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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東:率先發明賣樓花引爆香港地產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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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霍英東是香港的傳奇人物,他祖籍廣東番禺,生於香港。7歲喪父。12歲進香港皇仁英文書院,因抗日戰爭爆發而輟學。當過渡輪加煤工、機場苦力、修車學徒、鉚工等。1992年11月至1996年11月任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他在經商上的許多理念直到今天依然值得學習。下面分享的就是關於他當時在地產經營上的一個創意。

那是1953年年底的一天,我找來高露云律師樓的律師和一些職員,一起商量怎樣推銷四方街新樓。在此之前,我剛用分層出售的方法,賣掉了我們投資興建的東安大樓。


我問大家﹕「有無比分層出售樓宇更好的賣樓方法?」

律師說﹕「分層出售已經是一個大突破,這種方法也已證明對投資者和買家都有好處,難道還不滿足?」

我說﹕「我覺得光是分層出售,不能活躍樓市,吸引不了廣大市民買樓,因為能夠一下子拿出一大筆錢出來買樓的人畢竟不多。能不能想個新方法,讓普通的市民也能買樓做業主?我始終覺得,買樓的人多了,物業市場才能旺起來。另外,有沒有辦法讓我們投資不多,就能有高的回報?我想了一個方法,不知行不行?在新樓正式動工興建前,我們公司先收取買家的一部分訂金,餘款分期支付,像交租那樣,到新樓落成時,收齊買家的錢,買家就擁有了自己的物業,做業主。」

律師最後也認為這是好主意,就繼續將這個想法再構思得完善一些。

四方街還沒動土,我就在售樓說明書上向市民推介分期付款的買樓新方法﹕「第一期先交訂金百分之五十,第二期落妥二樓樓面交百分之十……第六期餘款百分之十於領到入夥紙時清繳。」

樓宇開售的第一天,市民就蜂擁而來。立信置業有限公司的賣樓接洽處和高露云律師樓,前來交訂金買樓的市民排成長龍。

這是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次推出。之後,我們在出售四方街其它樓宇時,又不斷完善這種售樓方法,把第一期的訂金降低到總樓價的百分之十至三十,以吸引更多的市民前來買樓。

香港人就把正在興建中或還沒有動工興建的樓宇或其中的單元,形象地喻為「樓花」;我提出預售「樓花」,就是「賣樓花」。

「賣樓花」如今已成為全球地產行業都使用的經營手法,而立信公司則是最早推行這一方法的公司。

「賣樓花」是香港地產行業經營手法的一次革命性的突破。於買家而言,此方法減輕了他們一次性支付所有樓款的壓力,使得許許多多的市民也能介入房地產買賣市場,即使是那些略有積蓄的女工,只要先交一筆不算太多的錢,就可以預購新樓的單元,等到樓宇建成時補足餘款,就可擁有自己的房產。

我真的想不到,「賣樓花」方法一公佈,香港地產界瘋狂了起來,普羅大眾捲進了房地產的旋風裡;我們負責發展、興建的樓宇的售樓處,每天都有很多市民從港九各地蜂擁而來,隊伍排成長龍,售樓盛況空前。當中,有政府的小職員,有月入兩三百元的教師和打工仔,有普通的家庭婦女,有那些終身不嫁人的「自梳女」……有些人排隊預售到「樓花」後,隨即把「樓花」轉售給別人,一天之間就已經賺了一筆……

對我們來說,「賣樓花」加速了樓宇的銷售,加快資金回收;且收足買樓者預付的訂金後才動工興建樓宇,也避免投資風險,萬無一失。

那段時間我們的樓盤貨如輪轉,新樓盤開售的消息在報紙上一刊登,往往一天內就訂購告罄。

短短一年多時間裡,我們就在四方街地盤建起一百多幢、共六百多層、折合約五十多萬英呎的樓宇,蔚為壯觀。四方街一帶,也因此成為香港最早、最大的屋村之一。以每層樓賺一萬元為計,光是四方街地盤,我們就賺了六百多萬;況且,自己的投資甚少,基本上是靠買家的訂金把樓宇建好的。

「賣樓花」在今天當然已不算是什麼新鮮事,但在四十多年前,當我們第一次提出這個新方法時,地產界和社會的反響可以用「石破天驚」四個字來形容。香港是全世界最先推行「賣樓花」方法的地方,這一方法現在也早已在世界各地推行使用,成為地產商推銷新樓盤的必然方法。

多年來,有不少人問過我「賣樓花」的靈感從何而來。其實很簡單,辦工廠的,不可能自己做好許多現貨放在那裡等買家來買,一般都是接到訂單後才生產。有了訂單和訂金,廠方就可以啟動,銷路也有保障。而搞地產也是一樣,說得好聽一些,我們就是將地產工業化。

以上文章選自江蘇鳳凰出版社出版的《霍英東自傳-時局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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