各地領主是否上貢「足夠」的賦稅,對維持中央政府的營運非常關鍵。 而事實上,「國王陛下」的財政往往捉襟見肘。 在這種情況下,財政就自然成為政府的首務。 在中古西歐的諸王國中,首相最重要的工作,通常就是「整靚盤數」。

在現代議會政治鼻祖的英國,長久以來,「內閣之首」的正式頭銜從來都是「首席財政大臣」The 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首相」Prime Minister之名,其實一直到了1905年,才正式出現在官方文書之中。 時至今日,大不列顛首相(現任者為金馬倫閣下David Cameron, The Rt Hon)仍會必然兼領「第一財政大臣」。至於被一般華文媒體「誤譯」為「財政大臣」或「財相」的那一位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現任者為歐思邦閣下George Osborne, The Rt Hon),按字面其實應譯為「庫務大臣」或「國庫監督」(Exchequer就是國庫嘛!),他同時也會必然兼領「第二財政大臣」Second Lord of the Treasury。 作為「首席財政大臣」的首相,一個人搞財政還不夠,還是加一個「第二財政大臣」輔助,可見「財政大臣」的地位是多麼重要。這可說是中古「重財」的歷史痕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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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藝130603婚姻人類學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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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潮有信 嫁與弄潮兒
論藝130603
婚姻人類學****
掌門執筆

野人會是00年建立雛型的,那時節「同學少年,風華正茂」,諸君多在中大和科大唸書….. 一彈指間,十年飛逝,都已屆“三十而立”之年了。
“人生三十年,如露亦如電。” 電光石火之間,他們大多敏銳地掌握機遇….. 建功立業?稍後再想,結婚為先!

婚姻,人類學之大事也,值得認真地進行“田野調查”,研究研究。
“假人類學家”掌門 親切地與十餘位近年完婚的會友進行訪談,深入了解民間疾苦,總結出下述“學理”,於本會 “所謂學術活動” 中口頭發表,獲得相當好評,尤其來自新任丈夫們。*** 現特認真地寫成 “所謂論文” 公開發表。

〈婚姻人類學〉
Th. 1幾乎所有準備結婚的人們,心目中都將「結婚」等同於「婚禮」,而非未來的「婚姻生活」,***** 尤以新娘們為然。

這實情是一種大錯覺!「婚禮」並非「婚姻」!婚禮本質上是儀式,是進入婚姻舞臺的“虎渡門”, 用意在於調整人們(包括新人和親友,尤其是舊…)的心態,***** 宣告「他們正式結婚了」。
儀式是非實用性的,***所以婚禮與婚姻生活的成敗關係不大。

較為偏淡的一點是,現世代香港中產 風俗崇尚奢華(有點像北宋亡國前夕),婚禮支出浩繁,虧空了原應用作 理財投資或者改善家居 的資金**** (又有點像“SoChun八部”中的“過癮開支”),此則於婚姻生活趨於負面了。

反之,Th.2 無論婚前婚後,鮮少有人為今後的「婚姻生活」操心,作出準備和規劃,或者進行諮詢和學習。***

這點也非常不合理,由50%高離婚率統計數據, 可以得知婚姻失敗的機會明顯高於一半。*** (因為“已婚人士”中部分仍是失敗者,只是不想離婚終場罷了。)
那麽,“未雨綢繆”,或者最低限度 “臨渴掘井”,豈非更勝於 “大雨濕身”和 “自掘墳墓”嗎? 所以,準新人應該向兩類人士諮詢和學習:

第一類是婚姻成功人士,看看他們究竟付出了甚麼代價*****才達致成功!
注意:不是了解 “婚姻可以怎樣幸福”,而是 “怎樣才可以使婚姻幸福”,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按道理,“婚姻自動幸福”的人是沒有諮詢價值的;更何況,世上可能根本不存在這 “人種”。***

第二類是離婚人士,看看他們後悔做了甚麽,或者沒做甚麼。*****
注意:沒有後悔的人不值得詢諮。***

Th.3 「戀愛成功」不是「婚姻成功」的條件。***
這點用經濟學解釋最好,並且要引入“時間框架”。
「戀愛」是“短線”相處,總成本較低;「婚姻」是“長線”相處,總成本極高!****

“短線相處” 之道在於討對方的歡心,**** 在男則送花送禮,甜言蜜語;在女則花枝招展,小鳥依人….. 這諸般做作,其成本原不菲薄,但因為時間線較短,所以易於承擔。

〈戀愛經濟學模型〉 今有男女二人談戀愛,每周見面一天。 男的平日省吃儉用,沉默寡言,盡傾所有財務和語言能力於“戀愛日”以為用,當然討得佳人的歡心。同理,女的平日省妝儉色,練氣養神,盡收美態温柔施用於一夕,自然亦討得愛郎歡心,成就了佳偶。
終於到了那一天,兩人心想:每周相處一天已然這樣 “心歡”,那麼,相處七天豈不是七倍開心了嗎?我們應該結婚! 於是,他們結了婚。

根據相同的〈“戀愛式婚姻”模型〉: 今有男女二人結婚,每周相處七天….. 男的很快財務破產,張口結舌;女的則很快花容失色, “大鳥嚇人”!***
原因簡單到極,沒有足夠資源支應總開支。****

“長線相處” 原來全然不是那回事!
長線相處之道在於 體諒、容忍、妥協….. 這都是 “苦心” 而非 “歡心”的事情。**** 杜甫《古柏行》「苦心豈免容螻蟻,香葉終需宿鸞鳳」, 倘無容螻蟻之苦心,又何來宿鸞鳳之香葉呢?
如此証立了:「戀愛成功」不是「婚姻成功」的條件。
再推導出:「戀愛成功」要過渡到「婚姻成功」需要進行調整和學習。***

相反,Th.4 「戀愛成功」是「婚姻成功」的障礙。*****
這點大為隱晦,非用心理學詳加解釋不可。
根據「預期—反應」理論,人對別人的行為作出反應,依據的其實並非 “該人的行為”,而是 “對該人行為的預期”。****
舉例:新郎獻上n卡的鑽石婚戒,以証情比金堅。 新娘的滿意度依據的是 “對卡數的預期”, 預期低於n者色然以喜; 預期過高者則愀然不樂。 (你見過夠薑不獻上婚戒的新郎沒有?)

果其如此, “戀愛愈成功” by definition等於 “雙方愈賣力討對方歡心”, 換句話說,雙方愈習慣於*** 支付/接納 短期高成本/高回報。
進入 “婚姻狀態”之後,條件改變,高成本沒法持續支付,如果任何一方不能調整心態,仍以 “戀愛狀態” 作出行為預期,仍然要求高回報, 則因 “預期落空” 易生怨懟之心,***** 這是佳偶翻成怨偶的肇因。
“你以前都唔係咁對我既。” “你究唔係…..”
大風起於萍末,巨禍萌於「預期」,此之謂也。

如此証立了:「戀愛成功」是「婚姻成功」的障礙。
再推導出:「戀愛成功」要過渡到「婚姻成功」需要徹底揚棄 “戀愛心態” 。***
例外狀況:理論上,如果雙方擁有極多資源,或者可以 “戀愛到底” 也未可知。
但是仍有 “上癮效應” 的疑慮,慎防 “戀愛黑洞” 將資源全數吸掉,担沙塞海,伊於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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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2拔都西征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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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2
拔都西征—– 蒙古第二次西征1236
掌門執筆

資料出自《蒙古史》作者 (法) 格魯塞

(八)滅西夏
1226大汗扶傷病之軀親佂西夏,1227死於軍中。 遺命秘不發喪,斬草除根,盡滅西夏人,他成功了。
大汗遺體運回蒙古,歸葬於草原,沿途將所有遇見的人殺死以防葬地洩露,又不營陵墓,任青草長於墳上,後人無從辨識其準確位置。
長子拙赤先大汗半年卒。

D大汗 窩闊台
按蒙古慣例,大汗死後由幼子拖雷攝政。 1229春拖雷於 客魯漣河 召開大會。許多人歸心於他,然而他聽信耶律楚材諫言,宣佈大汗臨終指定窩闊台繼位。 窩氏謙辭四十天才就位,儀式由察合台引導,拖雷獻酒盞,在場者一概脫帽,將腰帶解下放置肩上以表服從,行九跪之禮,奉上 合汗(即大汗)尊號。

新大汗重用耶律楚材,耶律氏進言: “天下于馬上得之,不能於馬上冶之。”,說服他採用中國式行政等級原則。 大汗開府 哈剌和林 (和林城)。

蘇丹札闌丁復國,1230大汗命 搠兒馬罕 將兵3萬前往征討,札帥敗亡。

1232大汗與拖雷為欲徹底擊破金人,採行大規模戰略進攻,大汗自將北師,拖雷將南師,以騎兵3萬假道宋境,施行腹背夾攻,此乃成吉思汗臨終所訂策略。由於得到南宋的配合,策略被完美執行。
同年拖雷卒,死時才39歲。

1233速不台破開封,欲屠城。 耶律向大汗進言 “咁做即係倒自己米啫” 阻止之。1234金哀宗 元顏守緒 自殺,金亡。****
宋人不自量力,妄想與蒙古争奪河南地。 蒙古分兵三路攻宋,刼掠成都及襄陽而歸。

E二次西征 —– 大名傳千古,鐵騎震西歐。*****
1236大汗下令西征,以拙赤長子 拔都*** 為名義上的統帥,速不台 為參謀長及事實上的軍事總指揮。 大汗長子 貴由***,察合台長子 拜答兒 及拖雷長子 蒙哥*** 均有參與,史稱 “長子西征”。

是次西征的目標為俄羅斯,大軍沿14年前哲速二將所經路線進行,一路辣手殺掠不在話下。
蒙古軍勢如破竹,當者披靡。 1237滅欽察,進攻羅斯諸公侯國,陷莫斯科。 1238圍 弗拉基米爾***,破城,盡殺大公家族及居民。 1239拔都征服欽察草原全境,兵進烏黑蘭,各路大軍合圍 基輔***。1240破城,拔都饒恕守城勇將性命。
1241進波蘭,擊破條頓聯軍於 瓦爾施泰特。

同年大軍進匈牙利,名將 速不台 大敗匈牙利軍於 莫希之南。*****
是役為雙方主力會戰,速不台展現神妙用兵術。 他先誘敵至漷寧河對岸,使諸王自上流虛張聲勢渡河,上流水淺馬可涉渡,中又有橋。 速帥則乘敵不備,自下流水深處結筏潛渡,繞出敵後,相約夾擊匈軍。 不料速帥未渡而諸王爭功先涉河挑戰,拔都軍爭橋,為敵所乘,險遭敗績。 既渡,見敵眾,欲邀速帥急來會合。 速帥堅持策略,終獲成功。
慶功宴上,拔都怪責速帥來遲,速帥責之曰:仲好講,你班友咁樣咁樣…..拔都慚愧,承認戰功應歸速帥。 此處可見速帥之威望及拔都之平庸。

1241冬渡多瑙河,兵鋒直指西歐,從威尼斯 可以遙望蒙古鐵騎耀武揚威。 歐陸震驚,不知所措。
歲末大汗駕崩,1242大軍遂撤離,歐洲幸而免禍。***

是次西征蒙古軍隊在匈牙利和羅斯的殘暴行為堪稱恐怖。 由於其行動全然違反歐洲封建社會的戰爭習俗,***故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匈牙利只被短暫佔領,羅斯本土淪為蒙古藩屬,南羅斯草原則被長期佔領。 最大得益者為拙赤一系,建立欽察汗國,其汗居金帳,遂行统治,四方來朝,史稱「金帳汗國」。*****

諸王中以 蒙哥 表現最為突出,因其卓著戰功及領袖魅力而聲譽鵲起。

種下禍根之尾聲插曲:
拔都 與 貴由 在飲宴上爭席次,貴由自恃大汗長子,聯同察合台長孫 不里***,出言侮辱拔都是 “帶弓箭的婦人”,二人並且擅自離開軍隊返回蒙古。 拔都將他們的行為向大汗報告。 大汗聞而大怒,拒見貴由且欲以軍法治之,後為左右勸止。 大汗勒令貴由親向拔都致歉,可能是貴由言不由衷,拔都懷恨不釋,種下蒙古分裂的禍根。

大汗於此事不久後去世。 四年後召開大會,雖在速不台的敦促下,欽察汗拔都仍託病不出席。 自此欽察汗國遠據異域,脫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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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扎記130601美的濫用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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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扎記130601
美的濫用
《The Abuse of Beauty》(2003) Arthur C. Danto

執筆人:蟬
藝術評論,藝術史 D

1917年,法國藝術家 杜象Marcel Duchamp以作品 “Fountain” 匿名申請參加 美國獨立藝術家協會 舉辦的,聲稱將展出所有投展品的展覽會被拒,原因是它不是藝術品。

Fountain是個標準的瓷製便斗,杜象從一間工廠把尿斗買回來,將它反轉,並在上面簽上R. Mutt這個假名和年份,將它寄往參展。 他聲稱這類藝術品為現成物readymade。

Fountain被拒一事在藝術圈內引起極大迴響,大家都爭論藝術品的定義。 假如杜象的那個便斗是一件藝術品,為何其他和它一模一樣的便斗就不是?

過去一百年間,藝術的意義似乎經歷著極大的改變: “美” 作為藝術唯一的評審標準變成非必要。****

最後的美麗

歐洲從中世紀開始的繪畫與雕塑,即使風格各異,一般皆以“擬真”作為基本信條。***

19世紀初,攝影的寫實程度開始挑戰繪畫和雕塑。 初期由於曝光時間長達8個小時而難似拍攝人物照片,然而隨著技術進步,攝影的細緻度開始超越繪畫及雕塑,畫家開始反思繪畫的路向。

除繪畫技術上的反思,藝術家亦反思藝術品的題材和目的。 19世紀中葉由著名畫家 Gustave Courbet領導的「現實主義Realism」,將「浪漫主義Romanticism」注重情慾主題和中世紀一直流行的歷史題材轉向平民的日常生活。***

受法國大革命的影響,現實主義認為藝術除了帶來美,還相信能改善人民的生活。 抱有此等信念的藝術思想被籠統稱為「前衛Avant Garde」。*** (“前衛”此詞是由avant garde直譯過來。Avant Garde是法語,等於英語的front guard的意思。)

Courbet認為前衛藝術家的作品應該被同時代的人們誤解才算成功,因為他們的作品必須超越時代。****

「印象主義Impressionism」在19世紀中後葉興起,先行者是Edouard Manet。印象主義藝術家開創室外繪畫的風潮。他們注重顏色的運用,在將事物平面化,並相當注重光線的表達。****

1872年,著名印象主義畫家Claude Monet完成作品「日出印象」Impression, soleil levant (sunrise),此畫的名字和內涵替印象主義寫下重要的定義,Impressionism的名字亦出於此。

“去美”的革命

從此以後,擬真便不再是藝術的目的。*** 接下來的一百年,藝術的定義面對一連串的解體,而美Beauty,一直被視為藝術的必然要素,亦被狠狠地批評。

一次世界大戰後,威瑪共和國Weimer Republic在德國建立。 短短14年的共和國時期,面對一次大戰戰敗帶來的傷害,經濟與政治危機,與及民生困苦。人民因為諸般狀況而感到人性醜惡,並對其他國家懷有恨意,故而發展出反西方文化的藝術運動。 除了推崇德國和北歐的傳統藝術外,還首次在藝術史上追求醜陋和古怪。*** 此運動稱為「表現主義Expressionism」。

同一時期,在瑞士的蘇黎世,一群擁有相近理念的藝術家發起一股攻擊傳統藝術的運動,即著名的「達達主義Dadaism」。*** 達達主義者對大戰反感,對社會感到厭惡。 正因為社會把美視為一種可貴的價值,並因為美才重視藝術,於是達達要做的,便是把美從藝術中分割出來。****

達達運動很短暫,但它的影響力卻一直延續到現在。正因為達達,本被罵得狗血淋頭的印象主義被大力推崇。杜象便在此時從新定義藝術。

杜象認為藝術品是藝術家的作品,而藝術家就是決定從事藝術的人,故此人人皆能成為藝術家。*** 他進一步指出,一件物件之所以成為藝術品,是因為藝術家將想法灌注進去,該藝術品並無必要為該藝術家親手所製造。***

杜象被譽為20世紀最重要的藝術家,其重要性可能比畢加索Picasso更高。

 

達達運動完結後,很多當時有份參與的藝術家都投向「超現實主義Surrealism」的陣營。*** 超現實主義最少有兩派:其一主張放任藝術品創作的過程,嘗試無意識的創造;另一相信思想的神秘只能透過精準和仔細表達出來。 前者的代表人物有Max Ernst,而後者則是Salvador Dali。

從美到厭惡

近年最具影響力的藝術活動要數到「激浪派Fluxus」。*** 它們反對固定的藝術形式,並且拒絕令藝術成為資產階級的商品。 受激浪派影響的藝術包括 行為藝術、裝置藝術、表演藝術等。 這些藝術形式都有一種特點:難以被當作商品進行交易。***

受激浪影響而產生的行為藝術,偶爾會出現一些令人驚訝和極度反感的作品。 例如Bob Flanagan在表演作品You Always Hurt The One You Love的時候,便在觀眾面前將釘子打在自己的陰莖上,並解釋暴力在本人願意的情況下是可以接受的。

而所謂 “當代藝術”Contemporary art,和以往各個時期的主流藝術最不一樣的地方,是它們難以定義。*** 除了形式和題材多變之外,當代藝術似乎是一個將傳統藝術各個元素剝離和顛覆的時期。**** 達達時期雖然以激進的手段批判藝術,但它尚不至於要將藝術成為令人厭惡的物品。

英國著名當代藝術家Damien Hirst的作品A Thousand Years:一個腐爛且長滿蛆蟲的牛頭放置在玻璃箱內。 Hirst的作品皆以死亡為主題,還創作了被喻為 “英國年輕藝術家Britart的象徵” 的The Physical Impossibility of Death in the Mind of Someone Living: 一個放有一條經過防腐製作保存的14呎長虎鯊屍體的玻璃箱。

Hirst的作品並不是要展示另類的美,而是要表達令人厭惡的死亡。*** 相對於傳統藝術致力去表現美, 令人反感和感受不悅的事,已經被視為藝術不可或缺的元素。 當代藝術已被從新定義,為的是要把一切可能性都發掘出來。****

著名藝術評論家Clement Greenberg宣佈:「所有有深度的原創性藝術,最初都會被視為醜惡的。」***

蟬之言

此書是一本藝術評論的作品。 作者是哥倫比亞大學榮譽哲學教授,全書集中描述 “美” 與 “藝術” 在過去百多年間的關係變仇。

本扎記內容大多取材近代西方藝術史而不一定出自本書,因為要了解本書,必先對近代西方藝術史有基本的認識。

作為藝術門外漢,此書能解答很多人對當代藝術的困惑。 或許要看懂這些藝術品還是不容易的,但若要了解其發展過程和當中的轉折,此書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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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隨筆130605先下手為強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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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隨筆130605

先下手為強 —– 癌症的對策

執筆人:蟬

近日報章大肆報道荷里活性感女星 安祖蓮娜祖莉Angelina Jolie的手術新聞。 安祖蓮娜因帶有致乳癌基因,而且評估發病機率高達87%, 故決定 “先下手為強”,完全割去乳腺組織,以消除乳癌的發病風險。 以優美身段聞名於世的她,這番 “必死決心” 引起諸多好事之徒的熱烈關注。

以 “斬腳趾避沙蟲” 手段作為癌症的對策,其理據何在?

癌症常被認為是 “文明病”, 其首席致命疾病的地位,只是過去50年才確立的,當然,它其實早就存在著了。

1990年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教授Arthur Aufderheide在研究秘魯和智利地區的奇利巴亞部族Chiribaya(AD 1000-1350)的墓葬時,在一具女屍身上發現惡性的骨肉瘤,這是現今發現到最古舊的腫瘤。 而在更早時候,在木乃伊身上亦曾發現過疑是腫瘤生長的痕跡(埃及的Dakhleh,約AD 400)。

誤以為癌症是文明病的錯覺,是因為癌病病發與人類壽命呈現 “正相關”。 道理是簡單的演化論,愈早期發病的基因愈易為天擇所移除,所以保存在 “人類基因池” 中的致癌基因都是晚期發病的。****

再者,現代醫療技術突飛猛進,把各種疾病都打得抬不起頭來, 唯獨對癌症這「萬病之王」嘛…..

文明沒有創造出癌症,只是揭露了它的存在。***

治療癌症的原理在過去百多年基本沒有改變過:切除腫瘤或使用放射線燒灼。***這與醫學的發展有直接關係。

現今美國醫生在執業之前都會宣讀一份名叫《日內瓦聲明Declaration of Geneva》的誓辭,它的前身是《希波克拉底誓言Oath of Hippocratic》,是元前五世紀希臘 “醫學之父” 希波克拉底 留傳下來的。

希氏是第一個提出疾病並非由非超自然力量如巫術和神所引起,而是身體的自然現象。*** 他相信人的健康是由 四種體液:血液、黑膽汁、黃膽汁和黏液 的平衡所維持的。

二百年後希臘名醫學家 蓋倫Claudius Galen延續希氏的「體液說」,指癌症的起因是“黑色膽汁鬱積不散”。 故此以外科手術將腫瘤割掉,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蓋倫給出最有建設性的建議是:最好不要治療,*** 這樣病人會活得久一點。

當時沒有麻醉藥、抗生素,甚至連基本的衛生概念也沒有,大部分外科手術都在老舊的暗室或理髮店後室內舉行,用皮帶把病人縛起,以生鏽的手術刀施術。 其結果不問可知。

十八世紀中後葉醫學開始快速發展。 除了體液論在解剖經驗累積下被否定外,麻醉藥和抗菌劑都陸續被研發出來。 其中抗菌劑的發明過程相當有趣。 當時未有顯微鏡,人們無從得知空氣中有細菌和微生物, 雖然知道傷口會“受感染”而腐爛,但卻不明白箇中道理。

法國化學家 巴斯德Louis Pasteur作出示範,把一碗在空氣中曝露的肉湯和在消毒真空罐內的肉湯進行比較,顯示前者較快發酵,以此證明「細菌學說Germ theory」。****

蘇格蘭外科醫生Joseph Lister根據示範推斷傷口潰爛是由空氣中的細菌(當時只知道是微生物,細菌的概念還未完善)所導致,故只需找到一種能阻止細菌在傷口上存活的物質便成了。 Lister想起曾見過清潔工人用一種氣味頗佳,含有石碳酸的廉價液體來清理垃圾。 他把這種石碳酸糊敷在病人的傷口上,作成抗菌劑的雛型。

醫學技術進步造就了著名外科醫師 William Halsted。 他是美國 約翰霍普金斯醫院Johns Hopkins Hospital的四大名醫big four之一。 此醫院確立了現代醫學培訓制度,直至2011年,連續21年被選為 “美國最佳醫院”。

英國醫生Charles Moore對乳癌切除手術作出結論:切除癌細胞時,為了顧及病人身體外觀而沒把邊沿的組織切除乾淨,足以導致癌細胞殘留和擴散。***

Halsted認同Moore的結論,提出外科醫生應盡自己技術所能,把癌細胞之邊沿組織悉數切除,是為 “根除性乳房切除術Radical mastectomy”。***

(radical的拉丁字義是“根”,意思是要連根拔起。後來,此字慢慢變成 “激進”的意思。)

(編按:下段文字有點兒變態嘔心,胆小的女士請尋求 “關聯男士指引”…)

為了突顯外科技術,他和學生們按照 “病人存活的底線” 這想法,以切除盡可能多的組織為手術目標。**** 由最初只切除乳腺組織,發展為把胸大肌去除,再往上切開鎖骨,取走下面的淋巴結等等。 當時,曾經有外科醫生為一名乳癌婦女切除了三根肋骨,胸廓內的其他部位,並割除一側肩部和一根鎖骨。

Halsted也承認,他的手術是一種“肢刑”。 時外科醫生自信滿滿,為了顯示 “疱丁解牛” 的妙技,便把手術室稱作 “手術劇場”, 把救人的工作變成藝術的表演。***

雖然Halsted和他的學生的作為,時至今日巳被視為過於激進,但他的立論其實幾乎是完全正確的。**** 在對付局部(i.e. 早期)的癌症病患時,去除所有相關組織仍是最佳的做法;然而對於後期,即已經轉移metastasis的癌症,外科手術可能已經不是最佳的選擇了。

參考

《萬病之王 The Emperor of All Maladies: A Biography of Cancer》

Siddhartha Mukherjee, 2010

此書曾獲:

2011年普立茲獎 (非文學類)

2010年紐約時報年代好書

2011英國衛報新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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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30606基督的勝利(二) 改宗抑或殉教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06/06/%E8%AA%AA%E5%8F%B2130606%E5%9F%BA%E7%9D%A3%E7%9A%84%E5%8B%9D%E5%88%A9%E4%BA%8C-%E6%94%B9%E5%AE%97%E6%8A%91%E6%88%96%E6%AE%89%E6%95%99/

說史130606
基督的勝利(二) 改宗,抑或殉教?
蕭律師執筆

謝維勒皇帝Severus ( AD222-235在位)
謝維勒治國後期,從原本的寬容政策改走鎮壓路線,他判定基督教徒的「結社」為反社會活動,延續了 奧古斯都嚴禁秘密結社的國策。 然而他的行動只限於封鎖各地的教會,而且不知何時又讓人重新開放了。

德丘斯皇帝Decius ( 249-251)的「非基督教徒身份證明書Libellus」
基督教會向來標榜殉教者,然而根據教會的記錄,在五賢君時代一百多年間,只列出12名殉教者,因為那時鎮壓的對象只及於神職人員。

第一個將鎮壓範圍擴及一般信徒的是 德丘斯皇帝。 公元250年德丘斯下令發行「非基督教徒身份證明書」,對象是全體羅馬公民權所有人。*** 他表示,為要防禦北方蠻族與東方波斯,僅憑前線官兵是不夠的,需要全國國民作後援。 基督教長期抹黑帝國是邪惡墮落的國度,很易變成內部的敵對勢力。
德丘斯命每個城鄉成立特別委員會,召集民眾,令其在委員面前參拜羅馬神像,焚燒香料,發誓自己不是基督教徒。 事前事後無須查証,當場發放證書。***

基督教徒為此大感動搖,分裂成兩派。*** 一派認為應當堅持信仰至死:另一派則認為可順應政府要求領取證書,但乃暗中堅持信仰,當能得到上帝的寬恕。 後者佔優勢, 因此出現大量棄宗改教現象,但仍有1,000多名拒絕改宗的殉教者。*** 神職人員認定自己站在引導信徒的立場上,不能棄宗改教,因此在官方召見前紛紛逃亡。
一年後,蠻族大舉入侵,鎮壓政策擱置。 不久,連皇帝本人也在作戰中陣亡了。

瓦雷力亞努斯皇帝Valerian ( 253-260)
瓦雷力亞努斯於253即帝位,又恢復了鎮壓政策,但這時已非皇帝的個人想法,而是羅馬人對基督教徒(很多本身也是羅馬公民)經已忍無可忍。 他們責備教徒在國難當前逃避公民義務;但教徒卻認為,基督的教義不允許他們承擔帝國的政務。***
羅馬帝國與基督教的對立,不是宗教間的抗爭,而是不同文明引發的對立。

257瓦雷力亞努斯公佈了一項法令: 禁止基督教的一切儀式祭典和信徒集會。*** 這項法令針對的仍是神職人員,不是一般信徒。 違反法令者,政府得在未經控訴情形下逕行逮捕,判處流放及死刑。
有些高層神職人員因而受難,首都羅馬城的主教殉教;迦太基主教 逃亡藏匿,但在得知總督將追究教會人員後出來自首,最後遭判處死刑。

翌年,瓦雷力亞努斯追加一度法令,引進沒收資產概念,作為處分教徒人身的政策。 這度法令還把對象擴大到平信徒,尤其富有的信徒。 帝國終於瞭解,阻斷教會的資金來源,有助於抑止教徒人口成長。***

然而瓦雷力亞努斯的鎮壓基行動還是不得不中斷,這時波斯王 夏普爾Shapsur侵犯邊境。 260年帝國陷入了空前危難:皇帝成為波斯王的俘虜,日耳曼蠻族又大舉入侵!
基督教徒又享有45年的平穩日子,其間上台下台的皇帝就有六人,不過多數採取寬容政策。 基督教徒依舊為羅馬社會帶來問題,但政府已無暇處理。

戴克里先皇帝Diocletianus ( 284-305)的「絕對君主政治」
284年帝國皇位傳至戴克里先。 他深知穩定的政治至為重要,而政治穩定,就是皇帝地位的穩定。 官兵不能再認為皇帝與自己同樣是公民;要轉而認同他是高不可攀的至尊。 「元首政治」由是轉向「絕對君主政治」。***

絕對君主體制背後必須有 “絕對神明”作後盾以維護權威。 但希臘諸神權力分散,就算主神宙斯也無法行使絕對權力。 反之,猶太教與基督教由於只有一神,所以有絕對權威。****
戴克里先認為樹立絕對君權要先把桀敖不馴的基督教消除。 這就是羅馬史上首次持續、堅決、有組織地鎮壓基督教政策的肇始。*****

戴克里先「大鎮壓」—– 第一道敕令
成為「大鎮壓」政策源頭的第一道敕令,發佈於303年初,是戴克里先在位的第十九年。 鎮壓政策非常有系統:
1. 所有教堂從地基起徹底破壞;***
2. 嚴禁基督徒集會,包括彌撒、洗禮、婚禮、葬禮;
3. 聖經及一切有關書籍、彌撒所用器具、十字架、基督像等,皆予以沒收銷毁;
4. 基督教徒屬於上層社會者,以往於訊問時享有免拷問等特權,如今全數剝奪;
5. 承認為基督教徒者,喪失在法庭上自保的權利;***
6. 教會資產被沒收後付諸拍賣,拍賣所得分配給地方自治體或與基督教無關的職業公會;
7. 所有承認為基督教徒者,一律逐出公職之外。
皇帝派出軍隊監督執行以上規定,這等同向基督教宣戰!

其他地方不得而知,但在皇帝直接管治下的東方(當時帝國由「四帝」分區管治),基督教徒做出激烈的抵抗。*** 在東區首都 尼可美狄亞,一名教徒撕毀敕令,一邊繞著廣場跑步,一邊大喊基督將會獲勝。 他立遭逮捕處死,成為第一個殉教者。 之後,宮內發生了兩次火災,第二次甚至就在皇帝寢室的附近,至於是否惡意縱火就不得而知了。 經過嚴密的調查,發現宮內竟有許多基督徒,於是高階者皆被處死刑。

基督徒掀起了暴動,範圍擴及叙利亞。 戴克里先的鎮壓毫不手軟,很快就消弭了暴動的擴散,軍方完全站在皇帝的一邊。*** 他不久就公佈了第二道敕令,那是給各「縣」長官的指令。

第二、第三道敕令
第二道敕令的掃蕩對象是作為教會中樞的主教、祭司、助祭司等神職人員。各縣長官必須把這些人逮捕入獄。
不久,戴克里先又打落水狗般發佈第三道敕令,規定關在牢裡的神職人員必須舉行給羅馬諸神的祭獻儀式。 接受這項規定的立即釋放,不接受的處死。結果只有4人被處死。***

第四道敕令
303年底,他再頒佈第四道敕令。 這道敕令最是不近人情! 往昔 圖拉真Trajan皇帝訂定的政策,不接受匿名密告。 如今只要傳聞某人是基督徒,該人就會遭當局追緝歸案逼供,並且要行祭獻儀式,拒絕者處死或強制勞動。

不過遭「大迫害」處死的人其實不多;據基督教會留下的記載,309年解除禁令時的社會情况如下:
1. 大批教徒脫離牢獄與強制勞動生活回到家中。
2. 神職人員被釋放,回到往年職場。
3. 棄教者痛改前非,祈求重新被社區接納。
如果這些記載屬實,足以顯示:(一)被處死的人占總體少數,大多數(包括神職人員)只被送往牢獄或強制勞動;(二)許多人改宗棄教。

教會為 “棄教者回歸”製訂程序,包括在冬天穿著粗衣,跪在人前苦苦哀求等一連串艱辛嚴苛的贖罪行為。 不過也有許多人覺得根本不該原諒棄教的人。是否允許棄教者回歸,成了教會內部鷹派和鴿派的對立界線。***

資料來資:惡名昭彰的皇帝(作者:塩野七生;譯者:譚士晃)
賢君的世紀(作者:塩野七生;譯者:林韓菁)
迷途帝國(作者:塩野七生;譯者:鄭維欣)
基督的勝利(作者:塩野七生;譯者:鄭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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