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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華為再贏美國「337調查」

http://www.infzm.com/content/94380

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官方網站消息,9月6日,美國際貿易委會主審法官對無線消費性電子設備及組件337調查案做出初裁,裁定被告中興公司、華為公司不侵權。

美國國際委員會9月6日發佈的裁決,在美國ITC9月6日發佈的涉及部分無線消費電子設備的337調查案(337-TA-853)初裁決定中,裁定華為及其子公司,以及中興通訊和美國公司在美國國內市場銷售的進口自上述公司的無線電子設備,未侵犯5809336號美國專利的第1、6、7、9~11以及13~16項權利要求,未違反美國337條款的規定,同時裁定美國國內產業存在運用5809336號涉案專利的情況。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公開信息顯示,2012年7月24日,美國Technology PropertiesLimited LLC公司、PhoenixDigitalSolutionsLLC公司以及Patriot Scientific公司向美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指控美國進口以及美國國內市場銷售的部分無線消費性電子設備及其組件侵犯了其專利權,被告方包括中興通訊、華為、三星、HTC、LG等十二家企業。

歷經一年多艱難訴訟,此案初裁結果終於塵埃落定。

這是繼今年6月份之後我國取得的第二起337調查案勝利。據商務部公平貿易局7月2日消息,美國際貿易委會主審法官6月28日對無線3G設備337調查案做出初裁,裁定申請人Inter Digital公司所訴的7項專利中1項無效,另外6項,被告公司中興、華為不侵權。

不過,據《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美國市場的這種調查,即使成行,對華為、中興的影響也非常有限。在此之前,美國眾議院知識產權委員會已經發佈安全威脅報告,將華為、中興列入不建議採購的範圍。而目前華為在美國市場的銷售非常少。就華為而言,已經不再把美國市場作為戰略市場,中興在美國市場主要的銷售來自終端,設備銷售同樣有限。

華為、中興兩年間5次遭遇「337調查」

據商務部公平貿易局7月份消息,自2011年8月起,華為、中興公司連續遭遇5起美國337調查。

前述《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稱,近年來,「337條款」作為美國公司用來應對知識產權遭侵犯或外國競爭者的不公平競爭的武器,頻繁應用於針對中國企業的貿易摩擦。作為通過專利和知識產權「門檻」設置的一項貿易壁壘,一旦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337條款,涉案產品將失去在美國市場的銷售資格。

報導稱,2012年美國337調查立案60起,其中18起案件涉及中國產品,電子信息產品是遭遇調查最重要的產品。

據《京華時報》報導,「337調查」因最早見於《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而得名,主要是用來反對進口貿易中的不公平競爭行為,特別是保護美國知識產權人的權益不受涉嫌侵權進口產品的侵害。

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在公告中稱:「本案是我兩公司經過艱難訴訟取得的第二起337調查案初裁獲勝,客觀反映了我企業的競爭實力,有力地鼓舞了企業應訴信心。」

2013年中美部分貿易摩擦事件:

美國對中國:

1月22日 發起對江蘇、陝西、香港的部分企業生產的碎紙機 部分流程製造業和部分含有相關部件產品的337調查

1月25日 發起對上海漢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移動設備鍵盤和觸摸鍵盤軟件的337調查

3月21日 裁定從中國進口的不鏽鋼水槽對國內產業造成傷害 將對國內相關企業進行補貼 並對從中國進口的不鏽鋼水草產品徵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4月30日 對中國常州凱迪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現行制動器發起337調查

7月7日 決定繼續對來自中國、墨西哥和泰國的混凝土鋼鐵扎線展開反傾銷調查

中國對美國:

1月25日 宣佈1月28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徵收反傾銷稅

5月10日 對原產於歐盟、日本和美國進口的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發起反傾銷調查

5月31日 對原產於歐盟和美國進口的四氯乙烯發起反傾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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