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傳對沖基金向聯交所施壓 讓股東鬆綁長期停牌股研設時限

1 : GS(14)@2016-02-03 14:40:48

■聯交所或檢討長期停牌公司的規定;圖為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 資料圖片



【本報訊】路透引述消息,指聯交所受對沖基金施壓,將在今年稍後諮詢市場,檢討長期停牌公司規定,包括限制股票停牌時間,及設立讓投資者退出長期停牌股份的機制。分析認為檢討有必要:「咁長期(停牌),係咪理想?」但料出於監管考慮,制度未必會採用美國的場外交易制。記者:黃翹恩



港交所(388)上月公佈三年戰略計劃,重申會繼續檢視上市公司監管,當中包括長期停牌公司、除牌及相關規定。截至1月底,共57隻港股停牌3個月以上,歸類為長期停牌,數字與2014年相若,涉及的問題包括財困、違規、公眾持股量不足等(見表)。最「老資格」屬09年起,停牌至今6年的第一電訊(865)。去年的風頭躉漢能薄膜發電(566)、涉造假賬的基金愛股四環醫藥(460)、被沽空機構踢爆造假、昨日被聯交所決定周四起取消上市地位的中金再生(773),以及擬將媒體業務售予阿里巴巴的南華早報(583)亦榜上有名。



研投資者退出機制

路透昨引述多名消息人士,指證監會、港交所正與另類投資管理協會(AIMA)磋商,討論限制股票停牌時間,並設立一個能讓股票遭凍結的投資者退出的機制。導火線來自去年7月漢能遭延長停牌,等候調查,但沽空漢能的基金遲遲未能沽貨套現,反因事先借貨沽空而需每日支付利息。基金向聯交所施壓,要求檢討機制,例如參考美國做法,停牌股份至規定時間需自動復牌。



讓劣質公司有序除牌

證監會發言人不評論傳聞。聯交所發言人指去年交易所內部曾檢討長期停牌公司事宜。鑑於市場日益關注,交易所認為有需要採取更有效除牌政策,讓劣質公司有秩序地離開市場,及對其他違規公司起阻嚇作用,實與其他主要市場看齊,正繼續研究,若有需要,例如建議修改《上市規則》等,會就建議諮詢市場意見。市場普遍認同檢討股份停牌時間太長。立法會議員(金融服務界)張華峰建議應為停牌時間設一合理上限,但他指出需留意主板、創業板及未來或設的第三板是否同樣處理。吳惠恩律師行顧問律師鄭孟揚提議,可於股份代號中,特別標示長期停牌股份並容許交易,與標記第二上市公司做法相似。標記可提醒投資者風險自負,亦令持貨者有出路沽售。另亦有意見認為應仿傚美國,設場外交易制(OTC)。但美國OTC只供獨立經紀之間交易,亦不屬美國證監會規管。鄭孟揚認為場外制「監管者未必歡迎,始終係灰色地帶」。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203/1947708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512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