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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主透過保險保障自己! 唐德玲

1 : GS(14)@2012-12-27 23:41:07

http://www.skypost.com.hk/column ... 7%B1%EF%BC%81/62926
平常我們買保險,大都因為我們有家庭責任,萬一自己早逝或遇到嚴重意外,又或者突然患重病時,家人也不用面對突如其來的經濟負擔,因為透過保險就可以轉嫁風險。
不過,姊妹們可有想過,受保人和受益人可以是沒有任何親屬關係,而只有純粹的利益關係,也可以訂立保險契約呢(從保險的角度,兩者只要有金錢關係,便構成可保利益,英文叫insurable interest)?
最近我便有一位姊妹Fiona,要求我為她的妹妹安排一份保險,原因是她剛借了50萬元給她,擔心妹妹遇到意外或因疾病早逝而不能還款,她的借款便泡湯。事實上,她這筆錢本來是留給自己兒子幾年後讀大學之用,所以不容有失!
貸款人作保險受益人
在這個情況下,這份保險的受保人便是Fiona的妹妹,也即是欠款人,而受益人便是她自己,即貸款人,而投保額便是欠款的金額了!
在Fiona的例子中,由於她倆是姊妹關係,她對妹妹自然有一定信任,信她不會隨便斷單,甚至拿了保單裏面的錢,因為持有人仍然是她妹妹。理論上,如果不是出現索償情況,妹妹是可以隨時提取保單的利益,例如每年派發的紅利等。
這裏要補充一點,很多保險公司都只接受直系親屬,包括父母或配偶作為保單的持有人,兄弟姊妹是不可以作為持有人的,所以,Fiona還是讓妹妹作為該份保單的持有人。但其實,如果Fiona跟妹妹是訂立正式的借貸協議,她是可以得到更大保障的,做法是再安排一個保單轉讓手續!
可辦保單轉讓手續
所謂保單轉讓,一般用於樓宇貸款或私人貸款之上(妳向銀行借錢買樓時,部分銀行會要求妳買一份人壽保險,其實就是這個意思),做法是將保單的惠益或價值暫時及有條件地轉讓,也可以作為私人或物業貸款抵押。
保單轉讓後,保單持有人有責任繼續繳交保費,使保單生效。如果貸款已經全數還清,受讓人在保單中的權益便會停止。但在受讓人仍然享有保單的權益時,轉讓人無論任何時間改變保單的狀況,都必須先徵得受讓人同意。
不過,要安排保單轉讓,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出示正式的商業或法律文件以茲證明,所以,雙方必須到律師樓辦理。至於Fiona的例子,由於她不想太過煞有介事,所以沒有要求妹妹去律師樓草擬法律文件,而只是要求她自行買一份保險便算了,某程度上也有一定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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