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論文個案相同 學者: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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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4-12 17:40:24【本報訊】新任平機會主席兼嶺大前講座教授陳章明,先後在嶺大及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SU),出任民建聯區議員鄭琴淵的博士論文導師。《蘋果》發現2篇論文都與子女供養父母有關,內文使用的12個個案完全一樣,有學者認為做法不尋常,違反學術界慣例,陳章明不應接受這2篇論文。
個案橫跨時間長不合慣例
鄭琴淵2008年入讀嶺大社會科學博士課程,提交的中文論文以「香港子女贍養父母立法研究」為題,主張立法規定子女供養父母,最終「降級」取得碩士學位。2012年,本身是調解員的鄭琴淵再入讀TSU教育管理博士課程,今次改為交英文論文,題目是「香港子女與父母孝道衝突的和解:邁向一個增強模式」(Filial Conflict Mediation of Older Parents and Their Children in Hong Kong: Towards an Enhanced Model),最後極速博士畢業。雖然2篇論文的標題不同,但內容均圍繞子女不願供養父母而引起衝突。鄭在嶺大論文主力探討立法規管,並借用13個聲稱「做區議員多年來遇到的真實個案」,以測試其法例是否可行;TSU論文則主張引入調解機制處理,並使用12個「真實或模擬個案」測試其調解制度。但記者發現當中12個個案的事主名字一樣,大部份的個案內容亦屬相同。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解釋,博士在獲取錄後先跟導師討論論文題目,然後才外出尋找適合個案,「一個案兩用」的做法並不恰當,「冇可能係預先儲定一堆個案先入學」。鍾劍華續指12個個案橫跨25年,歷時太長,不符合慣例,「你攞20幾年前嘅個案嚟討論今日嘅社福制度同家庭制度,當然唔妥當」。他認為論文導師理應開聲要求學生重新收集個案;陳章明回應指「一雞兩味」的做法可以接受,又說自己不是唯一的導師。2014年陳章明聯同鄭琴淵合著新書,內容與鄭的嶺大論文極其相似;鄭亦在陳擔任總監的嶺大亞太老年學研究中心出任研究員。■記者陳建平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12/1956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