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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紅系列談(之一)現金分紅對誰有意義? 陳紹霞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a97ffd00101bvpl.html

去年7月至9月期間,我曾撰寫紅利稅系列專題分析文章,探討紅利稅的問題與弊端:A股上市公司之所以吝於現金分紅,一方面是由於上市公司自身缺乏回報投資者的意識,另一方面是由於大多數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態度冷淡。市場對現金分紅表現冷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參與現金分紅的投資者會由於繳納紅利稅而產生虧損。

去年11月財政部等三部委聯合發文,按持股時間對紅利稅實施差別化徵收,持股時間一年以上的稅負降為5%,較原先稅負減少了一半;另一方面,今年初,上交所發佈《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引導投資者形成穩定回報預期和長期投資理念。

    從滬市上市公司今年以來現金分紅實施情況來看,一個立竿見影的效果是,上市公司分紅佔淨利潤的比例明顯提高了:2011年滬市現金分紅佔淨利潤比例30%以上的A股上市公司為252家,佔滬市A股上市公司的26.8%,2012年現金分紅佔淨利潤比例30%以上的A股上市公司增至516家,佔比達到54.7%。

雖然在政策面推動下,A股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力度有所加大,但2012年滬市未實施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仍達294家。一些上市公司賬面有巨額未分配利潤,卻拒絕實施現金分紅。另一方面,相當多上市公司是迫於政策面壓力才實施現金分紅,分紅金額佔淨利潤的比例遠低於30%。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個人認為,除了上市公司缺乏回報投資者的意識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相當多的投資者對現金分紅在認識上存在偏差。自本期開始,筆者將就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問題撰寫系列分析文章。

很多投資者認為,現金分紅對投資者沒有意義。一些投資者認為,現金分紅要除息,個人投資者還要繳納紅利稅,如果除息日股票價格不漲,那麼個人投資者的市值不僅不會增加,反而會因為繳稅而使市值減少;因此,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相當於自己給自己分紅,自己左口袋的錢拿到右口袋而已,並不會增加股東財富,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沒有意義。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對投資者究竟有沒有意義呢?

個人認為,由於A股上市公司通常實施年度分紅,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將過去一年累積的盈利的一部分一次性分配給股東,因此,股權登記日股票價格已包含了現金分紅預期;對於已持有了一年的投資者而言,年度現金分紅則是其持有一年間企業利潤的分配,如果市場是有效的,那麼,分紅除息前的股價中將反映預期股息收益;因此,對於長期投資者而言,投資者可以獲得分紅收益,現金分紅是有意義的;而對於短線交易者而言,由於股價會自動除息,現金分紅對於短線交易者而言確實沒有意義。

現金分紅為什麼會除息?

為了便於說明問題,假設某公司股票每股淨資產10元、每股收益3.65元,且每天的盈利相同、為0.01元,利潤全部以現金分紅方式分配給股東、且按天分紅,每股每天分紅0.01元,盈利能力保持不變。

由於每天每股盈利0.01元皆以現金分紅形式分配給股東,因此這家公司每股淨資產始終保持為10元不變;由於盈利能力不變、每股淨資產不變,因此,其內在價值保持不變,股票的價值不會由於現金分紅而發生變化,當估值水平保持不變時,其現金分紅將不會產生除息缺口;假設投資者要求的回報率為10%,則其股價將保持為36.5元(3.65/10%)。

現假設該公司分紅政策發生變化,由每天分紅改為每年分紅一次,年度每股分紅3.65元。這意味著其盈利將不斷累積至下一個年度分紅日並一次性分配給其股東,其分紅收益類似於債券的利息收益。因此,理論上來說,在估值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其股價中將包含至下一年度分紅日的分紅預期,股價將隨著賬面累積的未分配利潤的增加而上漲,在估值水平不變的情況下,股價將每天上漲0.01元、至下一個年度現金分紅股權登記日,其股價將上漲至40.14元(36.5+3.64),分紅除息日其股價恢復至36.5元。

由此可見,當上市公司將每天的盈利以現金分紅形式分配給其股東時,現金分紅就不會有除息缺口;當上市公司實施年度現金分紅時,其現金分紅是將其過去一年積累的盈利分配給其股東,股權登記日股票價格實際上已經包含了分紅預期,因此,分紅日必然會出現除息缺口。

反之,如果在股利發放日股票價格沒有因分配現金股息而除息,則投資人在除息日前一天買入,僅僅持有一天就可以獲得一年的股息收益。以上述公司為例,股權登記日股票價格為40.14元,每股現金分紅3.65元,除息日如果股價仍保持為40.14元並獲得3.65元的紅利收入,那麼投資者僅僅持有一天就獲得9.1%的收益。這必然會吸引大量的套利資金參與現金分紅,套利者於股權登記日買入,並在除息日賣出,最終套利資金的介入會使套利收益歸0,使股價產生除息缺口。因此,理論上來說,無論交易所在股票除息日是否對股價作除息處理,其股價通常應產生除息缺口。

現金分紅對短線交易者沒有意義

對於股權登記日買入股票參與股息分配的投資者而言,其僅持有了一天,在這一天內股票的內在價值通常不會有實質性增長,其所獲得的收益只能來源於價格的波動,而不是價值的增長,分紅除息本身並不會為其帶來額外收益,因此現金分紅對於短線交易者而言確實沒有意義。

由於自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紅利稅差別徵收辦法,對於持股時間少於1個月的個人投資者,其所獲得的現金分紅按20%徵收紅利稅,投資者於股票分紅前買入,進行短線交易,在獲得現金分紅時,將繳納較高的紅利稅。因此,短線交易者不僅不會因現金分紅受益,市值還會因繳納較高的紅利稅而受到損失,短線交易者在現金分紅期間應選擇迴避參與高分紅股票,在股權登記日前不要買入相關股票,如果買入了的話,則應在股權登記日前擇機賣出。

現金分紅可為長線投資者帶來持續穩定的分紅收益

對於長期投資者而言,年度現金分紅則是其持有一年間企業利潤的分配,如果市場是有效的,那麼,分紅除息前的股價中將反映預期股息收益。

就長期而言,投資者投資股票的收益來源於兩個部分:現金分紅收益和股價漲跌而產生的資本利得,前者取決於企業的股利分配政策和企業的盈利水平,後者取決於企業的成長性。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主要方式,能夠為投資者提供正收益,長期持續的現金分紅可以為投資者累積可觀的收益;而資本利得則取決於股價的漲跌,如果股價不漲反跌,投資者不僅不會獲得收益、還會因此蒙受損失。

如果投資者長期持有那些持續實施現金分紅、且業績持續增長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即使坐等現金分紅,也可獲得可觀的現金分紅回報。

以格力電器為例,2001年收盤價9.96元,當年分配方案為每股派0.3元、股息率3.01%。靜態地看,以這一股息率,投資者通過現金分紅收回投資需要33.2年。但是,隨著格力電器業績的增長、現金分紅也不斷增加。如果投資者於2001年底以收盤價9.96元買入1股格力電器並持有到現在的話,則2001-2012年間累計可獲得的現金分紅為16.98元、累計現金分紅收益率170.48%。

現金分紅對於短線交易者沒有意義,而對於長線投資者而言,則是實實在在的投資回報,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饋其股東的主要方式。

本文發表於《證券市場紅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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