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內部指引:警棍只打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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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10-21 08:20:56
■上星期六晚警棍兜頭照扑,有違警方的教材指引。
【本報訊】警方在連日佔中示威中,被指一改慣常做法,並無使用胡椒噴霧,將武力升級,以警棍揮向示威者,導致多名示威者頭破血流。根據警隊使用武力指引,警棍屬中級武器,武力程度僅次於最高級別的槍械,屬暴力攻擊,而且可致命,所以警隊一直嚴格規定警務人員使用警棍只可攻擊目標人物的四肢,以免造成傷亡。
■根據警隊使用警棍指引,警務人員只可用警棍攻打目標人物的手臂或腳部,令對方喪失攻擊力,當中有三種攻擊技巧,包括圖中的正手流體震蕩截擊。互聯網
據了解,根據警隊內部使用的武力指引,警方採取對抗層次由口頭警告至動用槍械,共分六個級別,而警棍屬中級武器,武力程度僅次於最高級別的槍械,主要用作反罪惡行動及騷亂。由於警棍可致命,警方一般會先採用胡椒噴霧或徒手對付頑強抗拒人士,若胡椒噴霧無效,才考慮提升武力至使用警棍,而且指引嚴格規定,除非前線人員或其他人性命受威脅,前線人員才可向目標人物的頭部、頸部、身體關節或其他骨骼組織揮動警棍,否則前線人員只可攻擊對方手臂或腿部,以免造成致命傷害。警隊目前使用的警棍分兩種,分別是伸縮警棍及長警棍,伸縮警棍是所有軍裝及便裝警務人員的裝備,長警棍是機動部隊驅散人群的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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