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東方愚 For 週末畫報
富豪 | 出生 | 最近一任妻子 | 過往歷次婚姻時長 (從第一次起) |
默多克 | 1931年 | 鄧文迪(第三任) | 11年、32年、14年 |
巴菲特 | 1930年 | 門克斯(第二任) | 52年(包括分居27年) |
索羅斯 | 1930年 | 多美子(第三任) | 23年、22年 |
麥道夫 | 1938年 | 露絲(第一任) | 還沒離(結婚已54年) |
傑克·韋爾奇 | 1935年 | 蘇姬(第三任) | 28年、14年 |
沒有哪對夫妻分手,能像默多克和鄧文迪一樣,惹得全球如此關注。這也難怪,巨富+老夫少妻+中國元素,僅此幾點,即可通吃財經界和娛樂界。有人推測倆人分手的真實原因:鄧氏正式反戈,還是老默在幫她爭權益?各種言論皆莫衷一是。有人則是以先知先覺的姿態放起馬後砲:當初就知道他們長久不了!
不管事件背後有著怎樣的利益棋局,我們仍有必要重新回到「根目錄」——婚姻本身,來做一個簡單的探討。
當初老默為什麼會和鄧文迪結婚?這聽起來是個老掉牙的話題,一曰年輕姑娘人人愛,二曰鄧小姐「上位術」非凡。顯然,前者是結果導向,後者也還是方法論。核心答案之一應當是,默多克和鄧文迪在一起的時候,感受到了幸福——當年鄧陪著他在上海的巷子裡吃小籠包的時候,花十塊錢人民幣理髮的時候,他興奮地打越洋電話給朋友和新聞集團的高管,甚至恨不得告訴全世界自己是最幸福的男人。
沒有人不希望自己有一個正能量的「後院」。英國一位名為理查?萊亞德的經濟學家寫過一本書——《不幸福的經濟學》,他說,有七大因素在交叉揉合地影響著人們的幸福感:家庭關係、財務狀況、工作、社區和朋友、健康、個人自由,以及個人價值觀。
你看,家庭關係是排在第一位的。我曾研究和採訪近百對中國富豪夫妻,得出幾乎一樣的結論,說白了就是一句中國俗語:「家和萬事興」;於是在《荷爾蒙經濟學》書封上寫道:管理你的婚姻,比管理一家企業更需要智慧。
如果不能改善婚姻關係,與其保持名存實亡的婚姻狀況,不如勇敢向前邁出一步來得痛快。但這個時候東西文化的差異就出來了。
中國人——尤其是名人——很難做到這一點,總覺得這是「家醜」,而家醜不可外揚,要保持公眾眼中那個「正面」形象,哪怕夫妻早已冷戰多年或各有歸宿;美國人崇尚自由,在這個問題上其實大都坦誠。默多克,以及我們熟悉的其它幾位商界名流:「首富先生」巴菲特、「金融巨鱷」索羅斯、「世界第一CEO」韋爾奇在對待離婚時的心態皆如是。
默多克的每次剛離婚就又結婚了,「這真讓人受不了」,許多人這樣說——他和第一任子帕特於1967年離婚,同年就迎娶了第二任妻子、《每日鏡報》記者安娜;1999年,和安娜離婚半個多月後,他即正式將鄧文迪抱回了家。這或許是老默的「小辮子」,但其實可以換個角度看問題:他與每任妻子之間的婚姻時長,都保持了兩位數,分別是11年、32年、14年。
索羅斯迄今也是三次婚姻。最近一次是2012年8月,82歲高齡的他與女友波頓明子訂婚,正式結婚應當是2013年夏天。相比默多克和鄧文迪的「老夫少妻」,老索可是比明子大四十多歲。他和前兩任妻子的婚姻保質期分別是23年和22年。第一任妻子安娜莉和第二任妻子蘇姍(比索羅斯小25歲)的「交接班」,也發生在同一年(1983年)。
韋爾奇同樣有過三次婚姻。最近一次則是2004年與《哈佛商業評論》前主編蘇姬結合(和安娜和採訪對象默多克結合情形類似)。他和前兩任妻子在一起的時長分別是28年和14年。
美國有位社會調查研究專家和家叫托馬斯·J·斯坦利,他從1973年開始致力於美國富人生態的研究,他在寫《百萬富翁的智慧》一書時,對美國1300多位百萬富翁進行調研,得出了兩個重要結論。一是美國富豪的五大成功秘訣:良好的信用、自我約束力、善於交際、勤勉、有賢內助的支持。二是婚姻和事業是正相關,「80%的事業成功和永續的人一生沒有離婚,那些離婚後開創個人事業的人,第二次婚姻也會維持在十年到二十年以上。」
將斯坦利的第一個調研結論,與萊亞德的觀點結合起來看非常有意思。要成為富豪,「有一位賢內助支持」排在第五位,但是如果家庭不和睦,幸福指數的下降是最快的;而面對第二個結論,「80%」這一數據首先提醒我們,那些被炒上傳媒頭條的富豪們的離婚案,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而「第二次婚姻時長至少十年到二十年以上」的結論,則更是發人深省:這其實是在祛除我們大腦裡「來得快,去得也快」之偏見。默多克、索羅斯和韋爾奇也是非常好的佐證案例,儘管他們不在調研樣本之內。
和上述三位不同,巴菲特只進過兩次洞房。第二次是2006年的時候,76歲的他與60歲的門克斯結婚。門克斯是30年前巴菲特去過的一間酒吧的服務生。他們的婚姻也非常簡單,巴菲特當場表示:這是門克斯人生中唯一一次婚姻,也是自己最後一次婚姻。他和第一任妻子蘇姍於1952年就結婚了,那個時候巴菲特才22歲。他們在一起生活了25年,之後分居,婚姻名存實亡,直到27年後蘇姍去世。也就是說,他們並沒有離婚。
巴菲特授權傳記《滾雪球》作者艾麗斯·施羅德來華時,我問她,巴菲特一生最遺憾的事情是什麼?我問的時候心裡已經有答案,「他和蘇姍間的婚姻」,她果然這樣說道。其實她在書是描述的細節就是答案:蘇姍覺得巴菲特太於過專注投資活動而疏離了家人,於是提出分居並搬到舊金山,並委託好友門克斯代為照顧他。幾年後蘇姍向他透露搬到舊金山是因為有一位男人可以給她幸福感。
另一位同樣出生於1930年代的美國巨富的婚姻更是可圈可點。他是麥道夫。沒錯,就是那個導演世界最大的「龐氏騙局」(600億美元)而被判150年徒刑的傢伙。他確實是個超級大騙子,但另一方面卻是個好丈夫。老麥在2008年底東窗事發時,和他結婚49年、曾幫其做過會計的的妻子露絲大吃一驚,壓根不知道丈夫操縱了那麼大一個局。在老麥入獄後,她不離不棄,每週探望,給他鼓氣,自己卻陷入自責,覺得之前不能為丈夫分擔太多才有今日大罪大孽。
麥道夫是猶太人。猶太人非常注重家庭和婚姻關係,青少年時期就受到這方面的教導。有兩句猶太諺語這樣說道:「夫妻倘若彼此真心相愛,睡在劍幅般的窄床上也能成眠。」「離婚當然被看成是私事,但其目的是為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來保證婚姻的完整。」「壞蛋」老麥的婚姻被美國許多夫妻豔羨,雖然他們從不說出口。
普通人之於婚姻,沒有人不想打持久戰。創業者更希望有一位賢內助。成名後再結婚,雖然婚姻變得複雜,持久的難度也在加大,但是他們對於幸福感的追求,是一個亙古不變的命題,儘管這幸福感有長有短、有高有低。人們對成功人士婚姻事件的娛樂化,說到底只是一種情緒宣洩,而且多數時候與婚姻本身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