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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的真意 Bittermelon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_30.html

分工(Segregation of duties)是當今企業的重要管理手段,但有多少人想過,為甚麼要分工?例如為甚麼硬要把銷售、採購、庫存、HR、會計等分別由專人負責?不分工可以嗎?

其實分工與否全看需要,因為過份分工只會適得其反,例如將一件工作斬件由多人同時處理,看似能加快完成,但若彼此欠缺溝通的話,通常事與願違的居多。所 以,分工要通過合作,才能做到「分工合作」,發揮其應有效果。那麼,怎樣才算是有需要實行分工呢?就我所知有以下幾個情況:

互補不足:很多工作,特別是比較複雜的,都需要依賴擁有專門知識和經驗的人才去完成。就以一般企業為例,通常是銷售管銷售,採購管採購等等,各自運用本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互相合作把工作完成,為企業帶來利潤。

互相制衡:分工是重要的內部控制手段方法,通過它做出互相制衡或監督的效果。就以開支票為例,準備支票和做賬的人,不能同時是審批人去把支票開出。又例如醫院裡醫生只管開出配方,配藥則由藥劑師負責,這種分工安排就能減少用錯藥的機會。

加快速度:將工作分成很多不同的工序,可以同步進行的就同時進行,藉此縮短完成的時間。例如製衣廠縫製裇衫時,袖、領、衫身等會先由不同組 別的工人同步縫製,完成後才把各組件縫合成為一件裇衫。因為各組工人只專注於一個工序,不斷重覆下變成熟能生巧,效率因能提升。如果整件裇衫都由每位工人 負責去縫製,速度就相對比較慢了。不過,據說有研究指出,現今工廠的分工方法會對工人或多或少做成心理問題,所以有些工廠就推行一些措施來防範,例如在廠 房播放輕音樂,以舒緩工人的工作壓力。

如果沒有上述的需要,我認為就不必也不應分工了。

最後一提,要做到分工合作,彼此的權責必需清晰以及預先訂下來。不過,很多時問題都發生在未能預知的突發事件上,而爭駁也往往在這時發生,難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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