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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鋼貿倉單“一女多嫁” 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出爐

目前國內貸款中至少60%是抵質押貸款,但有關押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分布在《物權法》、《擔保法》以及《商業銀行法》中,比較零散,缺乏統一針對押品的規範指引。在此背景下,為了規範商業銀行押品管理,5月8日,銀監會正式發布《商業銀行押品風險管理指引》(下稱《指引》)。

銀監會強調,押品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當前,部分商業銀行押品存在管理體系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規範、風險管理不到位等現象,使得風險緩釋能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此次《指引》將押品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通過相關制度安排,指導商業銀行規範和加強押品管理,提高信用風險管理水平。”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

建立押品清單,規範操作流程

《指引》共7章48條,強調商業銀行應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審慎性、從屬性原則,完善押品管理組織架構,加強押品分類、估值、抵質押設定等重點環節的風險管理,規範押品調查評估、抵質押設立、存續期管理、押品返還處置等業務流程。

不過,《指引》采取了原則導向的要求,即為銀行改進押品抵質押交易提供清晰目標,但不提出銀行應該怎麽做。銀監會內部人士指出,不同銀行可采取不同方法實現監管要求,路徑有所差異但都要達到監管要求。

上述銀監會內部人士指出,商業銀行必須建立一套押品組織體系,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在押品管理中明確責任,風控、內審部門明確責任,押品估值、登記保管必須相對獨立。對於一些小銀行,人手不夠,也應該滿足功能獨立的要求。

其次是要有一套押品清單。不能什麽東西都可以做押品,要有一套清晰的押品可接受目錄。押品分為房地產、金融押品、應收賬款、其他押品四類。其中,大銀行可以對各類押品進行進一步細分。例如,房地產可分為商業用房、住宅,甚至如西方進一步細分為產生收入的房地產、波動性房地產押品等。而就金融押品,可分為股票、債券、基金、理財產品等,取決於銀行內部分法。

此外,銀監會內部人士透露,今後從押品的調查,到抵押權設立,再到押品存續期管理,一直到押品處置,這些環節需要商業銀行規範流程。每個環節要點、主體都要有一套安排。銀行可建立一套押品IT系統。由於銀行接受的押品很多,估值方法不同,一套IT系統可以支持銀行對押品的跟蹤、保管、估值以及押品壓力測試。

重視押品估值,防範三方押品管理風險

銀監會內部人士指出,此次《指引》突出強化了對押品抵押交易本身的風險管控。

據了解,前幾年集中爆發的鋼貿領域押品風險,主要發生在貿易融資的押品第三方管理環節。一些人拿了一批貨,打著抵押品由第三方管理的旗號,重複出具倉單證明,“一女多嫁”,到處向銀行借款,導致爆發風險事件。

此次《指引》35條專門規定,如果押品有三方監管,商業銀行應當明確三方監管的準入條件,並且給出一個合格的第三方監管者名單,持續評估第三方管理能力執行狀況。

由於貿易融資特性,銀行自身做倉儲管理並不現實,對第三方倉儲公司管理抵押品風險如何防範?銀監會內部人士指出,第一,商業銀行要明確各類物品監管的第三方所滿足的基本條件,包括自身風控、設施、管理能力。

第二,持續評估過去和本銀行與其他銀行是否發生過風險事件。第三,要有名單。第四,要求銀行債務人、第三方簽訂完備的監管合同,確保監管方將押品資產和自有資產分離,禁止重複出具倉單的風險。

除了貿易融資中的第三方押品管理風險外,銀監會內部人士重點強調了押品的估值風險。他表示,不同類型押品的估值方法、估值流程、估值頻率不同。

對於房地產押品,銀監會內部人士指出,在波動性比較大的環境中,房地產每個季度要估值一次;而對於金融押品,股票、債券每天都有市值,要采取盯市的原則,對沒有市值的,要用相對合理的辦法,銀行內部有專業人員的可以請銀行內部人員估,沒有專業人員的可以借助於外部資產評估師來估值。但不能依賴外部結果,銀行自身要對評估結果負責。

估值的方法和頻率確定後,對於抵質押率的設定,每一種押品的市場處置效率不同。一些雖然有價值但是處置有困難,抵質押率就要設置得相對較低。

最後,集中度風險是銀行體系面臨的最重要風險之一。如果貸款都是拿房地產做押品,那麽房地產市場波動對整個銀行資產質量就將提出挑戰。所以集中度不僅僅取決於債務人所處的行業、區域,還取決於貸款背後質押品因素。在波動性較大的環境下,押品是否足值,銀行還需要做壓力測試。對重要押品種類采用合理方法、按照一定頻率,進行評估。

鼓勵創新,遵循業務可持續原則

為了進一步疏通資金進入實體經濟的渠道,拓寬小微、三農融資渠道,近年來放寬抵押品範圍的呼聲漸高。

按照現有《物權法》,一些理論上無法作為質押品的權利,近年來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別授權,試點創新較多,為金融機構接受這些抵押品提供了評估、登記和後續風險管理上的可操作辦法。

例如,2013年,銀監會與國家林業局發布了《林權抵押貸款試行意見》;2016年,銀監會與國土資源部發布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管理辦法》。此外,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還聯合發布了《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以及《農民住房財產權試點暫行辦法》。

此次銀監會將《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後,如何鼓勵商業銀行押品創新?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引》與國家鼓勵創新的總基調保持一致,無論銀行做創新押品業務,還是傳統押品業務,都需要遵循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流程,保證業務可持續性。

“切實為小微企業提供可持續性融資服務,這種業務必須建立在監管基礎上,《指引》發布會對商業銀行進一步做新興抵押交易風險管理有幫助。”上述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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