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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濼生﹕公營房屋如何防炒賣

1 : GS(14)@2017-10-29 22:23:00

【明報專訊】買私樓的人普遍兼有投資與住房兩個目的。要買樓的人士,動用一生最大筆的資金而不考慮物業升值或貶值的機會根本不可能。但公營房屋蘊含公帑資助,納稅人對公營房屋應否防炒有要求,也很合理。他們會問:為什麼要貼錢給人家賺取回報?在仍有30萬戶在輪候公屋、近10萬人口住在條件欠妥的劏房之時,公營房屋如何防炒便成了重要的公共政策議題。大家設想:如果申請公營房屋是致富之道,是不是會引來大批投資客?有迫切住樓需要的人會因他們被迫忍受更長的輪候期。

租者置其屋計劃1997年底推出,2002年底喝停,期間為買入單位的人士帶來巨大資本增值。有鴨脷洲利東邨單位原業主在13年間勁賺逾11倍。原業主於2004年4月以約21萬綠表價購入單位,持貨約13年帳面獲利約239萬,單位升值1138%。

貼錢給人賺回報 納稅人介意

7月底一則新聞顯示,利東邨東茂樓高層18室,實用面積296方呎,本月中登記由房委會以56.56萬元賣出,估計買家是原來單位公屋租戶。該租置屋,呎價較屋苑目前居二市場呎價平近七成。據稱按現行政策,現居於租置屋邨的租戶仍可選擇購買其租住單位。由於每個公屋單位建造成本(未計地價) 早已逾120萬,房委會這個政策相當令人費解。

特首林鄭現積極推動綠置居,又提出要為不符合居屋資格的中產家庭構建「港人首置上車盤」。有指為遏止投資客入市,此等居屋的禁售期會加長。

租賣限制 更勝延禁售期

然而禁售期作為遏止投資客入市的機制代價大收效小。結果是追求回報的人照入市,禁售期意味自用需要不存在時仍得保留不沽售。這樣有損於效益的政策早宜檢討,如今把禁售期加碼是倒行逆施。

筆者認為,更有效杜絕投資客的方法是買入公營房屋的人士只容許自住,不容許租出(除以公屋租金租出外);又不容許直接或透過空殼公司擁有其他物業,同時又只能向合乎申請買入該等公營房屋的人士轉售。這些限制遠勝禁售期。希望政府考慮。

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何濼生 濼觀天下]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230&issue=2017102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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