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對外開放舉措要落地,修法是前提。經過兩個月征求意見後,銀行業持續對外開放的一大重要政策落地。
8月23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下稱《決定》)。其中主要涉及金融開放多項規章制度的廢除與修改。
業內人士稱,《決定》以一部規章的形式,從四方面入手廢止了此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規定,標誌著外資正式享有“國民待遇”。
隨著持股比例放開,市場關心,當一家中資銀行外資持股比例較高時,究竟算中資銀行還是外資銀行?對此,銀行業專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監管按照“出生論”來進行管理,即設立的時候是什麽類型的機構即遵照什麽監管辦法。外資持股比例變化多少,不改變機構類型。
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此次落地的對外資開放金融舉措,讓外資享受“國民待遇”,而非“超國民”待遇,隨著我國監管能力不斷提升,進一步對外開放,將有利於進一步提高中國金融市場的國際化水平,以及資源配置效率銀行外資股比限制取消,外資終獲國民待遇,“出生論”監管,持股多少不改變機構類型和金融服務水平。
“四面出擊”,外資終獲國民待遇
此前,關於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規定集中在以下4部規章中。
一是《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第8條和第9條;二是《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1條;三是《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6條;四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17條。
此次銀保監會“四面出擊”,《決定》以一部規章的形式,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同時修改上述3部行政許可規章中的相關條款。主要從以下四方面入手。
首先,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對中、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適用統一的許可辦法,符合國民待遇原則。
其次,取消《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刪去上述3部許可辦法相關條款中關於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向單個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作為戰略投資者向單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投資上述機構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5%的規定。
第三,按照中外資同等對待的原則,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按入股時該機構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調整銀行的機構類型。
最後,明確境外金融機構在投資入股中資銀行時,還應遵守國家關於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有關規定。
修改後,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股比限制即被全面廢止。事實上,隨著今年金融開放不斷提速,6月,銀保監會已經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業內人士指出,此次正式發布的《決定》與此前征求意見稿相比並無較大改動。
遵照“出生論”,持股多少不改變機構類型
隨著外資持股比例放開,市場關心,當一家中資銀行外資持股比例較高時,究竟算中資銀行還是外資銀行?
此外,由於此前已經有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對外資股比限制放開後,外資持股一家中資銀行持股比例較高之後,究竟按照中資銀行管理還是按照外資管理?
對此,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在現行監管體系下,中資銀行包括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機構類型。
上述負責人指出,《決定》規定,外資入股上述銀行,按照入股時被投資銀行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而將上述銀行變更為《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所規範的外商獨資銀行或中外合資銀行。對外資入股的上述銀行,在市場準入、業務範圍、經營地域等方面,適用與該機構類型相對應的許可規章和其他審慎監管規定。
對此,上述銀行業專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監管按照“出生論”來對銀行進行管理,即設立的時候是什麽類型的機構即遵照什麽監管辦法。外資持股比例多少,不改變機構的“類別”。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決定》明確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除需遵守相應機構類型的審慎監管規定外,還應遵守現有和未來我國關於外商投資的基礎性法律。
上述銀行業專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金融進一步對外開放以後,監管要向精細化的方向轉變。比如,以前是單一的股比限制,未來可能更多看資本水平、在當地的業務優勢、股權結構、公司治理是否合理,會否侵害少數股東利益等,通過多維度評估外資行經營發展情況。此外,監管也會向海外監管機構學習,與海外監管機構建立更好的合作關系。
日歐多家外資機構表達合作意向
回顧中國銀行業開放歷史,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在我國銀行業市場化改革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既通過“引資”增強了中資銀行的資本實力,又通過“引智”提升了中資銀行的經營管理和風控水平。
在今年博鰲亞洲論壇年會上,中國宣布將確保已宣布的重大金融開放舉措盡快落地,努力讓開放成果及早惠及世界各國企業和人民。
不過,取消銀行股比限制也引發一些市場擔憂。例如,這次中國銀行業開放步子是否邁得“過大過快”?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否受到沖擊或由此引發金融風險?甚至有觀點認為,外資銀行可能會把中國金融機構未來的增長紅利賺走,“肥水流到外人田”。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則表示,當前,中國銀行業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監管能力不斷提升,監管手段不斷豐富,具備在便利外資深度參與的同時,有效防範開放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的能力。在推動落實放寬市場準入的政策過程中,宏觀管理部門不斷完善機制建設,維護國家經濟安全,金融監管部門積極推動完善金融領域的安全審查和相關審慎監管機制,維護金融穩定。
一位銀行業專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中國金融開放不是迫於外部壓力或是被動選擇,而是針對中國經濟改革、金融發展現實情況做出的主動選擇;銀行業對外開放可以提高金融體系資源分配效率;中國金融對外開放還要註意開放與防範風險的平衡。
此外,第一財經記者獲悉,銀行業相關領域的對外資開放,銀保監會此前已按部就班推進部署,例如,2017年宣布取消除民營銀行外的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股比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
7月11日,銀保監會官網顯示,近期批準約旦阿拉伯銀行籌建上海分行、中國信托商業銀行籌建深圳分行、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升格為分行,批準彰化商業銀行在中國大陸的子行開業、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在中國大陸的子行開業。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隨著中國金融開放政策陸續部署到位,還有日本、歐洲等國的多家機構表達了合作意向。
例如,4月27日,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正式獲得銀保監會批準籌建,這是首家獲批的兩岸合資消費金融公司;5月2日,銀保監會發出關於籌建工銀安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批複通知。
6月26日,在銀保監會例行發布會上,星展銀行(中國)首席執行官葛甘牛表示,星展集團計劃在中國設立合資證券公司。他透露,目前星展銀行正在積極研究設立分行和子行。
對於此輪金融開放沒有看到更多美國金融機構的身影,有業內人士稱,事實上,此前美國金融機構如花旗銀行等在國內已經基本完成布局,這一輪開放更多以新興市場國家為主。
上述銀行業專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資管業務、不良資產業務等是外資行比較看重的領域,在當前中國銀行業不斷轉型提升服務水平的過程中,也遇到諸多困難與挑戰,中外相互切磋、良性互動更加有利於中國銀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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