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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積房屋有功無過


2013-09-16  TCW
 
 

 

近來有些專家主張,不少人囤積房屋投機,因此政府應課稅逼其釋出房屋,殊不知此舉將會摧毀財富。

交易能創造財富,是因為它把資源從價值較低的用途,轉移到價值較高的用途。例如,某甲為一棟房子最多願付八元,某乙認為只值兩元,若房子在乙手上,他把房子以三元賣給甲,甲只花三元就獲得他認為價值八元之物,他賺了五元;乙以三元出售他認為只值兩元之物,他賺了一元,兩人共創造出六元價值,這就是交易創造出的財富。

因此,有人認為房子不過轉一手就賣高價,是投機而無益社會,這是錯誤的。財富指的不是資源的數量,而是資源的價值:雖然甲、乙交易後,房子還是只有一棟,但它卻從邊際估值較低的人手上,轉移到邊際估值較高的人手上,買賣雙方都比沒有交易時更好,這就是資源價值增加帶來的財富。

把甲換成「未來的人」,乙換成「現在的人」,道理一樣。人們之所以囤積房子,是因為預期「未來的人」對房子的邊際估值,比「現在的人」高,才願出比「現在的人」更高價來買房,所以才有人想囤房留給未來的人買,這也是把房子從價值較低用途,轉移到價值較高用途,同樣是在創造財富。

若打擊現在的人囤房,那麼他們現在就會賣房,但現在的人對房子的邊際估值,比未來的人低,這就使房子只能留在價值較低的用途。就如同乙若被迫只能把房子,賣給邊際估值同樣只有兩元的丙,不能賣給邊際估值更高的甲,原本可創造出的財富,因為這種打壓而消失了。

而且,如果打壓囤積真有效,其結果就是使未來可出售的房子變少,未來房價只會更高,這不過是犧牲未來買房者的利益來造福現在的買房者而已。

有些人會說,強迫囤積者現在賣房,等未來房價上漲時,手上有房的人仍可把房賣掉。例如張三有兩棟房子,李四一棟也沒有,政府課稅使張三現在把一棟房子賣給李四,等未來房價上漲,李四也可把房子賣掉套利。

但這不過是換人囤積而已:本來囤積套利的是張三,現在變成李四,囤積行為並未消失。而且,這等於把原本張三囤積賣房的好處搶來送給李四,這種財富移轉將同時打擊張三、李四創造財富的誘因─張三辛苦累積財富卻被迫分給別人,李四不勞而獲的分享別人財富,他們何必努力?

打壓囤積房屋的主張,只見到現在的好處,卻忽略資源配置低效的損失、對未來買房者的傷害,還打擊人們創造財富的誘因。任何政策主張不只有現在檯面上的效果,也有未來檯面下的效果,考量到這些未來檯面下要付出的代價,打壓囤積房屋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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