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新聞網報道,10月26日,剛剛閉幕的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徐文海出任深圳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會議同時免去劉慶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此前,劉慶生已任深圳市委常委。
今年51歲的徐文海是廣東遂溪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科班出身,1989年參加工作後,一直在公安系統工作,至今已27年。曾任省公安廳法制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處處長、經偵局局長、交管局局長,2014年出任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今年9月,徐文海調至深圳工作,任深圳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新獲任命人員向憲法宣誓就職,領誓人為徐文海。
徐文海簡歷
徐文海,男,漢族,1965年9月生,籍貫廣東遂溪,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文學學士、管理學碩士。
1985.09—1989.06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 學生
1989.07—2000.05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處 科員、副科長、科長(其間:1989.08—1990.08 在廣東省河源市埔前鎮埔前派出所鍛煉,
1995.09—1997.07 在中國人民警官大學外語系公安外事專業脫產學習)
2000.05—2005.09 廣東省公安廳法制處副處長、處長(其間:2000.02—2001.07 在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掛職副局長);
2005.09—2007.04 廣東省公安廳經偵處處長
2007.04—2012.05 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其間:2008.09—2011.06 在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12.05—2014.06 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局長
2014.06—2016.09 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6.09—2016.10 深圳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督察長
2016.10— 深圳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登記,不甘於仕途止步正廳級,通過掮客活動,希望可以升任副省級官員。其仕途升遷未果,落馬後舉報掮客詐騙。
王登記為此支付5350萬元,其中5000萬是王登記從一名煤老板處受賄而來。此受賄款是王登記8筆受賄指控中最大一筆。
第一財經1℃記者獲悉,近期,王登記受賄案已由河北省廊坊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王登記受賄額總計6624.34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司法文書顯示,王登記所涉受賄指控全部來自於煤礦領域。
中紀委直接帶走調查
現年62歲的王登記,曾任煤炭主產地之一的陜西省榆林市市長。
2006年4月,王登記轉任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2013年3月,59歲的王登記辭任國土資源廳廳長,轉而被任命為陜西省政府參事室參事,退居二線。
2014年10月28日,陜西省人大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王登記因涉嫌受賄,接受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本人提出辭去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王登記落馬的消息由此得以公開。
2014年11月初,新華社旗下媒體的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王登記被中紀委直接帶走調查。王登記案相關司法文書證實了這一點。2015年5月22日,最高檢發布消息,河北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登記(正廳級)決定逮捕。
2016年9月,陜西省紀委宣布,王登記在任榆林市市長和國土資源廳廳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違紀並涉嫌犯罪,對其作出“雙開”處分。
受賄錢物全部來自煤老板
1℃記者獲悉,王登記受賄案已於2016年10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
廊坊中院一審判決認定,王登記在擔任陜西省榆林市市長、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期間,接受黃陵縣江源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江元、榆林市神通路橋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文兒、神木縣中雞鎮李家畔東興煤礦投資人王世春等8家單位及個人的請托,為他們在探礦權審批、礦產資源整合、劃定礦區範圍、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這些單位及個人的錢物,總計6624.34萬元。
王登記擔任榆林市市長、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的幾年,正逢煤炭黃金十年。榆林市是陜西省最大的煤炭產區,煤炭行業的黃金十年中,榆林市下屬的府谷、神木等縣通過煤炭開采,經濟實現迅速騰飛。掌握著煤炭開采重要權力的正是國土資源部門。
司法文書顯示,王登記的受賄事實總計8起,收受的金額少則20萬元,多則5000余萬元。向其行賄的全部為煤炭企業及其負責人。除了錢款,他們還送給王登記江詩丹頓手表以及為他在西安市購買房產。
榆林市榆陽區長城煤礦負責人高崇樓,希望可以擴大資源面積。2009年10月,高崇樓得知王登記生病正在吃中藥,需要冬蟲夏草作為藥引子,高崇樓找到西安市一家保健品店,一次性購買了80萬元的冬蟲夏草,王登記派人將東西取走。2011年1月,高崇樓又找到王登記,希望其幫忙盡快辦理擴大後的煤炭井田的采礦證,將100萬元現金裝進一個酒箱子,送到了王登記家中,王登記予以笑納。最終,省國土資源廳為長城煤礦擴大了2.4平方公里采礦面積,並辦理了采礦證。
受賄買官
王登記最大一筆受賄金額為5350萬元,他將這筆錢全部用於“買官”,並準備借此升任副省級幹部,但最終卻發現自己“被騙”了。
2006年,王登記轉任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時年52歲,正值仕途升遷的最佳時期。王登記也自認為還有機會升職。升到副省級幹部,是他的最大願望。
2009年,神木縣店塔鎮石砭煤礦法定代表人高置林找到王登記,通過他辦理了石砭煤礦搬遷手續。2011年初,新礦批了下來,高置林又找到王登記,希望他能幫忙重新調整並擴大礦區範圍。2011年下半年,省國土資源廳批複了重新劃定的礦區範圍,比原址擴大了近3平方公里。早在2010年4月,高置林為了感謝王登記的幫助,送上了350萬元現金。送錢時,高置林按照王登記的指示,將錢放到一輛轎車的後備箱內。
2012年,王登記已經年滿58歲,距離退休年齡越來越近,為了能升任副省級幹部,他開始想各種辦法。和他的名字僅一字之差的王登廣最終成為王登記選定的買官“掮客”。王登廣的具體身份,在王登記案判決書中並未提及,僅提到此人已被另案處理。
王登記對王登廣深信不疑,王登廣提出,想升任副省級,至少要花幾千萬。
王登記便很快找到高置林,希望他可以為此提供資金支持。“我能往上走一級,對你也是有好處的”。高置林對王登記的要求沒有回絕,明確表示願意出錢支持。
隨後,高置林分兩次將5000萬元匯入王登廣的賬戶。為了掩蓋要錢的事實,王登記安排王登廣給高置林寫了一個借條,將這筆錢做成一個借貸關系。之前王登廣已經從高置林處借過5000萬元,王登廣隨即在一份股權轉讓協議上寫了質押1億元的字據。王登記將高置林之前送給他的350萬元,也交給王登廣用於活動。王登廣多次保證,事情應該可以辦成。
但僅幾個月後,王登記的美夢破滅,其因年齡到期而被宣布退居二線。2014年10月,王登記“落馬”。
司法文書顯示,王登記認為,他找王登廣買官的事情,實際是被王登廣騙了。他由此舉報王登廣詐騙,並認為這一情節應該屬於立功表現。王登記的這一理由,也由律師在庭審中提出,以此作為對王登記減輕處罰的依據之一。一審判決認為,這一情況屬於王登記認罪的具體表現,不屬於立功表現。對這一辯護意見未予采納。
王登記將5350萬元受賄款交給王登廣用於買官,王登廣如何支配了這筆錢,王登廣涉嫌犯罪的事實又有哪些,是否屬於詐騙犯罪等情況,官方尚未發布相關信息。
據中新社報道,21日,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正廳級)涉嫌受賄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廣州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黃柏青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000余萬元。
當天,廣州公訴機關在庭審現場展示的起訴書長達11頁,共有27宗犯罪事實。其中,兩宗事實中的受賄財物價值超過人民幣千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稱,在1992年至2014年期間,黃柏青利用其擔任廣東省惠州市外經貿委主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廣東省水利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廣東中譽節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7個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項目開發、水利工程承包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兒子黃暉等人非法收受廣東中譽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顧月洪等人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6212.5萬元、港幣2579.3萬元、美元8000元。
在上述案件中,多宗受賄案與黃暉有關,數額從數百萬人民幣至兩千萬人民幣不等。黃柏青在法庭上表示,檢方指控的基本事實存在,但最終數額以法庭調查為準。他稱其通過兒子收受錢款,其子並不知情。
公訴機關認為,黃柏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黃柏青到案後,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黃柏青涉嫌受賄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黃柏青簡歷
黃柏青,男,廣東博羅人,漢族,1954年11月生,省委黨校經濟專業畢業,學歷在職研究生,1972年7月參加工作,197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年3月後,任博羅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成員;
1987年5月後,任博羅縣委副書記;
1990年5月後,任惠州市勞動局副局長;
1991年2月後,任惠州市經貿委副主任;
1991年12月後,任惠州市經貿委主任、市直屬機關經貿系統黨委書記;
1994年3月後,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1年11月後,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3年6月後,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6年11月後,任廣東省水利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2007年4月後,任廣東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2.03—2013.03 廣東省水利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2015.04 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16日據山東省紀委網站消息,山東省人大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賈學英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賈學英
賈學英簡歷
賈學英,男,漢族,1953年9月出生,山東鄄城人,大專學歷,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菏澤市委常委,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泰安市委副書記、市長,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副廳長、廳長。
2013年2月任省人大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據廣東省紀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葉景圖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資料顯示,葉景圖,廣東東莞人。1982年7月從惠陽師專數學系畢業後留校工作;1988年4月,調至東莞市政府研究室工作;1994年底,葉景圖調任東莞市科技局;2005年,升任科技局局長;2007年3月改任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2008年5月,任廣東省科技廳副廳長。
也就說,距離今年5月被查,葉景圖在廣東省科技廳副廳長的位置已有十年的時間。在落馬被查之前,葉景圖是廣東省科技廳排名第一的副廳長,分管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工作;負責聯系粵科金融集團有限公司、省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惠州市、東莞市、河源市。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在落馬被查後,廣東省科技廳官網“領導之窗”一欄已迅速撤下了葉景圖的簡介。
十八大以來,廣東省科技系統腐敗案頻發,先後有多名科技系統高官落馬,包括廣東省科技廳原“一把手”李興華和原副廳長王可煒,廣州市科信局原局長謝學寧等人。
其中,2013年7月被查的李興華,先後接受多家公司4000多萬元賄賂,其中1840萬元是替其子還賭債。廣東省紀委一份剖析材料分析,李興華之所以走上貪腐不歸路,與其對兒子的教育失當有著很大的關系。
檢察機關指控顯示,2010-2102年,李興華的商人朋友替李興華償還兒子賭債近1840萬元。而李興華在科技資金方面給予這位商人朋友及其周圍合作人以豐厚回報。根據廣東省紀委《廣東黨風》披露,李興華的兒子是在高中階段沈迷於玩電子遊戲機,經常徹夜不歸,在遊戲機室被賭博團夥盯上,開始沈迷賭博。
廣東當地媒體曾報道,近年來,廣東省科技廳成為公共資源分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的部門。由此,一些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為了獲取項目資金支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拿項目上,並投入重本進行公關,甚至幾乎放棄對科技的研發。
一位接近廣東科技系統的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科技系統官員出事,多與科研經費的發放和產學研項目有關。
例如,2014年3月被查的廣東科技廳原副廳長王可煒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相關個人和企業申報科研項目、申請科研經費、申報高新科技企業以及科學中心人員錄用的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於2006年至2013年間先後收受他人賄送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80.15萬元、港幣4萬元、購物卡4.1萬元。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此次被查的葉景圖與李興華、王可煒共事多年。不過,葉景圖與李興華之間的關系並不和睦。“葉景圖的口碑也一直不太好。”前述消息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