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澱水環境質量關系雄安新區建設。生態環境部水環境管理司司長張波19日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支持指導地方繼續加大對雄安新區的水汙染防治工作力度,推動高汙染行業、企業退出。
在經歷30年的以高能耗、高汙染為特點的粗放經濟發展後,我國水環境汙染的深度和廣度已不容忽視。隨著民眾對環境質量的不斷重視和國家政策的推動,未來幾年我國將進入水環境修複和汙水綜合治理的關鍵時期。在當前國情下,水汙染治理從消除黑臭水體開始,將逐漸轉向深度治水,看好未來源頭治理的發展。
我國正在加大水汙染處理力度。新修訂的水汙染防治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法律規定,國家對重點水汙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河長制也被寫進新修訂的法律。《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 年)》將建立7000億投資儲備庫,同時萬億 PPP 在庫水治理項目亟待落地,相信在新水汙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政策的嚴格監管下,2018 年水生態治理市場將持續釋放。
規劃是將《水十條》的水質目標分解到各流域,在全國1784個控制單元的基礎上帥選了580個優先控制單元,提出工業汙染防治、城鎮生活汙染防治、農業農村汙染防治、流域生態保護、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五項重點任務。“十三五”期間,在重點流域完成一批骨幹工程,涉及總投資額約7000億元,其中城鎮汙水及配套設施投資3160.7億,水環境綜合治理2703.8億,工業汙染防治505.3億,農業農村汙染防治462.3億,飲用水源地安全防治167.9億。
在政策的推動下,水汙染治理龍頭企業將受益,A股市場相關上市公司中碧水源(300070.SZ)、 首創股份(600008.SH)、津膜科技(300334.SZ)以及維爾利(300190.SZ)等值得關註。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近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為加強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和手段,修正草案擬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介紹,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敗和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及相關法律制度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得到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2014年,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提出了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的任務。2016年7月,法制工作委員會提出了關於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的研究報告。中央紀委建議在配合監察體制改革修改刑事訴訟法時,對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作出規定。
規定缺席審判具體程序
官方信息顯示,1月2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外逃16年的“百名紅通人員”胡玉興回國投案自首。至此,全國“百名紅通人員”已有52名歸案。
自“天網”行動啟動到2018年3月底,我國共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4058人,其中,追回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800人,追贓近百億元人民幣。在強大震懾效應下,1300余人主動回國投案自首或被勸返回國,新增外逃人數從2014年101人降至2015年31人,再將至2016年19人,2017年4人,從2014年開始,新增外逃人員實現逐年下降,涉嫌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外逃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是適應發展變化,及時滿足社會發展需要。以往,外逃貪官只有被追逃回國才能對其審判,如今,通過修改刑訴法,建立缺席審判程序,外逃貪官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將受到法律應有的裁判。”
據沈春耀介紹,本次修改,擬在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特別程序中增設缺席審判程序一章,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的缺席審判程序。
修正草案規定對於貪汙賄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監察機關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修正草案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境外缺席審判的具體程序:一是明確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必要時仍可以依照刑訴法的規定指定管轄)。二是規定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協助方式或者受送達人所在地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將傳票和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三是規定被告人未按要求歸案的,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並對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作出處理。
對於缺席審判中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方面,修正草案規定,人民法院缺席審判案件,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可以代為委托辯護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對於外逃貪官能否適用法律援助,目前尚存在一些爭議。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中,信春鷹委員說,追逃追贓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和一般的缺席審判對象相比有特殊性, 比如潛逃境外的人不是沒有能力,而是拒不回來。修正草案第 293 條規定缺席審判案件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近親屬也可以代為委托 辯護人,這是辯護權的通行規則。但下面說如果他沒有委托,應該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我認為不妥。
“法律援助的對象是法律有規定的,法律援助條例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是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條例專門規定,哪些人、哪些案件可以申請國家法律援助,可以申請國家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都是以國家或者政府機關為義務方的, 比如請求國家賠償,或因主張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涉及到追逃追贓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他不出席審判不是因為沒錢、沒有能力,而是為了逃避管轄。無論如何不是法律援助的對象,這是社會公平的底線。”信春鷹說。
“概念還需斟酌”
修正草案同時規定,交付執行刑罰前,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罪犯有權對判決、裁定提出異議。罪犯對判決、裁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理。
對此,信春鷹表示,第 295 條規定罪犯提出異議就得重新審理,這個也要再研究,要有條件。缺席審判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提出異議,因為他拒不到庭,甚至不接受管轄,他能接受判決嗎?提出異議就重新審理,應該有嚴格程序規定。
在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期間,也有常委會委員認為,缺席審判程序的適應對象還應進一步界定。
李飛委員說, 關於缺席審判程序,這里面有幾個概念建議還要進一步斟酌。一是確實逃往國外又能查明他在國外還存活,這是一種情況。二是草案現在修改以後,形成的第 296 條,由於被告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我覺得這是兩個概念。到底缺席審判怎麽來確定,有關條文內在邏輯關系還需要再梳理一下。
信春鷹委員也表示, 這次修正草案有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創設任務,即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一個直接動因就是國際追逃追贓,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不限於此。建議有關部門能夠對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做通盤研究,不僅僅針對追逃追贓,還包括因刑事犯罪人死亡、重病等不能出庭多種情況。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5月4日再次通報了24起外匯違規案例。這些案例覆蓋了包括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在內的外匯局監管的所有主體類型,案件的類型主要集中在轉口貿易、內保外貸等虛假、欺騙性交易行為。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中表示,這也是當前外匯管理和外匯執法檢查的重點領域。
“外匯局秉承的原則是貿易投資的便利化,但是對於非法套利或非法轉移資產等違法違規交易,一直以來是外匯局嚴厲打擊的對象,今後的處罰幅度還將進一步提高。”該負責人稱。
在這些通報的案例中,不少企業案例都涉及了虛構轉口貿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的或者是虛假的、無效的提單,對外付匯。“轉口貿易暴露出來的虛假、欺騙性貿易是比較多的,因為資金有跨境交易,但是貨物兩頭在外,物流和資金流核對較難。在檢查中我們發現,企業造假的行為五花八門,一級高過一級,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這都是我們打擊的重點。”一位檢查工作人員對第一財經記者稱。
值得註意的是,在此次通報之中,不僅有資金違規流出的案例,還有資金違規流入案例。比如,徐州海盛電子有限公司非法結匯案,該公司在2016年12月,虛構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用途,將999.99萬美元的資本金結匯後轉移給個人,挪作他用。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和《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九條,構成非法結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處以罰款123.4萬元人民幣。
前述負責人告訴記者,這體現出外匯檢查工作流入流出並重,均衡管理、均衡檢查的原則。
總體來看,這些案例主要集中在虛假交易,包括了逃匯、個人分拆等違法違規行為,實際上都是通過虛假、欺騙性交易實現其非法套利或轉移資產等動機。“這也是當前外匯管理和外匯執法檢查的重點領域。”前述負責人稱。
銀行方面來看,此次通報的案例主要集中在銀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轉口貿易、結售匯等。
前述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外匯局在執法中,進一步加強了對銀行真實性審核責任的關註。銀行作為承擔跨境業務的媒介渠道,應該更為有效建立起內控體系和內控制度,更好貫徹踐行“展業原則”的相關要求,按照外匯管理法規辦理交易,做到對真實性的把握以及相關單證一致性的審核。但是,在實際檢查中,卻發現一些銀行審核不嚴,甚至構成了違法違規行為,外匯局進行了嚴肅的查處。
比如,中國工商銀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違法案例。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中國工商銀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分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購付匯時,在貸款使用報文內容無法辨認、展期意向函未體現擔保項下資金使用情況、履約金額大於貸款金額等明顯問題的情況下,未按規定對擔保項下資金用途、資金使用情況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
該行上述行為違反《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第十二條及第二十八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沒收違法所得67萬元人民幣,並處罰款120萬元人民幣。
該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最近幾年,外匯管理部門始終保持對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這跟中央金融強監管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未來我們仍將重點查處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和非法套利等外匯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外匯違法違規永遠不會放松。”
記者從住房城鄉建設部了解到,住建部負責人9日就房地產市場調控問題約談了成都、太原兩市政府負責同誌。約談強調,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落實地方調控主體責任,因城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約談指出,要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落實穩房價、穩租金的調控目標;要加快制定住房發展規劃,有針對性地增加有效供給,抓緊調整土地和住房供應結構,大力發展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加強資金管控,有效降低金融杠桿,防範市場風險;大力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加強預期管理和輿論引導,遏制投機炒作,支持和滿足群眾剛性居住需求。
成都、太原兩市政府負責同誌表示,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好地方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主體責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市場穩定。
這次約談再次強調,堅持房地產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這是繼全國兩會“部長通道”後,住房城鄉建設部再一次表明堅決的態度。
據了解,“五一”前住房城鄉建設部還約談了西安、海口、三亞、長春、哈爾濱、昆明、大連、貴陽、徐州、佛山等10個城市政府負責同誌。
繼上周3家企業同日集中過會,湖北乘勝追擊,進一步加碼上市扶持力度,不僅重金鼓勵企業上市,還加大項目用地支持力度,並將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這是第一財經記者從10日上午召開的湖北省舉行推進鼓勵企業上市工作會議上獲悉的。按照湖北省企業上市總體目標,力爭到2022年末,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該省境內外各類上市公司總數要達到200家左右,實現上市公司數量倍增。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湖北省動用真金白銀鼓勵企業上市,除了給錢給地外,更重要的是打造一個讓企業、資本都為之動心的營商軟環境,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質量,更要切忌本末倒置,為了政績考核不擇手段地盲目攀比。
建立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
2017年,湖北新增上市企業僅2家,上市公司總數被湖南反超,其主要原因在於湖北上市後備企業資源不足。
為改變現狀,湖北將大力發展各類市場主體,為企業上市奠定良好的主體基礎。尤其是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繼續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草,切實降低投資門檻。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重點支持一批有品牌、有市場、產業帶動性強的民營企業做大做強,推動民營經濟做大總量、做寬鏈條、做優結構,積極為企業上市培育更多優質後備資源。
建立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實施上市後備企業“金種子”“銀種子”計劃,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要將入選上述計劃的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培訓與服務對象,妥善解決其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推動後備企業分層培育。各地要支持主業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龍頭企業到主板、中小板上市;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強的中小型企業到創業板上市;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且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到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鼓勵適合到境外上市的外向型企業赴境外上市。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建立擬上市企業“種子板”,引導擬上市企業到四板市場掛牌或展示,先行規範。
加大企業上市獎勵力度
湖北省提出多項政策促進企業上市,其中既包含現金獎勵,也加大了上市企業項目用地的支持力度。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湖北省政府獎勵400萬元。獎勵將分階段撥付:對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並向湖北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的,獎勵50萬元;對經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獎勵150萬元;對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並在滬深交易所成功發行的,獎勵200萬元。
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省內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後,將註冊地遷回湖北省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上市後備企業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工業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可按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核定。對企業首發上市及再融資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項目用地,,各地要予以大力傾斜,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核準預審,及時報批,優先供地,實現應保盡保。
在境內外交易所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下一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分解中,給予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300畝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專家:切忌淪為政績工程
完善工作保障機制方面,從2018年起,湖北省政府將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納入市、州、縣政府和省直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省政府將加大對企業上市工作的考核和督導力度,定期組織有關部門了解工作開展情況,加大問責力度。對在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敷衍應付、推諉拖延的,倒查責任,從嚴問責。
“上市公司是地方經濟的發動機,具有較強的產業輻射效應和GDP、就業的放大效應,湖北省此次動用的真金白銀將獲得更大的經濟回報。”董登新認為,地方政府應該認識到,好的營商環境對招商引資和創新創業更具有吸引力,也更符合企業發展的規律。因此,地方政府應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要切忌本末倒置,為了政績考核盲目攀比。
國家開發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劉勇10日在銀行業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在支持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方面,國家開發銀行起步早、支持額度大,而且對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前景有自己的判斷,將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支持。
四月以來,受美國制裁中興事件的影響,我國掀起了又一波集成電路產業投資熱潮,湖南、雲南等省市,阿里巴巴、恒大等企業相繼進軍半導體產業。劉勇透露,下一步,國家開發銀行將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開發性金融優勢和作用,加大對集成電路發展的支持力度。
總體來看,我國集成電路產業仍處在發展初期。根據ICinsights的數據,2016年我國集成電路自給率僅10.4%,按我國集成電路產值CAGR28.5%測算,2020年我國的自給率可以達到15%,仍處於較低水平。從進出口數據來看,我國集成電路進口金額長期遠高於出口金額,且差額不斷走闊。2017年,我國集成電路進口金額2601億美元,出口金額近669美元,凈進口額高達1932億美元,同比增長16.4%。從進口替代的角度來看,集成電路自主化的意願和需求都極為迫切。
集成電路產品的廣泛應用推動了電子時代的來臨,也成為現代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集成電路行業主要包括集成電路設計業、制造業和封裝測試業,屬於資本與技術密集型行業,業內企業普遍具備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資金實力、客戶資源和產業鏈整合能力。從行業的發展來看技術水平持續提升、新興領域需求提升已成為未來發展的趨勢。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將迎來黃金發展時期。A股市場相關上市公司中東軟載波(300183.SZ)、長川科技(300604.SZ)、士蘭微(600460.SH)以及紫光國微(002049.SZ)等值得關註。
5月15日,微博發布關於加大力度處理熱搜榜熱門話題榜刷榜行為的公告,將對刷榜行為的直接受益者進行處罰:對於存在刷榜行為的熱門話題及主持人,對於流量異常搜索詞及指向對象進行連帶處置。微博還公布了處罰措施:1、相關明星、節目、事件名稱,3個月不能再上熱門話題榜和熱搜榜;2、相關賬號3個月不能主持話題。
公告稱,熱搜榜和熱門話題榜能夠快速、準確反映出微博用戶對於熱點內容的關註程度和方向,逐漸成為微博中顯著的曝光位被高度關註。因此,有一些企業及娛樂行業從業者為了獲取關註和流量,開始進行有組織的刷榜行為,社會上也出現了一些相關的互聯網黑產。
微博方面表示,為了確保熱搜榜、熱門話題榜的真實可信,不斷對產品本身進行算法升級並設置了以大數據識別為基礎的防刷體系。對於存在作弊特征的行為,系統都會實時進行識別和攔截。
微博通過技術手段構築防禦屏障的策略已經不能滿足用戶及社會對微博的預期,為了更好的遏制和打擊刷榜行為,微博將加大對熱搜榜熱門話題榜刷榜行為的處理力度,並對直接受益者進行處罰:對於存在刷榜行為的熱門話題及主持人,對於流量異常搜索詞及指向對象進行連帶處置。不斷推動改善榜單的生態環境,傳遞真實、正能量的信息,有效打擊破壞社區規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據公告,微博將以此做法為基礎,對熱搜榜熱門微博榜的刷榜行為進行持續的管制。同時微博也會積極推動和配合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對其中可能涉及到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希望能夠以法律手段維護互聯網環境的健康清朗。
近日,針對近期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出現過熱苗頭,投機炒作有所擡頭等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通知,重申堅持房地產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並對進一步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加快制定實施住房發展規劃。各城市要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明確住房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合理確定住房和用地供應規模、結構、時序。一線、二線城市要在年底前編制完成2018年至2022年住房發展規劃,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實施。
二是抓緊調整住房和用地供應結構。各地要有針對性地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給,切實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例,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防止地價推漲房價;提高住房用地比例,熱點城市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建議按不低於25%安排,大幅增加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在新增住房用地供應中的比例達到50%以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6個城市要探索推動供地主體多元化,6月底前提出並上報具體實施方案。
三是切實加強資金管控。各地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規模管理,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強化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嚴格管控消費貸款、經營貸款等資金挪用於購房加杠桿行為。嚴格落實企業購地只能用自有資金的規定,加強住房用地購地資金來源審查,嚴控購地加杠桿行為。
四是大力整頓規範市場秩序。要嚴肅查處捂盤惜售、炒買炒賣、規避調控政策、制造市場恐慌等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持續保持高壓嚴查態勢,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向社會公布,形成震懾。
五是加強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各地要全面落實住房銷售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定期發布權威信息;加強政策解讀和市場信息公開,及時澄清誤讀,正面引導輿論;嚴厲打擊利用自媒體公眾號等網絡媒體炒作渲染房地產、散布虛假信息等行為。
六是進一步落實地方調控主體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加快建立房地產市場評價和監測預警體系,細化評價單元,完善對地方房地產調控工作的評價考核機制,具體落實地方政府穩房價、控租金的主體責任,同時嚴格督查,對工作不力、市場波動大、未能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堅決問責。
通知強調,各地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調控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認真落實穩房價、控租金,降杠桿、防風險,調結構、穩預期的目標任務,支持剛性居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全面從嚴監管的資本市場,不再給“起死回生”這類故事留有幻想的空間。
由於暫停上市後首年觸發多項財務退市指標,在5月22日“大限”這天,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宣布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吉恩”)、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昆機”)終止上市。從披露的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情況來看,對於兩股退市,委員們沒有異議。
為保障退市過程中的投資者權益,上證所方面還強調,在退市整理期,投資者應理性參與投資,註意交易風險;終止上市後,公司股東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並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而理性主張股東權利。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兩家公司將自5月30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個交易日;股票摘牌後其股份應當轉入全國股轉系統。
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除*ST昆機(600806.SH)、*ST吉恩(600432.SH)外,深市*ST烯碳(000511.SZ)也觸發了終止上市的規定。(詳情參見3家ST公司今晚“大限”:退市幾成定局)
回天無力,滬市兩公司將退市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安排,5月22日,交易所將宣布*ST昆機、*ST吉恩、*ST烯碳三家公司的最終去留。上證所晚間宣布,決定*ST吉恩和*ST昆機終止上市。從披露的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情況來看,對於兩股退市並未出現異議。
因連續三年虧損,*ST吉恩2017年5月26日被實施暫停上市。今年4月28日的年報顯示,公司2017年度虧損、凈資產為負,且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5月15日,上證所召開上市委員會審核會議,由所外法律、會計等共7名資深人士擔任委員。最終,參會委員一致表決同意*ST吉恩股票終止上市。
與此類似,*ST昆機退市也因連續三年虧損於2017年5月23日被實施了暫停上市。除暫停上市所帶來的潛在退市風險之外,*ST昆機期間還多次提示因涉嫌財務違規,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2018年2月,由於存在虛增利潤等違規情況,公司被證監會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市場禁入等相關處罰。4月28日,公司年報顯示2017年度虧損和凈資產為負。在5月15日的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審核會議上,參會委員毫無異議地一致同意*ST昆機股票終止上市。
委員們的一致表決,更本質上是源於當前交易所對退市的堅定立場和明確標準。
“將業績連續多年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的公司予以退市,是退市制度的主要情形之一。上證所《股票上市規則》對此有明確的規定。”上交所方面強調,*ST吉恩和*ST昆機因觸及上市規則規定的多項財務退市指標,退市的標準客觀、事實清晰、依據明確。
根據上交所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出現“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孰低者為負值、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四種情形之一”,上證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根據兩家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報,其財務指標和審計意見明確觸及了前述退市指標。
*ST吉恩在連續3年虧損後,第4個會計年度有凈利潤、凈資產和審計意見等3項指標觸及了終止上市的標準。就*ST昆機在連續3年虧損後,第4個會計年度觸及了凈利潤和凈資產兩項退市指標。
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上證所在5月22日作出了終止兩家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並對外公告。
根據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安排,已宣布終止上市的*ST吉恩和*ST昆機,將自5月30日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個交易日。此後,上證所將在5個交易日內對其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公司被摘牌後,其股份應當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股轉系統”),股東可以在股轉系統進行股份轉讓。在終止上市後,公司可以在滿足重新上市條件後,向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請。
但重回A股的條件亦不寬松。除要滿足進入股轉系統滿12個月的時間要求外,更要滿足包括公司股本總額、股東分布、無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盈利、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現金流量、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最近三個年度的審計報告、最近三年公司主營業務等多方面的要求。
退市期投資風險不容小覷
除對退市決定和安排作出明確說明外,交易所更對退市中的投資者權益進行著重風險警示。尤其是對於市場此前常現的退市整理期內炒作交易,上證所強調,投資者要理性參與投資,註意交易風險。
交易所強調,退市整理期是為方便已被決定退市公司的投資者退出而作出的交易安排。投資者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前,需要熟悉上交所《退市整理期業務實施細則》的規定,並認真閱讀公司發布的相關公告。需要特別關註、了解交易機制的特殊安排,遵守適當性管理方面的要求,理性參與投資,註意交易風險。
上證所還強調,終止上市後,公司股東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仍享有對公司的知情權、投票權等股東權利,股東享有的權利不會改變。並且,終止上市後,公司股東仍可以按規定進行股份轉讓。同時,股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措施維護股東權利。如果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投資者因此造成損失的,投資者可以自己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為由,通過司法途徑尋求民事救濟或賠償。
一面是對於觸發條件的個股不妥協,一面是不斷完善退市期間投資者保護工作,A股退市制度改革還在提速。
“交易所嚴格認真履行一線監管職責,主動承擔退市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堅持依法依規對觸及退市條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以凈化市場生態,維護市場健康秩序。”上證所強調,當前資本市場退市制度逐步健全,已經形成相對多元的退市指標體系和較為穩定的退市實施機制,逐步實現了退市的“常態化、法治化、市場化”。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退市的理解和共識也日益增強。值得註意的是,2018年3月9日,上交所發布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證監會有關意見,對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交易所透露,目前征求意見已經結束,後續在吸收合理建議的基礎上將適時對外發布。
湖北省住建廳6月4日出臺意見稱,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部署。按照意見,武漢將大幅增加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
按照住建部和湖北省住建廳要求,武漢市將編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發展規劃,提高公租房、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應中的比例。湖北省內熱點城市要提高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建議按不低於25%安排,並大幅增加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確保公租房用地供應,力爭用3到5年時間,公租房、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應中的比例達到50%以上。
據悉,武漢將推動供地主體多元化,在權屬不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情況下,非房地產企業的國有土地可作為租賃住房用地。本月底前,武漢將提出並上報建設租賃住房的具體實施方案。
此外,湖北省住建廳要求武漢加快推進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按照先租後買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住房限購措施;各地將把房價控制目標分解到月,引導開發企業合理申報預售價格,對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暫緩辦理預售許可。住建部門將會商國土部門,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根據當地房價控制目標,限定不同區域最高房價管控目標,在土地出讓環節公布項目房價控制限額,鼓勵采取“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出讓土地,引導企業理性競買土地,防止地價推漲房價。
在風險防控方面,湖北省住建廳要求各地提高市場風險預警預判能力,房管部門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購房、購地融資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嚴控加杠桿行為。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倡導采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