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藉打假徵費 港賣家指濫收 公司回應:沒違規年底返還至少一半
1 :
GS(14)@2016-08-15 05:25:14【明報專訊】阿里巴巴馬雲曾豪言要令「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現實又是如何?四名「淘寶國際版」速賣通(Aliexpress)的賣家接受本報訪問,稱阿里今年初開始,先後收取多項費用令經營變得困難,其中包括為打假而徵收的「自有品牌費」,只需交費但產品卻毋須改動,打假效力備受質疑。
明報記者 鄧偉忠
速賣通今年初亦同時向賣家徵收技術年費,阿里發言人稱,此項收費是用作打擊侵權、保障賣家的措施,強調只要賣家無違規,以及銷售額達到某個水平,一般而言會在年底返還50%或全部年費(見附表)。
港人李先生(化名)從事網購業務多年,本來一直在eBay營運,主要向海外客戶銷售衣物及小型電子產品,他在3年前加入速賣通,因當時只收取低廉交易費,開店初期增長的確非常快速,速賣通會以銷售額將賣家分成四級,「阿里不會公布每個級別的銷售額要求,只有你達到了那個水平才會知道。」他的網店在高峰期時,每年銷售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可達到第三級。
賣家﹕交費後產品毋須改動
直至今年初,速賣通接連增加收費,除收取基本交易費外,更要求網店只准售賣一至兩類貨品,「相關的可以一起賣,例如衣服和帽,但就不能同時賣電子產品。」網店更被要求按售賣產品類別支付技術年費。據阿里提供資料,技術年費每項由5000至30000元不等(見附表)。
阿里﹕嚴肅處理任何侵權
不過,另有賣家反映,指另一項介乎5000至7000元的「自有品牌費」,他表示該費用是為打擊假貨而成立,網店東主交費後可換取自有品牌名號,但最主要的產品本身卻不用作任何改動,「例如你是賣『高仿』名牌太陽眼鏡的,交費後可繼續售賣,完全毋須改動。」
阿里回應稱,根據賣家每年銷售額,同時未有觸犯任何平台規例,會退回50%至100%的年費,並重申速賣通有嚴格管理機制,不論文字或圖片侵權,都會按程度嚴肅處理,包括關閉賣家店舖。
而令李先生決定退出速賣通的,則是在徵收兩項新收費後,再要求所有速賣通網店在內地註冊成立公司營運;他指成立公司收費約在1至2萬元左右,但以一間每年收入約100萬元網店,一般純利率約4%至5%左右計,各項收費已蠶食大部分利潤。阿里回應稱,港人賣家理論上毋須註冊內地公司,惟需要在港擁有註冊公司,以及擁有註冊商標或品牌經營授權,有港人賣家則指,對中小型網店而言後者較難辦到。
受訪賣家都坦言,速賣通平台良莠不齊情况嚴重,提高平台經營門檻無可厚非,但對以打假為名收取費用,加上放款所需時間太長,另外再將資金借出予賣家收取利息的營運模式不滿(見另文),「希望阿里巴巴唔好口裏說打假,但收錢後卻放軟手腳」。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8540&issue=20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