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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綠色金融尚有標準體系不統一等諸多問題

“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有待加強,綠色標準體系還不統一,環境信息披露以及第三方評估制度尚不健全,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還必須努力做出更多的努力。”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周小川9日在2018年可持續發展年會上表示。

所謂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周小川認為,解決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問題,要充分發揮金融市場支持綠色融資的功能,夯實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和制度建設,繼續加強綠色融資方面的國際合作。

具體來說,進一步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以及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豐富融資工具,發展基於碳排放權、排汙權、用能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穩步發展碳遠期、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探索開展碳排放權、排汙權、碳收益權等作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融資機制。提高綠色金融發展的內生動力,加強綠色金融的風險防範。

此外,周小川提出,推動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統一,健全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出臺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第三方評估,逐步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完善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正向激勵機制。建立綠色產業基金,加大政府稅收優惠,風險及信用擔保等支持,加強投融資領域的立法,明確法人責任等。

實現綠色轉型綠色轉型和綠色發展所需要的資金鏈是巨大的。周小川認為,未來五年里,中國每年需要投入至少2—4萬億人民幣資金來應對環境和氣候變化問題。因此,必須構建綠色融資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資金。

我國的綠色融資體系建設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十三五”規劃提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201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第一次系統性地提出了綠色金融的定義、激勵機制和綠色金融產品發展規劃,以及風險監控措施,成為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綱領性文件;2017年,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大綠色債券發行國,綠色債券發行量達371億美元,同比增長4.5%,約占全球總規模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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