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呔成先例 梁恐難逃UGL案收5,000萬無申報 大狀指或犯「代理人貪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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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2-19 12:19:22【曾蔭權涉貪案】【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最快將會於明日判刑。同樣捲入貪污醜聞的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2014年被揭發出任戴德梁行(DTZ)董事時,跟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並且在任特首時收取大約5,000萬元酬金。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指出,梁振英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貪污交易」,若果被定罪,最高刑罰跟曾蔭權一樣,可被判囚7年。記者:王家文曾蔭權被控在行政會議處理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未有申報他計劃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業主,正是雄濤股東黃楚標。曾蔭權前日被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曾蔭權成為首名被定罪的特首之後,社會上已經有不少聲音表示,「幾時輪到梁振英?」2014年10月有澳洲傳媒揭發,梁振英於2011年12月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與當時有意收購DTZ的澳洲企業UGL簽訂了秘密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以及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400萬鎊(大約5,000萬港元)的報酬。澳洲傳媒也引述時任DTZ主席Tim Melville Ross指對於有關協議毫不知情。
任特首期間收巨款
梁振英在出任特首期間,分別於2012年12月及2013年12月收取有關巨款,惟未有向行政會議作出申報。本身是大律師的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指出,UGL事件的關鍵,是梁振英任職私人機構董事時,收受利益必須得到董事局的批准,而且有關利益與公司業務有關,若果如報道所指當時董事局並不知情,梁振英便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貪污交易」,「呢個係實實在在」。查錫我續指,梁振英在任特首時收取UGL的款項,而UGL與港鐵也曾經有多個合作項目,梁理應申報,但是否足以構成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需要視乎當中梁振英有沒有參與並作出決定,以及有否存在利益關連。
立會下月跟進事件
有法律界人士也指出,梁振英沒有作出申報是事實,不過會否與曾蔭權一樣,背後潛藏利益,最終成功被定罪,「要視乎ICAC(廉政公署)同律政司有幾多料喺手」。立法會在建制派的護航下,否決引用特權法徹查梁振英收受UGL巨款事件,但成立了專責委員會跟進,將於下月3日首次開會。委員林卓廷表示,會要求行政會議秘書處、特首辦等提交相關資料,也會要求特首梁振英出席。林卓廷續指,廉政公署仍然未就事件終止調查,期望在梁振英離任特首之後,廉署能加快調查進度,「再冇(特首)掣肘,唔使再向佢(梁振英)匯報,應該會好啲」。手機用戶請按此觀看 Timeline:曾蔭權涉貪案
http://bit.ly/donaldtsang?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9/19933291
查史疑變李嘉誠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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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6-25 09:56:50【本報訊】由董建華、曾蔭權以至梁振英的行會,也會找到被視為長實主席李嘉誠的「代理人」,但林鄭月娥新一屆行會中,行會成員、李嘉誠基金會董事胡紅玉未獲續任,不過早前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在微博上傳李嘉誠與查史美倫言談甚歡的照片,惹人聯想查史是否李嘉誠在下屆行會的代理人。
多屆行會有關係密切者
在董建華、曾蔭權年代,李業廣和夏佳理是行會成員,兩人與李家關係密切,李業廣更被喻為李嘉誠「御用律師」,有「長江一號」之稱,因李在1972年已獲委任做長實董事。曾蔭權當年亦曾委任紡織界女強人、「棉花公主」楊敏德做行會成員,而楊與李嘉誠紅顏知己周凱旋為手帕交。至於由2009年至今任行會成員的胡紅玉,除是李嘉誠基金會董事,亦是由李籌建的汕頭大學法學院顧問。本周傳出李嘉誠明年退休,周凱旋在微信發文,稱「不知道誰亂報道替李先生宣佈退休時間表」,並附上李嘉誠與香港興業副主席查懋成及太太查史美倫會面的照片,難免令人聯想查史是否李嘉誠於本屆行會中的代理人。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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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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