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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行新加坡分行開幕,成為國內第十家在新加坡成立分行的台資銀行,銀行界普遍看好在新加坡拓展財富管理業務的商機,但面對外銀競爭,若要繳出漂亮的成績單,關鍵在於抓住東協台商。 撰文‧張舒婷 六月二十四日,台新銀行新加坡分行隆重開幕,這是台新銀繼成立香港分行後,暌違十年才設立的第二家海外分行,也是第十家在新加坡成立分行的台資銀行;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打趣說,「我們是『十全十美』。」其實,台新金控這次的任務並不輕鬆,要在新加坡打造財富管理業務的另一具成長引擎,台新銀新加坡分行行長韓志超說,「財富管理業務,將是發展重心之一。」而台新金控高層也透露,正因為垂涎財管大餅,才會選擇在新加坡設立第二家海外分行。 新加坡,的確存在一塊令台資銀行不能漠視的財管大餅,儼然已成為國內銀行打「亞洲盃」的重要據點。某銀行高層指出,新加坡一向以「輕稅政策」聞名全球,如今美國政府又祭出針對富人查稅的「肥咖條款」,勢必吸引更多美國籍富人轉籍至此。專業諮詢機構資誠(PwC)去年七月發表的報告則預估,最快在明年,新加坡將取代瑞士成為全球最大財富管理中心。 含金量高! 新加坡是東協台商潛在市場這些數據與趨勢對台資銀行來說別具意義,原因在於「台灣有錢人喜歡藏富於此」。 瑞士銀行台灣區財富管理執行長陳允懋表示,據觀察,星、港籍富豪中,台灣人比重甚高,「保守估計,十個人當中至少兩、三位是台灣人。」而加拿大皇家銀行(RBC)六月發表的《全球財富報告》也指出,去年在新加坡擁有一百萬美元(約三千萬元新台幣)以上財富者,達十萬五千人;以此推論,這些高資產客戶中,或許約二萬一千人是台灣人。 某銀行主管樂觀指出:「就算只和其中一%的客戶做生意,也有兩百多戶,能管理的資產規模,還是超過兩億美元。」再者,與鄰近中國的香港不同的是,新加坡地處東協國家樞紐位置,因此對台資銀行來說,有另一層戰略意義——不少印尼、越南、馬來西亞的台商客戶,將是未來銀行業者拓展財管業務的潛在市場。 挑戰艱巨! 外商環伺,人才、經驗不足「印尼、馬來西亞這些地方如此排華,如果你是台商,敢把錢存在這些國家嗎?」某家十多年前即赴新加坡成立分行的行庫主管說,中國台商或許會優先把錢放在香港,但對東協台商而言,鄰近的新加坡才是最佳選項。韓志超也說,財管業務方面,「開發東南亞市場的潛在客戶」是未來重心。由此可知,台資銀行著眼的絕非新加坡此彈丸之地,而是視為整體東協市場的跳板。 只不過,新加坡這塊財管大餅,看似大而美味,但台資銀行究竟可以分食到多少,不少金融圈人士持觀望態度,認為台資銀行的挑戰仍相當艱巨。 首先,「新加坡市場雖大,但也極度競爭,很多服務要推出差異化內容,非常不容易。」熟稔新加坡市場的星展銀行(台灣)總經理陳亮丞如此表示。尤其,台資銀行的品牌知名度遠不如其他外商銀行,某位長期駐點於新加坡的外商銀行主管直言:「在新加坡,大家叫得出來名字的銀行,有花旗、匯豐,但沒有一家是台灣的。」陳允懋說,以新加坡的開放程度,全球金融機構在當地發展財富管理業務,能提供的主要產品和服務,其實相去不遠,這時候比的就是品牌和規模,身為後進,這方面台資銀行自然是瞠乎其後。 然而,最大的挑戰,莫過於人才和經驗的不足。「財富管理絕非賣賣產品而已!」一位長期耕耘財管業務的外商銀行主管說,對客戶而言,財富管理吸引人之處,在於針對客戶提供「量身打造」的理財規畫內容,甚至包含其他更獨特的服務(如家庭健檢、移民諮詢),偏偏這就是目前台資銀行最欠缺的一環。 事實上,從目前台資銀行在新加坡從事相關業務的成績單,也可窺知一二。 以國內財富管理業務位居龍頭地位的中國信託銀行為例,二○○九年赴新加坡成立分行,一二年開始發展私人銀行業務,雖然去年全年度分行稅前淨利超過二千萬元新台幣,但與財管業務高度相關的私銀部分迄今尚未獲利。 此外,其他已在當地布點的金控高層則透露,新加坡雖然「含金量」甚高,但和台灣財管業務相比,新加坡分行的財管業務對獲利貢獻微乎其微,「對銀行獲利貢獻度,可能連一%都沒有。」搶食新加坡財管大餅的難度之高,可見一斑。 再回頭談談韓志超被交付的任務,就數字來看,台新的目標是「新加坡分行三年內損益兩平」,「我們當然希望越快越好」。如何盡快達陣?關鍵或許就在他口中的「東南亞潛在客戶」,也就是東協台商。 陳允懋認為,一旦東協台商成為新商機,台資銀行並非毫無優勢可言,「台資銀行與台商比較熟悉,而且多半是與同一客戶長期建立跨國的業務(如聯貸、消費金融)往來,這樣的客戶基礎,其他外商銀行未必有。」整體看來,新加坡固然存在可觀的財管市場商機,但台資銀行若要在此與外商銀行一拚高下,衝出「亞洲盃」的亮眼成績,東協台商將是台資銀行眼下最須突圍的重點。 新加坡有錢人比率高! ——華人地區富豪人數 地區 總人口(人) 富豪數目(人) 全球 排名 中 國 13.6億 75.8萬 4 香港 716萬 12.4萬 20 台灣 2300萬 11.2萬 22 新加坡 520萬 10.5萬 25 註:富豪定義為資產達百萬美元以上資料來源:皇家銀行財富管理《2014全球財富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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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控旗下中信人壽宣布參股中國的農銀人壽,這是繼中國人壽參股建信人壽後,第二家以參股型態切入中國保險市場的台資壽險業者;而從過去經驗來看,要揮軍中國保險市場,參股的確比合資更吃香。 撰文‧張舒婷 八月二十九日,中信金控董事會通過子公司中國信託人壽以每股四.二元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二○.六元)價格,取得中國農業銀行子公司農銀人壽一九.九九%股權,總金額為十七.一億元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八十四億元),同時將取得農銀人壽一席董事、一席獨立董事及一席非職工監事席次。 事實上,要不是購併台灣人壽破局的耽擱,早在二○一三年上半年,中信金控就有機會一舉入股農銀人壽,儘管幾經波折,且因為中信金控今年三月曾被金管會開罰,一年內不得進行任何轉投資,該案必須等到明年三月十一日之後始能核准,但目前進度至少也算塵埃落定。中信人壽也成為繼辜家次子辜仲 主導的中國人壽,在一○年底參股建設銀行子公司建信人壽之後,第二家以參股方式登陸的壽險業者。 引發國內金融圈熱烈討論 同為辜家相關的壽險公司,且參股對象都是中國五大國銀的壽險公司,也引發國內金融圈熱烈討論:若以結果論,是否台資壽險業者西進,「參股」的效果優於「合資」? 按規定,中國允許外資、中資持股各五成成立保險公司,但外資業者必須符合「五三二條款」,意即總資產至少五十億美元、成立超過三十年、在中國設立辦事處兩年以上。 由於門檻不低,目前國內壽險業者與當地業者合資的,只有國泰人壽與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的陸家嘴國泰人壽、台壽保與廈門建發集團的君龍人壽、新光人壽與海南航空成立的新光海航人壽三家。 至於國內其他不符合門檻的壽險業者,只能以參股方式(持股比率不得超過二○%)參與中國市場,像是中國人壽與這次的中信人壽。 十年耽擱 中壽記取國壽教訓由兩岸業者合資成立的保險公司,雙方持股比率皆為五○%。好處是,股權達到一半說話可以大聲,但也因為沒有一方能直接取得絕對主導權,一旦雙方意見分歧,就窒礙難行。 以最早搶進中國的國壽來說,○四年與東方航空合資成立「上海國泰人壽」,孰料竟從此陷入泥淖。 根據財報,上海國泰人壽從○五到一三年,累計虧損達到約新台幣四十億元。國壽提出增資計畫,但東方航空無此意願,只能分道揚鑣,直到今年四月,國壽才宣布,合資對象改由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接手,並更名為陸家嘴國泰人壽。 只是這一回首,已十年之久;以各大外資壽險在中國廝殺的情況,有幾個十年可以耽擱? 而台壽保在中國的君龍人壽,如今也遭逢同樣困境,其陸資大股東建發集團,日前也確定退出,目前正由台壽保積極尋覓新對象。 「主控權真的很重要。」壽險公會理事長暨台壽保董事長許舒博感嘆,根據兩岸「金證會」協議,兩岸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台資持股最高已來到五一%,但目前壽險業者卻依舊只有五○%,僅僅「一%」之差,就讓壽險業合資公司的主控權不在台灣人手中。 「如果無法在股權上取得絕對優勢,就必須有強大的銀行通路作後盾。」一位壽險業資深人士一語道出其中的「眉角」。 以此來看,以「參股」建信人壽方式「登陸」的中壽,在建信人壽近八十個據點的優勢下,建信人壽上半年總保費收入共人民幣一一九億元,年成長一八五%,獲利也大幅成長五成至人民幣九千六百萬元,成為目前台資壽險業者登陸的成功範例。 「在中國,與其出資五○%,在當地成立一家小規模的保險公司,不如直接尋找有力的合作夥伴。」中壽某高層表示,世界級壽險公司早已進駐中國市場多時,身為相對不熟悉市場的後進者,與其砸下重金,重新整頓資源,不如與當地「地頭蛇」合作,依賴其既有的客戶和通路基礎,發展業務,中壽則除了提供資金外,也提供壽險業務、投資等專業知識或指派人才到建信人壽。 另一方面,保險是相當注重「本土性」的產業,「想要更深入接觸當地民眾,就與在當地有公信力的業者合作。」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也說,中壽之所以成功,必須歸功於「找對合作對象」。「一來克服水土不服的問題,二來在建設銀行的金字招牌下,保戶對建信人壽比較放心。」這次,中信金控的參股對象農銀也是五大行之一,農銀人壽坐擁三百個據點,也讓中信金控對這樁參股案信心滿滿。中信金控總經理吳一揆表示,預計參股後,將從二○一六年開始為金控挹注獲利。只不過,中信金控這次雖然搶下門票,也僅是成功的一半,能不能克服來自中國市場的種種挑戰,仍有待時間證明。 合資好還是參股好? ——台資壽險業者在中國的布局方式 業者 子公司或參股對象 合作對象 成立時間 2013年中國合資(參股)公司獲利(新台幣) 合資 (持股50%) 國泰人壽 上海國壽 原為東方航空,今年改由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接手 2004年 -0.82億元台灣人壽 君龍人壽廈門建發集團,目前已退出 2008年 -2億元新光人壽 新光海航人壽 原為中國海南航空,目前已退出 2009年-4.09億元參股(持股19.9%) 中國人壽 建信人壽 中國建設銀行 2011年 1.01億元中信人壽 農銀人壽 中國農民銀行尚等主管機關核准 ——資料來源:各業者 製表:張舒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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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靚萱 富邦華一銀行在中國傳捷報,年底將取得自由貿易帳戶資格,為台商資金往來開通管道。隨著中國人行放行,其他銀行也分杯羹。 八月底,上海自貿區旁, 富邦華一銀行舉辦的金 融高峰論壇會場內,人山人海擠得水洩不通。他 們都是為了來聆聽上 海、福建自貿區局長 級主管,以及前行政 院長陳沖等台灣大 老,共同商討自貿區內金融商機。 台商大解套 錢進中國, 不再怕資金滯留 因為,在中國上海 自貿區即將成立滿兩 週年的此刻,為台灣 金融業者畫下的開放 大餅,終於脫離看得到、吃不到的窘境,來到摸得到、也吃得到的距離。影響層面更大的是,困擾台商十多年的資金匯回問題,也來到解套的關鍵時間點。 會中最大的好消息,莫過於富邦華一將成為第一家台資銀行,取得開立「FT帳戶」(Free Trade Account,自由貿易帳戶》資格。 台商在中國有資金需求時,只能透過貸款與增資來充實資金,但在中國舉債利息極高,從境外增資或借款匯入,因中國是外匯管制國家,一匯進中國就很難再匯出 去。這個類似台灣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FT帳戶,正是讓台商取得人民幣匯款以及向海外貸款的自由度的最佳解方。 與此同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央行》也送出大禮,開放所有銀行業者,可將帳務掛在擁有FT分帳系統的銀行下,間接參與。換句話說,除了富邦將拿到入場券,已在中國設子行或分行的另外十二家台資銀行,未來也能透過與富邦或中國銀行結盟方式,分杯羹。 個人也受惠 金融商品贖回套利不卡關 這可以說是一個突破困局的開始。 這有什麼好處呢?華南金控董事長徐光曦就曾估計,光是讓台資銀行擴大承作業務的客戶範圍,從現行僅限未經第三地、直接自台灣前往投資的台商,擴大王涵蓋由第三地轉進中國投資的台商,潛在客戶數目就是過去的十倍以上。 更重要的是,台商的兩岸資金往來障礙,終於要打通了,再也不怕錢進中國卻無管道回流。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從一九九一年開放對中國投資起算,到今年七月 止,共核准一千五百億美元對中國投資案,真正執行的投資案約四成到六成。粗估這二十五年間匯到中國的金額高達新台幣二兆四千億元。匯回的金額呢? 依財政部委託研究計畫統計,上市櫃公司赴中國地區投資收益實際匯回比率僅一三%,末上市中小企業更少,換算滯留在中國的資金達兩兆元。 而且,除了企業,個人也能受惠。富邦華一銀行行長詹文嶽分析,在自貿區上班的員工未來也可開立FT帳戶,將台灣存款匯到中國購買回報率較高的當地理財產品,不用擔心贖回時無法匯回台灣。 除了上海自貿區傳來捷報,本來就以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為設立宗旨的福建自貿區,也被金融業寄予厚望。 今年四月新開張的福建自貿區,預計開放讓台灣業者設立兩家合資全照證券商,有了全執照就能經營券商最垂涎的A股經紀業務,中信金已率先宣布,將出資持股四 九%與福建建華投資合作設立券商,搶攻將開放的兩張執照之一。根據中信金內部預估,中國證券業務年複合成長率一成以上,券商的股東權益報酬率可達一二%到 二0%,是台灣券商的兩倍以上,絕對值得搶進。 福建是提供台灣金融業最 多機會的自貿區,」華南金控 副總經理劉宏基 分析,除了 」證券,包括投信、保險業都有相應優惠,一旦細則出爐,台灣金融業將比在上海自貿區更有機會切入。目前華南銀、合庫、彰銀、第一銀都已在一福州、廈門設分行,臺銀、中信也正在設立中,準備在福建自貿區細則出爐後,在自貿區設支行。 銀行業雙贏 中國賺取人民幣國際化經驗金融研訓院前董事長許嘉棟認為,中國在自貿區給予金融業優惠,是想透過FT帳戶逐步開放外幣,吸取人民幣國際化經驗。對原本被卡在服貿(服務貿易協定》簽訂受阻的台灣金融業著,正是好機會。 富邦華一銀行能夠砸鉅資率先建置FT分帳,背後有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全力支持。 他說,台灣金融業已經錯過二000年到二0一0年中國金融市場發展的黃金十年,雖然現在已經有點晚了,商機不如過去那麼誘人,但如果未來有新的黃金十年,「我們不希望 再做一個旁觀者!」 |
2月28日,國臺辦印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幹措施》,將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其中,臺資企業可通過合資合作、並購重組等方式參與國企混改;臺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臺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
以下為全文:
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幹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林業局、旅遊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文物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出臺若幹措施如下。
一、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1.臺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臺資企業”)參與“中國制造2025”行動計劃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支持臺商來大陸投資設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相應享受稅收、投資等相關支持政策。
2.幫助和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設在大陸的研發中心采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3.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可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受聘於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的臺灣地區科研人員,可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人員同等政策。對臺灣地區知識產權在大陸轉化的,可參照執行大陸知識產權激勵政策。
4.臺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
5.臺資企業可公平參與政府采購。
6.臺資企業可通過合資合作、並購重組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7.臺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對集約用地的鼓勵類臺商投資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大陸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8.繼續在中西部、東北地區設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鼓勵臺資企業向中西部、東北地區轉移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拓展內需市場和國際市場。大力推進臺商投資區和兩岸環保產業合作示範基地建設。
9.臺資農業企業可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
10.臺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臺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
11.臺灣征信機構可與大陸征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同胞和企業提供征信服務。
12.臺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
二、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13.臺灣同胞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4.臺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劃”。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劃”。
15.臺灣同胞可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等各類基金項目。具體辦法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
16.鼓勵臺灣同胞參與中華經典誦讀工程、文化遺產保護工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支持臺灣文化藝術界團體和人士參與大陸在海外舉辦的感知中國、中國文化年(節)、歡樂春節等品牌活動,參加“中華文化走出去”計劃。符合條件的兩岸文化項目可納入海外中國文化中心項目資源庫。
17.支持中華慈善獎、梅花獎、金鷹獎等經濟科技文化社會領域各類評獎項目提名涵蓋臺灣地區。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同胞可參加當地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技術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評選。
18.臺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制作可不受數量限制。
19.大陸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臺、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臺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
20.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兩岸電影合拍立項申報費用;縮短兩岸電視劇合拍立項階段故事梗概的審批時限。
21.對臺灣圖書進口業務建立綠色通道,簡化進口審批流程。同時段進口的臺灣圖書可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22.鼓勵臺灣同胞加入大陸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加相關活動。
23.支持鼓勵兩岸教育文化科研機構開展中國文化、歷史、民族等領域研究和成果應用。
24.臺灣地區從事兩岸民間交流的機構可申請兩岸交流基金項目。
25.鼓勵臺灣同胞和相關社團參與大陸扶貧、支教、公益、社區建設等基層工作。
26.在大陸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臺灣學生,在參加研究生學習一年後,可按照大陸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相關規定申請參加考試。
27.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臺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大陸申請執業註冊。
28.符合條件的臺灣醫師,可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符合條件的臺灣醫師,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大陸申請註冊短期行醫,期滿後可重新辦理註冊手續。
29.在臺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臺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30.鼓勵臺灣教師來大陸高校任教,其在臺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
31.為方便臺灣同胞在大陸應聘工作,推動各類人事人才網站和企業線上招聘做好系統升級,支持使用臺胞證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