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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長X的騙案 止凡

http://cpleung826.blogspot.com/2012/02/x.html

朋友在 facebook留言, 大吐苦水, 今次長X連電費都可以搞, 又是新招。


留言原文如下 :

現在或將來有意租用長X名下海X軒的朋友仔請先看看我本人的親身經歷:

大半年前我與長X海X軒訂立七個月租約,議定月租為$13,300,另加每月按用量收取的電費。當時已反覆問清楚,其他項目如水費及本地電話等均為免費,亦沒有任何其他收費項目(自行選擇及安排的項目如清潔及上網等則除外)。

數月前已發現「電費」數目出奇地貴,但因對方曾表示在職員安排下便可進入電錶房看讀數,故我欲在checkout前才一次過check數(起租時已抄下了 起始讀數)。但在checkout前數天當我要求看電錶時,對方表示因太危險故已沒有電錶,而在再三追問下職員始承認原來有其他由始至終從未口頭或書面提 及的項目(水費handling fee,電話費handling fee,巴士handling fee)竟是隱藏了在每月的「電費」中。

- 簽租約時, 職員表示除定額租金外, 另外唯一需繳交的是按用量按電錶收取的電費

- 如有其他必需收費項目其實即使不問也應該說,不說已經是不誠實

- 更何況我已反覆查問?

- 而如有告知又怎可能不問這些handling fee的實數,繼而又怎可能接受不知實數是多少, 「每月我地計到幾多就係俾幾多」?

- 為何沒有了前稱可用作核實收費正確的獨立電錶(而又沒通知)?

- 職員表示他們的收費就是正確,沒有電錶後無方法可供查核

- 為何在我表示電費極不合理地貴下(與在其他地方用電電費比較是多了一兩倍),起初仍不透露該費用是包括了其他項目,只是不斷說可能我有其他電器,可能電視 standby也用電,而最後要三番多次迫問妳們必需拿出我的用電量使用證據出來,方才透露「電費沒收多只是有其他收費」,是否有心隱瞞?

- 在我要求指出有關收費的相關條款時,黃小姐(經理)無法指出,她竟表示我的合約沒有相關條款,而他們的新條款卻是有包含這些收費的,是我們更新了,(為何沒有通知?)而我們不時都有條款改動也沒有通知住客的(結束對話前與她核實了一次我沒理解錯她的意思)。

- 翌日,馮小姐(management):沒有改動條款(不過說她們也有隨時更改條款而不作通知的權利),相關條款已說明收費(「Utility Management Fees are charged according to consumption」)。她就是以此向警方(馬鞍山警署檔案號碼:1200xxxx)解釋她們已列明收費。

- 她們完全承認她們是向客人說水費及本地電話等均為免費的,但免費的是 「使用免費」,收費的是 「handling fee」 。

- 她們表示不知道每項目(如電費多少,其他項目多少)的數目(如有向客人提及handling fee收費,客人怎會不問數目?又怎可能沒實數可提供?) ,總之每月按不知怎計出來的數目付款:香港容許如此收費的嗎?

- 更重要的是,handling fee 如何可歸入 「charged according to consumption」 收費?

- 在checkout(二月十八日星期六下午二時)交最後一次費用時我要求在收據上列出在 「Utility management fees by consumption」 下的收費項目(只是項目不是實數),被拒。口頭說出也拒絕。職員稱可聯絡management,但酒店該刻沒有management同事,要求留電回覆, 承諾會回電但仍沒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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