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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中信重組謬誤

2014-04-03  NM
 
 

 

上週鄔碩晉分析過中信泰富(267)後,得出了一個結論:「其鐵礦業務,將成為管理層的夢魘。」非常巧合地,上文出版的同晚,中信泰富刊登了一個震撼市場的公告——正協商以現金及新股,換取中信泰富的控股公司「中信股份」100%股權,亦即變相將中信股份(母公司為中信集團),整體在港上市。公告刊登後,中信泰富股價單日上升13%,創一年新高,同日恆指微跌0.2%。分析和揣測蜂擁而出,有的解讀為拯救中信泰富,有的猜測是中央挺港新政策、國企改革新方向等,可是,當中存在不少疑問,亦侷限了思考方向。拯救中信泰富?

主觀上,交易似有拯救中信泰富和小股東之意;但客觀上,中信泰富僅簽了「框架協議」,一切細節包括買賣價還在協商,能否有拯救效果,要看最終定價。中信泰富股價上升,可能僅反映一個期望值(option value)!一些投行不知是否想參與這次交易,在缺乏細節下,就急不及待發表「提升中信目標價」或「中信買貴貨」的報告。中信泰富會否「買貴貨」,除了看「貨」是否「貴」外,獨立股東是否批准「買」亦是關鍵。因交易不單將接受監管機構的重重審批,亦必須獲獨立股東批准。獨立股東未決定買,未知價,哪有先知「買貴」之理?

是收購還是重組?

市場普遍以中信泰富收購中信股份這一個角度,去分析其利弊和財務影響,但中信泰富真的是實質收購者?一般業務收購以買方為收購者,但在特定情況下,例如被收購者的資產或利潤明顯高於買方時,國際和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都指定此為「反向收購」(reverse acquisitions),被收購者就會反客為主,實質是收購者。香港的反向收購例子,不得不提1999年、市值僅約2億元的得信佳,「收購」當年名為盈科數碼動力的電訊盈科(8)。再看中信泰富,2013年普通股權益和溢利,分別是879億元和76億元;但中信股份同年股東權益和未計及中信泰富的溢利,分別是2,250億元和340億元人民幣,孰大孰小顯而易見!然而,無論在交易前後,兩間公司都受「阿媽」中信集團控制,故從中信集團角度,不會計算此為「反向收購」。因為這更接近是一項牽涉獨立股東的重組合併,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稱之為「共同控制合併」(common control combinations),不過這沒有指定會計處理方法。香港會計指引第五號(AG 5)指出,「合併法」(merger accounting)會較為適用。

獨立股東慎投票

即是說,合併後的財務報告,將反映中信股份現在和過去的財務狀況賬面值和全年業績,再沒有商譽和重估公平值等,故此持有中信泰富的小股東,應直接瞭解中信股份的財務狀況和業績,以至中信集團的未來動向將更為重要。那麼,以上分析對小股東有何意義?首先,正確的角度才可有正確的分析,有時與其相信坊間分析,不如相信自己;其次,抱殘守缺,以單一方向苦思夢魘何時過去,不如換個角度思考,看看另一片天空;是貴是平,一切尚待決定!

林智遠 Nelson Lam

執業資深會計師,會計專業發展基金主席,最愛與太太旅行,出名講talk及撰寫大學會計書,其著作已被翻譯成不同語言。目標以淺易簡單的方法,使牛頭角順嫂也能看懂會計數字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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