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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風電「神仙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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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上風電第二輪招標在即,去年首期中標的四個項目還無一開工。中國雄心勃勃的海上風電開發遇到什麼麻煩
財新《新世紀》 記者 楊悅

 

  「我們正在爭取往前趕。」山東魯能集團東台項目辦徐姓主任在接受財新《新世紀》採訪時透著些許無奈。2010年5月,在中國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 招標中,魯能集團奪得位於江蘇省東台市的潮間帶項目,如今近一年過去了,東颱風電項目的核准手續仍未走完。而同處江蘇的濱海、射陽和大豐另外三個項目,也 因為尚未通過核准而遲遲沒有開工。

首輪海上風電招標項目均位於江蘇,目前進展不盡人意。圖為江蘇如東沿海風電場附近,村民騎車而過。Qilai Shen/Bloomberg/CFP


  根據2010年10月8日發佈的結果,在這次廣受關注的大規模海上風電項目招標中,四家央企子公司從幾十家投標方脫穎而出。濱海、射陽這兩個各 裝機30萬千瓦的近海風電項目,大唐集團旗下的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標價0.737元/千瓦時)與中國電力投資集團旗下的中國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中 標價0.7047元/千瓦時)分別中標;國家電網公司旗下的山東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價0.6235元/千瓦時)與國電集團旗下的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中標價0.6396元/千瓦時),則分別拿下了東台和大豐兩個各20萬千瓦的潮間帶項目。

  自上世紀90年代丹麥建立世界第一座5萬千瓦海上風電場以來,海上風電發展歷程還不到20年,而中國發展海上風電更是近兩年才提出的新生事物。 2009年1月,剛剛成立的國家能源局召開海上風電開發及沿海大型風電基地規劃工作會議,翌年,能源局聯合國家海洋局制定出台《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 辦法》,明確了兩部門分工,前者負責中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後者負責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海域使用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此外,能源局還要求「海上風電 規劃應與全國和沿海各省(區、市)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相協調」。2010年5月,發改委進行首期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

  在現有新能源發電中,光伏太陽能發電成本居高不下,核電又有安全之憂,因此,成本相對較低、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風電,成為中國發展新能源的首選。經過近7年「大躍進」式的發展,目前除了西藏尚未有風機,陸上風機已遍佈中國的大江南北。

  在陸地風電已乏地可圈後,遠離電力負荷的「三北」(東北、西北、華北)風電送出受地區電網限制,人們便將發展風電的目光轉向了海上。沿海地區經 濟發達,用電需求量大,這也是中國政府發展海上風電的考量之一。據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今年6月在南通召開的海上風電工作會議上透露,到2015年,海上 風電裝機規劃目標為500萬千瓦,2020年要達到3000萬千瓦,成為世界第一海上風電大國。而中國目前已建成的海上風電裝機規模只有138萬千瓦。

  不過,從魯能在東台市建設海上風電的經歷來看,這個規劃實現起來並不容易。魯能的項目之所以遲遲沒有獲得核准,原因在於去年的招標是由國家能源局主持,國家海洋局並未參與。

  「神仙在打架。」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的一位風電業內人士比喻說,「在海上發展風電,不只是發改委、能源局說了算,海洋局是海域的直接管理部門,能源局的風電規劃與海洋區域功能區劃之間缺乏協調溝通,而地方利益在海上風電中也沒有得到體現。」

  與陸上風電多建設在人煙稀少之地不同,海洋寸海寸金,各地方政府早已對自己的海域做出規劃。顯然,在生態農業、養殖、旅遊以及沿海城鎮經濟諸多選擇中,目前僅能盈虧平衡甚至虧本的風電並不是海洋「聚寶盆」的首選。

魯能之困

  魯能集團在東台的項目正面臨諸多變數。儘管否認了退出傳言,但項目辦的徐主任承認,東台項目的用海選址已經發生了變化,「因為那些地方有別的用 處」,魯能不得不重新勘測。他透露,調整後的風場用海面積縮減為60多平方公里,比原來小了一半,距離海岸線的距離擴大到35公里-36公里,也較原規劃 向海推進約15公里。

  徐主任解釋說,東台項目過去所處的潮間帶位置,有一半距離不能利用,水比較淺,不適合海上風電的施工特點。潮間帶是指大潮期的最高潮位和最低潮位間的海岸,也就是從海水漲至最高時所淹沒的地方開始,至潮水退到最低時露出水面的範圍。

  潮間帶風電在世界上並無先例可循,其淤泥質灘面,陸地施工裝備無法施工,即使漲潮時水深也比較淺,現有大型施工船隻不能直接進入,潮間帶風電場 建設需要定製專用施工裝備。另外,海上風電要求「無大風,無海浪,無淋雨」的施工條件,一年的施工有效天數在150天左右,冬季有冬潮,不能進行施工。因 此,儘管面積縮小,並不意味著成本會下降。徐主任表示,風場場址向海區延伸,僅海纜這一塊的投資就增加很大。國內廠家不具備生產220千伏海纜生產條件, 國外產品的價格則遠高於特許權招標價格的承受力。

  7月27日,東台市海洋灘塗與漁業局海域管理科科長方錫進在其辦公室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儘管做了以上調整,魯能集團的項目「能不能搞得 成」還值得懷疑。他指著牆上的一幅地圖告訴記者,魯能集團中標的區域位於東沙、高泥,按照東台市規劃,原來在該處設有風電建設區,但江蘇省的圍墾規劃中, 又將東沙和高泥規劃為圍墾區,面積共計60萬畝。「圍墾規劃區域不能搞風電。」方錫進說,圍墾區的主要功能有三類,生態農業佔60%,養殖和生態旅遊各佔 20%。

  圍墾是江蘇省的重點戰略項目之一。東台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稱,東台是江蘇省圍墾區的重中之重。東台位於江蘇省沿海中部,擁有85公里海岸 線,2697平方公里海域。江蘇省規劃到2020年圍墾灘塗270萬畝,東台圍墾比例佔到37%。2009年,江蘇省即要求東台市啟動100萬畝灘塗圍墾 綜合開發試驗區工程,東沙、高泥名列其中。據方錫進介紹,東台海域屬於淤漲型海岸,灘塗每年都會向海裡延伸,海岸線每年以80米左右的速度向東淤漲延伸, 年淤漲面積1萬多畝。東台目前有156萬畝灘塗面積,佔全江蘇省的五強。

  但方錫進透露,在這片將要被圍墾的灘塗上發展海上風電,與一般認為的養殖業衝突倒是不大,「主要是和城鎮建設區劃功能有衝突」。「發展城鎮經濟不僅僅是開發房地產,還有要企業、辦公區、居住區。」他說,「如果要開發風電就不能有高層建築,會影響風機的運轉。」

  「工業與城鎮建設區」是2010年10月國家海洋局對海洋功能區劃進行調整後新增設的類目,主要包括可供臨海企業、工業園區和供沿海市政設施、 濱海新城和海上機場等建設的海域。「濱海城市建設一定會和風電建設產生衝突。」方錫進說,海洋局現在要求將海上風電向深海佈局,儘量遠離海岸線。

  海洋局7月6日最新發佈的海上風電實施細則中,要求海上風電開發距離海岸線10公里以外,水深10米以下,要「節約利用岸線」。方錫進表示,東台市的海岸線逐年向海延伸,最好在圍墾形成陸地以後再建風機,否則會對其他的開發利用產生影響。

  方錫進介紹,東台市去年開始修編海洋功能區劃,東沙、高泥區塊被定為保留區,「保留區就意味著功能待定」。他透露,目前江蘇省級2010年-2020年海洋功能區劃已經上報中央,正等待批准。

剃頭挑子一頭熱

  海域使用發生變化,海上風電與當地圍墾規劃發生衝突,職能部門之間缺乏協調與規劃,魯能東台項目的境遇絕非個案。華能新能源公司總經理趙世明在 南通會議上發言時表示,該公司在大豐的30萬千瓦近海風電項目,就因為規劃銜接問題帶來巨大的成本壓力。海域使用的變化對其接海纜路線產生影響,另外,華 能還面臨穿越8公里珍稀動物保護區的問題,項目的審批過程也將延長。

  「海域屬海洋局管轄範圍,不是發改委、能源局單方面說了算。」神華集團國華風電公司生產部經理岳躍介紹說,海上風電主要涉及海洋管理方面的三個職責,一是海域使用,二是海洋環境保護,還有海底電纜管道,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海域使用問題。

  方錫進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海上風電建設的前提是要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符合功能區劃就能搞,不符合就無法建設」。但海上風電在以往的海洋 基本功能區劃中並無涉及,2010年10月,國家海洋局對省級海洋功能區劃編制技術要求時對海洋功能區劃進行了調整,將原一級類「礦產資源利用區」「海水 資源利用區」和「海洋能利用區」合併為「礦產與能源區」, 主要用於開發利用潮汐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海域被劃入其二級類別「可再生能源區」,其中並未提出開發海上風能,只是在註釋中指出,中國「海上風能資源 分佈廣泛,目前尚未完全調查清楚」,且海上風電場與部分用海兼容,現階段可在基本不損害海洋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選擇合適海域進行海上風電場建設。

  方錫進稱,海洋功能區劃設置是徵求各個部門意見後形成的。「比如搞風能,能源局在海上搞風電,多大的範圍,我們要看規劃,看這個區域是否具備搞風能的條件。」他說,魯能的海上風電項目和江蘇省的海洋規劃有衝突,「東台地方規劃必須服從省級規劃」。

  除了海洋局和地方上對於海洋及近海地區的發展規劃對海上風電的發展形成制約,更麻煩的是與海軍的協調。6月國家能源局在南通組織召開的海上風電 工作會議上,福建發改委一位官員提及,福建從2009年初就開始編制海上風電的發展規劃,最初規劃了100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從2010年就開始與海軍 基地溝通,結果一稿上去就被砍到170萬千瓦,經過艱苦溝通後確定為495萬千瓦。

  2010年7月,福建省發改委邀請當地的陸海空三軍和相關職能部門一起論證規劃方案,2011年向南京軍區正式報送,至今仍杳無音信,主要原因就在於福建與台灣相鄰,涉及複雜的軍管問題,很難大規模地開建風場。有類似問題的並不只福建一省。

  事實上,該官員承認,福建海域廣闊,福建海上風能最好,但同時海況也是最惡劣的。潮差風速流速大、海底地形複雜,都是淤泥沙質,很多基岩祼露,建設起來技術難度也很大。

  中國政府計劃在11個沿海省份開發海上風電。「每個省份幾乎都涉及軍事用海,影響有大有小。」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說,除了福建,受影響較大的包括河北、山東、天津以及廣東、海南。

「肯定要虧本」

  海洋管理部門「守土有責」,部分地方政府態度消極,曾經為了爭當第一個吃螃蟹者而競相壓價的風電開發商們,拿到項目後也在高昂成本前放慢了腳步。

  沿襲2003年開始的中國首次陸上風電招標,電價一直是中標與否的關鍵。去年的首輪海上特許權招標中,能源局雖然沒有選擇四個項目的最低競標 方,最終的中標電價仍低至0.74元/千瓦時以下。龍源電力總經理謝長軍在南通海上風電工作會議上就指出,各開發商為拿到海上風電的特許開發權,在評標打 分規則影響下,中標電價低於預期值,接近於江蘇省陸地風電電價,風電開發商承擔著非常大的壓力。江蘇省發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李玉琦則在會上表示,價格 過低不利於海上風電的推進,目前江蘇省已有11個海上風電示範項目,要防止陸上風電跑馬圈地的現象在海上發生。

  國華能源是最早在江蘇東台開發風電的企業,去年的海上風電招標投了濱海、東台兩個項目,報價為0.738元/千瓦時,因為遠高於魯能的 0.6235元/千瓦時報價而出局。國華能源的項目經理批評說,不能把希望寄託在低價中標以後再想方設法,這個風險非常大,「我們沒中標很難過,但中標企 業的日子恐怕也不好過」。

  國華能源內部人士估算,魯能的東台項目投資大概要40億元,而同樣規模的陸上風場投資大約17億元。魯能的中標價格是四個中標項目中電價最低 的,「肯定要虧本」。國華能源、華能新能源等幾家公司代表在6月南通會議上均認為,以鹽城海域的資源條件以及海洋條件為例,大概潮間帶海上風電的電價應該 每千瓦時近0.80元/左右,近海項目每千瓦時0.85元-0.90元。

  據前述消息人士透露,魯能前不久剛剛在東台設立了測風塔。按規定,測風塔測風一年後才能施工。海上風電場施工難度大自不待言,即使風場投運後, 也不能高枕無憂,迫於低電價壓力,國內風場大多採用國產風機設備,而國產風機設備的質量水平偏低在業內是公開的秘密。國華風電在東台的灘塗風場一期項目共 134颱風機,79台為華銳風機,投運至今已三四年,「平均每颱風機每月損壞0.56次」。

  「國產風機故障多,齒輪箱、發電機、變電器等大件經常損壞,光齒輪箱就壞了六七個,發電機換了十幾個。」他苦惱地說,「在陸地上換一個齒輪箱, 成本已非常高,600噸的大吊車來,光入場費用就30萬元/天,如在海上還要用船把吊車運進去,難度非常大。維修成本不是幾千萬元就能打得住。」

  魯能東台項目辦徐主任則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強調,魯能的項目並未延期,海上風電按要求是在核准之後34個月內完工。

  國家能源局在南通會議上透露,今年下半年將啟動第二輪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招標準備工作,預計明年上半年完成招標,總建設規模將在150萬 -200萬千瓦。不過,即使核准工作能在近期順利完成,即使財大氣粗的大國企們為搶佔海上風電這一戰略性資源願意暫時不考慮虧損問題,施鵬飛仍對財新《新 世紀》記者表示:按照目前的建設速度,要想完成2015年中國海上風電裝機500萬千瓦的規劃「有難度」。中國陸上風電曾連續五年以100%的裝機速度擴 張的大躍進,將難在海上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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