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距離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落下一個貧困人口只剩下兩年多時間。毫無疑問,扶貧越往後任務越艱巨,且此前扶貧工作中的問題也逐漸暴露,讓接下來的扶貧攻堅戰需要與反思並行。
近日下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對今後的脫貧攻堅工作做全面部署。在8月20日的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亦表示,要把脫貧攻堅的基礎性工作做得更實,貧困戶的識別、退出一定要做到精準。
的確,過去數年的扶貧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十八大提出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以來,截至2017年底全國貧困人口減少6853萬,平均每年在1000萬以上;2017年返貧的人口只有20萬,總體上呈現逐步減少趨勢。不過,扶貧也衍生出新的不公平,諸如“懸崖效應”和“福利陷阱”並不鮮見。
其中“懸崖效應”既存在於貧困戶和非貧困戶之間,也存在於貧困村與非貧困村之間,主要指兩者的差距太大,讓非貧困戶或非貧困村恨不得也戴上貧困的“帽子”。具體表現是,部分地方在執行扶貧政策過程中,把義務教育有保障變成了貧困戶的家庭成員“上什麽學都不花錢”,把基本醫療有保障變成了全家人“看什麽病都免費”。這樣一來,那些沒有列入扶貧範圍的村莊、村民自然就會有“想法”,特別是本來就與扶貧標準相差不了多少的群體,發現自己境遇遠不如扶貧對象後,紛紛千方百計要當貧困戶也不足為奇。
至於“福利陷阱”,則是因為兜底扶貧的制度設計,在一些地方被不當使用。比如一些貧困患者小病大治;一些子女眼看著體弱多病的老人不去贍養,而是通過“分家”方式,把貧困人口交給政府兜底;甚至有一些地方,超標準實施救助,兜底措施的剛性支出,讓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難以為繼。
很明顯,上述頗為普遍的扶貧“怪現象”,不僅影響了扶貧工作的效果,而且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因此,在未來的扶貧工作中需要引以為戒,扶貧要義在於量力而行,重在基礎性的保障。中國仍是發展中國家,既要避免重返“平均主義”,也沒有高福利社會的物質基礎。
所謂基礎性保障,也就是現行衡量貧困人口是否脫貧的標準:“兩不愁、三保障”,即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這個標準的制定做了大量研究,世界銀行專家組也曾參與評估,符合中國國情和承受能力。如果隨意拔高標準,既會加大脫貧攻堅的難度,也將加大財政負擔,不可持續。
更重要的是,脫貧應該著重在可持續性,而非完成一時的指標。在以往的扶貧工作中,部分地方方式過於簡單化,為了趕進度、圖省事,主要是送錢送物,有的地方幹脆讓貧困人口都吃低保,一兜了之。這種既不是根本性脫貧,也會助長貧困戶的依賴心理,同樣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因此,未來應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改善貧困地區居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十分迫切。既要包括加大對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更應該加強制度供給,為貧困地區培育現代農業體系,為穩定脫貧找到產業抓手。同時,還需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在保障兜底制度設計上力求堵塞漏洞,因地制宜提高貧困地區的教育、醫療水平,精準解決因病致貧、因教致貧等問題,防止出現任何形式的扶貧福利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