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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來到美國加州探索馬斯克之旅,我們總共坐了三台「電動車」。 第一台,是通用汽車在美國推出的雪佛蘭Volt,單靠電池能行駛三十五英里。電池從汽車排檔桿下方,延伸到後座及行李箱,局限了車內空間,但電池的行駛里程較高。 第二台,是福特汽車的油電混合車,靠電池只能行駛三十英里。這台車的電池,就放在後行李箱備胎的位置,與一般汽油車沒兩樣,難怪靠電池最多只能跑三十英里,等於是個噱頭,有跟沒有一樣。 第三台,就是特斯拉的「純電動車」Model S,靠電池可行駛兩百六十五英里,是前面兩台車的七倍到九倍之多。因為電池放在車底,而且沒有汽車引擎,引擎蓋與後車廂都是空的,一台車能坐七個人。 當然,車價也比想像中貴,特斯拉的一台抵上雪佛蘭的三台。但是坐進特斯拉,感覺就是不一樣,簡潔的中控台與儀表板設計,就好有蘋果的Fu! 中控台是台灣宸鴻科技製造的十七吋觸控螢幕,它把所有汽車功能整合在裡面,操作的邏輯,就跟玩iPad一樣容易,整台車幾乎沒有按鈕。 只是這樣的概念,也不是每個人都埋單,就有一位台商小聲的跟我說:「萬一觸控螢幕壞了怎麼辦?不就整台車都不能控制,這樣不就報銷了嗎?」 這句話,不無道理。只是這令我想起,如果當初賈伯斯設計iPhone,也擔心觸控螢幕壞了,整台手機會報銷,而幫iPhone加上按鍵,iPhone還會像今天這樣「酷」嗎? 通用與福特,就是這樣的思維,擔心純電動車沒有充電站而跑不遠,也擔心純電動車的車價太貴,只好造出一台「背著電池」的汽油車,結果是車重、也跑不遠,唯一的好處只有「比特斯拉便宜」。 但是這樣「不酷」的產品,終究無法引起世人的注意。就像百年企業的手機霸主諾基亞,最後被蘋果「又酷又貴」的iPhone打敗。 馬斯克不惜血本,打造出最貴最酷的產品,不僅讓他最像賈伯斯,也證明了這個世界,是不吝於給夢想家掌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