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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BLOGBLOG:任天堂不流淚

1 : GS(14)@2016-07-14 08:07:57

一隻手機遊戲Pokémon GO,令到全城宅男甚至中佬熱切期待,原因可能是四個字:集體回憶。集體回憶值唔值錢,很視乎能否融入潮流。由紅白機、Game Boy、超任、N64、NDS以及Wii,任天堂算是陪伴着我30年的光景。古巨基有首歌叫《任天堂流淚》,很切合過去十年任天堂由天堂落入地獄。2006年初,任天堂股價是1.5萬日圓,4月宣佈新主機Wii,股價未見異動。到了同年11月,美國率先發售,12月到日本及歐洲開售,翌年就輪到亞洲包括香港,反應之熱烈令股價升至2006年底的約2.5萬日圓,翌年更瘋癲,2007年11月高見每股7.2萬日圓。



任天堂之死,不是iPhone,而是自己。2008年開始,智能手機入侵全球,任天堂繼續鄙視手機遊戲,我行我素主攻家用遊戲機。股價五年間高位累跌近九成,至2012年7月低見每股8,110日圓。過去一周Pokémon GO被大肆報道,股價累升52%,市值增加1萬億日圓(約780億港元)。股價是否被高估,可以看看最新騰訊收購Supercell的財務資料。全球收入最高手機遊戲開發商Supercell,最出名手遊game是《部落衝突》,騰訊以約671億港元作價,收購84%的Supercell股權(整體估值為800億港元),以Supercell去年全年純利約48億港元計,收購市盈率約16倍。
Pokémon GO吸金力是否抵得上《部落衝突》,任天堂市值暴增是否及得上Supercell整體價值,目前言之過早。但由美國佬玩Pokémon玩到變成社會新聞,我相信當日本、歐洲以至香港真正開通,瘋狂程度不會遜於當年Wii熱潮。







Pokémon GO收入來源主要是「玩家課金」,遊戲玩家可在App內每次交易用8蚊港紙或近千港紙買「精靈球」。任天堂藉Pokémon GO,未必賺到如《部落衝突》的收益。Pokémon GO是由Niantic、Pokémon以及任天堂共同打造,作為Pokémon GO開發及分銷商,Niantic是實際受益者,而Niantic的股東,分別有Pokémon、Google以及任天堂,而任天堂持有Pokémon三分一股權,假設Niantic三位股東各佔三分一股權,任天堂藉Pokémon GO分賬,大約為四成。分賬多少固然重要,更關鍵的,是任天堂藉此game見到未來的business model。Pokémon Go只是任天堂最受歡迎的其中一款遊戲,公司預告今年第三季會推出《動物之森》、《火炎之紋章》手遊,而《薩爾達傳說》將於明春推出,我最期待的《孖寶兄弟》及《孖寶賽車》手遊,相信亦會緊接出場。利益申報:寫了千字文,原因是想說服自己,昨日買了逾百倍PE的任天堂股票,沒有錯。股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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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714/1969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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