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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和水環境進一步改善,去年空氣質量超標城市占7成

2017年全國大氣和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土壤環境風險有所遏制,生態系統格局總體穩定,核與輻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生態環境質量的積極變化。

生態環境部31日舉辦的月度新聞例會上,生態環境部環境監測司司長劉誌全如上表示。

劉誌全介紹,按照《環境保護法》規定,生態環境部日前會同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等11個部門共同編制完成了《2017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近期將向社會公開發布,這是反映我國生態環境狀況的公開年度報告。

公報顯示,在大氣環境空氣方面,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99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占全部城市數的29.3%;239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超標,占70.7%。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8.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2.0%。PM2.5平均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6.5%;超標天數比例為12.4%,比2016年下降1.7個百分點。PM10平均濃度為75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5.1%;超標天數比例為7.1%,比2016年下降2.3個百分點。

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和珠三角地區PM2.5年平均濃度分別是64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與2016年相比,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分別下降9.9%、4.3%,珠三角地區上升6.2%,與2013年相比,分別下降39.6%、34.3%、27.7%。北京PM2.5年平均濃度58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20.5%,比2013年下降了35.2%。

74個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城市中,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10個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鄭州和濟南,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10個城市(從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廈門、福州、惠州、深圳、麗水、貴陽和珠海。

水環境方面,1940個水質斷面(點位)中,優良(Ⅰ~Ⅲ類)水質比例67.9%,與2016年相比上升0.1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比例8.3%,與2016年相比下降0.3個百分點。大江大河幹流水質穩步改善。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71.8%,與2016年相比上升0.6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比例8.4%,與2016年相比下降0.7個百分點。

西北諸河和西南諸河水質為優,浙閩片河流、長江和珠江流域水質良好,黃河、松花江、淮河和遼河流域為輕度汙染,海河流域為中度汙染。112個重要湖泊(水庫)中,Ⅰ~Ⅲ類水質的湖泊(水庫)70個,占62.5%,劣Ⅴ類12個,占10.7%。太湖、巢湖和滇池湖體分別為輕度、中度和重度汙染。

地下水中,5100個水質監測點位中,優良級、良好級、較好級、較差級和極差級點位分別占8.8%、23.1%、1.5%、51.8%和14.8%。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級及以上城市898個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斷面(點位)中,有813個全年水質均達標,占90.5%,其中地表水水源達標率93.7%,地下水水源標率85.1%。

劉誌全說,監測顯示,生態環境質量“優”和“良”的縣域面積占國土面積的42.0%,主要分布在秦嶺—淮河以南及東北的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地區;“一般”的縣域占24.5%,主要分布在華北平原、黃淮海平原、東北平原中西部和內蒙古中部;“較差”和“差”的縣域占33.5%,主要分布在內蒙古西部、甘肅中西部、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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