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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回應「業績造假」質疑 經銷商稱要求其退還貨款

http://www.eeo.com.cn/2011/1202/216981.shtml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沈建緣 一場有關商業道德與相互利益的爭執正在惠普中國與其二級經銷商烽火九州之間上演。

涉嫌業績造假

11月30日下午,惠普二級經銷商北京烽火九州總經理方浩要求惠普退還貨款——烽火九州此前花70萬美元採購了一批惠普軟件而最終沒有銷售出去。這 是方浩自一個月前向媒體發佈消息,稱惠普涉嫌業績造假違反塞班斯法案後,與惠普進行的又一次接觸。但雙方並沒有達成一致。方浩表示,不排除進行海外訴訟的 可能性。

12月1日,針對惠普二級代理商稱惠普業績造假事件,惠普中國向本網表示,惠普一個獨立的調查團隊正在對這一問題進行徹查。並希望方浩提供更多的證 據或材料,以協助惠普調查。

惠普的調查顯示,上述雙方的交易在2010年4月份發生,而6月份後,烽火九州才成為惠普的二級經銷商,也就是說在交易發生時,烽火九州並不是惠普 的經銷商。惠普方面認為,「烽火九州通過惠普某家一級代理商和進出口代理商購買了此套軟件,但並未直接與惠普簽訂任何合同。」所以不存在「壓貨給經銷商」 的情形。

記者就此向惠普中國區市場總監陳雷求證,陳雷表示,「就目前調查組通報的情況來看,是烽火九州和惠普中國一名前員工行為不當,進行了未經授權的私下 交易。」

交易溯源

據方浩向媒體透露,2010年4月下旬,惠普電信行業銷售總監曹某找到他,希望他可以為某移動公司用戶訂購一批價值70萬美元的惠普軟件。方浩坦 承,除了經濟利益的驅動外,他也考慮到了未來與惠普的長期合作。因此,方浩接受了惠普的條件。烽火九州通過惠普的一級代理簽訂了代購合同,於2010年4 月28日支付了貨款,並在4月31日提貨。

方浩表示,按照當時曹某的說法,該合同還未最終敲定,但為了將此項銷售計入2010年上半財年業績,惠普軟件部和銷售部需要在4月30日前出貨。雙 方約定,4個月內回款,並給烽火九州8%的代理費。

據惠普內部人士稱,一份惠普2010年4月發佈的內部郵件顯示,由惠普銷售部相關人士找代理商壓貨,未來銷售用戶如最終預算不夠,則從維護保修合同 中付費。

2010年6月底,曹某離職,方浩便開始與惠普銷售部、軟件部交涉此事,惠普方面表示,惠普與上述移動公司的維護保修合同尚未簽訂,所以暫無法處理 這些軟件。

2010年10月28日,惠普公司與上述移動公司的維護保修合同簽訂,但合同中沒有涉及這些軟件產品。這套70萬美元的軟件就此砸在了方浩手裡。

據方浩的描述,自己是「為了拉關係才被動參與業績造假的。」除了4個月內8%的返點之外,他還寄希望於像前惠普曹姓銷售總監承諾的那樣,以後成為一 級經銷商,並從長期合作中獲得回報。

在創立烽火九州之前,方浩在惠普的一家一級經銷商任職。雖然知道某移動公司還未與惠普最終簽訂採購協議、事先買下這套軟件有著巨大風險,也明知這種 方式違反了惠普公司的銷售政策,但依然把四百多萬的資金押了上去。

業界觀點

對此,德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傑律師認為:「這本身就是一個不規範的私下交易,他明知道這麼做是違反規定和有巨大風險的,而且他當時並非惠普的經銷 商,完全可以拒絕這麼做,但是他還是這麼做了。與其說他是一個受害者,不如說他是一個冒險者更為恰當。」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渠道商說:「惠普管得挺嚴的,內部不允許這麼做。這件事也給經銷商提了個醒,要根據銷售政策和合同來進行交易,以儘量避免風險。 如果交易是基於人情或口頭承諾的,一旦發生人事變動,就很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由於無法按照承諾得到貨款,方浩今年7月和9月先後寫信給中國惠普原總經理符標榜、現任新總經理吉爾反映問題。他們的回覆是,讓惠普審計部門跟他溝 通,符標榜還要求提供全部文件材料。但審計部門的解釋是,調查只負責瞭解內部是否違紀,不負責解決問題。

方浩稱,按照惠普的政策,產品發貨後,內部如要計入業績,須拿到代理商提供的最終用戶收貨驗證,而軟件目前仍在公司庫房,未曾交付,惠普卻已將此計 入,涉嫌財務造假,作為美國上市公司,違反薩班斯法案。他已準備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美國大使館商務處投訴。若12月20日前問題還不解決, 他將對惠普正式提起訴訟。

方浩還提出,為完成2010年上半財年業績,軟件產品還在烽火九州的庫房裡的時候,惠普就將銷售額計入了當期的銷售業績。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二級經銷商和惠普的糾紛,並不在薩班斯法案的調整範圍。薩班斯法主要是調整美國公司財務監管當中的法律問 題,因為這不涉及公司內部之間的財務問題,而涉及到公司和它下游經銷商之間這種契約關係,所以應當適用合同法解決他們之間的糾紛。

另一個疑問在於,軟件產品還在烽火九州的庫房裡,而惠普已經收到了終端用戶收貨確認書。陳雷表示,「公司的銷售政策明確規定:人情、非正式的承諾不 是任何銷售交易的有效基礎。所有渠道銷售均需要正式的合同和真實的終端用戶收貨證明。」

惠普方面稱,終端用戶收貨這份確認書是與烽火九州簽訂銷售合同的惠普一級代理商提供的,如果軟件真的未銷售出去,則意味著函件的真實性存疑,參與這 一確認函件操作的人員涉嫌造假。方浩和惠普的那位前僱員可都有可能涉入此事。

對此,相關法律人士表示:「一旦調查組確認函件是虛假的,他們可能構成了對惠普公司的欺詐行為。」

目前,惠普仍在調查惠普在冊員工在此次交易中的參與情況。並強調對此類事件「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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