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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航權閒置常見

1 : GS(14)@2016-04-13 16:39:13

【本報訊】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以強硬措辭批評港聯閒置航權,有航空學者及民航處前高層均指,航空公司申請了航權但因商業理由未使用情況常見,政府亦鮮有施壓或懲罰,甚至在牌照期內未有營運亦可獲續期。


■馮永業

未聽聞會受罰

中大航空政策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主任羅祥國指,航空公司閒置航線常見,因取得航權後,航空公司尚要向民航處申請升降時段,由於跑道運作幾近飽和,航空公司或申請不到合適或足夠時段,最終或因商業原因放棄營運。羅又指由於申請航線成本低,航空公司都會先申請,再按情況營運哪些航線。他指如取得民航處升降時段但使用率不足八成,就有機會被收回;但如果只是閒置空運牌照局發出的航線,他則未聽聞過會有懲罰。有民航處前高層亦指空運牌照局雖有權力向經營不善的航空公司沒收航權,但甚少執行。他指如有公司取得航權但又沒飛機營運,而該航權又有其他公司爭奪,政府或會收回再分配,否則航權在牌照期閒置,當局甚少施壓。翻查港聯刊憲牌照,列明航空公司有權以任何次序經營獲批航點,並可取消香港以外航點;如港龍最新牌照,雖獲批來回齊齊哈爾、烏蘭巴托、烏魯木齊等航線,但未有營運。■記者林偉聰、李雅雯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13/1956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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