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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樓負擔無計入通脹

1 : GS(14)@2016-10-17 08:07:42

■有學者指,由於物業可再出售,成為業主投資收入,故國際慣例不會將置業成本計入CPI。



【本報訊】經常有人批評消費物價指數(CPI)未能反映居民負擔,尤其是供樓並沒有納入計算,有學者解釋供樓屬投資,不算是消費,故不獲納入,惟外國早有輿論倡議樓價須計算在內。


租金佔CPI比例升幅小

CPI有計算租金支出,若果調查住戶屬自置戶,則會採用租金等值法,假定其居是租住而非自住,以評估租金支出。星展香港經濟師盧明俐謂,租金支出屬量度樓價的代理指標(Proxy),樓價升租金亦升,經已反映樓價升跌。浸大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由於物業可以再出售,成為業主的投資收入,不算一次性支出,是故國際慣例均不會將置業成本計入CPI,而且現時差估處指數、中原城市領先指數(CCL)亦能反映市民負擔。英國亦是自2013年起,才將租金等值法納入CPI指數,以反映供樓者負擔。不過,當地早有人批評,接近65%英國人自置物業,對他們而言物業屬居所,不屬投資,故此CPI未反映居民負擔。事實上,本港過去5年CCL已經接近倍升,不過租金支出佔比僅升3個百分點至34.3%,在居民收入未有顯著上升情況下,反映CPI確實有盲點。麥萃才謂,樓價確實影響用戶每月支出,不反對推出結合供樓負擔(每月供款、按揭息)及家庭支出的新指數,不過相信統計有困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1017/1980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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