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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破攔路虎省下一百多億,稅務總局助企業“走出去”

在“一帶一路”倡議下,中國企業“走出去”熱情高漲,但投資依然謹慎,除了要考慮投資東道國原材料、人力、融資成本、市場前景等方面外,了解當地稅務制度環境並消除潛在稅務風險,也是橫在企業面前的一道難題。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務制度環境複雜多變,針對“走出去”企業對境外稅收信息收集困難,部分企業遇到投資東道國涉稅爭議、遭到雙重征稅“痛點”,近些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基本涵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59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並開通12366“走出去”納稅服務熱線,打破稅收信息不對等這一瓶頸。

另外,稅務總局充分利用稅收協定項下的雙邊協商機制,結合國際產能合作重點領域,積極幫助納稅人解決涉稅爭議,2013年至今共開展雙邊協商181例,消除國際重複征稅131.8億元,不少“走出去”企業直接受益。

打破稅收信息不對稱

對投資東道國稅收制度的不了解,曾是部分企業“走出去”的攔路虎。

輸配電設備制造商思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財務總監鄭典富告訴第一財經,公司在海外投資時碰到的一大難題就是了解投資國的稅制。

“我們雇人去網上搜集投資東道國稅務信息,但不敢確定信息的準確性;去投資東道國稅務當局咨詢一些稅務問題,有時候一個國家兩個稅務機關給出的答複竟然不一致,這里隱藏了比較大的稅務風險。了解投資東道國的稅收制度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鄭典富稱。

而據了解,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為翻譯“涉外稅收協議”支出了20萬美元。

由此可見,企業海外投資中稅務考量因素重要性不言而喻。

具有16年海外投資經營經驗的格力電器(巴西)有限公司,在巴西投資中總結了一句名言:“在巴西,離開了稅務,一切重大決策都免談。”

“以往缺乏對境外稅收信息的了解是制約工作開展的一個主要瓶頸,但目前情況已逐步扭轉。”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國家稅務總局對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內的95個國家和地區全面開展了國別稅收信息研究,並建立了“一帶一路”稅收服務網頁,分國別發布對外投資稅收指南、介紹稅收政策、提示稅收風險。

截至2017年4月底,稅務總局共發布了59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基本涵蓋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境外其他主要投資目的地。這些指南主要圍繞境外投資目的地整體營商環境、主體稅種、征管制度、雙邊稅收協定(協議或安排)等方面內容進行了較為詳細的介紹。

“五一”之前,國家稅務總局在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舉行《國別投資稅收指南》新聞發布會,圖為大數據顯示國別稅收情況。

與之配套,稅務總局還專門設立了“一帶一路”稅收服務網頁,依托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推出“雙語”服務,開通12366“走出去”納稅服務熱線專席,為企業“出海”提供“精準導航”。

鄭典富表示,稅務總局發布的稅收指南很好地解決了企業海外投資中稅收信息不對稱問題,幫助企業節省了一筆成本,讓企業可以提前防範境外投資稅收風險,更有底氣走出去。

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人員薛佳斌在收到新疆稅務部門編寫的《中亞五國稅典譯本》時也感慨,給力的稅收服務讓裝備制造企業走出去的腳步更自信了。2017年,由該公司承建的項目讓塔吉克斯坦首都告別了20年冬季限電的歷史。

力挺企業解決涉稅爭議

由於國家間稅收征管差異、稅收歧視或不公平待遇,部分走出去的企業遭到投資東道國涉稅爭議,被要求補繳大額稅款。

比如,由於征管差異,某國向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提出要征收2009~2013年稅款和滯納金1635萬美元。在埃塞俄比亞投資設立鞋廠的廣東東莞華堅集團,被要求按10%稅率對其在埃塞俄比亞的企業所得股息征稅,而非兩國稅收協定安排的5%稅率。

針對部分企業碰到的涉稅爭議問題,中國稅務部門積極談簽、用足用好國際稅收協定,為“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消除雙邊重複征稅、提供穩定明確的稅收環境、妥善解決涉稅爭議。

比如,針對上述南方航空遇到的涉稅爭議問題,在經過一年四輪交涉磋商後,兩國外交部和稅務部門就雙邊稅收協定中關於民航國際運輸在境外享受免稅待遇的有關問題達成共識,避免了對南方航空重複征稅。

東莞市國稅局在了解到華堅集團碰到的涉稅爭議問題後,立即協助它向埃塞財政部門遞交申訴信。經多番溝通,最終埃塞俄比亞財政部回函承認中埃協定的有效性,華堅集團減免稅款30萬美元。

受此鼓舞,華堅集團響應國家“一帶一路”戰略號召,於2015年4月在埃塞俄比亞埃塞奠基建設華堅國際輕工業園,總投資20億美元,預計於2020年建設完成,將幫助當地解決就業3萬人以上。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通過用好稅收協定,為企業明確了征稅稅率、東道國對利潤征稅門檻、母國抵免規定、跨境涉稅爭議解決方法。這無疑給納稅人大大提高了稅收確定性,納稅人只需執行稅收協定規定的內容,不必再擔心東道國的稅收政策什麽時候變、怎麽變。心里有數,前路光明,企業才有信心走下去。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國與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已達106個,其中屬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有54個,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協定網絡,覆蓋了中國主要對外投資目的地。

第一財經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2016年,僅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就為我國金融機構減免境外稅收278億元,有力支持了“資金融通”,協定的雙向互惠也為境外納稅人在我國減免稅收2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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